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爱东
公开号召文人搜集“猥亵歌谣”,这在中国文学史上大概是破天荒的。周作人为了推广“猥亵歌谣”这个新概念,以及提倡“猥亵歌谣”的搜集整理,前后写过不下十篇文章,光是以此为题的“猥亵系列”就有《猥亵的歌谣》、《征求猥亵的歌谣启》、《关于“猥亵歌谣”》、《从猥亵的歌谣谈起》等,甚至还打算编辑《猥亵歌谣集》和《猥亵语汇》,“建设起这种猥亵的学术的研究”。
提倡搜集“猥亵歌谣”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一部分。发轫于一九一八年的北京大学歌谣运动,起于刘半农拟定的《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其征稿条件中原有这么一条:“征夫野老游女怨妇之辞,不涉淫亵,而自然成趣者。”歌谣研究会后来交由周作人主持,他觉得这一条提得太保守,于是在一九二二年修订后的章程中改成了“歌谣性质并无限制,即语涉迷信或猥亵者亦有研究之价值,当一并录寄,不必先由寄稿者加以甄择”,不过,这点小改动似乎并未引起大家注意,几乎无人响应。
周作人对于公众不能注意到这项工作的启蒙意义多少有些失望。一九二三年底,他又单写了一篇《猥亵的歌谣》,将“猥亵歌谣”笼统地定义为“非习惯性地说及性的事实者”,分成四个类别,私情、性交、肢体、排泄。或者我们可以反过来说,他将涉及性心理、性行为、性器官,乃至性暗示在内的全部民间歌谣都装进了这个大箩筐。按照周作人的界定,半数以上的民间情歌都可以贴上“猥亵歌谣”的标签,在他自己所举的例句中,连欧阳修的“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都不能摆脱“被猥亵”的命运。
周作人这篇文章的目的自然是奔着“思想启蒙”的光明大道而去的:“猥亵的歌谣,赞美私情种种的民歌,即是有两性的烦闷而不实行的人所采用的别求满足的方法。他们过着贫困的生活可以不希求富贵,过着庄端的生活而总不能忘情于欢乐,于是唯一的方法是意淫,那些歌谣即是他们的梦。”对于“猥亵歌谣”的文学价值,周作人比较犹豫,一方面他认为“我们知道这些歌谣里所含的艺术分子大抵很少”,“寻常刊行物里不收这项文字,原有正当的理由”;另一方面他又觉得这些歌谣“在学术上自有适当的地位”,所以“在非卖品或有限制的出版品上,当然又是例外”。至于在学术上到底有什么地位,他也没明说。结合他在其他文章中的表述,大概可以归纳出这样一个意思:“猥亵歌谣”反映了一代青年的性爱幻想,可以用来研究中国民众的性心理。
这篇文章反响很大,但从总体效果看,似乎并没有起到启蒙的作用。一九二五年十月,周作人再次出击,联合钱玄同、常惠发出一篇《征求猥亵的歌谣启》:“大家知道民间有许多猥亵的歌,谜语,成语等,但是编辑歌谣的人向来不大看重,采集的更是不愿记录,以为这是不道德的东西,不能写在书本子上。我们觉得这是很可惜的,现在便由我们来做这个工作。”这里再次强调了“猥亵事物的范围内普通包含着四个项目,即私情,性交,肢体,排泄”,明确了搜集的目的和意义:“我们想从这里窥测中国民众的性的心理,看他们对于两性关系有怎样的意见与趣味。”
用顾颉刚的话来说,周作人很有些想法,但“不是一个办事的人”。总之,周作人只负责扔炸弹,扔完就完事了,并不负责收拾残局。别人寄来的歌谣他没有整理,允诺的出书和赠书计划也没有兑现,来来去去,他只是推广了“猥亵歌谣”这么一个新概念。一年后,周作人发表《关于“猥亵歌谣”》,对于自己未能兑现承诺做了一点简单的说明,把主要责任推到了顾颉刚的头上:“第一是私人的事情,因为疑古君本年有颇长久的‘天鹅绒的悲哀,没有心思执笔,随后常君出京去了,我,倒还没有别的障碍。”
顾颉刚是个闲不住爱张罗事的人,他那本被刘半农认为值得“大书特书”的《吴歌甲集》虽然出版于一九二六年,但其中歌谣多是一九一九年前后休学在家时搜集的。
顾颉刚将这二百首歌谣分成五类:一、儿童的歌;二、乡村妇女的歌;三、闺阁妇女的歌;四、男子(农、工、流氓)的歌;五、杂歌。他把后四类又再统归为“成人的歌”。其中乡村妇女的歌大多数都是私情歌:“这是以她们的中心思想(爱情)发挥而成的歌;因为她们没有受过礼教的熏陶,所以敢做赤裸裸的叙述。”胡适在序言中对乡村妇女歌和男子歌大加赞赏,甚至认为这才是“真正民歌”。可是,如果按照周作人的分类法,被胡适认为是真正民歌的部分,恰恰都可归入“猥亵歌谣”,比如这首《结识私情结识隔条浜》:
结识私情结识隔条浜,
绕浜走过二三更。
“走到唔笃场上狗要叫;
走到唔笃房里三岁孩童觉转来。”
“倷来末哉(你来好了)!
