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分析
路奔
(辽宁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中心,辽宁 沈阳110003)
【摘要】《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自2010年实施以来,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项目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绿色小水电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电站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已逐步建立并完善,水能资源管理能力得到显著提升,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本文对此加以介绍。
【关键词】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现状;辽宁省
中图分类号:TV213.9
Analysis on management status of hydropow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in Liaoning Province
LU Ben
(LiaoningRuralHydropowerandElectrificationDevelopmentCenter,Shenyang110003,China)
Abstract: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egulations on Control of Hydropow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in Liaoning Province in 2010, various regulations of hydropow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plans, projec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production supervision, green hydropower construction, and construction of hydropower stations with safety production standard were established and perfected. The management capacity of hydropower resources is improved greatly, and the management of Liaoning hydropow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steps on legisl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In this paper, they are introduced in detail.
Key words: hydropower resources;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management status, Liaoning Province
1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辽宁省是水能资源贫乏地区,根据2008年水力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全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219.35万kW,电量为192.14亿kW·h。其中,鸭绿江流域为110.6万kW,约占全省水能资源量的50.43%。辽河流域(主要在浑河、太子河)为63.95万kW,约占全省水能资源量的29.15%。沿海诸河为44.79万kW,约占全省水能资源量的20.42%。经核实各县编制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规划及新编制的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确定辽宁省农村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量电站总数为380座,农村水能资源技术可开发容量为95.99万kW。预计到2015年底,辽宁省已建、在建的农村水电站总数为193座,装机容量为56.87万kW,年设计发电量为14.64亿kW·h。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约为59%。
2水能资源管理成效显著
a.依法治水管水的社会大环境初步形成。《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对辽宁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权限、水能资源管理以及水能开发建设项目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规范了水能资源管理行为,明确了政府各职能部门相关责任,使全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
b.水能资源统一管理体系初步形成。职责明晰、权属明晰是实现水能资源统一管理的基础。近年来,各职能部门能够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水能资源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办法,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能资源开发权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采取政府调控、依法管理和市场配置相结合的水能资源管理手段,引导开发理念的改变,从原来片面强调水能资源充分利用,到注重全面统筹资源、环境、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c.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规范。各级水行政部门加强了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对农村水电开发项目的规划、可研、初设都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了审批审查手续,确保工程设计的成果质量和设计水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坚决杜绝“四无电站”现象;ⓑ从全省抽调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建立检查和巡视制度,对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对建设全过程实施有效监管,防止擅自变更设计、降低标准、改变规模的行为,严格资金监管,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工程资金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督促项目加快实施,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验收工作按照《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做到农村水电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建设市场规范、透明、公开,监督管理有力,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确保了工程建设质量,保障了农村水电事业健康良性发展。
d.水能资源专项规划得以补充完善。经过省水利厅的大力推进,全省已完成25条中小河流水能资源专项规划编制及修编工作。全省水能资源发达地区大部分中小河流均已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且与省水利厅组织编制的《辽宁省水利项目建设指导意见》(2013—2020年)及其他流域综合规划、地区综合规划、专项规划相衔接,基本满足全省水能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要求,也促进了水能资源的科学、合理、有序开发。
e.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是辽宁农村水电管理的重中之重。辽宁省制定了一系列措施,从制度、政策、体制、机制上来保障农村水电的安全,积极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全省193座电站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已全部落实,并将“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水利厅公共网站予以公示,极大地提高了领导及电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电站安全生产无事故。
f.绿色小水电和标准化电站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水利部的部署,结合辽宁省委提出的建设青山绿水新辽宁的要求,积极开展绿色小水电试点工作。凤城市土门子水库电站、宽甸县蒲石河电站成为我国第一批绿色小水电试点电站,从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经济合理、管理规范4个方面加强建设管理,使电站在实际运行中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与此同时,在全省范围内积极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14座电站纳入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为全省农村水电建设管理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提供示范。同时要求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的电站同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项目必须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极大地推动了辽宁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进程。
3存在的问题
辽宁省虽然在水能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a.《条例》中涉及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的出让底价”“出让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细则没有出台。
b.农村水能资源综合利用效益没有充分发挥。辽宁省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程度已经超过50%,效益高、成本低、条件好的电站已先期开发,公益性强、社会效益好、有综合利用功能的农村水电站建设滞后,特别是河流梯级开发中的龙头电站开发滞后,影响了流域水能资源的综合利用及开发利用效率。
c.个别电站造成河流部分河段出现断流情况,使当地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d.农村水电开发难度加大,成本提高。由于原材料、机械设备、人工费用大幅上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投入加大,移民、征地补偿等费用也显著增加,导致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成本提高,农村水电开发难度加大。
4建议和对策
a.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相关法规力度。应会同各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条例》规定的配套文件及细则,制定和完善水能资源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大《条例》的宣贯力度,强化法规执行的监督检查,增强法规的权威性。
b.进一步加强水能资源管理力度。全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虽然已经很高,但加强管理的任务并没有减轻。从专项规划、电气化建设、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程建设、农村水电安全监管等各个方面仍然要进一步加强行业建设监管力度,着力突出建管并重的管理方式。
c.进一步强化对绿色小水电的认识。按照水利部下发的《绿色小水电评价标准》,在水利局管理层面、电站管理层面应进行广泛宣传,对绿色小水电的含义及标准应有更深入的理解;在小水电站运行、调度及管理上,制定鼓励政策和资金扶持,使绿色小水电在社会各个层面得以高度认可和支持。
d.坚持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农村水能资源。新建水电站要从功能区划、规划设计、开发权配置等方面,已建和在建水电站要从施工建设、调度运行等方面,采取工程措施或技术管理措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5结语
统筹流域水能资源综合利用、严格水能资源管理、强化安全监管、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完善政策法规是辽宁农村水电今后发展的目标,也是农村水电行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研讨会在杭州召开
2015年6月26日,由国际小水电联合会和中国水利学会水力发电专委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小水电专委会共同主办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来自39家单位的50多位专委会委员和代表齐聚杭州,为农村水电行业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献计献策。
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自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电力行业破除了独家办电的体制束缚,从根本上改变了指令性计划体制和政企不分、厂网不分等问题,初步形成了电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格局。今年3月,中央公布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这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电力发展与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也是水利水电行业深化改革的根本依据。
研讨会上,中国水利学会水力发电专委会主任委员、水利部水电局领导对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进行了解读;相关人员介绍了电改有关配套政策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出台情况;委员和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深入领会方案的改革精神、如何找准自身定位、如何积极参与改革等方面踊跃发言,共同探讨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水电改革与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有关单位领导和专家参加会议并发言。会议代表包括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水电行业主管部门领导、专家及有关省的地方水电集团和设备制造、发电企业负责人。
来源:水利部水电局2015年6月30日
http://shp.mwr.gov.cn/xyywgzdt/201506/t20150630_687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