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伟
道德论证:《孝经》文本的结构与性质初探*
刘 伟
经学史上对《孝经》文本的理解有一个重要并值得商榷的倾向——“去曾子化”。但在《孝经》中,曾子不只是一个聆听者或记录者,他首先是一个对话者。从曾子的提问可以发现,《孝经》的核心是论证如何从“孝”这一基本德性推导出一个完美的秩序。从这个意义上说,《孝经》是一部论证而非立法之书。
《孝经》; 道德; 教化; 曾子
本文论题中的道德,并非我们今天所说的道德,是道和德的合称。不论是在传统语境里还是《孝经》文本中,道和德都是两个概念,而题为“道德论证”,则旨在说明《孝经》一书重心在论证“道”如何奠基于“德”,进一步说就是——如何能从“孝”这一基本德性推出有道的秩序。这是对《孝经》文本性质的重新厘定,故首先需要面对的是前人如何理解《孝经》。
《孝经》是早期儒家惟一以经命名的经典,至《汉书·艺文志》将其列入“六艺略”,按理说,其经的地位是不容置疑的。本人并不打算一开始就讨论“《孝经》是经”这一命题,因为不论接受还是否定,前提是:一、知道什么是经;二、知道《孝经》的性质是否符合经的定义。前者关系到经的性质,后者关系到《孝经》的性质,其中都大有文章。本节要讨论的问题是:以经学史上最重要的两个人——郑康成和朱子,二者都认为“《孝经》是经”——为例,看一下他们凭什么认为“《孝经》是经”。
先说康成。
郑康成《六艺论》已经亡佚,赖后世学者钩稽片语只言尚可窥测一斑。六艺之中,乐已不存,故《六艺论》无“乐论”而有“《孝经》论”。康成或以《孝经》补乐之阙亡,凑足六艺,此未可知。在《六艺论》中,关于《孝经》,康成说过一段非常有名的话:“孔子以六艺题目不同,指意殊别,恐道离散,后世莫知根源,故作《孝经》以总会之。”①*[唐]李隆基注、[宋]邢昺疏:《孝经注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邢序第2页。这句话的要点有二:其一,《孝经》为孔子作;其二,《孝经》总会六艺。学者往往认为“总会六艺”的内涵丰富而重要②*台湾学者陈铁凡曾说:“郑玄谓孝经为孔子所以总会六艺(六艺论),近贤因以孝经视诸经为最要(皮锡瑞、经学历史、开辟时代)。曹元弼撰孝经学有会通之目,沥陈孝经与六艺相证相明之旨。阮元亦曾胪举春秋三传、易、诗、礼之称顺字者,谓皆本孔子春秋、孝经之义,见所撰孝经义疏。”按:陈氏本人之著作亦有“孝经会通经传”一节,广列六艺与《孝经》可相参证之文。详见氏著:《孝经学源流》,台北:国立编译馆,1986年,第77—86页。,然事实上“孔子作”更为根本。郑君在《驳五经异义》中曾说:“《尔雅》者,孔子门人所作,以释《六艺》之言。”*[清]皮锡瑞撰、王丰先点校:《驳五经异义疏证》,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274页。皮锡瑞注意到《汉书·艺文志》将《尔雅》列入《孝经》类而非小学类,并据以说明《尔雅》和《孝经》都有总会六艺的性质*皮鹿门云:“郑《驳异义》云:《尔雅》者,孔子门人所以释六艺之文言,盖不误也。是《孝经》《尔雅》皆释经总会之书。《艺文志》以《尔雅》列入《孝经》家,后儒多疑其不安,寻览郑君之言,乃得其旨。”参氏著:《六艺论疏证》,师伏堂刊本,全一卷。。然差别就在于,在郑君看来,《孝经》为孔子作,《尔雅》为孔子门人弟子作*皮锡瑞疏《尔雅》为孔门弟子所作曾援引张揖说云:“昔在周公,著《尔雅》一篇,今俗所传三篇《尔雅》,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又引刘勰之说云:“《尔雅》者,孔徒之所纂,而《诗》、《书》之襟带。”参[清]皮锡瑞撰、王丰先点校:《驳五经异义疏证》,第278页。。故《孝经》可上侪六艺,《尔雅》则等而下之。可见,《孝经》之为经,关键在孔子所作,是孔子的圣人身位决定了经典的品格。至于总会六艺,乃是孔子制作经的目的,不可混为一谈。
