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昌銮+邹春霞
近日,中央纪委再次调整内部机构,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此举被相关专家解读为破解“谁来监督监督者本身”这一难题的新尝试。
纪委书记因何落马?
去年岁末今年年初,中央纪委相继发布的两条重磅消息,直接涉及两名纪检系统内部的前高官,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和山西省委副书记金道铭分别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
李崇禧在纪检系统工作长达18年之久,曾任四川省纪委书记。而金道铭长期在中央纪委监察部任职,历任中央纪委办公厅主任、交通部纪检组长等职,空降山西后也曾担任过省纪委书记一职。
在此之前的2009年,曾担任过广东和浙江两省纪委书记的王华元则是首个落马的省级纪委书记。此番李崇禧和金道铭二人的落马,意味着在短短5年内,就有3名担任过省级纪委书记的纪检高官因严重违纪违法落马。这三人都曾担任过中央纪委委员。
梳理落马纪检官员所涉及的罪名可发现,几乎所有落马纪检官员均涉受贿罪。其他涉及的罪名也大多与经济问题相关,如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此外,涉及的罪名还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妨害罪证罪等。
监管纪委书记难在哪儿?
省级纪委书记相继落马,一度引发公众“谁来监督纪委书记”的疑问。对此,制度反腐专家李永忠表示,“同体监督”的制度性缺陷是难以对纪委实现科学有效监督的最大难题之一。“再锋利的刀也砍不了自己的刀把。”李永忠认为,纪检系统体系外的监督更多的是靠举报、揭发,而这样的监督是分散的、零星的、非组织的,往往是揭发、举报很长时间才会引起重视并去查处。
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包括纪委书记在内的纪检监察干部之所以难以受到监督,一个重要原因是“进口关”不严,即纪检监察干部的配置和使用不是出于反腐工作要求,而是出于人员安排和安置的要求,并没有完全考虑相关人员自身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意愿。
特别是一些纪委书记的选拔任用,主要是基于干部的职务安排,考虑更多的是职级和待遇。庄德水也赞同体系外监督力量薄弱之说。他曾分析说,原因就在于监督信息的不对称,公众无法及时获知纪检监察系统内部情况,难以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
新机构如何治“灯下黑”?
中央纪委增设干部监督室的动作被认为是破解“灯下黑”的又一次尝试。
据中央纪委副书记陈文清披露,该监督室编制30人,设4个处,专门负责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由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赵洪祝直接分管。该机构主要受理与纪检监察内部人员有关的信访举报处理、线索调查和训诫惩处。
庄德水认为,目前,干部监督室很可能会处理大量反映地方纪委人员的信访举报。下一阶段,将强化下管一级的原则,重点加强对地方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管理。
李永忠介绍,在中央纪委监督部门内,此前有专门查处机关内部违纪违法行为的机关纪委。而此次增设监督室,关键是要查整个纪检监察系统。
“查案是有层级有权限的,中央纪委的干部监督室主要查处省级纪委,而下一层级的地方纪委如果有特别典型、特别恶劣的案子,中央纪委干部监督室也可越级查,但属非常态做法。”
李永忠认为,由于被监督对象都是纪检干部,而他们是办案的内行,反侦查、反监督和反办案的能力比较强,所以这对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政治素质的要求会更高。
他比喻说:“要抓住狐狸就必须比狐狸更狡猾。”
“灯下黑”如何才能根除?
在李永忠看来,设立干部监督室更多只是应对当务之急的权宜之计,本质上并未摆脱“同体监督”的老路,不是在纪委外设立机构来监督纪委。如果还是处在“同体监督”的这种模式下,就真的难以解决“灯下黑”。若要治本,最终,还是要通过民众的监督包括媒体监督等体系外的监督,从“同体监督”变成“异体监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