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与效益分析

2015-01-28 16:01张祖桥
吉林农业 2015年1期
关键词:家庭农场经济效益

摘要: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显示了它独特的优越性,既避免农地细碎化带来的弊端,又能保持具有生命力的家庭经营形式。通过对荆州市家庭农场实地调研和问卷调查,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分析现阶段荆州市家庭农场经营的适度规模问题,给予家庭农场经营发展以启示。

关键词: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5.01.003

1 研究现状

2013 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的概念,《意见》更加重视对家庭农场的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等新型农村经营组织流转。“家庭农场”成为现阶段最具发展潜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一。

在理论上,家庭农场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按照农业部的文件精神,家庭农场的主要劳动力是以家庭成员为主,生产经营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家庭收入以农业生产收入为主。国内外对家庭农场相关理论的研究取得了众多的成果。

1.1 国外研究现状

Beeker(1965)总结美国家庭农场时指出,农业家庭和非农业家庭的不同只是在于资源是分配给了农业生产的而不是非农商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生产。

OTA(1986:113)得出了两个主要结论:首先,规模经济主要由中等规模的农场拥有;第二,虽然在中等规模农场可以达到最低的平均生产成本,但在农场规模的一个很大的区间上,平均成本趋于保持稳定。

1.2 国内研究现状

伍开群[1]认为,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农场可以视作一组契约的连接。农场存在着两个不同层次的关系:一是签约人与农场的市场契约关系,二是所有者与农场所有权的关系。从所有权成本的角度来分析,家庭农场具备最优的市场交易成本。

郭熙保[2]提出:农业规模化经营的目标是要实现农业经营规模化。农业规模化经营是指每个农业生产者经营一定的农地面积,产生一定的规模效应,其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或接近非农业部门劳动生产率,所获得的收益达到或接近从事其他行业的收益,比如从事流通业和服务业所获得的收益。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在家庭农场相关问题上进行了大量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但都是以理论层次作为研究方向,分析它们存在的问题和影响因素,并提出对策和建议,而从具体操作层面来研究的很少。因此分析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经营问题,对解决家庭农场发展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荆州市家庭农场规模经营的分析,确定荆州家庭农场经营规模的适度区间。

2 实地调查与样本描述

荆州市目前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有289家,其中:种植业类88个,总面积40072亩,平均规模467亩;水产养殖类66个,总面积11794亩,平均规模179亩;畜禽养殖类103个,包括猪、肉(蛋)鸡、肉(蛋)鸭、山羊等养殖;种养综合类32个,包括水稻种植+养鱼模式、养猪+养鱼模式、作物种植+畜禽养殖模式等。总资产近5.88亿元,2013年纯收入超过4335万元,户平均可达15万元。2013年6、7、8月,调查组通过邮寄调查问卷、电话联系等方式对荆州市112个家庭农场主进行问卷调查,并实地对部分家庭农场主进行问卷调查与访谈。

2.1 地区分布情况

从地域类型来看,包括了荆州市所属的荆州区、松滋市、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洪湖市、沙市区、江陵县等8个县(市、区)。

2.2 从事行业

从调查的家庭农场所从事行业来看,有四类: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种养综合。本文主要以大田种植和水产养殖为研究对象。

2.3 农场主基本情况

2.4 家庭农场年纯收入情况

2.5 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情况

3 荆州市家庭农场规模的适度区间分析

适度规模,是指规模在合理区间,经济效益取得最大化。家庭农场主要从事不同的生产经营,如从事粮、棉等种植业生产和从事猪、鸡、鸭、鱼等养殖业生产,经济效益就存在很大的差异。客观标准是农场主自身能够控制的生产要素以及经营能力,来确定经

营规模的适度区间。适度规模,通常是从土地经营面积、雇佣工人数量、生产产值等来分析,实质是优化生产要素的配置,降低单位产品的成本,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家庭农场的适度规模应以经济效益即纯收入最大化作为目的。收入主要是农业产品的收入,成本包括土地租金、资金使用成本、农资投入、人员工资、管理成本等。为更易分析,我们假定农场主要投入要素为劳动和资本(土地、资金等)。