与之相关的是,郑君“仲尼居”的注法。今文《孝经》开篇为“仲尼居,曾子侍”,一般认为是伪撰的刘炫传本古文《孝经》则作“仲尼闲居,曾子侍坐”。 明皇注经虽依今文,但其注则云“‘居’,谓闲居”,“‘坐’,谓侍坐”, 调合今古之说,后世解此大都依明皇之说。相较之下,康成注“仲尼居”则有些另类——“居,居讲堂也”。闲居是强调居的状态,居讲堂则指出了居的场所,相比之下,康成有增字解经之嫌,无怪乎后世多用明皇说。康成此注看似奇怪,然与郑注《礼记》对参,则显得意味深长。按康成《三礼目录》于《礼记》中《仲尼燕居》《孔子闲居》两篇分别云:
名曰《仲尼燕居》者,善其倦,燕居犹使三子侍之,言及于礼。著其字,言事可法。退朝而处曰燕居。
名《孔子闲居》者,善其倦而不亵,犹使一子侍,为之说《诗》。著其氏,言可法也。退燕避人曰闲居。*[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疏:《礼记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381—1382、1392页。
“燕居”与“闲居”都指私人的、非正式的场合。康成《目录》释篇题,皆以为孔子在私人场合仍不懈怠,其言行足为后人效法,因而著之于《礼记》。若按明皇注法,《孝经》中的“孔子为曾子陈孝道”(《汉书·艺文志》语)和《仲尼燕居》中孔子为弟子授业解惑,性质相似;郑康成则要在属“经”的《孝经》和属“记”的《礼记》之间做足区分。抛开传统不同家法间之聚讼,闲居和居讲堂之间的差别只在于:一个是孔子和曾子之间私人的对话;另一个则是二人在公共场合进行一场公开对话,除了曾子之外还有其他的观众(或听众)。可就是这一公与私的差别,决定了文本品位之经与记的差别。
康成设想的情境是,孔子作为一个立法者,在公共场所中,陈说万世不易、四海皆准的法度。这一预设引出的结论是:听众是谁无关紧要,记录者是谁也无关紧要。
再说朱子。
朱子《孝经刊误》以古文《孝经》为底本,故其开篇作“仲尼闲居,曾子侍坐”。朱子显然不认为“居”和“闲居”之间的区别,可以影响文本的性质。所谓“刊误”,按《四库提要》的说法是:“取古文《孝经》分为经一章,传十四章,删旧文二百二十三字。”*[清]纪昀等撰:《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416页。“刊误”除了删古文《孝经》二百余字之外,还区分经、传,这与朱子撰《大学章句》之手法如出一辙。按朱子之意,古文《孝经》自开篇“仲尼闲居”至今本《庶人章》“患不及者,未之有也”,乃是经文,余下部分则是解经的“传”。朱子于此注云:
此一节夫子、曾子问答之言,而曾氏门人之所记也。疑所谓《孝经》者,其本文止如此,其下则或者杂引传记以释经文,乃《孝经》之传也。窃尝考之传文,固多傅会,而经文亦不免有离析增加之失。顾自汉以来,诸儒传诵,莫觉其非,至或以为孔子之所自著,则又可笑之尤者。盖经之首统论孝之终始,中乃敷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之孝,而其末结之曰:“故自天子以下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其首尾相应,次第相承,文势连属,脉络通贯,同是一时之言无可疑者。*[宋]朱熹撰:《孝经刊误》,四库本,全一卷。
朱子这句话的重点是:第一,今本《孝经》前六章删去所引《诗》文,恢复行文原有的脉络,就是经,其后各章是解释经的传;第二,经之所以为经,乃是因为它是孔子和曾子的问答之言,真实地表达了孔子的意图。
朱子解释《孝经》的手法和其所撰《大学章句》区分经传的手法类似。在朱子看来,真实表达孔子的思想就是经——《大学》是“孔氏之遗书”,不论何人著录成书;经和传的关系是解释关系,传解释经。所以,朱子设想的情境是:孔子向曾子“陈孝道”,曾子记录下来并传给弟子,弟子在此基础上又补充了一些解释性的文字,最后定稿。
综上,不论郑君、朱子,都认为《孝经》是经,可对经的理解不同。朱子认为经是圣人真实的思想;康成则认为经是圣人所陈法度。不过二人有一个共同点,即突出《孝经》经的性质时,贬低了文本中曾子的作用。在朱子看来,曾子只是孔子思想的中介;康成或认为,曾子只是千万个应该遵从孔子所立法度中的一人而已。
本文写作的目的,是要对《孝经》的性质进行重新勘定。勘定工作首先从恢复曾子在文本中应有的位置开始,将曾子从一个无关紧要的听众和记录者还原为对话者。