我麻骨门闩笤帚撑,
轻轻到我房里来!
三岁孩童娘做主,
两只奶奶塞子嘴,
轻轻到我里床来!”
顾颉刚认为这首歌谣与《诗经·召南·野有死麕》如出一辙,说的都是一个意思,女子呼唤情人“轻轻到我里床来”,不要惊动了门口的狗和床上的孩子。当然,歌谣吟唱的内容并不是歌者的实际生活,而是歌者的愿望或者想象。歌者咏唱幻想,以幻象代替现实,在幻象中自慰自足、自怨自艾,原本是文学创作的特质。这些男男女女的私情歌谣,在顾颉刚的分类体系中是普通的成人歌,但在周作人的分类体系中却是“猥亵歌谣”。歌谣的分类本身就反映了分类者的眼光和态度。
《吴歌甲集》出版之后,顾颉刚除了寄送歌书,还不断写信鼓励别人参与到歌谣运动中来。钟敬文一九二七年出版的《疍歌》“序言”中就说:“我的好友顾颉刚君,他知我在搜集这种歌谣,几次来信,都劝我把它编辑成专书。这种为友谊和为学术的浓情的敦促与勉励,是我们不能不急于把工作完成,以求报谢的。”
“疍歌”是广东水上居民的一种歌谣,疍民文化相对比较落后,这使得疍歌歌词更粗俗直白一些,但也更有水上居民的“咸湿味”:
白菜开花白抛抛,啰,
妹当胸前二粒瘤,啰,
兄当伸手掷一下,啰,endprint
亲像肉饼兼肉包,啰。
钟敬文当时还只是广东陆丰一间乡村小学的教师,密切关注着北京的文化大拿们叱咤风云的文化高论。在没有看到顾颉刚的《吴歌甲集》之前,对于周作人的系列“猥亵歌谣”论调,钟敬文的态度是谨慎的。北新书局一九二六年出版了钟敬文的《客音情歌集》,他在“引言”中说到“所谓山歌的大略情状”:“那里居民,作业于山,信口唱咏,谓之山歌。或独唱,或对唱,或群唱,没有一定的情形,山歌的内容,十分复杂,大概关于恋爱事情的尤多,而且有的却分外秽亵。”可惜的是,那些被钟敬文视作“分外秽亵”的歌谣,全都被剔除了,《客音情歌集》像水洗般“干净”。
《吴歌甲集》于一九二六年七月出版,在民俗学史上的示范作用很大,以致后来多有模仿而以名书者,如稍后的《吴歌乙集》、《闽歌甲集》、《福州歌谣甲集》、《广州儿歌甲集》等。《疍歌》的编辑也受到了《吴歌甲集》的影响,大胆收录了一批可被周作人视作“猥亵歌谣”的咸水歌,钟敬文在该书“附录”中说:“咸水歌是疍家民族的一种心声,于我们喜欢文学的人,是很值得去研究和鉴赏的。它的优点,在于表情的真切和音律的谐美,至鄙秽之处,虽不能免,但就它大抵上看起来,也那不过白璧微瑕罢了。”
一九二七年,受到傅斯年的邀请,顾颉刚从厦门大学转往中山大学,出任史学系主任,协助傅斯年创建语言历史学研究所。顾颉刚决心利用中山大学在经费和人事方面的便利条件,集合一班有志于民俗学事业的同道,成立民俗学会、发行《民俗周刊》、编印民俗丛书,钟敬文就是顾颉刚从岭南大学聘来的一员干将。
一九二八年出版的《吴歌乙集》,是民俗丛书之一种。编者王翼之是顾颉刚的苏州老乡,受了顾的影响和鼓励,用了一年时间搜集了一百余首民歌,编成《吴歌乙集》,体例完全依照《吴歌甲集》,把儿歌分为上卷,其余乡村妇女的歌、闺阁妇女的歌、男子(农工流氓)的歌、杂歌四类分为下卷。胡适曾在《吴歌甲集》序中说顾搜集的乡村妇女歌和农工流氓歌少了一点,于是王翼之把搜集重点放在了这两类,用于补阙。
即使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吴歌乙集》中性爱想象最露骨的情歌也只有《姐要低来郎要高》、《姐妮生来白奶白胸膛》、《姐要高来郎要低》、《日头直仔劈居中》、《姐妮生来白爱爱》等少数几首。
