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凯姆与韦伯:社会学方法论比较

2015-01-04 07:37江光友
科教导刊 2014年35期
关键词:个体主义实证主义

江光友

摘 要 迪尔凯姆和韦伯不仅在社会学实质理论方面贡献巨大,而且二人各自的社会学方法论研究更是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自觉进行方法论研究的滥觞。社会学方法论二元对立的局面亦是始自这俩人。本文从方法论的哲学基础、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研究的逻辑起点三方面对二人的社会学方法论进行比较。

关键词 社会学方法论 实证主义 整体主义 个体主义 价值中立

中图分类号:C91-06 文献标识码:A

0 引言

理论研究是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最为核心的任务,正如著名社会学学者马尔科姆·沃特斯所说,“社会学可以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毫无疑问属于一门学科,原因有两二:其一是它具有一个被广泛公认的理论传统;二是它在方法论上有一种严肃的态度,即以精密的方法论来指导研究。”①方法论研究服务于理论研究,对于基本的方法论问题的思考是社会学理论建构的先决条件。另外,社会学作为一门学科,其独立性存在的诉求会一直迫使它去开拓、去关注新的领域,如何去发现新的领域,如何在这些必将被相关学科竞相染指的领域实现社会学的作为,这无疑需要社会学方法论上的创新。创新既然是作为对过去的某种背离,那么首先就需要廓清先前的社会学方法论,而这一廓清更是不可避免的要从其源头着手。社会学方法论滥觞于迪尔凯姆与韦伯对于社会学方法论的自觉思考。本文尝试从方法论的哲学基础、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研究的逻辑起点三个方面对二人的社会学方法论研究进行比较,以期获得对社会学方法论的新认识。

1 相关研究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大陆社会学逐渐恢复后,开始有学者对韦伯社会学方法论思想进行探讨,成果显著。李建立从社会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和方法论两个方面对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进行了评述。他认为,韦伯的方法论及其理论,充斥着实证主义和反实证主义、自然主义和反自然主义、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的矛盾,这些矛盾都有其社会环境和哲学方法论、认识论的渊源。②侯钧生从“价值关联”和“价值中立”这两个概念入手,分析了韦伯的价值思想。他指出,韦伯的“价值关联”和“价值中立”是社会科学研究中同时并存的两个方法论原则,它们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二者异曲同工,目的都是要求研究者将“形而上学”和世界观的认识从科学活动与科学结论中清除出去,从而保证科学研究的客观性。③覃方明从科学哲学和语言哲学的理论视角对社会学方法论二元对立状况做出澄清。他认为“传统上被认为构成了社会学方法论之根本对立的方法论个体主义与整体主义间的对立只在发现的层面上存在,而在验证的逻辑层面上消失。因此,两者间不存在本质的对立。而理解的方法与实证的方法则在验证的逻辑上分别对应于本质上不同的方式,它们之间的对立才是根本性的。”④上述社会学方法论研究都有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但大多局限于“就方法论而方法论”,而近些年,中国国内学者对于社会学方法论论述很少。

2 社会学方法论比较

2.1 社会学方法论的哲学基础

虽然迪尔凯姆受到德国和英国社会思想的强烈影响,但是正如塔尔科特·帕森斯所说,迪尔凯姆思想“绝大部分源于法国学术史”。在法国学术历史中,迪尔凯姆思想的主要来源是启蒙主义传统,尤其是卢梭和孟德斯鸠的思想。卢梭关于“共同意志”的概念以及他对社会现象和心理学现象的划分,孟德斯鸠的社会整体论观点,在迪尔凯姆学说中的影响巨大。但是对于迪尔凯姆思想影响最大的还是孔德和圣西门,迪尔凯姆本人亦多次强调自己是孔德和圣西门所开创的思想的继承人。迪尔凯姆认为社会学先驱还没有社会学方法论自觉,即使伟大如斯宾塞者,在他的全部著作中也没有一处谈到方法论问题,而穆勒在这个问题上虽然花费了很多时间,但也不过是用自己的辩证法将孔德已经说过的东西筛选了一遍而已,只有孔德在这个问题上有独创而重要的研究。孔德实证主义社会学信奉方法论的一元论假定,即自然科学的逻辑、方法和程序也同样适合于对人和社会的研究。面对来自仰慕和攻讦者加之于他的各种头衔包括实证主义社会学大师,迪尔凯姆本人申明他唯一能接受的称号是理性主义者,他的主要目的在于把科学的理性主义扩展到人们的行为中去,即让人们看到,把人们过去的行为还原为某种因果关系,再经过理性的加工,就可以使这种因果关系成为人们未来行为的准则。