在今本《孝经》中,相对于孔子的“滔滔不绝”,曾子显得有些沉默寡言。他一共只说了四句话:
曾子避席曰:“参不敏,何足以知之?”(《开宗明义章》)
曾子曰:“甚哉,孝之大也!”(《三才章》)
曾子曰:“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圣治章》)
曾子曰:“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谏争章》)
从文本的功能上说,曾子这四句话都是为了引出下面孔子更经典的论述。仔细玩味曾子的话,有助于我们更深刻地理解孔子。下面我们就逐一分析曾子这四句话。
(甲)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在介绍了对话发生的场景(“仲尼居,曾子侍”)之后,孔子问:“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曾子回答:我不知道。“何足以知之”和“汝知之乎”相呼应,两个“之”都是代词,指称相同的内容。可这个内容是什么呢?孔子的问题是:有一种“至德”和“要道”能够顺治天下,使得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对于曾子来说,其中的疑问至少包含:一、这里说的“至德”和“要道”是什么;二、先王如何通过“至德”和“要道”顺治天下的。
面对老师的提问,曾子的“无知”表现得恰到好处。于是,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复坐,吾语汝。”仔细玩味一下这一场景:孔子问先王有一种至德要道能够顺治天下,你知道么?师长问话,避席而答,礼当如此。曾子避席回答说不知道。孔子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之后,让曾子坐下,慢慢细聊。孔子一句“复坐,吾语汝”,将孝为德本、教所由生这一论断从后文的长篇大论独立出来。孔子接着说: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我们首先要弄清楚曾子避席复坐这一情节在文本中的意义,这关系到文本的结构和主题。一种可能是,曾子避席复坐只是孔子“陈孝道”过程中一个可有可无的“插曲”,删去也不影响行文的脉络。可是,上文所引“身体发肤”一长句并非承接“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而来。曾子复坐后,孔子似乎整理了一下思绪,重新开始界定“孝”,并由此引出后文的“五等之孝”。那么,“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一句在文本中的作用便不是引出下文,而是总结上文,它恰恰是孔子所问“汝知之乎”的预设答案,也是《孝经》这部书要讨论的核心问题。
那么,整个对话的逻辑就是:孔子问曾子是否知道先王有一种至德要道可以顺治天下,曾子不知,孔子抛出一个笼统的答案——孝为德本,教所由生——之后,让曾子坐下,慢慢解释这其中的道理。
曾子复坐后,孔子首先界定了“孝”——“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需要说明的是,孔子这里界定的是孝行,告诉曾子怎么做才算“孝”,这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不是理论问题。这一点关系到对后面“五等之孝”的理解。接下来则是,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这五个不同阶层的人该如何行孝。朱子认为,开篇至此构成了经。从文本整体上看,孔子用这一大段话说明了,孝是一种普适的德行,世界上的每个人不论地位高低都可以行孝,这和《大学》说“天子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性质是一样的。
(乙)甚哉,孝之为大!
