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丽
完善农机补贴政策 提高财政投入效率
杨敏丽
4月10日《经济日报》“一线调查”刊发记者刘慧撰写的《农机补贴如何精准到位》一文,介绍了2015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的新特点,通过深入江苏、安徽农业生产一线调研,向人们揭示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导向由小农机向大农机转变、由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转型、由选择性向普惠性补贴转化、由差价购机向自主购机推进等新变化。文章有助于广大农业生产者充分了解国家补贴政策,享受补贴政策的阳光雨露,调动农业生产者购机用机的积极性,提高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
当前我国农业资源环境制约突出,受成本“地板”和价格“天花板”双重挤压,农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临着农产品需求刚性增长、资源硬约束趋紧,农业生产成本上升、比较效益下降,农村劳动力结构性短缺、家庭规模经营小,化肥农药过度使用、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等严峻挑战。“谁来种地”“怎么种地”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一方面,要提高薄弱环节机械化生产的农机装备数量,加速机械替代农业劳动力的步伐,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另一方面,应科学合理配置农机装备,提高农机装备使用效率,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机械化可持续发展,解决“怎么种地”的问题。通过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现补贴精准到位,提高财政投入效率,促进农机装备应用与生产向数量质量并重,机械化作业向全程、全面发展,整体上向优质、高效的转型升级,是适应经济运行和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是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引导。结合国家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需要,明确阶段性补贴目标,缩小补贴范围,强化补贴高性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集中引导和推广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作物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及产后处理机械,加强适宜不同区域的机械化生产模式和科学合理的农业装备配备的示范,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二是进一步发挥和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经济杠杆作用和带动作用,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提高财政投入效率和效果。
三是在全国范围内实现重点补贴机具类型下的普惠制。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密切配合、在缩小补贴范围、减少补贴品目,适当降低补贴比例的前提下,对补贴范围内的品目分层次有重点地推进普惠性补贴,同时避免权力寻租造成的竞争不公平。
四是补贴对象应该进一步集中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且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进一步推动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体和主力军。同时,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民将会成为一种职业划分而不是身份差别。因此,国家财政支持的对象明确为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符合现代农业生产要求和现实发展需要。
五是完善农业机械化配套扶持政策。除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外,还需要研究和推进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出台,共同构建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如作业补贴,目前实施的只有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贴,但仅有深松是不够的,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考虑延伸实施秸秆还田、高效植保、工厂化育秧和机插秧、油菜种植与收获、甘蔗/棉花机械化收获等作业补贴;进一步加大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力度;实施农用燃油补贴和燃油税减免;推动农机金融信贷发展并将其作为农业机械化配套扶持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是设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是完善补贴制度的重要内容,亦是高效、高质执行政策的重要保障。
(杨敏丽,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论文来源:经济日报,2015-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