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凤珠 ,李 军(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厦门市第三医院药学部,福建 厦门 361100)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1]。修订后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于2011 年7 月1 日实施,目的是为了加强药品的上市后监管,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现对厦门市第三医院(以下简称“我院”)ADR 报告进行统计分析。
从我院ADR 报告系统中调出2013 年的ADR 报告384 例,利用Excel 2007 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的项目包括性别、年龄、药品种类、给药途径、ADR 累及器官和(或)系统及临床表现、报告人职业、ADR 的类型及结果等。依据《新编药物学》[2](17 版)对ADR 涉及药物进行分类及品种统计;根据《系统解剖学》[3]对ADR 累及器官和(或)系统进行分类。
384 例发生ADR 的患者中,女性184 例(占47.92%),男性200 例(占52.08%);年龄1 ~89 岁,其中>40 ~50 岁患者最多(占19.27%),见表1。
384 例ADR 共涉及17 类药物、143 种药品,以抗菌药物、抗肿瘤药、中成药、营养药等为主,见表2。
表1 不同年龄段发生ADR 患者的性别分布Tab 1 Distribution of gender and age in patients with ADR
引发ADR的给药途径以静脉滴注为主,其次为口服给药,见表3。
ADR 主要累及皮肤及其附件,主要表现为皮炎、皮疹、斑丘疹、荨麻疹等;其次为胃肠道,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胀等,见表4。
384 例ADR 报告中,医师上报341 例(占88.80%),护士上报36 例(占9.37%),药师上报7 例(占1.83%)。
384 例ADR 中,一般的ADR 为214 例,占55.73%;新的、一般 的ADR 为154 例,占40.10% ;严 重 的ADR 为10 例,占
表2 引发ADR 的药物种类分布Tab 2 Distribution of types of ADR-inducing drugs
表3 引发ADR 的给药途径分布Tab 3 Distribution of route of administration in ADR cases
表4 ADR 累及器官和(或)系统及临床表现Tab 4 ADR-involved organs and(or)systems and clinical manifestations
2.60%,新的、严重的ADR 为6 例,占1.57%,临床表现为高热、呼吸急促、晕厥、肢体麻木、骨髓抑制、肝功能明显异常等。好转187 例,占48.70%;治愈191 例,占49.74%;不详6 例,占1.56%。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男女患者之比为1∶0.92,男性略多于女性;>20 ~50 岁患者共占51.56%,提示青壮年用药更易引发ADR,值得注意。不同年龄段患者的血浆与药物的结合能力、药物代谢及排泄速度不同,使ADR 的发生率、严重程度均不同。由表1 可见,ADR 可发生于任何年龄段,但各年龄段发生率不同。因此,对于每例患者均应按要求做好ADR 监测,减少ADR 的发生。
由表2 可见,引发ADR 例次数排序居第1 位的为抗菌药物,其中又以头孢菌素类多见,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输液及注射部位静脉炎、腹泻、肌内注射部位疼痛等,这与头孢菌素疗效高、不良反应少而在临床被广泛应用有关[4]。近来文献报道,头孢菌素致ADR 日益增多,故临床应用时需注意用药的剂量和疗程,并根据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择最适宜的抗菌药物,避免抗菌药物的滥用[5]。头孢菌素类为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其药品说明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均推荐1 日分次给药[6]。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有普通上呼吸道感染、麻疹、水痘等病毒性感染疾病[7]。调查中发现,存在头孢克洛、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等用于普通上呼吸道感染患者,头孢噻肟在颅内感染患者中给予2 g、1 日2 次、静脉滴注等情况。因此,临床医师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严格把握其临床应用指征,适当选择给药剂量和给药频次。如头孢噻肟在无并发症的肺炎及尿路感染患者中,1 日2 次给药即可;但对于颅内感染患者,应每8 h甚至每6 h 给药1 次,以确保疗效,特别是感染较重的患者,可以同时加大单次剂量,以免药物剂量及作用时间相对不足,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导致治疗失败而延误病情,对患者造成更大的损害。建议临床医师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7]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8]的要求,合理用药,减少ADR 的发生。
抗肿瘤药引起的ADR 例次数排序居第2 位。铂类药物治疗恶性肿瘤的机制为阻止细胞脱氧核糖核酸复制,目前其在胃癌、肺癌、恶性骨肿瘤等恶性肿瘤化疗方案中应用广泛,使用频率高,因此发生ADR 的比例也相对较高[9]。在使用抗肿瘤药时,应加大监测力度,减少严重的ADR 发生;联合用药时,应注意给药方法与顺序,如紫杉醇与顺铂联合应用时,应先给予紫杉醇,如先用顺铂则会导致骨髓抑制等不良反应增加,药动学研究结果显示,先用顺铂再用紫杉醇时,紫杉醇的清除率约降低33%,故紫杉醇应先于顺铂使用[10]。