听了孔子说自天子至庶人,皆可行孝后,曾子禁不住慨叹:“甚哉,孝之大也!”对于曾子这一慨叹的理解,历代注家大体一致:
上从天子,下至庶人,皆当为孝无终始。曾子乃知孝之为大。*[清]皮锡瑞:《孝经郑注疏》卷上,师伏堂刊本。
参闻行孝无限高卑,始知孝之为大也。*[唐]李隆基注、[宋]邢昺疏:《孝经注疏》,第28页。
由此可知,曾子之叹和孔子所说“故自天子至于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者,未之有也”有关。孝行的普适性说明,对于论证“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是必要的,如果有一类人可以不用或者无法行孝(一种德性无法表现为德行),就说明孝这一德性有先天缺陷,又何谈孝为德本。只有说明了孝行可以普遍践行后,方可以进入实质性的问题:据以行孝的德性是一种最基本的德性。
(丙)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
曾子之叹,像是一个“插曲”,承上启下。论征孝行之普适性后,孔子终于回到他最初的问题上来,于是才有了《三才章》和《孝治章》的文字:
子曰:“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诗》云:‘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子曰:“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治国者,不敢侮于鳏寡,而况于士民乎?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治家者,不敢失于臣妾,而况于妻子乎?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诗》云:‘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三才章》和《孝治章》互为表里。《三才章》主要说了两件事:第一,孝是一种天经地义(合理)的德性;第二,从这一德性可以推出完美的秩序。此是对“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这一核心问题不太充分的说明。《孝治章》则从经验的角度说古代的“明王”曾以孝达致天下大治。
针对孔子的话,曾子提出了整个文本中第一个高质量的问题:“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我们必须承认,“孝”是一种美好的德性,甚至是理论上可以推出好秩序的完美德性。可是能推出好秩序的德性有很多(孔孟的仁义,墨子的兼爱等等),凭什么说“孝”是“德之本”?曾子问:对于圣人来说,有没有一种超过“孝”的德性?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疑问,仁义礼智信都没有孝根本么?为什么?孔子的回答是:孝,基于自然人性,它不但天经地义,也是人生来如此:“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父子之道,天性也”。亲爱父母生来如此,渐次成长中人学会了尊敬。爱和敬,是一切秩序的根源。
(丁)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经过孔子反复申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这一核心问题大体已经明了。此时,曾子话锋一转,问了最后一个比较尖锐的问题:“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所谓孝顺,一般说来就是顺从父母。曾子此问,显然是说如果父亲犯错误儿子还要顺从他么?孔子的回答是:
是何言与,是何言与!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谏争章》)
和《论语》中孔子所云“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不同,这一次孔子强调,遇到父亲行不义之事,子要“争”之。
“不义”之“义”是“天经地义”(《三才章》)的“义”,也是“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的“义”。我们甚至可以更宽泛地说,这个义也是孟子“义内”之义,是“门外之治义斩恩”(《礼记·丧服四制》)的“义”。用现代话说,义就是合乎秩序,也可以说是正确、正当、合适。当孔子以“当不义,则争之”回答曾子之问,便“揭示”了一个关乎《孝经》文本性质的重要消息:《孝经》的核心部分是孔子向曾子“论证”孝如何可以成为一个良好秩序的基础,这个好秩序说到底是“义”。
《汉书·艺文志》说《孝经》是夫子为曾子陈“孝道”,而从整个对话场景来看,这个说法与孔子最初的问话有关。我们不妨再回顾一下孔子的说法:
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汝知之乎?
