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现状及发展策略

2015-01-21 17:00王庆丰
中州大学学报 2015年3期
关键词:发展建议协同创新河南

王庆丰

(中原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郑州 450007)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现状及发展策略

王庆丰

(中原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郑州 450007)

摘要:《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旨在通过协同创新中心这一载体,转变高校创新方式,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根据河南省首批13家协同创新中心实地调研结果,认真分析各中心成员单位的组成结构,总结中心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精神,就促进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未来健康发展提出针对性建议:构建科学的协同创新中心组成结构,完善中心科研评价体系,健全中心管理机构和制度,积极吸引国内外高水平机构参与,探索中心科技成果公司化运作模式。

关键词:协同创新;河南;高校;发展建议

2011年4月24日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百年校庆讲话中提出了“推动协同创新”的理念。2012年教育部、财政部正式启动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也就是“2011计划”,旨在转变高校创新方式,探索建立健全协同创新机制,通过协同创新中心这一载体,将高校科研与解决国家和地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紧密联系起来,大力提升高等学校创新能力。

河南省于2012年和2013年分两批公布了共25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名单,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由河南农业大学牵头组建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14个国家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标志着河南高校科技工作获得重大突破。近日,笔者围绕河南省首批13家协同创新中心进行了深入实地调研,试图全面了解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就促进其未来进一步健康发展和实现新的突破,提出相关发展建议。

一、河南省首批13家协同创新中心的构成

河南省在协同创新中心建设过程中,按照“符合需要、高度聚集、开放共享、运行高效”的原则,以高等学校为实施主体,联合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构建内部有效聚集、外部密切配合的协同创新平台,有效集聚优势资源,有效结合创新要素,于2012年批准成立了“先进材料及加工”等首批13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这13 家协同创新中心分别由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农业大学等10所高校牵头,立足于解决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科技问题、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重大公益问题、学科发展前沿问题以及文化传承创新问题,参与组成单位来自于67家政府部门、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其他省内外高校(其中政府部门7家,科研院所20家,企业25家,其他省内外高校15所)。

13家协同创新中心聚集了一批国内外优秀人才和团队,中心成员总数共1524人,其中包括院士1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3人、各类省部级创新团队52个、获得省部级人才计划支持173人。同时,13家协同创新中心集中了100个与协同创新方向直接关联的相关重点研发基地,其中包括28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5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15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这些协同创新中心已具备较强的资源汇聚能力,形成了各类创新要素的有效整合。

二、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成绩斐然,由河南农业大学牵头组建的“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原“中原经济区小麦玉米高产高效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围首批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成为河南高等教育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但是,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发现,河南省首批13家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在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协同创新中心的发展。

(一)部分中心组成单位不够合理,难以形成政产学研合作优势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协同创新中心旨在以高等学校为实施主体,广泛联合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有效集聚优势资源,通过政策和资金引导,着力推进高等学校与其他创新要素深度融合。然而此次调研的部分协同创新中心组成单位不够合理,难以形成政产学研合作优势。例如,某高校牵头组建的某协同创新中心合作成员单位只有三家,其中高校一家,科研院所两家,其组成单位中没有一家政府机构或企业。此外,另两家协同创新中心组成单位中只有高校和企业,没有政府部门。

协同创新中心是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与平台,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创新体系的骨干和支撑力量。协同创新中心组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解决长期存在的科研与经济发展需要脱节的问题。而缺乏了政府的引导推动,缺乏了企业的合作参与,协同创新中心服务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能力将大打折扣,难以实现需求导向的发展方向。[1]我国目前尚处于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的发展阶段,科技创新不能完全依靠市场需求带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创新之路要求我们的创新体制一方面要依靠市场需求带动,另一方面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支持和引导。因此,政府引导在协同创新中心的作用不可或缺。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带动了我国经济迅猛发展,伴随着文化、商业等行业的繁荣,各种各样的广告遍布大街小巷。但是广告语用存在的问题较多,对当时社会语言环境产生了诸多不良影响。

