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天津专员办
主动迎接职能转变 持续做好会计监督
●财政部驻天津专员办
自 1999年以来,经过15年的探索和实践,财政部专员办在会计监督上围绕财政中心工作,有效发挥了其在整顿和规范经济秩序及会计秩序中不可或缺的作用,促进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及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升,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最近,财政部提出要加快实现会计监督转型升级,这是新形势下,全国专员办系统的新要求。笔者就如何进一步做好会计监督工作,提出几点思考。
回顾总结会计监督工作,笔者认为:会计监督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和规范效应不断显现,有力保障了中央重大决策和积极财政政策的有效落实,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对社会的影响力逐年增加,检查深度和广度明显加强,检查组织方式和技术手段更加成熟,监督重点日益清晰,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适合目前会计监督需要的工作方法和机制,会计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总结近年来会计监督的成功做法和经验,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是创新检查模式,即一改过去各专员办“各自为政”的联合、联动检查模式。对当前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以及财政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会计监督。在联合联动检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行“八统一”,即统一计划、统一组织、统一方案、统一进度、统一审理、统一标准、统一处理和统一公告,并采取实地巡视、阶段汇报、编发简报等多种方式对专员办检查进行督导,从而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二是突破会计监督的局限,出具管理建议书和开展对内控制度的检查。伴随着《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实施,会计监督检查不能仅仅停留在会计核算是否合规这个层面,而应该结合检查发现的问题,从企业内部控制层面深入查找产生问题的根源,将会计监督和内控检查有机地结合,提升会计监督的层次。
三是“双向延伸”拓宽监督层面。即检查企业发现的违规问题,要延伸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有重点地延伸检查部分被审计单位。“双向延伸”检查不仅可以提高检查效率,而且能为建立会计报表单一来源制度作出有益探索。
四是对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点对点”监管。即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信息平台为技术支撑,将大型金融企业、中央国有企业、个别地方重点企业、上市公司作为监督重点,建立重点监督行业和企业数据库,把监督管理前移。
五是以会计监督检查为载体,与企业执行国家财税政策、宏观调控政策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等情况,以及“小金库”治理的常态化紧密结合起来,提升会计监督的综合成效。
六是坚持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并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的形式将检查和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树立监管权威。
七是不断推广和完善会计监督检查的软件,这样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又能规范检查工作程序,从而促进监督检查的法制化、规范化。
专员办当前正处于职能转型阶段,在这种形势下,笔者认为会计监督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会计监督如何定位的问题。首先必须承认,会计监督不可或缺,但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不能包打天下。转变职能后的会计监督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为实现宏观决策目标服务,就需要一个好的切入点,一个履行监督职能的平台,专员办每年的检查虽然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由于点小面窄,还不足以发挥足够的震动和威慑作用,而怎么解决以点带面问题,切入点是一个关键。
二是专员办的监管力量非常有限,会计造假被查处的机率较低。仅靠有限的检查和处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是监督队伍素质还有待提高。打铁先要自身硬,会计监督工作要迈上新台阶、取得新突破,就必须依靠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培养造就一支符合新时期会计监督工作需要的干部队伍。
四是对单个行业和单位的会计监督检查不连续,未形成常态化。现状是:对一个单位和行业,基本上是几年轮不上一次检查,且查过之后又会多年甚至更长时间不再被检查。一方面造成检查者不愿深入掌握一个行业的问题规律,不愿做深入的研究分析;另一方面让被查者心存侥幸,在一次检查后就放松对会计核算管理工作的改进和提高。
五是有些会计准则的运用不好把握,政策不清,甚至存在个别政策在各部门之间相互矛盾的情况,导致某些检查问题难于定性,更难于处理。
六是联合检查下发审理结果较晚,下发处理决定滞后,给企业的会计整改带来不少困难,造成个别违纪问题无法整改。
为适应专员办职能转型的需要,笔者认为不能因为转型而忽视或放弃会计监督工作,相反应该进一步加强:首先要领导重视,根据转型后监督检查处的职能,补充配备适应职能需要的合适人员,为做好会计监督奠定人才基础;其次是在会计监督理念和方式方法上要求新求变,主动迎接会计监督的新挑战。具体建议: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会计监督机制、完善方式方法,力求监督定位更准。专员办作为财政部整体工作在地方的延伸,要注重发挥其就地监管的优势。会计监督作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做到监管有侧重,又要做到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站在财政管理者的角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会计监督工作。
二是要实现从微观的单一会计监督检查向宏观的财政管理转变。就目前会计监督的格局来看,偏重于微观领域,主要表现为集中某段时间对单个企业或事务所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而要改变这种格局,面临的不仅是人力缺口大的问题,还有监管手段单一问题。因此,要将重点放在自身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上,通过培养年轻干部,建立聘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检查工作的人才库,打造专业化的监管队伍。同时,建立对口监管、重点行业监督和企业信息平台,通过与税务、工商、银行的相关信息平台对接,实现财务报表单一来源。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信息平台,实现日常监管数据的全面整合,通过专人分析和利用计算机技术智能分析,了解财税政策、会计政策的执行效果,深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剖析根源,分析各项政策等对宏观经济的影响程度,并提出完善政策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源头进行综合治理。
三是要更新监管理念,打造专项检查、日常监管、调查研究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提高会计监管层次。专项检查侧重从整体上对企业会计信息质量、财税政策执行、内控规范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水平进行综合检查,帮助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竞争力,推动企业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日常监管要与调查研究相结合,针对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财政政策实施情况、财税体制改革情况等,合理安排开展日常监管或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预警、反馈功能,加强对数据与材料的分析和利用,提升信息调研的实际成效。建立和完善惩防结合的会计监督机制,重视监督效应的长效性和可持续性,充分利用检查成果,树立监管权威。要进一步完善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和财政等部门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四是加强对部分会计准则具体应用的研讨,结合检查案例,组织人员编写具体的应用指南,为监督检查提供较规范明确的检查政策依据。同时建议利用会计领军人才资源和社会会计专家人才,建立网上专家咨询平台,对每年在会计监督中遇到的实际重大问题给予及时的指导,提高会计检查实效。
五是加强审理工作,及时下发检查处理决定,发挥会计监督的时效作用。为避免检查结束后集中审理工作量大的问题,首先要充分发挥检查中期汇报会的作用,在中期汇报会上,对一些原则性问题和共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便更准确地指导后期的检查工作;其次要提前对审理工作做出安排,做到边检查边审理,通过内部交流平台,及时将拟作为问题处理的电子版交由相关专员办进行审理;最后是集中审理,重点审理被查单位有异议的事项,没有异议的事项可明确授权由实施检查的专员办负责,或者交由负责审理的专员办负责,以提高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