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法律体系构建

2015-01-08 23:50宋云霞王全达
国防 2015年7期
关键词:国家利益法律体系

宋云霞 王全达

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法律体系构建

宋云霞 王全达

内容提要:对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而言,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确保行动合法、有序、高效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规范行动、理顺关系、提高效能的关键。因此,构建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越来越成为加强海外军事行动保障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国家利益 海外行动 法律体系

作者:宋云霞,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主任,教授;王全达,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军事法学教研室,副教授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构建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法律体系,要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健全适应现代军队建设和作战要求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近几年,部分人大代表多次呼吁,制定完善相关法律,规范涉外军事行动,为我军涉外军事行动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让涉外军事行动的相关路径更畅通。军事行动敏感性强,尤其是在保护与拓展我国海外利益的相关行动中,决定了必须依法选择军事手段运用的时机、空间和方式。同时,军事行动也离不开全方位的法律保障,离不开及时防范相关法律风险,有效应对外部法律压力。对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而言,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确保行动合法、有序、高效进行的前提和基础,是规范行动、理顺关系、提高效能的关键。完善相应法律法规,越来越成为加强海外军事行动保障的重要环节。

一、法律体系现状与存在问题

当前,关于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的规范,从宪法、法律到军事法规、规章,各个位阶基本都有涉及,但不够系统完善,与任务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往往难以为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军事行动提供直接有力的法律依据和明确具体的法律指引。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规范比较原则,对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的方式、动用军队的法定情形和时机,以及军事行动的权限和保障等方面规定得不够明确具体,可操作性还不强。二是专项立法不足,授权性条款缺失,一些重要问题(如军事人员和军事装备的出入境管理、行动中武力使用的具体规则等)还存在立法空白。三是已有的规范比较分散,且在有关国内法之间以及国内法与国际法之间还有一定的衔接空挡,不利于整个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影响相关行动顺利开展。

二、法律体系构建原则与要求

构建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法律体系,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根本。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以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军事行动的战略决策为遵循,以《宪法》《国防法》及中央军委的相关文件规定为依据。二是循序渐进。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涉及面广、内容多,直接制定一部统一涉外军事行动法在当前还有困难,条件不具备。现阶段,应先从专项行动法入手,先专门后综合,急用先立,重点攻关,逐步完善。三是兼收并蓄。既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总结我军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实践,体现人民军队性质和优良传统;又要吸收借鉴外国有益做法和成功经验。

构建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法律体系,还应把握两个要点。一是增强可操作性,做到清晰规范、具体可行。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是程序性、操作性很强的军事行动,务必对涉及部门、紧急情况、违法行为及责任、处置权限、措施方法、权利义务等问题,进行详细、具体、清晰表述。二是注意体系性,做到配套合理、衔接有序。不仅要认真完善修改现行法律,而且要系统制定新法,包括综合性较强的涉外军事行动基本法,以及联合军演法、国际维和法、国际救援法等专项法,还要就双边、多边军事协定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

三、构建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

构建任务法律体系。首先,完善现行《宪法》。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的全局性、敏感性、慎重性,决定了必须为其提供有足够权威性的依据。建议修改补充《宪法》第29条,明确赋予我军维护国家海外利益的职能。很多研究提出,应补充、完善有关军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的宪法规定。我们认为,从立法技术、宗旨看,在《宪法》中明确赋予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职能,不仅必要而且可行。这一规定不仅具体,而且与已有的“参加国家建设事业”规定相辅相成,适应填补《宪法》中缺少涉外性军事职能相关规定的需要,更容易被接受,效果也更好。其次,制定专项授权法。域外任务执行的性质、环境和内容,要求必须明确有关程序和行动规则。专项授权法有三种。一种是涉外军事行动基本法,名称可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军事行动法》,规范涉外军事行动中武装力量的运用。第二种是具体行动法。如,《军队参加国际维和行动条例》《军队参加国际救援行动条例》《军队参加海外撤侨行动条例》《军事出访条例》《军队参加涉外联合军事演习条例》《军队参加反海盗护航行动条例》等。第三种是法律保障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建立军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和军事行动法律咨询保障制度。当今,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军事行动,必须做到“兵马未动法律先行”。要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法,规范法律保障机构建设、人才培养、工作运行、效果评估等内容,使军事法律服务队伍能够依法、有序地参与决策论证、方案提供,切实保障依法行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完善协作法律体系。军队维护国家海外利益行动参与力量多元、涉及部门及人员众多、合作关系复杂,这就要求完善相关协作法律体系。首先,完善内部协作法律体系,加强各种力量的协调配合。包括建立高层管理协调机制、军内组织机制、军地协调机制,协调好军内、军地关系。其次,完善涉外协作法律体系。国家海外利益是在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中实现的,因此,维护国家海外利益军事行动的法律保障,离不开国际合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增强我国在国际法律事务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联系到本文主旨,就是要务实融入多边军事行动协作体系,积极构建双边部队地位协定体系,并在未来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之。

(责任编辑:郑 宁)

简 讯

苏州市吴江区举办退役士兵职业培训

近年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探索建立了“入伍即入学、退伍即培训、结合即就业”的退役士兵培训就业新模式。前不久,该区举办了一期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共开设了叉车、计算机、电工维修、绿化养护、市场营销等10余种专业,同时还为退役士兵提供了电信、数字城管等校企合作专项培训,专业设置既符合吴江区经济发展特色,又充分满足退役士兵创业就业要求,深受退役士兵的喜爱。自2008年以来,该区已先后举办了5期退役士兵培训班,完成了1600余名退役士兵的培训任务,退役士兵学员的培训率、结业率、就业率均达到100%。

(俞根林)

中图分类号:E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ISSN1002-4484(2015)07-0034-02

猜你喜欢
国家利益法律体系
我国外资法律体系之完善研究
美,在法哲学的沉思
中国文化中的“君子”思想在法律体系中的适用
浅论我国食品召回制度
关于我国环保NGO发展的制度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