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伟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830)
地理信息产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内容,市场潜力巨大。一直以来,我国还没有建立系统的、完备的、科学的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因此很难准确地把握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的总体规模、产业结构特征、发展现状、未来趋势和发展潜力,无法量化地反映地理信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此,本文从地理信息产业的内涵及产业链的角度出发,运用产业经济学和统计学的有关理论方法,对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进行探索性研究。
地理信息产业的界定是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设计及产业量化分析的基础。鉴于地理信息产业形成时间较短,产业链比较复杂,长期以来,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缺乏统一的地理信息产业定义,对地理信息产业范围认识不一。
1.1.1 美国关于地理信息产业的界定
2003年,美国劳工部将地理空间技术列为14个高速增长的技术产业领域之一,地理空间技术产业是指获取、集成、处理、分析、分发、使用时空地理信息和知识的产业。该产业包括满足规划、决策、以及各种组织和大众实际需要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发展、教育和实践应用。目前,美国劳工部划分了10类地理空间产业领域的职位:测量员、测量技师、测绘技师、制图师和摄影测量师、地理空间信息科学家和技术专家、地理信息系统技师、遥感科学家和技术专家、遥感技师、精准农业技师、大地测量员。
1.1.2 英国关于地理信息产业的界定
目前,在整个英国关于地理信息市场的范围还没有统一的界定。1987年,英国环境部做了名为“使用地理信息”的报告,将地理信息定义为,“地球表面上所有与位置相关的对象或现象方面的信息”。虽然以该定义作为基础并不能完全准确地衡量和评估整个地理信息市场,但是英国地理信息协会仍然一直采用这一定义。他们认为地理信息市场的范围包括:地理信息在应用、服务、系统组成中起主要驱动作用的所有经济活动领域,地理信息产业涵盖地理信息系统(GIS)、地理信息服务、地理网站和基于位置服务等方面。
1.1.3 韩国关于地理信息产业的界定
2009年2月,韩国政府出台的地理空间信息产业促进法案中指出,地理空间信息产业是生产、管理、处理、分发地理空间信息并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或通过产业融合提供地理空间信息服务的国家基础、环境友好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韩国《地理空间信息产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从地理空间信息生产与处理、分发、应用等三个方面阐述了未来产业内容可能发生的变化,比如地理信息将具有动态属性,将从二维将向三维、四维转变,室内地理空间信息生产将显著加强。
1.1.4 澳大利亚关于地理信息产业的界定
澳大利亚关于地理空间信息产业的定义和美国基本一致。从2006年开始,澳大利亚空间信息合作中心决定从量化的角度反映地理信息对整个经济的直接影响,选择了22个经济部门,包括矿产资源、农业、森林、渔业、石油和天然气、制造业等最大的出口领域,以及旅游、交通运输、能源利用、通讯和政府应用等产业,开展量化研究分析。
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兴起于20世纪90年代。在1995年11月召开的“地理信息系统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上,我国首次公开提出了“地理信息产业”一词。
综观国内学术界关于地理信息产业的理解,地理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对地理信息资源进行开发利用,无论使用的是传统的测量技术,还是现代的全球卫星定位、卫星遥感技术,都只是地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手段。国内学者对地理信息产业的分类,有从技术特征角度出发的,也有从产业环节出发的,这两者都对产业指标体系的确立十分重要。
产业链是产业层次和关联程度的表达,是对产业部门间基于技术和经济联系而表现出的环环相扣的关联关系的描述。从本质上看,产业的关联关系源于企业之间的供给与需求的关系以及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关系。关于地理信息产业链的构成,它是基于地理信息产业活动与产业环节。从根本上说,地理信息产业生产的是地理信息,提供的是地理信息服务,满足的是地理信息需求,所有的产业活动都是围绕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而产生的。地理信息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主要涉及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处理、加工、服务与应用等环节。其中,地理信息资源获取涉及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与销售等环节,包括地面作业装备、空基与天基作业装备、水基作业装备的研发与生产制造,处于整个产业链的基础环节和上游环节。地理信息处理和加工涉及地理信息数据的编辑、处理软件的开发、处理装备的研发、生产制造与销售等环节,处于整个产业链的加工环节和中游环节。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涉及地理信息增值开发、地理信息系统集成、地理信息产品销售等环节,直接面向大众消费群体,处于产业链的下游环节。