引发ADR 例次数排序居第3 位的为中成药,其中参芎葡萄糖注射液与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引发ADR 例次较多,这2 种药品属于中药提取物注射剂型,给药途径主要是静脉滴注。目前,中成药注射剂的纯度问题尚未很好解决,其中所含杂质也是引发ADR 的另一重要因素。静脉注射给药途径风险较高,选择合理的给药剂型、途径是减少ADR 发生的重要方法[11]。另外,也应严格把握中成药的临床应用指征,如参芎葡萄糖注射液用于掌骨骨折患者可导致过敏反应,其说明书的适应证为用于闭塞性脑血管性疾病及其他缺血性血管疾病,用于掌骨骨折缺乏明确指征。建议临床医师按照药品说明书及《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12]的要求,辨病辨证结合用药,严格把握中成药的应用指征,减少中成药的滥用及避免ADR的发生。
引发ADR 例次数排序居第4 位的为营养药,其中复方氨基酸注射液单品种引发ADR 例次数排序居第1 位,值得注意。复方氨基酸注射液所引发的ADR 中,大部分为使用方法不当所致,只要临床改进措施,其产生的危害性可防、可控[13]。21 例氨基酸输液致ADR 中,15 例患者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心慌、手臂酸痛等表现,通过减慢滴速后(如控制在25 滴/min),患者症状明显缓解,可耐受继续用药。因此,建议护士做好预防措施,如控制滴速、调整输注液体的先后顺序等,以减少因不当使用而导致的ADR。
调查中还发现,住院患者有多种药物同时使用的现象。多种药物同时使用,易导致不良反应发生,应引起临床医务人员的注意。如头孢曲松不能加入哈特曼氏液及林格氏液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其与含钙剂或含钙产品联合用药有可能导致致死性结局的不良事件,新生儿产生头孢曲松-钙沉淀物的概率更高[14]。同一患者使用多种药物也较常见,这易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如乳糖酸红霉素为肝药酶抑制剂,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钠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后者血药溶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菌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溶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危险,老年人尤应注意;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等。
引起ADR 的给药途径主要为静脉滴注,共208 例(占54.17%)。这可能是由于静脉给药多用于住院或门诊留观的患者,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相对较短,临床易于发现;且静脉滴注是直接将药物输入血管,血药浓度较高,对机体刺激性较强;同时,可能与药物及溶剂的pH 值、渗透压、微粒、内毒素及其他外部原因如药液放置时间、光照、滴速等有关[15]。因此,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及在不影响药物疗效的情况下,以口服为最先考虑的给药途径,若无必要应尽量避免多药联合应用及静脉给药[16]。特别是中成药,应根据患者的体质强弱、病情轻重缓急及各种剂型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剂型,将静脉滴注致ADR 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皮肤及附件损害例次数排序居第1 位,主要表现为皮炎、皮疹、斑丘疹、荨麻疹等,这可能跟药物品种有关。抗菌药物所致的ADR 报告最多,而抗菌药物常见不良反应也以过敏反应为主。目前,抗菌药物的使用率很高,也存在滥用现象,因此,应合理用药,杜绝无指征用药及选择药物错误,以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提高抗菌药物的疗效,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生[17]。消化系统损害例次数排序居第2 位,主要表现为呕吐、恶心、腹泻、腹痛、腹胀、肝功能异常等。抗肿瘤药致ADR 主要累及皮肤及其附件,在使用抗肿瘤药后,患者出现皮肤及附件损害现象是医疗中较常见的不良反应,其次为神经系统和消化系统损害,大多数抗肿瘤药均可引起不同程度的消化系统不良反应,因抗肿瘤药具有细胞毒性,机体为防止摄入有毒物质进入血液系统而反射性地产生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18]。骨髓抑制也是抗肿瘤药最常见的不良反应[19]。中成药所致的变态反应在临床上最常见、发病率最高,其临床表现形式呈多样性,最为常见的是皮肤及其附件损害[20]。因此,应重视观察患者用药后的临床表现,注意监测,特别是抗菌药物、抗肿瘤药、中成药等,及时处置以防范严重药害事件发生。
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医师上报ADR 的比例最高,护士次之,药师上报较少。可见在ADR 监测中,医师、护士占有重要地位。医师是患者的直接诊治者,对患者的病情最为了解,最易发现患者用药后的异常变化,故医师报告的ADR 例数最多;护士是患者的直接给药接触者,也较容易及时发现ADR。因此,应加大对医师、护士的宣传力度,普及ADR 监测知识与技能,进一步调动其积极性与自觉性,提高ADR 报告的数量与质量。药师上报ADR 例数最少,可能与目前药师参与临床不多有关,今后药师也应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21]的要求,积极参与ADR 的监测及上报。
新的与严重的ADR 共占42.70%,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该类报告所占比例应达30%的标准,说明2013 年我院ADR 报告的质量较高。治愈与好转患者共占98.44%,说明我院ADR 监测到位,能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从而避免了严重药害事件的发生,杜绝了因ADR 导致的医疗纠纷,在取得社会效益的同时,也避免了医院经济损失。
综上所述,虽然ADR 有时是不可避免的,但有相当一部分与临床不合理用药有关[22]。目前,药物品种繁多,药物因素、患者因素、临床不合理用药等均可导致ADR 的发生。因此,医院应加大ADR 监测力度,药学部门应充分调动药师的积极性,特别是临床药师,发挥药学人员的专业优势,通过各种途径向临床介绍ADR 监测知识与技能,不断提高ADR 报告的质量和监测水平,促进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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