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剑明/文
史林散叶 (七十五)
■俞剑明/文
中国从夏商周时期就制定了严格的刑罚制度,最基本的有五种,称为“五刑”。其中的“墨刑”,就是在罪人的面额上或额颊上刺字涂墨;“劓刑”,是指割去受刑人的鼻子;“剕刑”,指砍去受刑人的脚趾或脚;“宫刑”,指割掉受刑人的生殖器官;“大辟”,则是极刑的总称,除了杀头,还有车裂(五马分尸)、汤镬(将人煮死)、腰斩、凌迟及弃市等多种方式。
杀头作为致人于死的最主要刑罚,从先秦到清末,沿用达数千年之久,直到民国以后,除少数例外,总算废除。
由于沿用年代甚久,自然也留下不少可怕的奇特怪事。鲁迅小说说到人血馒头可以治病,便是其中一例。元曲《窦娥冤》描写窦娥被杀头后,血都飞向旗枪的白练上,证明她的冤枉。《聊斋志异》有一则说,有个死囚临刑前,请求刽子手用一把快刀,刽子手答应,快刀一挥,头即飞出,还听到头颅叫一声:“好快刀!”似乎在杀头的一刹那间,也有痛快和不痛快的区别。
金圣叹是个文人,在批点《水浒》的时候,每逢李逵拿着板斧排头儿砍人家的脑袋,便提笔写道:“要看”“更要看,妙绝”,或者批道:“又好黑大汉”,一味批得痛快,却全似不知杀头为惨事。及至他自己由于抗粮哭庙,被捉到官里去,定了死罪之后,才真正害怕起来,临刑之时,对儿子说:“杀头,至痛也,而圣叹以无意得之,不亦异乎!”这时才想到杀头是至痛的了,真是活生生地画出了一个书呆子的模样。
当然,世上也有不怕杀头的人,许多革命志士本来就是提着头颅闹革命的,“砍头只当风吹帽”。晚清年间,叙州隆昌有个志士张列五,要刺杀四川总督赵尔丰,炸弹已经备好了,他的朋友对他说:“列五,你要多看一眼这个世界,恐怕从此要与他分别了。”列五泰然道:“我这颈项近来常常发痒,大约怕会有那宗事。”却又道:“砍头的事,我是学过的。凡刽子手杀人,是犯人跪在地下,前面一人,拿刀一晃,犯人头一埋,后面即一刀砍下。我们有几个人平日练习,一人坐在地上,打一盘脚,两手掌相叠,平放胸前,一人拿刀在前面一晃,坐地者用力把颈项一硬,脑袋向后一撑,后面的刀砍来,脑袋恰恰落在自己手中捧着。所以我是练习过的。”这样的志士,可称得上是视死如归了。
“世间剃头者,人亦剃其头。”杀人者同样未必能保住自己的脑袋。近年来国际上的一些恐怖组织,屡屡以砍人头为乐事,但一旦束手就擒,自己的脑袋不也被人一刀砍下了吗?
世上最大的赌注,莫如赌头。赌头者与人打赌,自己赢了,对方输了,对方便把头割下;若自己输了,对方赢了,自己也会割下头来。这是拿性命来作赌注,比之用全副身家来打赌还要严重。
赌头最早的记载见鸠摩罗什译《维摩诘经》中引用的一个故事。据说佛灭后六百年,有个胁尊者,擅长辩论。有一日遇一外道法师,号为马鸣,也是个出名的辩才。马鸣向胁尊者挑战说,世间一切理论,他都可以破解,若不能破解,即将自己头颅斩下。听着他的狂言,胁尊者始终默然,不发一声。马鸣大叫道:“你真是徒有虚名,实则不堪一击,我胜利了!”与一班门徒大笑大叫而去。胁尊者仍不发一言。谁知马鸣走到半路,忽然醒悟,对门徒说:“糟糕!这回是我输了。”门徒问他何故,马鸣道:“我说世间一切语言都能破解,这便包括我的语言,岂不自相矛盾了。而他一言不发,我就无从破解他。这岂不是我已输了?”于是回到胁尊者跟前,自愿斩头认输。胁尊者道:“我不要你的头,你把头发剃光,代替斩首吧。”从此马鸣皈依佛门,成为胁尊者的得力门徒。
另一个敢于赌头的,是大名鼎鼎的玄奘法师。
当时印度有个著名国王,名戒日王,国势强盛,建都于曲女城(今名卡拉奇)。有个小乘教僧人名般苦鞠多,向他献上自著的“破大乘论”七百颂,扬言已破解大乘教义,提出将此颂与大乘教徒公开辩论。戒日王同意,于是择期在曲女城召开辩论大会,由两派高僧出席对辩。