韦伯对于社会科学方法论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有关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的差异的方法论讨论的影响。这些讨论在德国始自康德时期,19世纪再度活跃。康德认为,人作为文化领域和历史领域中积极的、有目的的、自由的行动者,是不能用适用于研究自然的那种分析和概括的方法去研究的。人的头脑和头脑的创造物是不遵循自然法则的。应用于人文科学的分析方法必须是特殊化而非一般化的。它们必须限于以移情方式去揣摸单个的历史行动者行动的动机,努力用直觉去把握全部文化整体。⑤不难看出,韦伯“理解”方法正是源于这一传统。

与韦伯同时代的三位重要德国学者对韦伯的社会科学方法论思想产生了中重要的影响,他们分别是狄尔泰、温德尔班以及李凯尔特。德国反实证主义先驱狄尔泰从科学分类入手吹响了向实证主义发起战争的号角。狄尔泰认为,科学当区别为自然科学和精神科学。自然科学研究的是自然事件的进程,而精神科学则是研究追求一定目的的人的自由活动,研究社会文化现象。他认为,尽管对于人的研究也要遵循所有科学共同的思想步骤和方法,但是如果不使用能与自然科学方法相区别开来的理解方法,则对于人的研究就不可能达到其研究的目的。德国弗赖堡学派的创始人温德尔班,继承了狄尔泰反实证主义的传统,批判了实证主义方法论上的自然主义取向。他认为,近代科学的发展,产生了实证主义万物齐一论的偏见,它无视个别认识领域里的自主性,意图使对于一切对象的理解都服从于一种方法的驱使,因而造成了不少差错。弗赖堡学派的另一位重要代表李凯尔特,三人之中,他的思想在更多方面对韦伯产生了影响。李凯尔特吸取了狄尔泰、温德尔班的基本观点,同样从科学分类入手,不同的是他采取的是从逻辑方法论角度,通过分析概念发生的不同途径来把握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区别。韦伯汲取了李凯尔特“价值关联”思想,李凯尔特在《自然科学与文化科学》一书中明确指出,价值关联是文化科学研究的主要方法。在他看来,研究者只有运用自己的价值立场去考察被研究的经验现实,才有可能真正揭示出经验现实的本质特征和它存在的真正意义。韦伯同意并发展了李凯尔特的这一说法。

2.2 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

迪尔凯姆认为,个人生活和集体生活的各种事实在程度上具有质的不同。在迪尔凯姆看来,“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的这一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但他承认个人是社会的唯一的能动成分。迪尔凯姆主动地将“整体大于部分之和”这一原理运用在了社会学领域,主张从社会结构方面来解释社会现象,认为必须用一种社会事实去解释另一种社会事实。然而,我们不能因此断言迪尔凯姆忽视社会个体。在迪尔凯姆学术生涯的后期,他转向了对宗教的研究,这一转向并非仅是学术兴趣使然,而是迪尔凯姆强烈的现实关怀、对人的关怀的必然结果。在《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这本著作的导言部分,迪尔凯姆指出,“社会学的主旨,并不仅仅在于了解和重建业已消逝的各种文明形式。相反,同所有实证科学一样,他所要解释的是与我们近在咫尺,从而能够对我们的观念和行为产生影响的现实的实在:这个实在就是人。更确切地说,就是今天的人,因为这才是我们最想要了解的东西。”⑥迪尔凯姆也明确地指出,他之所以选择研究非常古老的宗教,是因为它似乎更便于我们展示出人性的本质、永恒的方面。

韦伯认为现实的总是个别的,社会现实是由独特的、无限可分的事件构成,那些事件本身却有没有意义,所有的意义都是由认知主体和评价主体的活动产生的。在他看来,社会现实从根本上讲是由人的有意的社会行动构成的,理解的基本单位只能是个人及其行动。至于说诸如国家、民族、团体这些常见于韦伯政治社会学中的概念,在韦伯看来不过是“一定类型的人类相互作用”的标志。而且出于理解的目的,这些概念必须得转化成为可理解的个人或群体参与的社会行动。显然,韦伯社会学方法论是一种个体主义取向。

