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对待信用证条款指示

2015-01-01 20:48:23巫佳编辑章蔓菁
中国外汇 2015年1期
关键词:受益人信用证单据

文/巫佳 编辑/章蔓菁

审慎对待信用证条款指示

文/巫佳 编辑/章蔓菁

虽然ISBP强调了开证申请人应对信用证指示的清晰和正确承担责任,但开证行仍应发挥专业优势,确保开出的信用证条款清晰、逻辑合理。

“信用证指示应清晰,不矛盾”这一传统原则,是信用证业务顺利发展的基础。但近年来屡屡出现的因信用证条款指示不清而发生的拒付和抗辩,已严重影响了信用证作为国际结算支付工具的功能。在这种环境下,新版ISBP745继UCP500之后又强调了“信用证条款应没有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然而在实务中,究竟谁该对信用证条款指示的清晰和正确性负责,又该如何防范因为信用证指示不清带来的风险呢?

案例背景

开证行C为申请人D开立了一份支付工程项下进度款的信用证,效期至2022年。单据要求:一份发票,一份“Milestone certificate or interim milestone certificate for the progress payment, signed by both beneficiary and end-user ABC CO,LTD(由受益人和最终用户签署的代表工程进度的里程碑证书或阶段性里程碑证书)”。

到单后,单据中包含了一份名为“milestone certificate(里程碑证书)”的证明。该证明显示了整体工程的名称,并声明该整体工程中的一个子工程项目(子工程项目名称和发票显示一致)已完成,并按信用证规定签署。

申请人D对该单据提出异议,认为该证明没有表明“due amount(应付金额)”,因此没有体现出信用证规定的“progress payment(工程进度)”,要求开证行对外拒付。开证行不同意,一则由于信用证没有明确要求通过“indicating due amount(指明应付金额)”来表明“progress payment”;二则由于“for the progress payment”可能被认为只修饰了“interim milestone certificate(阶段性里程碑证书)”,因此只有“interim milestone certificate”才需要显示“the progress payment”。但申请人坚持己见。后因该套单据中的发票确实有一个成立的不符点,加之申请人又是开证行的重要客户,经协商,开证行同意将申请人提出的异议加入到拒付电文中;同时也告知申请人,议付行很可能抗辩。果然,议付行在收到拒付电文的当天就以上述第二个理由抗辩,并告知开证行,已将正确发票寄出,要求开证行在收到正确发票后付款。

对此,申请人仍然坚持不符点成立,要求开证行继续拒付驳斥。后经过开证行和申请人的多次沟通,申请人最终同意付款。

案例启示

首先,开证申请人应承担其开立信用证的指示中所有模糊不清之处导致的风险。该案例耗时两周,比正常付款时间延误了一周多,期间不乏交易各方的反复沟通。回顾案例,不难发现,双方的争执源于开证指示不清晰,条款有歧义。

ISBP强调,“信用证指示应没有模糊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即在遵循UCP的条件下,信用证的各指示方和被指示方都能没有疑义地按信用证的要求行事,从而使开证行能按时支付款项,受益人或被指定银行能及时收到款项。这一要求本是信用证业务的一个基本前提,但遗憾的是,现在越来越多的申请人经常忽略开证指示的细节,缺乏基本的审慎。究其原因,一是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长期合作,信用证一直都这样开,也没有出现过问题;二是贸易合同上的结算支付条款也是如此表述的。