(二)部分中心对协同创新中心使命认识不清

河南省组建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科技需求,充分释放人才、学科、科研等方面的活力,显著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高校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但是部分协同创新中心对中心的使命和任务认识不清,仍然过于注重理论研究成果,强调对论文、获奖等显性科研成果的追求,而对面向市场、面向用户的应用创新则关注较少,在科技成果产业化发展方面仍存在一定不足,致使技术发展与用户需求对接不力,研究成果与市场需求脱离,造成技术进步与实际应用之间的脱节。这其中的一个直接表现就反映在协同创新中心主要发展目标的设定上。

多家协同创新中心在未来4年内均争取要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和学术会议上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并对SCI、EI等收录做了明确规定。13家协同创新中心4年内共计要争取获得国家级奖项30-35项,省部级奖项180-196项。协同创新中心如果过于重视理论成果研究,重视论文与获奖,而忽视科技成果转化,将严重削弱中心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科技支撑的能力,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组建协同创新中心的初衷和目的。

(三)部分中心管理机构及相关制度尚不够健全

调研发现,大部分协同创新中心按照《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开放、聚集、高效的中心运行机制。如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建立了包括中心主任委员会、科学事业部、条件保障部、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门在内的组织结构,制定了协同创新章程、中心运行与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粮食储藏安全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为保障粮食储备与安全组建了董事会、中心发展咨询委员会等管理机构,制定了中心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然而,一部分协同创新中心尚未建立健全中心管理机构和相关制度。在此次调研的13家协同创新中心中,有3家中心尚未建立必要的相关组织机构,5家中心尚未健全中心相关管理制度。这需要引起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管理部门的注意和重视,否则将直接影响到河南省协同创新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开展。

(四)中心组成单位层次有待提高

协同创新中心组建目的之一就是为了集聚和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成为具有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学术高地、高水平人才持续涌现的培养基地和学科建设上水平的主要阵地。这就要求协同创新中心在组建过程中要充分聚集国际国内一切创新要素,建立引才聚才的开放大平台。 然而,此次调研的13家协同创新中心大部分组成单位局限于河南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企业。在67家组成单位中,高校一共15所,其中来自于省外高校只有4所,“985工程”等高水平大学更是寥寥无几,只有清华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所,国外高校也只有屈指可数的2所:伦敦大学玛丽女王学院和美国明尼苏达大学;科研院所一共20家,其中省外科研机构只有5家;25家合作企业中只有一家省外企业。组成单位的层次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协同创新中心平台的高度和未来进一步的发展。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同时,还要服务全国,力争在全国也有一席之地。为此,协同创新中心必须广泛吸引国际国内高水平创新力量参与。只有通过大量集聚高水平创新要素,才能拓展协同创新中心的视野,把高校蕴藏的巨大知识和人才优势不断转化为新装备、新技术、新工艺,形成高校与中原经济区建设良性互动、互利共赢的局面,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创新平台。

三、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未来发展建议

协同创新中心只有在政府的引导推动下,由高等学校牵头组建,广泛联合政府(部门)、兄弟院校、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方能形成特色鲜明、形式多样、运转高效的协同创新体,充分发挥政产学研联合创新的合作优势,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创新之路。[2]因此,各协同创新中心必须完善创新成员单位结构,由牵头高校、行业主管部门、其他参与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代表共同组成中心管理委员会,明确各参与单位在协同创新中心中的主要职责,由政府主导,结合区域经济以及行业科技发展的需求,建立独立于各个参与主体的统一的中心管理体制。管理委员会对协同创新中心的功能、属性及发展目标等做出统一界定,对公共资源投入方向做出统一的规划和部署,保证协同创新中心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以及公共资源的高效配置与利用。

(二)完善科研评价体系,明确协同创新中心的使命和任务

各协同创新中心应明确协同创新的历史使命和任务,即显著提升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创新服务能力,切实提升高校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因此,应进一步调整完善现有科研评价体系,改变当前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考核评价方式,注重强调以原始创新质量、解决社会重大需求的贡献度和贡献率为标准来评价科研质量。[3-4]对于协同创新中心的绩效考核评价应重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人才培养质量是否符合社会需求,科研成果质量是否符合社会需求。

科研评价体系因团队科研任务而异,根据不同团队的科研性质、不同科研领域来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规范和科研评价指标体系。协同创新中心的基础研究以国内外同行评价为主,注重评价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研究由用户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评价,评价重点应主要考虑成果转化情况、实际应用效果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

