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现状、问题与趋势:广东为例

2015-01-21 22:50李文章
关键词:民办广东省民办高校

李文章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民办教育研究室,广东 广州 510035)

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现状、问题与趋势:广东为例

李文章

(广东省教育研究院 民办教育研究室,广东 广州 510035)

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在改革开放后历经了跨越式发展,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与此同时,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在发展中也存在办学质量不高、融资能力不足、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以及政策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民办高校、政府和社会等各方面力量的协同配合。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呈现以下趋势:总体规模保持稳定、呈扩大态势;办学形式更加多样;发展主旋律是抓质量、强特色;办学自主权更充分;监管体制机制更健全。

民办高等教育;民办高校;发展历史;广东

广东省民办高校经过20多年的艰苦发展,数量不断增多,办学规模日益扩大,打破了省内公办高校“一枝独秀”的局面。民办高等教育从拾遗补缺的边缘角色转变为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广东教育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的今天,回顾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轨迹,审视其存在的问题,预测其未来发展的趋势,对于推进广东民办高等教育特色发展、建设广东高等教育强省具有重要意义。

一、发展历史及现状特征

广东民办高等教育经过20多年的螺旋式发展,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一)发展历史

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恢复兴起期(1993年~2002年)。1992年,邓小平的南方谈话为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加快了社会、经济和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发展。广东一批思想先进、有志于发展教育事业的知识分子开始探索社会力量办学。1993年,在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基础上建立的民办南华工商学院,是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建立的第一所民办普通高校,属专科层次。①张耀荣:《广东高等教育发展史》,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13页。次年,在广州私立华联实用外语科技学校的基础上,广州教育界同仁集资创办了私立华联学院。1995年,广东在全国率先颁布《广东省私立高等学校管理办法》(粤府〔1995〕57号),这是我国第一个民办高等教育的地方性法规。1998年广东省印发了《关于加强我省社会力量办的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通知》。到2002年,广东全省共有民办高校6所,在校生23 614人,占广东省高校在校生总人数的5.05%。②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在这个阶段,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在全国起到了引领、示范的作用。

第二阶段为规模扩张期(2003年~2007年)。2002年,为促进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相继出台,使民办教育的身份和地位得以公认与巩固。在这个时期,广东省民办高校在规模上取得了跨越式的发展:2003年新批准成立3所;2004年新设立8所;至2007年,总数达45所,在校生数256 938人。与2002年相比,民办高校数、在校生人数分别增长了6.5倍和9.9倍。*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

第三阶段为稳定提升期(2008年至今)。在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急剧扩张的同时,民办高校违法违规办学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民办高校办学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政府逐渐加强了对民办高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同时,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推进,社会对高等教育的需求发生了重大转变,从“有学上、有书读”转为“上好学、读好书”。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广东省民办高校进入调整和转型阶段,开始由注重规模的外延式发展向追求质量的内涵式发展转变。因此,2008年以来广东省民办高校在规模与数量上的变化并不明显,从2008年到2012年期间只增加了5所。不过,民办高校日益注重学科专业、课程教材、人才培养模式和内部治理结构等内涵建设工作。②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

(二)现状与特征

综观目前广东省民办高校办学的现状,有如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1.独立生存能力明显增强。在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早期,民办高校举办者多是白手起家,普遍依靠租赁校舍、收取学费和聘请临时教师而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走的是“以学养学、滚动发展”的模式。当时民办高校一无自建校舍、二无充裕资金、三无专职教师,因此独立办学能力极弱,缺乏抵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能力。随着高等教育的扩招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2003年后广东省民办高校迎来了规模扩张的机遇,获得了长足发展。2003年至2012年期间,民办高校总数从9所发展到50所,十年间增长幅度为455.56%;其中,万人以上规模的民办高校达23所。③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伴随生源和办学经费的大幅增长,民办高校的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善,不仅建有自己的教学大楼、行政用房和学生宿舍等,添置了必备的教学和科研仪器设备,而且拥有了一支数量可观且较稳定的专职师资队伍和行政管理队伍,初步形成了一套正常运行的良好系统。目前,广东全省民办高校共占地3 498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达1 19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达579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总值达23亿元,拥有专任教师2.3万人。④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随着办学条件的好转、内部治理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改善,民办高校独立办学和发展的能力逐渐增强。

