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部门规章及文件
【关于调整“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14〕1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下达的安全生产任务,促进平安中国建设,农业部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4年4月4日联合发文,要求各地农业机械化和安全监管部门转变创建方式,调整创建内容,简化创建程序,提高创建活动的效果,逐步建立完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关于2013年下半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农办机〔2014〕3号)】
为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严肃性,维护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补贴机具市场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和诚信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农业部于2014年1月24日发文通报2013年下半年各地情节较重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工作与防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坚持不懈地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的良好环境。
【关于做好2014年农业机械化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5号)】
为深入贯彻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落实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切实做好2014年农业机械化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农业机械化科学发展。农业部于2014年2月10日发文,要求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早部署,深入推进培训大行动,加强管理人员培训,加强科技推广人员培训,加强实用人才培训,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培训,采取事企联合、校企联动等方式,鼓励相关企业、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共同参与培训活动。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6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部于2014年2月14日发文,要求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深刻认识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的重要意义,大力推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科技创新,继续加大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的补贴力度,加快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切实加强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
【关于2013年农机事故情况的通报(农办机〔2014〕7号)】
按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农业部2014年2月24日发文,通报2013年全国农机道路外事故情况、农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机事故处理、统计报告和分析评估工作,要根据本地农机安全事故发生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力度,提高事故处理工作能力。要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提高农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三率”水平,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农办机〔2014〕9号)】
为进一步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各地农业机械化生产进度和工作进展,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的组织管理工作水平,农业部对2009年实施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年3月3日发文要求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做好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报送制度》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印发《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农办机〔2014〕11号)】
为加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化水平,农业部制定《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规范(试行)》,并于2014年4月30日印发,请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微耕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14号)】
为做好微耕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农业部于2014年6月9日发文,要求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开展质量调查,规范推广鉴定,做好操作培训,强化安全监理,优化市场环境。
【关于2014年农机推广鉴定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农办机〔2014〕15号)】
为进一步规范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提升鉴定管理和业务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会同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对农机推广鉴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农业部于2014年7月7日发文通报有关情况。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措施,强化监管,提升农业机械鉴定规范化水平。
【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4〕16号)】
为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大力推进机械化深松整地”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发挥深松整地对增产的促进作用,今年启动1亿亩试点”的要求,农业部于2014年7月28日发文要求相关地区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任务;争取财政支持,制定实施方案;严格规范操作,提高作业质量。认真做好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
【关于做好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调整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农办机〔2014〕18号)】
农业部于2014年4月初、5月底分两批向各省提供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统一归档产品参数信息,共涉及1 400多家企业的11 025个补贴产品。部分企业反映,因自身原因导致产品信息填报有误,请求对已下发的产品信息进行调整。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实施,经研究决定,相关19家企业负责将调整前补贴额和调整后补贴额的差额部分退回,农业部于2014年8月12日发文通知有关事项。
【关于2014年上半年各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农办机〔2014〕19号)】
为警示不法企业,充分发挥对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社会监督作用,农业部于2014年8月12日发文,通报2014年上半年各地情节较重的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各地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跟踪监管机制,一旦发现在所辖区域有违规经营的线索,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坚持不懈地维护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的良好环境。
【关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有关工作的函(农办机函〔2014〕1号)】
农业部于2014年1月22日发函,答复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请求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电子档案试点工作的请示》。要求江苏省在建设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电子档案试点过程中,严格执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业务档案管理规范》,确保档案业务的统一完整规范。同时要求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在牌证管理和安全检验方面,严格执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业部规章,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监管效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新拖拉机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函(农机办函〔2014〕3号)】
农业部于2014年8月18日发函,答复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对新拖拉机注册登记检验收费工作的请示》。对未经认定的拖拉机机型,在新拖拉机注册登记时实施安全技术检验并按规定收取检验费是符合现行规定的。同时,建议辽宁省参照有关省份的做法,将操作证件考试收费、安全技术检验收费和牌证的工本费等农机监理收费纳入财政预算,实行免费安全监理。
农业机械化政策法规及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