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跑路潮”下P2P网贷投资者的风险与对策

2015-01-02 06:07刘华楠
北方经贸 2015年2期
关键词:网贷借贷投资者

王 肖,黄 杨,刘华楠

(上海海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上海 201306)

一、P2P网贷现状

P2P网络信贷(Peer-to-Peer Lending)是当前互联网金融的重要形式之一。这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媒介,通过网络交易平台的信息传递,达成借贷双方意愿的一种借贷方式。它不仅是我国民间借贷在互联网的延伸,也是影子银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

近年来P2P网络借贷平台高速发展,截至2013年底,中国内地P2P平台数量已达到800个。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和平台数量的高速增长给民间资本的流动提供了机会。随着P2P借贷理念的逐步推广,近些年来,通过平台进行借贷的人气急剧增长。

P2P网络信贷的发展不仅满足了民间对资金的需求,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的利用率,而且对促进社会征信体系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正是由于市场参与者普遍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而信息不对称在P2P行业表现也尤为突出,因而在交易中出现道德风险的可能性非常大。[2]

二、网贷中投资者面临的风险

(一)信息不对称

首先,由于银监会未对P2P网贷平台应公布借贷者的相关信息和相关义务进行统一,使得投资人无法深入通过平台了解借款者的详细状况。当前借款者的信息普遍是由借款人自己填写,其真实度无法验证。这使得借款人的借款动机、借款用途、企业盈亏状况、偿还能力,都无法通过真实有效的数据体现出来。加之国内征信系统的不健全,更是给了一些不良动机者可乘之机,这种信息不对称极易造成投资者的资金损失。其次,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上明确表示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也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信息中介,没有权利也无法起到信息监督的作用。平台无法通过对借款者提供的信息进行真实性甄别,因而风险的可控性不大。

(二)法律风险

由于监管制度的不健全,P2P网贷平台极易转变为通过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非法集资机构,一些P2P平台虚拟借款者和出借人的账户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由于这其中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批,平台甚至可以通过自身中介的有利角色开展资金流通活动和资金管理业务,在公募和私募之间打擦边球。此外,借款方也极有可能引发欺诈风险。他们可以利用平台审核漏洞,发布虚假信息,以高额利息诱骗出借人投资,造成投资者的巨大损失和借贷市场的混乱。

(三)资金流通风险

P2P借贷交易过程中,资金的流动也并不能完全保证安全性。当前最主流的支付方式是第三方支付平台,以此来管理在途资金。然而,一旦资金进入第三方支付平台内部的账户或P2P平台自身在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账户,资金很有可能被第三方机构“调包”。因此第三方支付托管系统对保障资金的安全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四)系统安全及人员操作风险

依托于大数据和云计算的P2P网贷平台,需要通过科学的管理和维护才能保障系统安全。在现如今网络攻击盛行的年代,一旦P2P网络平台的系统遭到攻击,必然有大量客户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因而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易平台的系统安全,从而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能也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网络信贷的风险除此之外,由于没有统一的从业人员标准,业务能力很难得到保证。

三、“跑路潮”下的投资者对P2P的认知度调研

随着“跑路潮”的影响,投资者对于P2P网贷平台的认可度一定程度上决定着行业发展的前景。结合当前投资者在P2P网贷中面临的风险和机遇,针对P2P不能被广泛接受和在一定范围内盲目投资这两种现状,对部分投资者进行了市场调研,从中获取了一部分数据,以期从中得到一些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社会声音。

在当今宏观经济有所好转,社会资金需要被充分利用,各种社会经济资源需要发挥最大效用的形势下,理财成为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在调研中,36.07%的人会选择银行理财产品,因其收益较高且风险较小,所以倍受青睐。

在问及最关注的借款人的几种条件时,投资者认为最主要的三种因素依次是信用状况、担保人、财产证明,分别占到37.68%、28.26%、17.39%,这说明人们普遍关注借款方的还款能力和还款信用,说明对借款人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和公开,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能够切实保护贷方的合法利益。

针对投资者对于“跑路潮”以来使用P2P网贷进行理财的意愿时,36.78%的人表示愿意,说明网贷较高的收益率还是能够吸引一批投资者关注的目光,因而行业前景较为广阔。而39.46%的受访者表示持观望状态,说明一年多以来的“跑路潮”对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心理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也从另一方面说明当前不完善的市场监管制度和较高的市场风险成为阻碍该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综上所述,跑路潮对于投资者对P2P平台的认可程度影响还是较大的。对政府而言,需要加强对P2P行业的管理和整治,制定统一行业标准,构建更加完善的征信体系,加强该行业的法制建设和有效监管。对于P2P平台而言,需要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在市场中严格遵守国家和银监会出台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与素质培训,维护投资者的信息和资金安全,实现对平台资金风险的有效控制。切实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为提高社会闲散资金的利用率做出应尽的贡献。

四、对投资者的建议

(一)全方位考察平台的相关信息

在进入投资之前,投资者有必要先通过对创始人背景、员工情况、注册资本、平台知名度、融资规模、总部所在地等内容对平台的规模及概况进行初步了解。平台自有资本越高、坏账率越低、平台的风险就越小。而银行托管与第三方支付托管系统能够有效降低资金流动中的风险,科学合理的担保方式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中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甄别不良平台

市场上一些以超高收益率为旗号的P2P平台,务必慎重选择。对于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平台万不可进行投资,因为这极有可能是即将“跑路”的对象。建议可以先以借款者的身份发布借款,看能否通过。如果没有通过,则说明该平台并无借款人存在,说明该平台没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同样,如果投资者先提供一些虚假信息,平台接受了借款申请,则说明该网站的风险控制体系是存在漏洞的,不能进行投资。

(三)学会理性投资

由于P2P网络信贷自身具有高收益和高风险并存的特点,所以只适合于闲钱的投资,而不适用于“养老钱”、“家庭应急储备”等重要资金的理财。投资额最好不要超过家庭金融资产的20%。同时还需具备足够的心理承受能力。“跑路”事件频发体现了该理财方式的极高风险性。

目前P2P平台行业的淘汰率约为10%。因此分散投资资金是十分必要的。这样能够有效避免一家平台的跑路、倒闭引起投资者全盘的损失。当然比起风险分散,选择优质的的平台能够带来高收益和低风险双重优势。因为在P2P网贷市场中,比分散投资原则更重要的是精选平台,而在优质平台中分散投资才是降低风险最可行的方式。

[1]贾希凌,马秋萍.P2P网贷平台的主要风险及防范策略[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4(2).

[2]林莉萍.基于互联网金融P2P模式的道德风险分析[J].经营管理者,2014(26).

[5] 刘文雅,晏 钢.我国发展P2P网络信贷问题探究[J].北方经济,2011(14).

[6] 李显铭.对P2P金融模式若干思考[J].合作经济与科技,20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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