2.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实践证明: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是经济所需、社会所求,是人们盼望的千秋事业。一是加速高等教育大众化。2002年~2012年,民办高校招生数从11 627人增长到163 795人,在校生人数则从23 614人增长到481 698人,分别增长了13.09倍和19.40倍。2013年,民办高校在校生为52.81万人,占广东全省高校在校生总数的30.9%,为广东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增长贡献了9个百分点。⑤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二是促进经济发展。一方面,民办高校通过基础设施、硬件设备等建设,直接拉动了建筑、水泥、钢铁和电子等诸多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表现在间接性支持。2003以来,广东省民办高校已为社会培养了50万名毕业生,⑥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为广东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丰富的人力资源。三是激发教育体制改革活力。民办高校的创建,改变了公办教育包揽高等教育的传统格局,发挥了市场对教育资源配置的作用,调动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了教育成本核算方式和人事制度的变革,增强了高等教育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办学格局。

3.相关政策日臻完善。广东省一直特别重视对民办教育的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强调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持续发展。一是规范管理。自2008年以来,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指引下,广东省先后制定了《广东省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和《广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检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政策法规文件,以加强民办高校办学行为的规范性和法制性。二是强调政策扶持。2005年,广东省率先在国内设立了3 000万元省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和奖励民办教育。目前,民办教育专项经费已增至5 000万元。*《粤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约占全国1/7——广东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30年巡礼》,《南方日报》2013年7月18日,第A07版。201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各级政府要将民办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2013年,广东省召开全省民办教育工作会议,就推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建设民办教育强省进行部署,并颁发了《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意见的通知》。随着民办高等教育作用和贡献的凸显,建设完善的规范和扶持民办高等教育的政策体系,已成为政府当前教育管理的重要职责。

二、存在问题与应对策略

应该说,广东民办高校在过去的20多年中取得了很大的发展,较好地满足了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热切期望。但从客观上讲,广东民办高等教育确实存在发展的瓶颈。

(一)缺乏高水平的民办高校

据2012年的统计,在全国707所民办高校中,广东省有50所(含独立学院),占全国的7.07%;在全国533.18万民办高校在校生中,广东民办高校在校生数达48.62万人,占全国的近10%;广东已成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第一大省。*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然而,由于办学条件和办学能力相对滞后于规模扩张的速度,广东民办高校在办学水平上并未取得突出成绩,高水平民办高校缺乏。目前,在广东省33所普通民办高校中,仅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广东科技学院和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4所为本科层次的高校,其余29所均为专科院校。2011年,北京城市学院、河北传媒学院、陕西西京学院、黑龙江东方学院以及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成为第一批获得研究生教育资格的民办高校。与上述地区的民办高校相比,广东民办高校在高水平建设上已错失先机。事实上,学生报考民办高校热情不高和报到率较低的现象,与长期以来民办高校“低层次、低质量”的办学现状有着密切关系。这种状况反过来又抑制了民办高校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因此,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层次,建设若干所高水平的民办高校,对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意义重大。它不仅是民办高等教育办学自信的展现,更是扭转社会声誉的捷径。对此,一方面,政府应及时调整策略,建立以高水平民办高校为导向的民办高等教育政策支持体系,如实施“民办高校卓越工程”等项目,给予部分发展基础良好的民办高校以重大政策和财政上的支持;另一方面,民办高校应强基固本,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学术科研力量,树立起建设高水平大学的战略意识。

