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总工会“职工之家”建设30年巡礼

2015-01-07 19:14魏东宁
当代工人·精品C 2014年6期
关键词:职工之家建家下岗职工

魏东宁

建家经验走向全国

198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召开“中国工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思路,基本理清了工会的性质和任务等理论问题。

为贯彻落实工会十大精神,锦州市总工会针对当时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差等实际问题,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争创‘职工之家、争当‘工人之友”的“双争”竞赛活动,旨在通过广大工会干部以及积极分子的共同努力,让职工真切地感到工会如“家”一般温暖。“双争”竞赛活动得到了全市各级工会组织的积极响应,一时间,工会在生产一线建起的“小食堂”、“小休息室”、“小活动室”、 “小阅览室”、“小卫生间”等设施,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车间、班组,实实在在地改善了职工的厂休条件,让职工上班如回家,深受广大职工的喜爱和认可。

锦州市总工会的成功探索和经验,引起了省总和全总的高度重视。时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的尉健行亲自审阅了锦州工会建设“职工之家”的材料,认为锦州市工会的思路与做法对于全国工会工作具有指导性意义。1984年4月7日,全总召开“全国工会组织工作会议”, 会上全面介绍了锦州市总工会开展“建家”的经验,决定在全国各基层工会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全国工会组织工作会议结束后,《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及各省市媒体都争相报道锦州工会经验,《工人日报》还独辟“锦州市总工会工作介绍”专栏,连载锦州市总工会“建家”经验并为此发表了两篇社论。

1984年的那个春天,锦州市总工会声名鹊起、名扬全国,一股向锦州市总工会学习的浪潮席卷全国,全国各地的工会干部从四面八方向涌向锦州,就连工运事业历来都走在全国前列的上海市总工会也携8个区的工会领导结队来到锦州,向一个地级市学习“建家”经验。

为缓解锦州市总工会繁重的接待任务,全总特别拨款10万元,并赠送给锦州市总工会一台大客车。据不完全统计,在近一年的时间里,锦州市总工会共接待包括广东、四川、北京在内的全国各省、市工会干部1.2万人次。

在中国工运的历史上,一个中等城市率先发起,其经验在全国推广唯有锦州,堪称中国工运史上的一个奇迹。30年来,建设“职工之家”已经成为体现中国工会性质、具有鲜明特点的工会工作重要载体。

为下岗工人撑起一把伞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加大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大批职工下岗流向社会。如何协助政府和企业解决好下岗职工的生活保障、技能培训和重新就业问题,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新课题。1998年,锦州市总工会在创建“职工之家”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下岗职工之家”活动,免费开展各种技能培训班,以此增强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技能和再就业能力。对那些缺乏再就业能力的职工给予救助和帮扶,做到“不让一个下岗职工因家庭困难看不起病、不让一个下岗职工子女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不让一个下岗职工家庭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

创建“下岗职工之家”的有益尝试,创造了“建家”新形式,开辟了“建家”新途径,搭建了发挥基层工会作用的新平台,探索了增强基层工会凝聚力的新方法,为“建家”工作又走出了一条新路子。1998年底,时任锦州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的李玉霞做客中央电视台“中国报道”栏目,向全国的电视观众介绍了锦州市总工会创建“下岗职工之家”的作法。1999年,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张俊九和副主席倪豪梅在锦州组织召开了创建“下岗职工之家”现场会,再一次把锦州的经验推向了全国。锦州又一次以自己独特的先进经验,成为继续领跑全国工会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城市。

和谐共建共发展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建立,进入21世纪,劳动关系呈现出市场化、企业化、契约化的特征。新时期又为工会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的不断增多,一些源头性、基础性、倾向性问题日渐突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成为新时期工会工作的重大课题。为适应新时期劳动关系发展变化的新形势,锦州市总工会审时度势、与时俱进,于2013年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和谐职工之家”创建活动,将原来单纯的服务、帮扶转到维护职工利益、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一张职工维权“安全网”正在悄然铺开。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市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到了85%,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851份,全市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建制率达到100%,共建立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664个,配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2555人。合同签订、集体协商、民主管理、法律监督促进了新型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完善。“和谐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是对“职工之家”、“下岗职工之家”有效的补充、延伸和发展,也让“职工之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锦州全市目前共有各级独立工会组织6677家,会员总数达到了67万人。在“建家”活动推动下,一个依法维权、扶贫帮困、劳动竞赛、文化娱乐的新型工会体系正在完善,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劳动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提升,从1984年到2014年的30年间,全市共有30人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9家单位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59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涌现出省市级劳动模范1987人次。

30年的创新历程,让锦州市总工会从一个辉煌走向另一个辉煌;30年的创新成果,必将惠及越来越的职工群众。明天的路更长,风景更美好。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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