总的来看,地理信息产业链包括地理信息获取装备制造、地理信息资源获取、地理信息资源处理与加工、提供地理信息服务、销售地理信息产品等环节,主要由地理信息资源获取装备制造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软件商、地理信息数据开发商、地理信息服务提供商、地理信息产品营销商和消费者群体等结点组成(见图1)。为此,地理信息产业可以理解为从事地理信息技术设备制造以及与地理信息的获取、处理、管理与服务等直接相关的产业的总称。
图1 地理信息产业链总体机构图
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是反映产业这一特定经济现象数量状况的概念。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是由一系列互相联系、互为补充的不同类型与层次的统计指标组成,能够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经济指标、技术指标、功能指标、服务指标做出全面的反映。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针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虽然,早在2001年,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就印发了《测绘统计指标体系》,涵盖了测绘产值及生产率情况、测绘生产完成情况、测绘成果提供情况、地图和测绘图书出版情况、仪器和设备拥有情况、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情况等综合性指标,以及测绘生产、科技、财务、人员和工资、专业人才、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基本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分项指标。但是统计调查的对象主要以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为主,更倾向于对系统内生产和服务情况的统计,并不能全面、准确地涵盖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情况和需要。
2.3.1 指标设计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的选择要以产业统计的目的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计指标要能科学地反映信息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总体规模、发展程度、科技发展水平、国际化水平、人才发展情况、吸纳就业能力及其在对国家经济发展的贡献率。指标体系力求全面、综合、系统、动态地反映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情况。
(2)系统性原则。指标体系必须分类合理、层次清晰、内容全面。根据统计指标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依存关系进行分类和组合,形成一个逻辑清晰、层次分明、科学统一的指标体系。统计指标既包括总量指标,也包括平均指标和动态指标。
(3)可操作性原则。由于目前我国地理信息产业统计研究工作基础较为薄弱,地理信息产业与很多产业存在关联,相关资料的调查与研究存在一定的难度,为此指标体系的设立要便于实际统计调查工作的开展,从准确了解产业发展的现状、突出发展趋势的角度出发。
(4)重点发展原则。除设立基本的产业统计指标外,要根据建立地理信息产业强国的发展要求,以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为目标,以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领域为方向,设立统计指标,动态地反映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与国际上领先水平的比较情况。
2.3.2 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构成
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设计关键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规律,便于与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衔接,能够全面反映产业发展现状和趋势。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分为二大类:一是综合指标;二是关键指标。具体情况见表1、表2。
表2 地理信息产业统计关键指标
依据表1,就能得出地理信息产业的结构指标,比如各分支产业所占产业比重,以及各类从业人员的构成情况。此外,还可以按地区对产业发展情况进行综合统计,掌握领先区域及地区差异情况,以便于更好地促进全国地理信息产业的发展。
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是产业统计管理工作的基础,更为关键的是要确立行之有效的地理信息产业统计指标调查方法,能够切实获得各项指标数据,便于对产业发展情况作深入分析。为此,笔者建议要加快建立地理信息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地理信息产业定期统计报表和专项统计调查机制,以测绘资质和信用管理、工商注册登记与管理、税务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等为抓手,充分利用测绘统计资料和管理力量、行业间的资料、国内外可靠的市场信息采集和传播渠道,全方位开展地理信息产业统计调查。此外,对从多个渠道获得的相关数据,要进行科学论证、计算和估算,以便得到符合实际的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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