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题与答案
编者按 :为提高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动物卫生法学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贯彻《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2010—2014年)》提出的“创新方法,形式多样”的培训原则,本刊在“培训园地”栏目开设了“习题与答案”,特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就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及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编写成习题,并以当期刊问题下期刊答案的形式,供执法人员自学。执法人员可以自选习题进行作答,凡将答案反馈的,《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和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共同出具学时证明(请将答案邮寄至《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
1.简述罚款的定义以及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本习题0.3学时)
答:罚款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对违反动物卫生法律规范法定义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经济上的惩罚,是行政法中适用范围最广的一种财产罚。在动物卫生处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是二十元以下罚款的;二是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三是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且当事人提出的。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2.简述没收的定义以及没收与罚款的区别。(本习题0.3学时)
答:没收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所得和动物卫生行政法律规范规定的违禁物或违法行为工具进行没收的处罚,属于财产罚的种类。它是对生产、经营、贮藏、加工、运输、销售违禁物品或进行其它营利性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一种经济上的处罚。没收同罚款一样,指向的都是财产,但二者性质不同。罚款是迫使违法者交纳额外负担的金钱,它所针对的是行政相对人合法财物的所有权。没收针对的是违法所得、违禁物或违法行为工具,一般不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财产。如,没收非法经营的病死动物产品。
3.简述责令停产停业。(本习题0.4学时)
答:责令停产停业是动物卫生行政主体责令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相对人停止生产或经营活动的处罚,属于行为罚的种类。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在实施该处罚种类时,应当附有限期整顿和改进的要求,同时明确责令停止生产或经营的期限,如果行政相对人在期限内改正了违法行为,就可以恢复营业。停产停业改进到期后,动物卫生行政主体应当对整改的事宜进行查验,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应当制作并送达恢复生产通知书,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应当重新作出处罚,直到吊销许可证照。
(习题的参考材料见本期“培训园地”文章)
1.分析《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八)——案件处理意见书的应用之二》一文中“案件处理意见书中的案由”填写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本习题0.2学时)
2.分析《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八)——案件处理意见书的应用之二》一文中“案件处理意见书中认定违法事实的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本习题0.4学时)
3.分析《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用(八)——案件处理意见书的应用之二》一文中“案件处理意见书中建议罚款1500元”存在的问题。(本习题0.4学时)
(责任编辑:白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