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世伟
2014年8 月30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就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可以预见,专题询问作为实践证明具有实效性的监督方式,将在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对支持推动“一府两院”工作发挥越来越有力的作用。
作为一种崭新的监督方式,专题询问从探索走向常态化
2010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对依法开展专题询问作出部署。他指出:“询问和质询是人大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的法定形式。根据监督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决定的精神,今年我们将选择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专题汇报,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要请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答复问题。” 2010年5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常委会办公厅报送的专题询问实施方案上作出重要批示:“询问虽是法定监督形式,但有计划开展尚属首次”,要“加强与国务院协调,以确保成功”。
人们明显感受到监督工作新风,是在2010 年6 月24 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分组会议上。根据安排,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09 年中央决算报告。与往常不同的是,在分组会议现场,45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在6个小组,围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推进预决算公开、保障重点支出、压缩行政成本和“三公消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提出60个问题。财政部多位负责人到会回答委员们的询问,开启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历史先河。
同年8 月,常委会就国家粮食安全问题再次开展专题询问,这次询问采取两个联组会议形式,12 月审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报告时,又创造性地采取大联组的形式进行专题询问,将6个分组聚集在一起,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询问。外界高度评价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认为是人大刚性监督的又一进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建以后继续重视监督工作。张德江委员长在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讲话时就指出,要着眼于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本届常委会围绕国家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开展监督工作,监督工作呈现新气象。
2013 年8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国务院传染病防治工作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两个报告进行专题询问,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专题询问,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历史上首次将听取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法律实施情况报告结合并进行专题询问。张德江委员长亲自主持这次专题询问,在专题询问开始和结束时分别讲了话,并对一些回答作了点评,提出了一些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搞好这次专题询问十分重视,会前,部分委员提出了发言询问的要求;会议期间,6个分组都有常委会委员报名要求作询问发言。国务院安排了15个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问重点突出、直截了当,应询人回答客观实在、简洁明了。经过这次专题询问,进一步深化了对传染病防治法贯彻实施,以及传染病防治工作中一些突出问题的认识,也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普遍关切,有利于推动国务院有针对性地做好下一步的工作,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
防止专题询问流于形式,需要对会议组织、程序设置做出科学安排和规范
“一定要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张德江委员长特别重视监督实效、监督质量,他多次主持、参加专题询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工作,增强问答的互动性,加大询问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人大代表对专题询问的参与,从而提高专题询问的实效,推动有关部门改进工作。”
防止专题询问流于形式,需要组织者在会议的组织上、程序的设置上做出科学的安排和规范。开展专题询问的前提是突出重点、选准题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认真听取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意愿心声的基础上,经过深入分析研究,精心选择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事关民生问题的重大题目开展专题询问,以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开展专题询问的基础是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每次开展专题询问前,常委会都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围绕询问题目进行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既深入基层听取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一线工人、农民的意见建议,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又安排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汇报,对相关工作报告进行初步审议。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送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同时对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梳理,转请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并在相关报告中作出回应。
开展专题询问的关键是准备充分、统筹协调。按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自身专业特长,围绕专题询问题目,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拟询问问题,为开展专题询问工作做好充分准备。每次专题询问前,常委会领导同志都认真组织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与国务院领导同志就专题询问的组织安排进行沟通,畅通协调机制。有关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向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通报工作具体安排和进展情况,同时加强内部协调配合。
在专题询问实施过程中,根据审议情况和询问题目的不同,灵活采取分组审议与专题询问结合、联组审议与联组询问结合或者先分组审议后大联组询问等多种会议组织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通过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提出问题,要求有关方面负责人作出答复。询问方式可以是一问一答,也可以是一问多答;可以是多问一答,也可以是多问多答。去年,常委会对国家财政科技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农村扶贫开发情况等进行了专题询问。这几次专题询问在内容选择、会议组织和程序设置等方面都有创新。比如,询问问题由委员们自选、自定,询问中允许委员追问、补问,增强了询问的互动性,有利于说清、说透问题。
专题询问结束后,常委会办事机构以会议简报、快报、审议意见等方式,及时反映专题询问的开展情况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送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研究,改进工作。有关专门委员会还对专题询问中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选择其中一两个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研,着力加强跟踪监督,督促有关方面抓紧整改,推动这些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示范作用
专题询问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在专题询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围绕一个主题从不同方面进行询问,提出的问题更有深度和质量,审议过程更具针对性,交流意见更加充分深入。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虚心听取意见,实事求是回答询问,有针对性地介绍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当场作出答复,对于需要逐步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努力方向,对于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表示带回去深入研究并及时反馈。通过这种有问有答、再问再答的互动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面对面深入讨论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统一思想认识,形成良性互动局面,使审议更加深入、更具实效。
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加强改进工作。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专题询问工作,自觉接受询问,充分准备,实事求是地回答询问,认真听取意见。每次专题询问后都要认真研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针对专题询问中提出的突出问题,完善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并抓好整改落实,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专题询问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示范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受到社会各方面广泛关注。社会舆论普遍认为,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透明度进一步增强。特别是专题询问现场报道,向全社会生动展现了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情况,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密切了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工作还产生了积极的示范作用。全国各省级人大常委会都陆续开展了专题询问,很多省级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监督法实施办法中,对专题询问这一监督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一些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开展了专题询问。经过各级人大的探索和完善,专题询问工作逐步常态化、机制化、规范化。
专题询问要不断发展完善,与时俱进。今后开展专题询问要进一步提高质量和效果。一是,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调研,提高询问的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平时注意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参与专题询问,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全面地评价相关工作,抓住主要矛盾和要害问题,提出社会普遍关注的急需解决的问题,力争代表人民提出高质量的问题。各专门委员会也要加强事先调研,为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提供充分的背景材料。二是,答问部门要实事求是、谦虚坦诚,提高答问的质量,要用切实改进工作来回应人民的呼声。参加答问的部门应当是专题询问议题的责任部门,部门负责人是受国务院委托来回答询问的,面对的是代表人民群众行使权力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从这个高度来认识答问人的定位,从而负责任、不推诿、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地回答问题,真诚坦率、认真深入地探讨问题,把问题说透、说实。三是,要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专题询问的组织工作,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和不足,从提高专题询问的实效着眼,从专题询问的组织方式和程序入手,增强专题询问现场问答的互动性,使问题的探讨更加深入。要加大询问工作的透明度,扩大专题询问的社会效应。有关部门要认真对待专题询问中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切实提出改进措施,将专题询问的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效,切实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作者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三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