初看这句话,每个人的疑问都一样:一、什么是“至德要道”;二、“至德要道”为何能“以顺天下”。这一点上文已经指出。
先说“至德要道”。
我们先看一下历代注家如何解释“至德要道”。明皇《孝经注》的说法简明扼要:“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邢《疏》解释说:
云“孝者,德之至、道之要也”者,依王肃义。德以孝而至,道以孝而要,是道德不离于孝。*[唐]李隆基注、[宋]邢昺疏:《孝经注疏》,第4页。
邢《疏》没有在义理解释上提供新东西,却告诉我们,明皇此注实际上是出自处处与郑玄作对的著名经学家王肃。王肃此说符合常人的阅读经验,因为既然称之为《孝经》,那么孔子开篇的问题一定是为了引入对话的主题——“孝”。职此之由,在整个《孝经》的解释史上,王肃不乏知音。元人董鼎云:
至此方言一“孝”字,即所谓“至德要道”也。仁义礼智虽皆谓之德,而仁为本心之全德。仁主于爱,爱莫大于爱亲,故孝为德之至。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朋友之交五者,虽皆谓之道,而亲生膝下,行之最先,故子孝于父独为道之要。*[元]董鼎:《孝经大义》,四库本,全一卷。
董鼎接受了由明皇御注发皇其大的王肃之说,并进一步给出了“孝”何以为“至德要道”的理由。德是本心天然具有的性质,如仁义礼智;道是人所共行的伦常,如父子、君臣、夫妇、昆弟、朋友等。“孝”之为“至德要道”的原因是,仁和父子之亲分别在德和道中占据最重要的位置。吴澄的理由与董鼎差不多,但表述上更“形而上”:
至,极也。德者,得也。要,总会也。道,犹路也。德谓己所得,道谓人所共由。盖己之所得、人之所共由者,其理曰仁、义、礼、智,而仁兼统之。仁之发为爱而爱先于亲,故孝为德之至、道之要也。*[元]吴澄:《孝经定本》,四库本,全一卷。
吴草庐此注或许受到了朱子注《论语·学而》“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章的启发,他区分了理和理之所发。从理的方面讲,“仁”当然最重要,但“仁”之发为现实的爱,则爱亲最根本。清人简朝亮更直接说:“德与道,实一理也。德即人得于天之道,故行道而有得于心为德,宜通言也。”*[清]简朝亮撰、周春健校注:《孝经集注述疏》,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5页。
王肃解经,每与郑玄相左,在“至德要道”上,也不例外。王肃以“孝”解“至德要道”,如简朝亮所云,乃是道、德通言。可是,郑康成却偏偏分开来说,其注云“至德,孝悌也;要道,礼乐也”,这看起来是一个相对怪异的说法。皮锡瑞解释云:
《注》以“至德”为孝悌、“要道”为礼乐者,《周礼·乡大夫》“考其德行道艺”,《疏》云:“德行谓六德六行,道艺谓六艺。”是德与行为一类,道与艺为一类。六行以孝友为首,六艺以礼乐为首。故郑君分别至德为孝悌、要道为礼乐,据《周礼》为说也。《广至德章》首举孝悌、礼乐,郑义与经文合。*[清]皮锡瑞:《孝经郑注疏》卷上。
皮鹿门引贾公彦《周礼疏》,用以说明郑玄注《孝经》之依据在《周礼》,似嫌牵强;但其注意到了《广要道章》言及“礼乐”,此是文本内证,道理上比援引《周礼疏》更站得住脚。
《孝经》的文本存在着相互解释的关系,朱子据以区分经传,这一点前文已有说明。诚如皮氏所言,首章“至德要道”与后文的《广至德章》和《广要道章》可能存在着对应关系,如此则郑玄之以孝悌与礼乐注“至德”与“要道”,或有文本内证为依据。且看《孝经》原文:
子曰:“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诗》云:‘恺悌君子,民之父母。’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广至德章》)
子曰:“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广要道章》)
“孝”对应至德,这一点无异议,首章云“夫孝,德之本也”可证。至于“要道”,文本上说“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又说“礼者,敬而已矣”,康成以“礼乐”为“要道”大概因此。此外,《三才章》云“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古者道和导相通,《论语》“道之以政”即是一例,可为康成之说再增一旁证。
礼乐不是孝悌,后者是一种德行,前者则指向秩序。经文用“安上治民”和“移风易俗”形容礼乐的功能,足以说明这一点。所以,德是指个体的德性(行),而道则指群体的有序。《孝经》的重心就在于论证基于德而达道。这就引出上文所说第二个问题,“至德要道”如何能够“顺治天下”,其实也就是如何由德而道。
在《孝经》中,至德与要道之间的教化是一个关键词,是由德而道、顺治天下的枢纽所在。《孝经》开篇即表明孝为德之本,教化因由孝而生,隐而未明的结论是教化(而非刑政)可达致良好的秩序。这一理念可以分析为两个命题进行讨论:第一,教化可以奠基于孝;第二,教化可以塑造好秩序。