所以说,所谓的整体主义和个体主义的对立,存在于迪尔凯姆试图从社会事实去了解现实的人,而韦伯则径直地选择从有意义的社会行动出发。这种对立也完全在二人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起点上可说。

2.3 社会学研究的逻辑起点

迪尔凯姆一生努力建立科学的社会学,他认为,这门后发的社会科学要被认可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它就必须要有自己的独特性。“一门科学只有形成自己独特的个性,才能让人视为达到了最后的独立,因为只有其他学科没有研究的那类事实成为它的研究对象时,它才有理由独立存在。”⑦在《社会学方法的准则》这本重要著作中,迪尔凯姆为社会学确立了有别于心理学、哲学、生理学及其他学科的独立研究对象:社会事实。“这类事实是由存在于个人之身外,但又具有使个人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觉方式构成。”⑧迪尔凯姆是这样定义“社会事实”这一概念的,“一切行为方式,不论它是固定的还是不固定的,凡是能从外部给予个人以约束的,或者换一句话说,普遍存在于该社会各处并具有其固有存在的,不管其在个人身上表现如何,都叫社会事实。”⑨迪尔凯姆强调,社会事实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是社会事实的客观实在性,迪尔凯姆也一再表明关于社会事实的客观实在性的观点是全部社会学的出发点。二是超越个体的强制性。

“社会学是一门解释性地理解社会行动并对其进程与结果进行因果说明的科学”。⑩显然,较之迪尔凯姆将社会学分析的对象确定为社会事实,韦伯选择的是社会行动。韦伯对社会行动给出了这样的界定:“我们谈到‘行动时,指的是行动中的个人给他的表现附加了某种主观意义——不管那是明显的还是隐蔽的、是被忽略还是被默认的意义。“社会”行动则是指,该行动的主观意义还顾及到了他人的表现,并据此作为行动进程的取向”。 韦伯强调了社会行动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行动者赋予其行动以目的和意义;二是行动者的行为必须关涉他人。

在韦伯看来,社会现实不过是由人的有意义的社会行动构成的。因此,理解的基本单位只能是社会行动。在韦伯那里,社会学是一门理解社会行动的科学,理解意味着把握行动者赋予行动的意义。对于主观意义的理解迫使韦伯在类型学上做出了思考,较之帕累托的逻辑行为与非逻辑行为,韦伯区分了四种行为类型:有目的的理性行为;有价值的理性行为;富有感情的或充满激情的行为及习惯的行为。显然,这种区分不是绝对意义上的,而是出于分析考虑的一种安排。

3 总结

中国社会学界对于迪尔凯姆与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的研究,大部分停留在实证主义与反实证主义、方法论整体主义与方法论个体主义的二元对立的认识。将迪尔凯姆与韦伯划分为以上两大阵营的对立,不过是后来人“类型学思维”的流弊。我们不加反思地接受了这样的一种认识,并在这一认识框架内去解读迪尔凯姆与韦伯,这样就已经先在的决定了我们对二人的认识难以做到公允,也局限了我们对于社会学方法论的认识,更遏制了社会学方法论的创新。社会学方法论创新的诉求需要中国社会学研究必须要跳出西方思维。梁漱溟先生曾指出过,“传统的中国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早熟,早熟不是真熟,而只是露了一个头,出现一点影子。(中国)人对自然的认识、利用还没有走到高处、深处就拐了弯,拐到了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的问题上来。” 因此,可以尝试从中国文化深处寻找社会学方法论创新资源。

注释

① 马尔科姆·沃特斯.现代社会学理论[M].杨善华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

② 李建立.马克斯·韦伯的社会学方法论述评[J].河北大学学报,1994(4).

③ 侯钧生.“价值关联”与“价值中立”——评M·韦伯社会学的价值思想[J].社会学研究,1995(3).

④ 覃方明.社会学方法论新探(上)——科学哲学与语言哲学的理论视角[J].社会学研究,1998(2).

⑤ 刘易斯·A·科塞.社会学思想名家[M].石人,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267.

⑥ 迪尔凯姆.社会学方法的准则[M].狄玉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⑦ 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M].渠东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

⑧⑨⑩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M].阎克文,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费孝通,梁漱溟,冯友兰等.传统文化与现代化[J].群言,19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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