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县森林火灾综合防控体系现状及对策

2015-01-27 19:23辛成恩
绿色科技 2014年12期
关键词:森林火灾现状对策

辛成恩

摘要:指出了截至2014年10月底,柳河县已创造了全县连续6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历史性成就,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也在全县有效预防、高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积累了丰富经验。针对全县森林火灾综合防控体系现状归纳了主要做法,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提升全县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的主要对策措施。

关键词:森林火灾;防控体系;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S7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12-0193-03

1引言

柳河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幅员面积3348km2,其中有林地面积19.5万hm2,森林覆盖率52.3%,辖15个乡镇、219个行政村,534个自然屯,总人口38万人,是“七山半水二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县。经过全县上下的长期努力,截至2014年10月底已创造了全县连续6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历史性成就。连续60个年份有效避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所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十分显著,也在全县有效预防、高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生态建设上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和林下特产资源,保障了柳河县植树造林事业的稳步发展和森林面积、蓄积的“双增长”,维护了林区社会持续稳定和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

2森林防火工作现状

2.1不利条件

柳河县连续60年无重大森林火灾,是在气候因子和人为火源因素都不断恶化的艰巨条件下实现的。

(1)天气条件险。该县地处北温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秋两季高温、大风、干旱的高森林火险天气达120d以上。

(2)森林火险高。全县15个乡镇和8个国有林场都属于一级森林火险单位;高森林火险林份面积多达17.6万hm2,占森林面积的90%。

(3)停耕还林力度大,中幼龄林森林火灾防扑难度大。从2010年3月起,柳河县委、县政府连续5年在全县开展大规模的停耕还林工程,截至2014年6月全县已经停耕还林40万亩。春秋两季林内植被干燥,可燃物载量严重超标,一旦着火极易形成树冠火,扑救十分困难。

(4)因林区内居民密布,林农交错,生产经营活动十分活跃,防火期又正值林区野外农事和入山采集的高峰期,林区火源点多、面广,管理极为困难。

2.2采取的有效措施

正是基于这样的县情、林情,县委、县政府站在战略高度,坚持把森林防火摆在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位置来常抓不懈。全县上下一个防期接一个防期、一个年度接一个年度地不懈努力,真抓实干,不断攀登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台阶。

(1)加大政府抓防火的力度,责任制明确具体。省政府规定: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为单项工作责任人。各乡镇实现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双重抓、分管领导专项抓、班子领导分片抓和机关干部分片包保的工作格局,“政府负全责”不断取得新的延伸。

(2)保持了政府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的高度稳定。在几次机构改革中,县、乡镇政府都保留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并逐步将防火办纳入财政预算开支。指挥部成员单位也由过去单一参与扑火,发展到在预防工作上各尽职能、齐抓共管的防火机制。

(3)推行了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县级指挥中心信息管理系统、扑火指挥地理信息系统和森林火险监测预警系统的成功安装建设,使森林防火信息化建设大大提升。气象部门、森林防火部门实行“蓝、黄、橙、红”森林火险预警信号发布制度,实现了森林防火“预案”和“预警响应”双案制。这标志着森林防火管理行为由火灾风险的经验性应对向科学化管理方向迈出了一大步。

(4)不断强化和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社会化防火基础更加稳固。结合落实“十户联防公约”进行逐家、逐户逐个林内作业点进行宣传教育外,普遍在林区道路两侧宣传警示物布设上加大了工作力度,把森林防火宣传警示物布设和标准化管理作为重点。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作用。全县林区道路和村屯设置了大量的森林火警电话通告旗和宣传物,使在林区活动的人随时随地都能见到防火警示,随时随地都能知道森林火险程度,随时随地都能看到火情报警电话,林区森林防火宣传警示工作深入扎实,收到了十分好的社会效果。

(5)建立了政府投入与单位自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吉林省森林防火条例》明确规定,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每年要在育林基金中安排不低于3%的森林防火经费,集体林场每年要在集体林收入中安排不低于2%的森林防火经费,为防火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6)扑火组织指挥及时果断。防火期中,各乡镇政府有关领导坚持实行“外地出差告知”制度,并保持与防火指挥部的联系。遇有森林火情,立即实行前方现场扑火指挥、后方调度保障指挥同时到位,极大地提高了扑火指挥的效率和效果。

(7)工作重点突出,森林火灾的防控能力不断提升。各乡镇政府和林区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都把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采取包括大幅度增加临时防火人员、发布戒严令和禁火令、组织机关干部分片蹲点等一系列超常规措施,实行全方位严防严守,确保危险时期的安全。在重点区域上,县政府把8个国有林场辖区作为重中之重,并反复争取纳入国家重点森林火险区治理工程项目区;在预防上,实行了重兵布防、全面看守、严管火源和封山防火;在扑救上,各单位实行全天候待命、联合出击、重兵围歼。对于火患防范的重点人群,林区各单位和村屯普遍落实了监管人制度,建立防火责任人档案,纳入到“十户联防”村民公约中实施,有效防止了森林火灾的发生。