(三)健全协同创新中心管理机构和相关管理制度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指出,协同创新中心应加强体制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管理机构,内部建立综合保障、技术研发、市场开发和设备管理等部门,并明确规定了中心理事会、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协同创新中心组成结构复杂,包括高校、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各个组成单位,存在着大量的管理沟通工作。如果没有完善的中心相关管理制度,必然增加管理成本和难度,影响中心工作效率。因此,各协同创新中心应尽快建立健全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等管理机构,积极进行协同创新科研机制体制创新,逐步建立包括要素聚集机制、协同管理机制、人员聘用机制、成果转化机制、资源配置机制、人员薪酬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在内的开放、聚集、高效的运行机制,使中心运行能够有章可循,从而保证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运行通畅。

(四)积极吸引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参与中心组建

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要想在全国创新舞台上有一席之地,必须要走出河南,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在吸收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参与中心组建的同时,还要广泛吸引国内国际创新力量参与,尤其是要吸收一流高水平大学和科研机构成为中心合作单位成员。只有吸引高水平创新力量参与,协同创新中心才能紧跟世界领先科技潮流,成为国际合作交流的高地。“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之所以能够成功入选国家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与其大力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研究力量参与不无关系。该中心先后聘任著名小麦遗传育种学家、中国工程院院士程顺和担任小麦首席科学家,聘任美国著名玉米遗传育种学家、前美国玉米遗传学会主席托马斯教授担任玉米首席科学家,聘任中国工程院院士袁隆平担任水稻首席科学家,并先后与美国唐纳德植物研究中心、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极大地提高了中心的科研实力和影响力。

为此,各中心应逐步建立健全人员聘用机制和薪酬制度,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动体系,建立以国家重大科研任务和行业科技发展需要为牵引的团队招聘方式,对于面向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大需求课题,可以项目为牵引,面向国内外高薪招聘团队主要成员,根据项目需求进行优选和淘汰,从而吸引和聚集国内外高水平研究人才,真正成为人才聚集的高地。

(五)探索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公司化运作模式

目前,协同创新中心的研发工作已经初步形成基础研究、中试孵化、企业产业化并反哺基础研究的完整链条,形成了研发一代、转化一代和储备一代技术成果的良性运作机制。这种运作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维系了高校科研创新的持续发展。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它不利于充分发挥研发、生产等各方综合优势,不利于把研发、生产等各方利益最大化,不利于把研发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

为了加快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转化,协同创新中心可以考虑以中心的人才、技术成果等无形资产为核心,积极探索协同创新中心科技成果公司化运作模式。公司化运作使创新成果更符合地方经济以及产业发展需求,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提高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效益,激励研发人员保持持续的创新热情,最终实现科研—生产—市场一体化发展。

参考文献:

[1]胡冬云,陶丹.协同创新中心建设关键问题研究:美国第三代工程研究中心的启示[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3,30(14):1-4.

[2]危怀安,聂卓,疏腊林.协同创新中心合作伙伴选择机理研究:基于2012年度“2011计划”名单的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4,31(9):1-4.

[3]王洁方.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估体系研究[J].中国高校科技, 2014(4):59-61.

[4]赵德武.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J].中国高校科技, 2014(Z1):14-16.

(责任编辑刘成贺)

Research on the Current Status and Development Measures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in Henan Province

WANG Qing-feng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Zhongyu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Zhengzhou 450007, China)

Abstract:The aim of Promotional Plan of Innovative Ability in Higher Institues is to transform university’s innovation mode and promote its innovation ability by building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According to the investigation of the first 13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s in Henan Province, this paper analyses its composition structure and points out the main problems. Combined with the Promotional Plan of Innovative Ability in Higher Institues spiri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in the futur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specific recommendations, which include constructing scientific center members structure, perfecting research evaluation system, setting up complete center management mechanism and system, actively attracting high levels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institutions to participate in, exploring center company operation mode.

Key words: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Henan; university; development suggestion

中图分类号:F20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715(2015)03-0016-04

DOI:10.13783/j.cnki.cn41-1275/g4.2015.03.003

作者简介:王庆丰(1973—),男,河南获嘉人,博士,中原工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科技管理、产业经济。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河南省高校协同创新运行机制及能力评价研究”(13A630129);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绩效考核机制研究”(14A630048)

收稿日期:201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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