(二)融资渠道亟待拓展

当前,广东省民办高校办学经费来源结构较为单一,过于依赖学生的学费。2012广东民办高校年检数据显示:在所统计的48所民办高校*有2所高校因财会资料缺失,变成48所。中,办学经费完全来自学生学费收入的学校有17所(35.42%);办学经费九成以上来自学费的学校仅23所*不含办学经费完全来自于学费的民办高校。(47.92%);学费收入占总收入八成以下的学校仅3所(6.25%)。在其他经费收入方面,只有9所民办高校获得政府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5%、4.75%、4.19%、2.71%、1.71%、0.58%、0.56%、0.10%和0.09%;另有5所民办高校获得少量的科研收入;仅1所民办高校获得5万元捐赠收入。*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提供的《2012广东省民办高校年检资料》。民办高校办学经费收入来源渠道狭窄、结构单一,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民办高校“揽金”能力较差,缺乏开拓意识;二是外界因素限制,如银行的金融信贷规制等。民办高校要想维持良性运行状态尤其是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必须要有充裕的办学经费。而解决民办高校办学经费问题,需要民办高校和政府共同合作。

对于民办高校来说,首先应牢固树立教育公益性意识。要将立德树人放在学校发展的第一战略位置,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为学校赢得社会各界的捐资奠定基础。其次应加强与企业的合作。利用高校人才和科研资源的优势,加强研发成果的合作和转化,通过为社会提供各种形式的技术服务和科研服务获得服务性收入,并积极与有实力的企业“联姻”或以企业为后盾,通过产学研、校企合作等途径争取企业资金的注入。最后应开拓新市场。开展社区教育、继续教育和在职人员职业培训等各类非学历教育与培训,增强创收能力。而对于政府来说,应建立、完善并落实各种有利于民办高校发展的政策,为高水平民办高校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如,放宽民办高校的融资门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等。

(三)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民办高校在内部治理机制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决策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不高。例如,民办高校基本都设立了董事会,但董事会成员多徒有虚名。一些知名人士、专家学者只拥有董事会的一个头衔,并没有行使应该行使的权力,有的甚至不参加学校董事会的决策和例会,使董事会的决策权仅仅集中在董事长一人或以董事长为中心的少数人手中。*张宏博:《民办高校治理结构失衡的制度根源——基于广东X学院的个案分析》,《教育发展研究》2012年第7期,第30页。二是校长更替频繁。职业型校长可能更关注教育规律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而举办者可能更关注办学效益和投资回报。目标取向的不同导致校长与举办者之间发生矛盾,使二者在办学理念上存有分歧。在矛盾面前,面对举办者强势的“经济话语权”,校长也不过是个高级打工者,并无与之抗衡的利器。所以,校长要么被解聘,要么主动请辞。与公办高校相比,民办高校校长普遍任期较短,更迭较频繁。三是内部监督机制缺失。民办高校董事会中几乎没有教职工代表,普遍未设立监事会制度,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名无实,广大师生的权益无法得以充分的反映和保障。内部治理机制不健全、运行不通畅,是制约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制度性“内伤”。因此,建构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是民办高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必然选择。

要解决上述问题,民办高校应建立决策、行政和监督“三位一体”的内部治理体系。一是在决策机制上,应扩充董事会成员数量,丰富成员身份的多样性;完善董事会决议程序、明晰议事规则,增强决策运行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二是在行政机制上,应落实校长负责制,明确董事会与校长之间的分工;实行校长职业化,建立校长任期制。三是在监督机制上,应建立以教师和学生为主的学校内部权力制衡制度,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长效机制,保障教授治校权力;认真吸收并采纳师生对学校管理的建议,切实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四)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亟待加强