全书最露骨的句子也无非就是“勿要说黄狼身小脚短会偷鸡,爹娘勿要怪媛唔身小会偷郎”、“奶奶头好像光福山落地紫杨梅”之类。按顾颉刚的分类,这是“成人歌谣”,按周作人的分类,这叫“猥亵歌谣”。正是这几首歌谣,直接导致钟敬文丢掉了他的第一份大学教职,因为他是《吴歌乙集》的责任编辑。
一九二八年之前,中山大学的出版业务极少,出版部一般只是承印一些讲义通知之类,从学校领导到具体的报纸编辑,大都没有用稿审查的意识。这一宽松的环境为民俗丛书的印行带来了不少方便。顾颉刚一九二七年十月十六日与钟敬文等人同到傅斯年住处开会,商量创办四种刊物,议定之后,无须繁琐的文字方案,似乎也未经学校当局审批,马上就能付诸实践,大张旗鼓干了起来。
后来随着印务量加大,出版部主任伍叔傥向校长致函要求“设立出版物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成立之后,民俗丛书的印制和发行就不再由民俗学会自己说了算,必须交由教授会审批。有了所谓审批,审和被审之间就一定会有矛盾,顾颉刚在一九二八年五月二十二日的日记中写道:“孟真见告,谓昨日校中出版审查委员会开会,将研究所已审查之书重行审查,叔傥不肯以《民俗丛书》付议决,思敬至有‘《民俗丛书》将成顾颉刚丛书之语。”这里提到的“民俗丛书”就包括了《吴歌乙集》。
顾颉刚非常生气,他采取了两条途径来解决问题。第一,行政途径。他马上给远在浙江的副校长朱家骅写了两封两千余言的长信,把伍叔傥阻止出版的事论了一遍。朱家骅收到信,五月三十一日分别给顾、伍两人回电,表示要继续出版,伍叔傥因此愤而提出辞职(后被挽留)。第二,制度管理。在朱家骅批复的基础上,顾颉刚促成了《出版物审查委员会细则》的订立,该细则规定:“本会为本所一切出版物审查机关,有审定应否出版,及出版先后次序之全权。”“全权”两字很关键,有了这把尚方宝剑,民俗学会出版物再无审查束缚之忧。
在矛盾的解决过程中,顾颉刚自始至终没有和伍叔傥做过任何沟通,也没有征求过其他审查委员的意见,更没有考虑人际关系的问题。这一疏忽为随后的许多工作埋下了隐患,甚至直接导致了钟敬文的被辞退,以及随后他自己离开中山大学。
顾颉刚自诩为纯粹的学者,非常不乐意将时间牵扯和浪费在人际关系上,说话和处事都是直来直去,他自己也常在日记中检讨“予自知无处世之才,说话太老实”,“予作事太锐,招人之忌,自在意内”。可是,他越想过一种纯粹的学术人生活,他就越容易得罪人,越得在人事问题上伤神费力。
中山大学出版审查制度的建立其实是一种必然趋势。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在中国出版史上是个迅猛发展的时期,古今中外的各种文化思潮和奇谈怪论都在这一时期获得大流行,这不能不引起国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其结果自然会引向出版物的管制。
一九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国立中山大学日报》刊载了一则题为《大学院训令禁止生徒购阅淫猥书报》的通告:“各校对于诱惑青年之淫书淫报,猥亵杂志,禁止生徒购阅,以收杜渐防微之效,请烦查核办理等由,查淫猥书报,流毒社会,在青年学子,尤为易受诱惑,诚如内政部所言,亟应通饬各校,一律禁止各学生购阅,以端趋向,而肃学风,除分行外,合行令仰该校长,即便遵照办理。”民间文学和民俗学的研究不可能不涉及“性”话题,要给这项工作扣上一顶“猥亵”的帽子实在是太容易了。但是,这则信息并未引起民俗学会同人的注意,他们相信自己的工作是“为学术为真理”的,因而无暇顾及这些学术之外的信息。
