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作者·读者
稿件撰写要求(四)
缩略语 文中尽量少用。已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可不加注释直接使用,如DNA、CT等。不常用的、尚未被公知公认的缩略语以及原词过长、在文中多次出现者,首次出现时写出全称,在圆括号内写出缩略语,若为外文则在圆括号内写出外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如: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acute coronary syndrome,ACS)。
数字 执行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位数字时,每3位数字一节,节间空1/4个汉字空。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公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要写成5~95%,(65±2)%不得写作65±2%,也不宜写作65%±2%。对面积与体积的计量单位书写时,如体积书写方式为:4 cm×3 cm×5 cm,而不写成 4×3×5 c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