为了破解般苦鞠多的谬论,玄奘被推为论主出席。他事先精研了般苦鞠多的“破大乘论”,针对此文写出“制恶见论”一千七百颂,亲到曲女城参加论战。此时是公元642年12月,曲女城集中了印度的十八位国王,七千多名各派僧侣参加了这规模空前的辩论会。会上,玄奘将“制恶见论”当场宣读,戒日王又叫人誊写一遍,挂在会场门口。玄奘向公众宣言道:“如有人认为制恶见论有一字谬妄,能据理予以驳倒,即斩下我这论主的头,以为谢罪。”
整整过了五天,无一人敢于前来辩论,因为输了自己也要斩下头来。
会期进行了十八天,玄奘终于取得完全胜利。大乘派尊称他为“大乘天”,论敌也恭维他为“解脱天”,各教派无人不服。
玄奘当年的“赌头”是认真的,不像后来的某些人,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记得鲁迅先生有首诗写道:“作法不自毙,悠然过四十。何妨赌肥头,抵挡辩证法。”起因是钱玄同曾公然说过:“人活到四十岁,就该杀掉。”又在大学说什么“头可断,辩证法不可开课”之类的话,鲁迅的诗,对他进行了有力的嘲讽。
五四以后,确实有些急先锋口不择言,动不动就与人“赌头”,而事后又不认账,把一场严肃化为笑谈,赖过去了。比起当年的印度教徒和玄奘法师来,真有云泥之别。
有人一见“尸”字,就以为一定是尸体、尸骸,其实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有一种“尸”实在是活的人。但因为这活人是扮成死者生前的形状,充当死者的身份,便称他为“尸”了。
《十三经》中的《仪礼》是专讲先秦时代的礼节的,其中有一章叫“士虞礼”,又是专门讲“士”这个阶层祭奠死者的礼节的,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祝迎尸,一人衰经、奉篚,哭从尸。尸入门,丈夫踊、妇人踊……尸及阶,祝延尸,尸升,宗人踊如初,尸入户……尸拜,遂坐。”接着还有“尸取奠”“尸尝醴”“尸饭”“尸卒食”“尸拜受爵”“尸答拜”这些话。假如不知道“尸”是活人扮的,便以为死者的尸体居然能够行走坐立吃饭喝酒,会以为自己活见鬼了,简直比《聊斋志异》更为怪诞。
原来在古代,老人死了,下葬以后,还要在家中行礼祭奠死者。古人和今人的看法不同,他们既要祭奠死者,就必须看到死者的形象,这才算是尽了礼。但是死者已经被埋葬,怎么办呢?于是就想出了让活人假扮成死者的办法。郑玄注《仪礼》就指出:“尸,主也。孝子之祭,不见亲之形象,心无所系,立尸而主意焉。”何休注《公羊》也说:“祭必有尸者,节神也。礼,天子以卿为尸,诸侯以大夫为尸,卿大夫以下,以孙为尸。”当时周天子死了,在祭奠时,就由一个诸侯扮成死者;诸侯死了,就由大夫扮成死者;卿大夫以下到士庶死了,就由他的孙子扮成死者模样,接受祭祀。这是当时礼节所规定,大家都要遵守的。
“尸,主也。”这是“尸”的最古的解释。后代不用活人扮“尸”,改用神主牌,这神主牌就是“尸”的代用品,因为后代的观念不同于古人,以为用神主牌,同样可以看成是先人的形象,于是不再需要活人去扮演了。自从人们习惯用神主牌代替先人,反而觉得用活人扮“尸”是不可理喻的咄咄怪事,殊不知古人的看法可能恰恰相反。
先秦的墨家,以墨瞿为最早的首领。墨家的宗教气味很强。《庄子·天下篇》说,墨家“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意思就是首领死后,从徒弟中选个有资格的人,做首领的“尸”,想扮“尸”的人还真不少,因为一旦做了“尸”,就可能继任首领了。这个“尸”,当然也是活人。
“活人扮尸”这样的事,在中国早已绝迹。但在信奉佛教的泰国,有些寺庙却保留着“活人装死赶走厄运”的传统仪式。如在曼谷东北方100公里之外的那空那育府的帕马尼寺,每天定时举办两场“假葬礼”,付上180泰铢后,便让主动要求“死亡”者手持花束,扮作尸体,躺到指定的棺材里,待僧侣念经祈祷结束,才能从棺材里起身。僧侣会向他洒上香水,祝福他从此摆脱厄运,开始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