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新机遇适应新常态
努力推动农村水电新发展
湖南省水利厅
一、关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按照水利部的总进度要求,我省应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689处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任务。截止目前,项目均已开工建设,总体形象进度达到70%。为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我省突出抓好四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省政府把增效扩容改造工作列为全省水利建设重要内容,杜家毫省长、张硕辅副省长都就增效扩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省财政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省发改委落实上网电价政策。各部门协调配合,工作扎实有效,有力地推动了项目顺利实施。
(二)着眼实际需要,搞好资金配套。由于我省增效扩容改造地方配套资金需求量大,采取省市县三级负责的模式,明确各级财政配套比例,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省财政承担的配套资金4.08亿元已足额落实到位。
(三)落实“新电新价”,支持长远发展。去年,在组织完成全省712个增效扩容改造电站利税预测工作的基础上,省发改委出台了增效扩容改造电站上网电价政策:电站改造后每千瓦时提高0.02元。
(四)坚持质量标准,严格稽查督办。我省始终把质量标准作为增效扩容项目的关键工作,去年专门组织两个稽查组,历时1个多月,对13个市州的工作情况和19个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稽查。召开通报会向市县水利部门、电站项目法人以及县政府、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通报稽查情况,逐一向市州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做好完工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各地以稽查为契机,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有效地促进了项目建设管理。
二、关于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工作
以构筑“平安水电”为目标,转变安全监管理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确保我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立职责,强监管。在今年省政府公布的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行的“三清单一目录”中,明确了省水利厅农村水电的安全监管权力和责任,目前正在推动出台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权责清单,进而构成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强化农村水电安全监管。
(二)立样板,强导向。按照水利部的部署,我省选择131个农村水电站作为全国首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发挥先行导向作用。省里举办了两批培训班,贯彻落实标准化建设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保障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采取“以点带点和以点带面”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省里和每个市州分别选择1~2个电站,作为省级和市级示范点,充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立考评,强长效。为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省里将此项工作纳入水利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建立考评机制,明确考评标准、内容和激励政策,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成较好的地区和项目,在省级财政配套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
三、关于农村水电 “十三五”发展思路
按照打造“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的总体指导思想,结合湖南农村水电实际,对我省农村水电 “十三五”发展思路作了初步研究,即:以加强法制建设为基点,以强化行业监管为抓手,推动绿色水电生态建设,融入惠农发展新形势,构建农电补偿新机制,促进农村水电走上良性健康发展轨道。
(一)以《条例》为依据,构建农村水电地方法规体系。2007年,省人大出台了《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下一步积极争取出台《条例》的实施细则,为农村水电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全面铺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农村水电行业管理水平。在完成标准化建设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全省标准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水电安全监管,不断提高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构建绿色小水电评价机制,推动农村水电生态文明建设。全面铺开绿色小水电评价工作,创新绿色水电生态建设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
(四)融入惠农发展新形势,探索农村水电项目建管新模式。积极探索与其他水利项目相结合的惠农建设新模式,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农村水电补偿新机制。
我们一定按照水利部部署和会议精神,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抓住新机遇,适应新常态,努力推动农村水电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