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丽
(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县大街街道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云南 江川 652600)
(1)对村委会的家底不清,产权不明,特别在“村改居”过程中有的集体资产未处置,极易导致侵吞、私分集体资产行为;村级土地、交通道路以及林地、房屋设施等集体资产的管理随意性较大,暴露出许多问题。在履行手续上,合同要素不全,条款不明,承包年限过长,权利义务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法定要求。
(2)资产管理账实不符。有的村部分资产早已卖掉或报废,但账面没作任何处理;不少村有账无物,账实不符;个别村干部打着借用公物的幌子,实则占用集体资产长期不还,造成集体资产被占流失。
(1)财务监管存在盲区。少数村干部一个人自管自支,甚至长期占有集体资金或贪污挪用涉农资金。近年来,各级投入了大量的强农惠农资金,部分村组干部在资金兑现中存在套取、截留、挪用、贪污的行为。
(2)专项资金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目前,村级专项资金主要包括征地补偿费、“一事一议”资金等,部分村(居)委会存在挪用土地补偿费的现象,从而挤占了农民的失地养老保险金,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得不到保证,引发了各种社会矛盾。
当前,农村财会人员大都是村“两委”指定的,加之村(居)委会换届过于频繁,工作人员更换过快,好多业务人员从没有经过任何正式的业务培训,有的会计业务上只能做到“记记账、打打算盘”,这已经不能适应新会计法的要求,造成村财务工作专业性和连续性差,出现了“断头账”和“年年培训村会计、年年有新会计要培训”的现象。
目前,“双代管”模式的实施使农村财务混乱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村级财务逐步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双代管”重“代”轻“管”。“三资”委托中心记账人员工作量大,对各村情况了解有限,不能及时掌握各村账务财务动态;对村级的财务往来、资金流向未实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不合法的开支,以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票据未能进行严格把关,只是将收支单据整理后分类记账、装订成册,编报表,会计监督职能被弱化。
有了好的制度,还要严格加以执行,少用支出单据白纸据、自制据,对没有按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投标的工程,一律不允许入账,合同签订要有村务公开监督组(村监委会)人员参加,保证开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做到公正、公平,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
财务管理重点是抓住资金,无论来源于哪条渠道的村级集体资金,首先要进入上级农经部门开设的集体资金专户,接受监督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截留挪用。规范村级集体资金支出流程,村级集体资金支出具体流程实行“五步规范法”,即: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交村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按程序实行财务公开。抓住了资金管理这个核心,就是牵住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牛鼻子。
适应民主管理新趋势,不断规范村级财务公开。新形势下,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逐步增强,要求参与管理的呼声会越来越高,各项工作都必须实行阳光操作,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群众参与管理、参与监督、参与决策的积极性,保障群众在村级财务监管上拥有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和决策权。村财务公开监督组按月审查村级财务收支,村报账员按月与监督组面对面地逐张审核收支单据,接受监督组成员质询。做到只有加盖监督组印章的单据才可向农经部门报账,对手续不规范、支出不合理的票据坚决不予报账。
要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加强农经建设,建立一支独立的、专一的乡镇管理机构,造就一支作风硬、品德好、觉悟高、能力强的高素质农村财务管理队伍。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村级财务管理的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真正维护好群众利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村集体经济发展上来。
为使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各级要建立健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对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监管,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①明确一名领导和一个机构具体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的工作。②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的内部监督机构,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村级财务管理意见簿,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③对村级财务管理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对村级财务管理困难大、问题多的地方,帮助找准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指导,及时解决,切实做到取信于民。
总之,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相关部门应极积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大相关财务培训力度,努力构建农村财务管理新模式,并完善农村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以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改善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进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以此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