教化,亦可以简称教,是传统文化中人人耳熟能详的概念,可教化所包含的意蕴却未必尽人皆知。说教,首先要区别于政,后世政教并提,容易使人混淆。《孝经》重教轻政,甚至有用教涵括政的倾向,文本中并不严格区分二者,但仍有迹可循。文本中两次提到“教不肃而成,政不严而治”,这里政教的区分不明显;但《圣治章》云“成其德教,行其政令”,似乎可以说明,教偏向于道德陶冶,政偏向于行政命令。
让我们从字源说起。先说政。孔子曾经说过,“政者,正也。”(《论语·颜渊》)《说文》训政从孔子说。从字形上看,政从正取义。“正,是也。从一,一以止。” 段玉裁引江沅说云:
一所以止之也,如乍之止亡,毋之止奸,皆以一止之。*[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年,第69页。
按小篆写法,亡一合为乍,意为阻止逃亡之辞;女一合为毋,意为阻止调戏女子。由此可知,政和正都含有制止的意思,以强力的手段制止某人行恶。所以,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论语·为政》)《王制》则云“齐八政以防淫”。所谓“八政”,据《王制》本文是指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所以,政就是指官方颁布让百姓遵守的规章制度,违反则惩罚之。
教则不同。在古代,教和斆同属于教部,同源同义。斆,就是今天的学字。今天,教的意思是“上所施,下所效”,而学(斆)则是“觉悟”*[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69页。,一个教人,一个自学,所指不同。段玉裁解释说:
详古之制字,作斆从教,主于觉人。秦以来去攵作学,主于自觉。《学记》之文,学教分列,已与《兑命》统名为学者殊矣。*[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第127页。
也就是说,教和斆最初统称为斅,指教人,故从教;后去斆右边的攵而为学,意为自觉,与教相对。可即便如此,与施教者之教相对的是受教者自觉,也就是说教这一行为是引导人们自觉,而不是强制。另外,斆从教从冂,是会意字。冂,有两种解释:
冂,尚矇也。
冂,邑外谓之郊,郊外谓之野,野外谓之林,林外谓之冂。*[汉]许慎:《说文解字》,第69、110页。
第一个意思是处于蒙昧之中,第二个意思则是遥远的化外之地。一言以蔽之,冂的意思就是蒙昧和野蛮,而教学的目的就是摆脱蒙昧和野蛮,变得文明。《易》有“屯”“蒙”二卦相次,“屯”是物始生之象,“蒙”次“屯”后,意为始生之物幼小,必然处于蒙昧状态,故需教学以引导之。
那用什么引导民众由野蛮而之文明呢?换句话说,文明的内涵是什么?答曰:人伦。《孝经》云:
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广至德章》)
《孝经》讲孝,强调父子关系是最重要的人伦关系。上文主要提到了三种关系,父子关系、兄弟关系、君臣关系。孟子则强调“教”五种人伦:
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叙,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滕文公上》)
这是传统五伦最经典的表述。《王制》讲“明七教以兴民德”,其中所谓“七教”指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七种人伦关系。在古人的思想观念里,人伦关系是区别文明和野蛮甚至是人和禽兽的重要标志。
教化为什么可以奠基于孝呢?孔子的说法是“夫孝,德之本也”,曾子对此提出疑问:有没有一种德性(行)比孝更为根本?孔子的回答是:
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祭。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于孝乎?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圣治章》)
曾子的问题是“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于孝乎”,孔子将曾子的问题拆分为两个:一个是圣人之德有没有超过孝的,一个是人之德有没有超过孝的。前一个问题孔子以周公为例,作经验上的回答;后一个问题,则从理论上回应为什么孝是“德之本”,因而更值得关注。儒家习惯于以亲亲讲仁,以敬长讲义。孔子此处以“孝”统摄爱和敬,将这两种道德情感视为人成长过程中自然获得的两种能力。经文区分亲和爱,严和敬。一个小孩子刚生下来就本能地亲近父母尤其是母亲,而成长过程中逐渐知道尊严父母尤其是父亲。亲近和尊严,善加引导就是爱敬,爱敬也就是孝。由此观之,孝之所以为“德之本”,在于孝基于自然人性;故圣人才能顺着人性施以教化,否则戕贼人性就不是教化,而是强制。
基于孝的教化,又如何能够塑造好秩序?
