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宏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广西 桂林 541004)
200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提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性教学保障机制,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加强组织和指导实践教学与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公益活动、专业课学习等结合起来,引导学生走出校门,到基层去,到工农群众中去”,许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得到广泛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一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仍然存在目的性不明确、内容不规范、时间不连续、组织不健全、参与不广泛,实施缺乏有效性等现实问题。究其原因:缺乏有效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机制。人类任何有目的的活动都需要相应的评价,评价是目的活动的保障和反馈。因此,如何形成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进行测评,有效调节、改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效性,是当前亟待解决的实践课题。
所谓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是指在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理论课实践教学中,以教学目标为依据,制定科学的标准,运用有效手段,对实践教学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测定、衡量,并给予价值判断。它是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环节。建立完善科学的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对于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
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实践教学改革近八年了,虽大多数高校都开展一定程度的实践教学活动,但总体上仍不够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存在诸如教学目的不明确、内容不规范,没有设置相应的实践教学大纲,教学形式陈旧,仅限于简单的参观、影视欣赏、讨论等,实践教学保障机制不健全,实践环节可有可无,资金缺乏,学生参与度不高,老师对实践全过程的参与、引导方法有待加强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开展。虽然各高校仍然在积极探索实践教学模式,然而要形成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模式需要一个科学、客观的评价体系,为开展实践教学提供明确的方向和标尺,减少盲目性,完善实践教学工作,提高实效性。
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为教师和学生提供明确的目标和行动的具体标尺,使教师和学生在活动过程中不断审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利于师生参与实践活动能力的提高。此外,通过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教师的实践性教学工作得到充分肯定,学生的实践性学习成绩得到公正、合理的评定,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教师和学生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改革工作。
目前,高职高专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已经不再局限于课堂的理论教学,它包括课堂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重要部分,实践教学部分在教学大纲中有相应的课时安排和学分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已成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个重要教学环节,但它不是课堂教学的简单补充和延伸,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独立环节,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中具有同等重要性。随着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实践教学的评价体系成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体系的一个重要有机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实践教学还处在改革实践中,高校大多没有形成独立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评价体系,而是把对实践教学的评价与理论课教学评价混合在一起,事实上使实践教学处在评价之外,这既不利于实践教学工作的开展,又不利于整个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的开展。因此,建立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是进一步完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体系的需要,是为充分发挥评价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调节和促进作用。
科学的评价体系是事实分析与价值分析的统一,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活动也不例外。构建科学的理论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必须实现合规律性与合理性原则的统一。合规律性就是科学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即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必须符合实践教学活动的客观规律,如实、公正地反映实践教学的现实实践情况,符合实践教学的实际要求。同时,实践教学评价体系还能客观地反映实践活动中各要素间的价值关系,即具有合理性原则,如反映实践活动中组织与参与的关系、教学与管理的关系、教师引导与学生主导的关系、学生个体与群体的关系、实践活动与学生素质发展所构成的各种价值关系。实现评价体系合规律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是评价活动中的客观性与辩证性的统一原则的具体体现。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虽内在地包含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体系之中,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体系有机统一、相互作用。同时它自身具有独立性,是一个系统的评价体系。所谓系统性就是全面性、完整性,在这个评价体系中包括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标准、评价方法、手段等子系统,是全面反映实践教学的各方面及各个要素、评价整个实践活动过程和各个环节。此外,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不同于自然科学课程和一般社会科学课程的实践教学,后者比较重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是知识、技能和情感、态度、价值观并重,更加注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观及法制观等,因此其评价体系的目的、内容、功能等都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性。要求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仅要具有系统性、完整性,还必须与目标保持一致,是体现鲜明政治方向的完整体系。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论本科院校还是高职高专院校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确立都有统一标准和原则,即对所有教育对象都必须遵循思想政治教育的准则,不能用其他原则和要求代替,这是共性的、普遍的。但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实践也有自身特色,具有特殊性,不能借用或简单地套用本科院校评价体系。
当代教育评价理论和实践要求注重评价活动的改进和形成功能,重视对评价本身的评价。因此,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应不断改进、革新,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可操作性指评价方案的实施具备可行为化、可操作的,可以通过一定的测量手段获得信息,得出结论,并具有实际意义。一方面要求各项指标具有实际内容,要符合实际,便于实施,可以量化的尽量量化。另一方面要考虑学生思想品德的差异及外界影响因素的存在,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等方法进行定性分析,把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结合起来。实效性原则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的建立应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思想品德的发展,促进学生知行合一,促进高职高专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改进和创新。
一方面,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虽然与理论教学紧密联系不可分割,但实践教学有自身的特殊性。另一方面,高职高专院校在办学目的、培养模式上呈现出与本科院校的不同,因此,既不能简单地把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与理论教学评价体系混淆在一起,更不能照搬本科院校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高职高专院校应建立独立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围绕评价目标、评价主体、评价对象、评价方法内容设计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独立的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高职高专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评价体系。
当前高职高专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缺乏制度保障,使实践教学活动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甚至流于形式。没有制度的保障,实践教学评价机制就会缺乏确定性,实施起来也就存在许多困难,导致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功能和优势难以充分发挥。因此,必须从管理制度层面为评价体系提供保障,开展对实践教学大纲的评价、对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的评价、对实践教学考核方式方法的评价、对实践教学经费及实践基地的评价。通过管理制度的保障,发挥评价体系的导向性功能,有效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和要求,实现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配套,提高实践教学的可操作性,保证实践教学实施与长效机制的建立。
高职高专院校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作为一个评价系统,应运用系统思维,对评价主体、评价客体等要素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价,从整体把握各要素关系,充分实现评价体系各要素的协调发展。各要素的协调发展一方面指评价主体间的相互协调,即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领导、专家、实施实践教学的老师和参与实践教学活动的大学生。另一方面是指评价主体与客体间的相互协调,即评价主体与实践教学活动过程及实践效果的协调关系。正确处理评价主体间、主体与客体间的协调关系,对于完善评价机制至关重要。
评价体系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评价体系的导向性功能的发挥,关系到实践教学活动实效性的实现。不能盲目采用不合时宜的评价方案、评价方法,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既要体现国家的大政方针,又要结合高职高专院校的办学特点,制定适合本校实际的评价体系。因此,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评价内容、评价的主客体、评价的方法、评价的思路等方面不断总结、创新,最大限度地发挥实践教学活动评价体系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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