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夜凉如水

2015-01-15 23:24于雪丹
骏马 2014年6期
关键词:钱包眼镜

于雪丹

笔名萨日朗蕊。中国报告文学学会会员,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客居蜀地,心在家乡,两年前回归草原,现供职于《呼伦贝尔晚报》。著有散文集《在没有你的城市想你》《刹那芳华》。长篇小说《夜的花》获第五届呼伦贝尔市文学艺术创作政府奖(骏马奖),散文《那些大雪纷飞的日子》获第八届呼伦贝尔市文学艺术创作政府奖(骏马奖)。

历数一年之中的十二个月份,独爱九月。爱它时,不敢大声说出来,只在暗夜里缓缓地与自己分享那份妙曼,像是回望细腻的初恋。初恋一生只有一次,而九月,每年从不失约。多好。

我想,是我本该褴褛的心底,还保存着一块少女时代的单纯。那个年代,那些意象,那些不该匆匆消失的青春和梦想。这样想着,便如一个貌似文艺的女子,矜持地保持某种微笑。

七月夏至,九月浅秋。北方的夏天总是迟步姗姗,而秋,就在九月准时相候,像当初每日巷口树下等你的那个男孩,羞怯而欢喜。太想家时,往往最先想起的,便是家乡浅秋时节的黄昏。有些记忆的片段并不是真的要有事情发生,或是特定的一个场景和人物,而仅仅是感觉。是的,我爱上的,只是感觉。

一进九月,天气便像是一个优雅的少妇,少了春的急切,夏的泼辣,迅速变得端庄起来。夕阳落下时,空气里浮动的是轻雾,淡得似有还无,望得见远处缕缕炊烟和近处棵棵秋杨,无惊无扰,无欲无求。那时耳边会有一首歌配合响起——秋天的风一阵阵的吹过,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黄品源的歌,只爱这一首,无论何时听到,都会觉得自己款款行走在家乡的秋天,目光也顺带着变得温柔起来。爱上九月,或许是这个季节的无争和从容,默默契合了我某些胸无大志的情感。

写了这些抒情的文字,其实只为了冲淡今年这个九月带给我的沮丧和不快。

妞妞刚换了一个星期的新手机又丢了。例行公事般拨了号码,意料之中的关机,便不再费心叨扰“捡”手机的人。这是她今年换的第六个手机。开始还数落一下她的不当心,但是哥哥在旁边冷冷地一句:算算你自己丢过多少吧,算过之后再来数落孩子。好吧,我立马闭嘴,不再唠叨。很多不幸的事情发生了,也只能试着用一江春色来安慰。不然还能怎样,江湖是用来笑傲的,不是泅渡。

满山秋菊刚刚含苞打蕾,我开始找个偏僻的夜晚掐指细算这些年所失之物。估计数完这些已不归属于我的财物之后,菊花已经昂首盛开了。

与某些个别人职业相反的是,我当之无愧地可以被称为“惯丢”。

先从眼镜说起。

我不近视,但千禧年时意外差点毁容,眼角缝过美容针,为了遮挡一下浅浅的疤痕,也为了给自己凌厉的目光做点修饰,开始佩戴平光镜。于是,丢眼镜便成了家常便饭,眼镜店的老板见了我就喜笑颜开,让我有时恨恨地幻想是不是他派人盯梢偷走的。除了第一个是被妞妞掰断了腿之外,丢到第十二个时,我终于认输投降。既然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我若不想被人窥视,那么关灯就是了。

眼镜失踪的地点大多集中在餐馆,本就不是特需之物,所以常常吃完走人,过了几天想起来,早就时过境迁无法再寻。其中印象最深的一次,一帮人在火锅店吃饱喝足,我抽疯似的没忘了眼镜,于是所有人翻遍了包房内的犄角旮旯,无果。不死心,遂用漏勺和筷子将火锅里残余的干货都打捞起网,仍不见踪影。较上了劲,找不到眼镜绝不回家。最后,在靠背椅子的腿上寻到了吊儿郎当的第九个眼镜。当然,它只是众多流落失散的眼镜兄弟中的一个。

再说首饰和钱包。

前些年,刚刚认识我的细心人会发现,我常常会同时佩戴两只不同的耳饰。有时一边是黄金一边是铂金,有时一边是耳钉一边是耳圈,或者只戴一只。这不能标榜我的另类,的确是因为金店的耳饰都是成对出售,而我的习惯是一只一只慢慢地丢。没记错的话,五年时间,戒指丢过六个,耳饰丢了四对半,至今还有一个落单的耳链躺在首饰盒里享受孤单。

漏网之鱼是一条金手链。喝了酒去K歌,兴致正浓时便有人发现我两手在背后的沙发上一点点探寻,狐朋们已经跟我修炼到一定境界了,直接问:这次是首饰还是手机?我心虚:手链。于是,开始新一轮翻找,最后竟然被两个朋友在外面的垃圾箱里神奇地寻了回来。呵呵,刚刚打翻一个酒瓶,服务生清扫时顺便把掉到地上的手链收到了垃圾桶。冰天雪地的,愧疚无以复加,只能乖乖买单以示感激。

从前圈里有一妹儿,家境优越,性格开朗,便常聚一处。开始没留意,后来每次聚会第二天都会发现钱夹里少一些票票,若是带了一两千,便会缺失两三百,若是三四千,便少六七张,失窃的钱数由我钱夹厚度决定,不一而同。两年以后从另一朋友口里得知这妹儿竟有这怪癖,让我久久感慨惊叹不已。自己从不缺钱,但是见别人的钱不偷手痒,也因此被送过派出所,被当官的老爹保释,做人如此,也算让我开了眼。

