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未来

2015-01-14 10:57
网络传播 2014年11期
关键词:守法网信法治化

网民李婧希望未来的网络是这样的:根植于我们内心的修养;有着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弘扬为人着想的善良……她在中央网信办“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座谈会上的这番表述,寄寓着一位年轻母亲对于网络空间法治化未来的期冀。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之后,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成为网络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央网信办在两周之内连续六次召开座谈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共同探讨,为未来网络空间治理的法治蓝图谋篇布局。六次座谈会各有侧重,但无不释放出明确信号——中国正在着力打造一个法治化的网络空间。

本刊综合六次座谈会上的精彩发言,摘其精要,以飨读者。

规则之治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鲁炜在10月24日的座谈会上谈到,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要义就在发挥法治对引领和规范网络行为的主导性作用;重点是按照科学立法要求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关键是严格执法;基础是按照全民守法要求,引导网民遵法守法,做“中国好网民”。

网民是上网的主体,他们对于网络空间治理的呼声最为迫切。在中央网信办召开的第一场依法治网座谈会上,来自北京西城区广内街道的居民赵继亭说:“最反感的是‘飘出来的广告窗口,最无聊的是网络段子,最痛恨的是虚假信息。”

赵继亭认为,网络治理可以参考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是全过程的监管,网络安全法也应该是全过程的。“原料要合格,信息应该是真实的,观点应该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是符合公序良俗的;食品的输送要合格,在网络转载的过程要符合规范,添油加醋把作者的观点修改了就不好;加工要合格,就餐环境要合格;最后,消费者还要有投诉权利,食品吃了不舒服要追诉,通过网络吃进精神食粮不舒服也应该有这个权利。”

德治与法治相结合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并把其作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鲁炜在座谈会上给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出了一个题目——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张颐武表示,法律是基本的保障,提供了我们运用互联网的基础,道德提供了更高标准。传播正能量,很大部分是要把互联网的法律法规普及。官方微博微信传播互联网法律知识尤其迫在眉睫。

“互联网的管理,相比传统媒体来说比较宽松。很多传统媒体也有意见,觉得传统媒体相对更严,在竞争中有很多劣势。依法治国,需要标准的相互对接、相互融合,相互间有一个界限,这个界限应该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都遵守的。”张颐武说。

互联网传播速度很快,取证转瞬即逝,可以取证,但是难度“很高”。张颐武建议,应该更多地授权给行政管理,让行政管理更加快捷地做一些判断,就像工商管理一样。同时应发挥网民的主动性,形成道德伦理方面解决问题的机制。比如说形成一些道德委员会,以伦理的谴责和诉求实现更快捷的管理。

与之相关,这次座谈会上,也透露出一批网上社会组织正在组建的消息。

利用司法公开机制 强化互联网思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峰在座谈会上表示,人民法院将充分利用司法公开机制,强化互联网思维,通过依法审判危害互联网安全、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等刑事、民事案件,向全社会传达惩治网络犯罪、规范网络秩序、维护网络安全、保护社会组织和公民合法权益的信息,增强全民的法治观念。

鲁炜对此点评说,这点很重要,互联网本身要依法管理,还要肩负起向全民普及法治意识、法律知识和提高全民法治素质的责任。我们有6亿网民,6亿网民的法治意识提高与否,关乎我们国家的法治意识提高与否,也关乎我们网络空间能不能做到法治化。

依法办网,取材有道

国际在线总裁范建平在重点网站负责人座谈会上表示,现在也存在一些违规违法的现象,媒体在实现公司化运作,应做到依法办网、取材有道。

对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贤良评价道,取材有道,不光是材料,也是采访。不能采取一些不正当手段采访,更不要出现21世纪网的“财”,有偿新闻,有偿不闻。

作为搜索引擎公司,百度公司执行总编辑于丹表示,不仅要优化搜索的技术,更要优化搜索的结果。如何做到呢?首先还是正人先正己。

针对一些色情和暴力内容自然形成热搜词的情况,于丹说,百度已加强了人工的力量,“以前我们相信技术处理,但我们发现技术再好也会有反作力,于是我们大量地加入了人工,这一块已加入到明年的预算中。”

近来,中国自媒体的发展速度非常快,各种公共账号和自媒体们正在成为信息流动的主要力量。速途传媒执行总编辑丁道师说,“自媒体蓬勃发展到至今,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社会责任感的缺失、自媒体人水平的参差不齐、内容的真实性降低、自媒体联盟间的恶性竞争等问题,已经成为自媒体进一步健康发展的潜在风险。”

他介绍了“速途网自媒体联盟”携手“微媒体联盟”等诸多行业组织共同推出的中国首份《自媒体联盟自律公约》,这份公约旨在从内容制作到传播过程对联盟内成员进行自律。

现实社会与网络空间不应分裂

“互联网的历史非常短,现在网络空间出现的问题都与法治有关。”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会员常务副主任周宏仁说,没有法治,物理空间的假恶丑都会映射到网络空间中来。

在各地网信办主任座谈会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彭波就“网络空间法治化的特殊地位”表示:依法治网是依法治国最基础的工程、最艰巨的任务、最强大的贡献。

彭波说,“现实空间法治化不够的问题严重阻碍了网络空间法治化,网络空间的法治化不够又严重地阻碍现实空间法治化。”他说,“我们不能形成两个局面,一个守法的现实社会和一个不守法的网络空间。我们不能让守法和不守法成为现实空间和网络空间的分界,这是我们的失职。”

网信办在讨论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议题之时,也透露了今后一些具体措施的信息。

鲁炜在各界人士座谈会上指出,要将网络行为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立法明确网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职权和职责,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给予严厉惩处。

鲁炜还表示,要建立网民和网上组织信用记录来完善守法诚信的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机制,使遵法守法成为全体网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为。

彭波在全国网信办主任座谈会上称,网信办已经制订了“互联网立法规划”,近期会修订出台《互联网新闻信息管理规定》,“这将是近期内互联网领域最新、最全、最重要的一个法律法规。”

他表示,网信办不会抛开现有的法律法规来制订一套专门的互联网法律法规,切实将互联网专门立法和传统立法相结合,着力推动现有法律法规向网络空间延伸。

在移动互联网业界代表座谈会上,彭波表示,近期将出台APP应用程序发展管理办法。

这些相关管理规定虽暂未颁布,但从中已可看出网信办依法治网的方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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