中央统战部:不因领导干部岗位职务变动退休等免追责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以制度和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实践成果,中央统战部近日印发了《中央统战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实施意见》按照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的原则,严肃责任追究,防止责任虚化空转。责任追究实行追溯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以及退休等原因而免于追责。对履行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进行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或者进行组织处理。同时强化责任追究结果的运用,将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优奖励、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