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广东省民办高等教育在政策支持力度上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实质性的政策支持不够。以公共财政为例,地处西部的陕西自2012年起每年投入3亿元资金,专门支持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陕西18所民办高校平均每所可获得1 600多万元。*柯昌万、张龙:《陕西对民办高校实施分类管理》,《中国教育报》2012年2月18日,第1版。2013年,山东出台政策支持民办本科高校建设特色名校,并选拔了3所民办高校,给予每所高校1 000万元的建设经费。*《山东将重点建设3所民办本科特色名校 每所1 000万经费》,2013-12-04,http://news.iqilu.com/shandong/kejiaoshehui/20131204/1770155.shtml。而广东省公共财政投入相形见绌,分配给民办高校的只有3 000万元,50所民办高校平均每所仅可获得60万元。*《粤民办教育在校生规模约占全国1/7——广东省民办教育改革发展30年巡礼》,《南方日报》2013年7月18日,第A07版。二是优惠扶持政策执行梗阻。以用地为例,广东某学院2003年获得广东省规划局317亩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提供的《民办教育政策梳理调研报告》。但在办理过程中,地方土地管理部门将该校的用地指标挪用给了其他房地产开发商。2010年土地部门调整规划,该317亩地变更为旅游用地,造成土地部门的规划与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发生冲突。土地使用权难以落实,导致民办高校难以拓展办学空间。因此,健全的政策是规范和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加强政策支持力度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政策规划不等于政策效果,政策不应停留在“仅有表达、没有实质行为”的政策文本和目标声明中,对民办高校发展的支持程度,其根本衡量标准是政策的实践行为。要加强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贯彻落实,让好的政策“落地生根”,真正惠及民办高校。其次,要加强财政投入。高度重视财政资助的扶持和引导作用,切实提高财政支持总量,并建立灵活多样的民办高校公共财政资助体系。最后,民办高等教育的改革要从省情、校情出发,立足现实,加强改革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提升政策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强化政策执行监督和政策结果的评估。

三、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人民群众对教育需求的变化以及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民办高等教育也必将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一)总体规模更加稳定

2013年,广东全省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170.99万人,在全国排第1位。*数据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编的《广东省教育事业统计简报》。但从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指标来看,无论在国际还是在国内,广东省高等教育的整体规模及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与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尤其是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还不相适应。数据显示:2009年世界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平均值已达65.26%,发展中国家为28.56%,世界平均水平则为36.06%。*《寻找世界坐标: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呈现七大趋势》,《中国教育报》2013年12月16日,第8版。201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上海已接近70%、浙江为49.5%、江苏为47%,而广东仅为28.2%。*数据来自于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地的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根据教育部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教育体制综合改革的协议》和《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2015年广东省普通本专科在校生需达到196.2万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需达到12.6万人、成人本专科在校生需达到58万人,方能实现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6%的目标。此外,随着异地高考政策的逐步实施,在广东就读的非本省户籍的学生数量在未来一段时间将稳定增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稳定规模,保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相对稳定,高等教育规模增量主要用于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及扩大民办教育和合作办学”,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朝向普及化发展时,广东民办高等教育肩负着重要使命,在未来5年内,其总体规模仍将保持稳定甚至扩大态势。

(二)办学形式更加多元

随着各种社会力量的介入和政策的引导,除了目前已有的公有民营、民办公助、民有民办以及校企合作等办学模式外,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会变得更加多元,各种新型的办学形式将以其强大的生命力相继涌现。

首先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将正式亮相。《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积极探索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通知》,确定在上海、浙江和广东深圳等地区开展“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办法”。2013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促进民办教育规范特色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探索分类管理机制,鼓励各地开展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创新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可以说,解除对营利性民办高校的禁锢,准许营利性民办高校的合法存在,是尊重市场力量的必然选择。随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的实施,部分民办高校可能会选择营利性办学,真正体验市场化办学的魅力。

其次是混合所有制将成为民办高校发展的新路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社会力量兴办高等教育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在未来,或许会出现混合所有制的民办高校。