(8)管理制度严密,工作规范逐步健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落实和执行 “七长”负责制、野外火源监管责任制、火情监测报告制度等十项制度。正是基于以上良好的工作态势,才使得柳河县在近几年森林火险形势明显恶化的不利条件下一步步扩大无重大森林火灾成果,保持住了全省和通化市森林防火排头兵的位置。endprint

3森林防火存在的问题

(1)森林火灾的忧患意识有所减弱,工作措施创新意识不强。在多年无大火的大环境下,有的单位长期停留在老办法、老经验上,工作中缺少新的举措,在管理措施上看不到新东西,在建设上看不到创新性的新成果,在解决老问题方面看不到新突破,特别是存在的漏洞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个别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干部,在防火上满足于现状,忧患意识下降,不肯花费精力研究部署新举措,对上级的新思路、新部署贯彻落实不到位,在健全更加充备的应对风险、处置危机方面没有及时调整措施。

(2)扑火能力建设力度不够、步伐滞后。一些乡镇森林防火工作能力不强的情况多年来没得到很好解决。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标准化森林消防队建设严重滞后。在扑火能力建设方面,设施设备有较大缺口,乡镇扑火队存在数量不足、人员经费保障政策缺失和设备不足、老化问题,新增设施设备数量少,一旦出现比较大的森林火情,难以应对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

(3)地方财政投入政策瓶颈没突破、单位自主投入也呈现萎缩态势。由于国家增加了森林防火投入,一些单位形成了等、靠、要的做法。一方面不能按规定足额配套,另一方面自身投入也在逐步减少。在资金来源上,仍然没有改变林业部门投入为主的状况,地方政府在预算中没有列支或相应增加投入,热心于向上要钱,对森林防火设施设备资金投入的依赖性明显存在。

(4)集体林防火人员明显减少,人员配置处于盲区。随着集体林经营权的流转和变化,集体林森林防火方面的护林人员减少幅度很大。经营权转流后,防火巡护责任、森林防火责任主体虽有同步落实,但执行上会出现基层无人管的普遍性问题。

4提升全县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的主

要对策措施

今后一个时期,柳河县的森林防火工作不能有半点放松和懈怠,更不能出现任何问题或者失误。

(1)科学制定运行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处置森林火灾的应对能力。要突出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要完成预警网络体系建设。根据防、扑火需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和细化职责分工,确定协同应变的响应程序,落实各个部门单位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该担当的具体事项和责任人。二是要进一步落实已经制定出共同遵守、分别响应、分工负责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预案》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实行“双案制”。各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两个《预案》落实人员、装备等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三是在森林防火期中,县、乡镇政府、林业部门和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当天带班的领导同志,各级、各类森林防火专(兼)职工作人员每天必须根据火险状态做出具体的工作反应,确保随时处置森林防火事务。

(2)明确责任,全面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要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要求、省和县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和有关公共突发事件处置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全县要继续推行以往实行的年度工作绩效综合评定“一票否决”并在组织部门备案的基本制度,在此基础上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上下级之间的责任状制度。各级各类森林防火责任人,决不能流于形式,要深入细致地查找问题和解决问题,发挥好督促检查作用,履行好森林防火责任。一旦出现责任事故,必须依据分工追究连带责任。

(3)加强森林防火体系设施装备建设,切实提高预防扑救能力。要抓好重点森林火险区建设工程,力争在2~3年内着力建设好监测预警系统、了望监测系统、组织指挥系统、通讯信息传输系统、森林消防队伍体系等方面的设施装备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贯通的森林防火网络体系。要急待解决防火通讯设施老化、落后和通讯存在盲区的问题。要实现专业化扑火的格局,严防火灾失控。

(4)加大对森林防火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各单位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各乡镇政府要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经费、扑火队人员工资投入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森林经营单位要在生态效益补偿金、林地转让资金等重点工程项目资金中安排足够的森林防火预防管理和巡护、扑火队人员经费。二是建立县级政府森林防火储备金制度。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危险性大、扑救处置难度大的自然灾害,需要县级政府财政每年安排充足的预算资金,用于本级扑救危险性森林火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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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定元,文东新.21世纪森林消防刍议[C]//中国消防协会.中国消防协会年会面向新世纪消防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消防协会,1999.

[3]蔡学理.森林火灾指挥扑救决策支持系统研究[D].长沙:中南林学院,2005.

[4]吕瑞.森林火灾损失与火场清理评估系统的研建[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0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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