一九二八年七月四日,学校当局突然通知辞退钟敬文,这一突来横逆,无论对钟敬文个人还是对民俗学运动都是一个不小的打击,顾颉刚在该日日记中写道:“敬文为学校所辞,谓是因《吴歌乙集》有秽亵歌谣之故,为戴季陶大不满意。然此等事由我主持,何不辞我耶?”顾颉刚日记此前一直称戴季陶为“戴校长”、“季陶”,此处直呼其名,足见其心情之愤怒。endprint
钟敬文的愤慨则充满着悲怆,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这样的时代里,正义的拥有者,永远要吃亏的。你要主张真的学术,你要提倡真的人道,那你最好是预先具备了上十字架去的勇气,否则,这可不是好玩的,你必至于要痛悔着当初何苦来!受到此等待遇,老实说,我觉得自己还大大的不配,但我竟因此获了罪,我倒能觉得泰然。并非我是怎样神勇—我是个脆弱不过的人,这是用不到讳言的—只在眼里心中,很清楚地看出这是必然的道理而已。”直到九十九岁高龄的钟敬文说起这件往事,依然耿耿于怀,斥责戴季陶为“假道学”。
顾、钟均未提及另一个事实,戴季陶虽为中山大学校长,然而由于他身兼国民党政府数个要职,还被推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长期不在广州,不理校政,实际主持中山大学校政的是副校长朱家骅。辞退钟敬文这段时间,戴季陶远在北平,由他千里飞刀辞退钟敬文,这是非常蹊跷的。
最可能的情况是,“道学”教授们发现朱家骅明显站在顾颉刚一边,他们从《吴歌乙集》中找出了一批“猥亵歌谣”,然后越过朱家骅,直接寄给了戴季陶。戴季陶作为国民党的理论宣传家,掌管“精神文明”的建设,况且还有《大学院训令禁止生徒购阅淫猥书报》的通告在先,他不得不对民俗学会出版“猥亵歌谣”做出反应。可是,当时顾颉刚在中国学界的名气如日中天,中山大学正处于“千金买骏骨”的阶段,戴季陶不能处分顾颉刚,而钟敬文当时只是文史科中国语言文学系的一名教务助理员,正好可以用来祭刀。
钟敬文被辞,民俗学会受到沉重打击,《民俗周刊》面临夭折的危机,这段时间顾颉刚几乎每天都去找朱家骅副校长诉苦,陈述民俗学的重要性,仰朱家骅之力,才勉维持了民俗学会的继续运转。
对于这起著名的“猥亵歌谣”学案,部分学术史家只是简单地定性为“反动教授”对“进步教授”的压制和迫害。其实只要略做换位思考,我们就很难判定谁是反动、谁是进步。即使是“罪魁祸首”戴季陶,也自有他的一番大道理:“现当国家危急存亡之秋,国民卧薪尝胆之时;关于出版之事,极为重大;即谓今后国家之兴亡,系于出版品之良否,亦无不可;尤其是文法两科之出版品,要时时不忘‘明耻教战之意;庶几可从死中求活。”用今天的眼光来看,最早提议设立出版物审查委员会的“反动教授”伍叔傥,也未尝不是在为学校的制度化建设做贡献,何况他早期也曾是民俗学会的积极支持者。
反过来,从“进步教授”的一面来看,周作人自鸣得意的“猥亵歌谣”这一文化标签,无疑是一种自我污名化的、授人以柄的做法,犹如电影导演主动给自己的作品贴上“三级片”的分级标签。而顾颉刚在学术工作中一意孤行,勇往直前不拐弯的处世作风,也为中山大学民俗学运动的进一步推进埋下了地雷。当时还只是小人物的钟敬文,实际上成了这些“进步教授”疾行冒进的替罪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