(三)未来发展更具特色

在公办高等教育资源供应不足和民众对接受高等教育有大量需求的情况下,选择民办高校成为部分学子“曲线”求学的一个补充性选择。因此,在政府允许社会力量进入高等教育的初期,谁率先进入民办高等教育领域,谁就抢占了民办高校发展的先机。这种先机带来的是办学规模的优势。目前广东在校生规模万人以上的普通民办高校如广东白云学院、广东培正学院和南华工商学院等,均属于起步较早的学校。然而,这种以办学规模赢得市场竞争的发展模式并不具可持续性。如今,民办高校总数已初具规模,高等教育大众化目标也早已实现,高等教育质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教育不同于其他产品,人们对教育品质的追求远远超过其他产品。因此,越好的教育服务,越会受到人们的追捧。在机遇优势消退和社会各界对高等教育要求提升的双重压力下,未来民办高校唯有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强化办学特色,才能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如果说质量是大学的生命线,那么特色则是生命线的灵魂。在民办高校同质化、趋同化现象较为普遍的今天,谁率先形成他人无法取代的办学特色,谁就掌握了未来竞争的主动权和制胜权。

(四)办学自主权更加充分

目前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管理,基本是套用计划经济时代的旧思维。例如,在招生计划、录取批次、录取分数和招生区域等方面,完全由教育行政部门决定。有关部门一方面提倡个性,另一方面又强调统一性,这种自相矛盾的管理办法使得民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受到损害,办学活力被遏制,难以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刘尧:《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现状、问题与发展趋势》,《教育研究》2004年第9期,第74页。实际上,随着公立高校和私立高校在规模、使命和经费方面的差别越来越小,通常把私立高校看做是“独立的”大学。*[美]詹姆斯·杜德斯达、弗瑞斯·沃马克:《美国公立大学的未来》,刘济良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因此,赋予民办高校充分的办学自主权,是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本质要求。广东省作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和落实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的试点区域,完全有理由也有条件在落实民办高校自主权方面率先作出创举。令人欣慰的是,2013年广东出台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和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促进高校加快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从招生、学科专业、教育教学、教育投入和社会资助等方面落实和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激发他们的办学活力。可以预见,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民办高校将逐渐迈向真正独立自主的办学道路,在专业、课程、教学和管理方面掌握话语权。

(五)监管机制更加健全

在上世纪90年代,基于解决高等教育供不应求的矛盾,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态度是鼓励与支持。之后,民办高校数量迅速增长,办学规模急剧扩大,同时违规违法招生、内部治理混乱、财务管理不规范以及办学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也凸显,个别民办高校甚至出现了严重的办学危机。这不仅有损民办高校的整体社会声誉和师生的切身利益,而且危及社会稳定。背后的原因除与部分举办者急功近利、缺乏依法办学意识等有关之外,也与政府“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管理”的制度不无关联。目前除了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例行开展的高校年检工作外,基本上没有其他行之有效的办学监督机制,尤其缺乏对民办高校资金、债务和风险等方面的监督。2013年,广州增城法院审理多起因民办高校投资者“一马双鞍”融资模式而引发的债务纠纷案件。面对当前民办高校“门槛高、监管空、退出难”的局面,借鉴国外私立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经验,广东应运用立法、规划、信息服务、指导和监管等措施,尽快建立、健全民办高等教育的监管体制机制,从法律上强化政府对民办高校办学过程及质量的监管,建构民办高校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完善师生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学校办学信息公开制度,扩大社会管理与监督民办高校的范围。

(责任编辑 毛红霞)

Non-governmental Higher Education in Guangdong:the Current Situation, Problem and Trend

LI Wenzhang

(Non-governmentalEducationResearchofficeofInstituteofEducationGuangdongProvince,Guangzhou,Guangdong, 510035,China)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non-governmental higher education in Guangdong has experienced rapid expansion, and made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regional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s. However,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such as low educational quality, lack of financing capacity, imperfect internal governance mechanism, and inadequate policy support. Solving these problems requires the coordination of non-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government and society. With the changes of social environment, the development trend of non-governmental higher education in Guangdong are: overall size remaining stable with expanding trend; more diverse educational forms; grasping the quality and looking for characteristics as the theme of development; more educational autonomy; and more robust regulatory mechanism.

non-governmental higher education; non-governmental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development history; Guangdong

2014-06-19

广东省教育科研“十二五”规划课题(2012JK105)

李文章,男,江西贵溪人,助理研究员,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民办教育理论与政策、高等教育基本理论。

10.3969/j.issn.1671-2714.2015.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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