比较窝火的是,那些年旅游频繁的时候,我从没享受过飞行待遇,尤其是打折机票。因为我长期处于无身份状态。确切地说,身份证一直在丢失的状态,或者正准备丢失。五年,三个长期的,两个临时的,仿佛补办身份证的目的仅仅是为了不定期地证明一下我不是黑户。

丢身份证的前提原因是丢钱包。看《天下无贼》的时候我就想,天下是不存在像刘氏兄妹那样的贼的,当然,我也没有傻根那么招人稀罕的淳朴。这天下处处是贼,而且他们眼光一样,普遍认为我是个愚蠢的女人。当然,他们是对的。

那年圣诞节,我从哈尔滨发货回来,结了几天的货款都带在身上。二哥开车来接我,想着妈妈爱吃螃蟹,绕道去市场买了一堆海鲜回家,钱包随手扔到后座上。下车时手里拎着给家中老少幼买的新年礼物,还有一大袋海鲜,早把钱包忘到脑后。问题是,二哥的车是出租手续,还没开饭时便被夜班司机开走载人去乡下,等我想起时已是夜半,司机载了几趟乘客了,还指望哪个二货能学习捡到一分钱的小孩么?现在银行都没有一分钱的面额,真要交公一分钱,叔叔会觉得你在戏耍他,要是交公一万,叔叔恐怕会建议你去北安,那里有个知名度颇高的精神病医院。

上述只是一个特例,其他钱包都是拱手被偷,毫无防范意识。于是几年间,我的心情和生活总是随着丢钱包找钱包和放弃找钱包这样的轨迹起起落落,反复纠结。可恨的是期间还连带被顺走了一张银行卡,由于开户时我正处于无身份状态,用别人的户名,而此人举家搬迁,至今下落不明,于是我那张卡上的钱仍在某银行的账户上趴窝。

妞妞可能在睡梦里去了迪士尼,甜甜地笑出声来,打断了我的思路。暗夜里空气丝丝流动,是我想象的花开的声音。此时,山上的菊花正在吐蕊,花瓣缓缓舒展,穿越这整个季节,一半在初秋,一半在晚秋。暗香幽然而来,像此刻清冷的月光,温润亮泽。

该说手机了。我用手机的历史较长,自然,丢手机的历史也厚重无边,鲜有人及。创下的记录是三个月丢了八部手机,最短使用时间为一夜。近十年内,失落的其他钱物可以计数,唯手机不计其数,像是跟我有仇,只要换了新的,没等到开发全内置功能便不翼而飞,辗转旖旎在哪个主子的魔爪里,跟他人耳鬓厮磨。我的典型特质是没有困难创造困难也要上,丢手机频率最高峰大概都集中在非数码主流时期,手机虽已基本普及,价格仍是相对昂贵。一部三星T108,进价四千二,前夜刚到哈尔滨,第二天清早便在过地下通道时被偷。火车站,商场,大街上都是案发地点。买水果时,逛街时,甚至在自己车内降下车窗跟人打招呼时,都会成为案发时间。更悲催的是那年盛夏,手机店铺被盗,所有商品和库存被一扫而空,玻璃窗粉碎,而我们楼上酣睡的三个人竟无一丝察觉。从开始的心疼到后来的麻木,我用时很短。因为事件发生得太密集,我不得不一路小跑地去适应。身份证的功效在订机票时稍显暗淡,在补手机卡的作用上则业绩突出。常常人在外地,找个座机给家里打电话:帮我补张卡。不用解释,手机已经不见了。说的人理直气壮,听的人咬牙切齿。

也有被我蹂躏摧残而亡的手机。摔坏的不说,含恨的蒙冤的也不在少数。

一次换了一款最新的全和弦手机到歌厅,去洗手间时正好有电话进来,我正准备接听却没拿稳,瞬间滑落在坐便池里。可怜的手机,刚刚一展歌喉唱了句2002年的第一场雪,便屈辱地以十米跳台的姿势一头扎进马桶哑了声,二路汽车永远停靠在八楼车站,含恨而终。没办法,摊上我这样的主人,算它倒霉命不好。

另一款最小最精致的红色中侨手机的死法比窦娥还冤。夏日,朋友们相邀去乡下撒网捞鱼,玩得不亦乐乎。日落归家前,三辆车都开到河里依次清洗,我怕漏接电话,又怕手机掉河,便掏出来放到朋友车前的机器盖上,先洗自己的车。可想而知,我肯定会把这事儿转头就忘得一干二净。洗朋友车时已经进入泼水节的状态,一盆盆水浇下去,连人带车都湿了个透。最经典的是,车上了大桥才发现风挡前面还有一个手机。等我把这忍辱负重的小中侨从十字架上解救下来试图抢救时,它已含冤而死,没有遗言。估计它是在用沉默拷问我的神经。

夜色渐浓,举头已觉花满苍穹。这样美好的九月的夜,寒凉如水。只有我这个俗人,还在自家的粮仓里翻些陈年的芝麻谷子糠。又想起乐山举办菊花节的时候,看过上百种菊花,平日矜持典雅的菊聚拢一处,竟也开出了碧桃的精致与牡丹的雍容。除去平日常见的白菊和黄菊,另有绿菊、红菊和紫菊,都是温柔绵软,清丽疏淡地绽放着。不诉说,以诗词的品质相和。突然很想知道,采菊东篱下时,菊会不会疼?

故乡没有这么多菊花。但是故乡有九月的呼唤。在这如水的夜晚,我神经里每一寸思乡的细胞都被花开的声音唤醒,循着缕缕炊烟和棵棵秋杨,痴痴地梦游。

这个九月,夜凉如水。

责任编辑 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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