设π为利润,Q为产量,TR为总收益,TC为总成本,则π(Q) = TR(Q) - TC(Q)。

为分析资本投入(土地、资金投入)、劳动力与家庭农场产出的关系,运用柯布——道格拉斯生产函数:Y = ALαKβμ。

式中:Y为家庭农场收益(元) :A是综合技术水平,L是投入的劳动力数,K是投入的资本(土地、资金),α是劳动力产出的弹性系数,β是资本产出的弹性系数,μ表示随机干扰的影响,μ≤1。

π(L,K) = P.f(L,K) - (wL+rK)

利润最大化则MPL/w=MPK/r

说明获取最大经济效益的生产要素最适投入量的条件是使得花费在每种要素上的最后一单位的成本支出所带来的边际产量相等。

为了分析农场经营的适度规模,我们对荆州市各县(市、区)家庭农场进行走访,得到第一手数据,剔除由于人为、自然等因素的影响造成的非正常数据,也剔除由于种植不同品种而导致的不可比数据。根据以上统计,得到的数据基本上反映了荆州市不同规模的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和效益情况。家庭农场的收益情况如表4和表5。

3.1 荆州市家庭农场种植类 最佳经营规模区间在200~500亩

0~200 亩:传统农业生产方式。

一般认为农业生产发展,即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通过较少的农业劳动力从事生产,就能提供较多的农业产品。

200~500 亩:传统农业生产与农业机械化并行。

在200~500亩之间,每亩平均效益的曲线先由低到高,再逐渐下降。在300~400 亩时,每亩平均效益最好。因为在这个规模范围的农场主,有一定的土地生产规模和劳动力数量,但投资农业机械等方面还不足,在农业生产上是传统农业生产与机械化农业生并行,是从传统农业生产向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阶段。

500 亩及以上:机械化生产方式。

家庭农场规模达到500 亩及以上时,仅仅增加劳动力的数量已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这个规模的家庭农场基本上通过农业机械进行农业生产。当规模超过1000亩以上时,每亩平均效益开始逐渐增加,当规模达到1600~2000 亩区间时,每亩平均效益达到最大,超过 2000 亩时,每亩土地平均产出效益开始减少。

3.2 荆州市家庭水产养殖类最佳经营规模应该控制在50 ~200 亩

0~50 亩:家庭为主的养殖。

在这个规模情况下,依然以传统养殖方法,能获得略高于种植业的收益。

50~200 亩:传统鱼养殖与特种养殖的混合。

在200~200亩之间,每亩平均效益的曲线由低到高,而决定收益的最大因素是养殖种类,而不是规模。传统鱼的养殖收益略高于50亩,收益获得规模效益。而黄鳝亩均收益比传统种植和传统鱼养殖有了较大的提高,亩均收益最高能超过10000元/亩,能高于传统养殖的收益数倍。

200 亩以上:规模养殖。

当家庭农场鱼业养殖规模达到200 亩以上时,仅通过增加劳动力已经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在这个规模区间的家庭农场发展特种养殖,明显资金和管理不适应,仍然以传统鱼养殖为主,平均收益曲线由高到低。

4 荆州市家庭农场适度规模发展的启示

4.1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

为家庭农场主提供法律帮助、中介服务、代理服务、纠纷协调等服务,为土地流转提供便捷的信息沟通平台、交易平台。按土地流转的多少分层次予以适当补贴,加快土地合理流转。

4.2 创新农村金融产品

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因地制宜,借鉴成功经验,家庭农场贷款除了能提供抵押物外,还可以开展全年的订单、农场经营权质押、保单质押贷款、专业合作社担保贷款、农村物流金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供应链金融等创新金融产品,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培育潜在客户,从而为家庭农场这一现代化农业经营组织的健康发展护航。

4.3 提升农场主的综合素质

农场主的文化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适应市场化和农业科技的发展还存在综合素质不高的特点,需要加强对现代家庭农场主的培训。

4.4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支持发展农业生产保险,增强农民抵御和防范各类风险的能力。

参考文献

[1]伍开群.家庭农场的理论分析[J].经济纵横,2013,(6):65.

[2]郭熙保.三化同步与家庭农场为主体的农业规模化经营[J].社会科学研究,2013,(3):14-19.

作者简介:张祖桥,硕士,长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农村与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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