孔子说过:君子之德像风一样,小人之德则像草,风行草必偃。同样,在《孝经·三才章》中,孔子也说:教可以化民,民众必然会效法在上位者过有道德的生活。天子孝顺父母,则民众亦孝顺自己的父母。可是完美的秩序,并不等同于让所有人只过孝顺的生活。这其中缺少一个重要的环节——孝可以推出其他德性(行)。对此,《孝经》说:
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圣治章》)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士章》)
对于“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这句话,明皇的解释是“父子之道,天性之常,加以尊严,又有君臣之义”*[唐]李隆基注、[宋]邢昺疏:《孝经注疏》,第50页。,郑康成的解释则是“君臣非有天性,但义合也”*[清]皮锡瑞:《孝经郑注疏》卷下。。相比之下,郑注更合经文本义。此处的“义”,当理解为《丧服》中与“正服”相对之“义服”的“义”,可释为类比。这说明君臣之义是从父子天性中类推而来,故云“资于事父以事君”,因为敬是孝中应有之义。在传统社会,君臣关系是父子关系之外最重要的人伦关系,它是自然亲情之外的社会秩序的象征,因此,如果从孝亲可以推出敬长,就意味着基于孝可以推出良好的秩序。
至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孝经》是一部论证孝为基础德性的经典,表现在:(I)孝是一种自然而然、与生俱来的德性;(II)孝含爱敬,子之孝父可推出臣之敬君;(III)基于孝的教化可以塑造完美的秩序,即顺治天下。
《孝经》是一部论证之书,这是基于《孝经》文本内在脉络的判断。如果此判断成立,我们仍可以接受《汉书·艺文志》的说法——《孝经》是夫子为曾子“陈孝道”之书,只是这里的“陈孝道”所陈不是孝之法度规范,而是论证孝是一种可以建构完美秩序的基础德性。
经是法度,这是传统对经学的理解,不论康成还是朱子。只不过对法度的理解有异,郑君理解的法度更像是我们今天的法律甚至是宪法,朱子则将法度理解为个人践履的工夫准则。在他们看来,《孝经》是经,那么,最能体现经之法度性质的部分自然是“五等之孝”,后面的论证部分相对次要。相应地,文本中曾子最为精彩的问难也就没那么重要,甚至曾子本人在整部经典中都变得可有可无。这并不符合我们的阅读经验。惟一的解释是,经学家们“《孝经》是经”这一判断的根据在《孝经》之外,而不在其中。
本文关于《孝经》的探讨,是将其从整个经典系统中剥离出来,在不考虑“外部影响”的前提下,从文本自身的脉络追问经典本身的性质。可是在经典解释史上,经典文本从来都不是以单子形式存在的,一种解释范式的确立意味着一种新的经典系统的确立。在经典系统中确立某一经典文本的位置,是经典解释学的基本要求。然而,一代有一代之学问,一代有一代之范式,如果当下可能复兴经学的话,那么今天的经学亦必是检讨汉、宋经典解释范式后确立的新经学。我们期待一种新经典系统的确立,只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做的是回到文本本身。
【责任编辑:杨海文;责任校对:杨海文,许玉兰】
2015—02—25
刘 伟,中山大学哲学系讲师(广州 510275)。
B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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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9639(2015)03-0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