事实上,很多申请人在境外确实有长期合作伙伴,信用证条款也大多类似,而且不论条款指示清晰与否,绝大多数信用证均能顺利执行,造成申请人往往怠于思考信用证的细节。然而,一旦申请人和受益人在商务上稍有纠纷,发生支付问题,双方的争论焦点很可能就会转向信用证。如果受益人利用信用证条款的模糊不清之处来做文章,申请人很难用“一直都是这种条款,合同就这样表述”等为由来争辩,因此最后大多只能吃“哑巴亏”。在上述案例中,申请人和受益人合作数年,几乎没有纠纷。但此次由于项目和资金的匹配稍有问题,为维护自身利益,双方就利用信用证条款指示模糊有歧义的缺陷来回争辩,影响了正常支付。可见,习惯并不都正确,每个信用证都有个性,都值得关注细节。ISBP既然指出“开证申请人承担有关开立信用证的指示不明确所导致的风险”,开证申请人在开证前期就应充分评估风险,审慎考虑细节,做出清晰明确的开证指示。

其次,开证行应确保开立的信用证条款清晰、不矛盾。虽然ISBP强调申请人自身应对信用证指示的清晰和正确承担责任,但并不意味着开证行能就此完全免责。那么,开证行应尽到何种责任来“确保其所开立的任何信用证的条款没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之处”呢?上述案例中,虽然申请人最后付了款,也承认开证指示有不妥之处,但同时也责怪开证行在开证时没有以专业的精神替申请人把好关。开证行则认为,银行并不是贸易专家,无法全面清楚地了解贸易中每种单据的属性,尤其是个性化的非常规单据更是如此。例如此案例中的“milestone certificate”。类似此类的个性化单据通常由申请人和受益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设计,开证行大多会直接按照申请人的指示来开立,并不会仔细推敲细节。而ISBP出于对银行的保护,也未明确规定银行是否也需承担指示不清的责任。但在实务中,无论是出于同业竞争的需要,或是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开证行至少应做到和申请人有足够的沟通,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补充和完善申请人的指示。上述案例中,由于付款只简单依赖于信用证要求的两种单据,因此银行有必要了解客户对“milestone certificate”的要求,做出相应的条款修改建议。例如可以明示“milestone certificate”上需标明“due amount”来反映“progress payment”,同时调整语句的表达形式,避免歧义。

然而在现实中,开证行往往会忽略自己应尽的责任。特别是目前在银行风险偏好普遍趋慎重的环境下,大多数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资格的审核较为严格,或是要求申请人存了足额保证金,因此,不论信用证本身的质量如何,的确较少出现垫款风险。在这种氛围中,开证行更不愿多花精力去关注和推敲信用证指示是否清晰,常常是申请人怎么指示就怎么开。但从很多案例中不难发现,这种指示不清的信用证在商务合同进展顺利时没有问题,而一旦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则很容易成为争论的焦点。而大多数开证行为维护自身的信誉,一般不会做牵强的拒付。此时,申请人往往会指责开证行不够专业,没有维护客户利益,从而会影响开证行在业界的声誉。因此,开证行不要忘记自身的基本职责,牢记开证不是简单的照抄或拷贝粘贴,而是一项需综合考虑各方需求,谨慎组织语言做出清晰指示的“技术活”。

在实务中,无论是出于同业竞争的需要,或是为了避免日后的纠纷,开证行至少应做到和申请人有足够的沟通,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补充和完善申请人的指示。

实务中,开证行应利用自身的信息量优势和专业优势,向申请人提示修改一些常见的、容易引起争端或歧义的条款,避免在后续的制单、审单过程中出现问题。虽然一些有争议的问题争论到最后,申请人未必受损,但却会因此花费额外的精力和费用。因此,开证行应在源头上发挥专业优势,确保开出的信用证条款清晰、逻辑合理。

最后,开证行必须清楚,开证行虽不是贸易专家,但应是信用证专家。信用证中一些与贸易无关的指示,开证行有义务确保其清晰不矛盾。此前有这样一则案例,申请人填写开证申请书指示开证:其中受益人的信用证效地填写为中国香港,要求通过深圳S银行通知,并指定在通知行议付。开证行完全照此开立信用证。受益人交单至S银行,并要求议付。S银行致电开证行要求其发电文授权议付,理由是该信用证效地在中国香港,指定银行S在深圳,S无法确定自身议付行的地位,故要求开证行予以再次明确。根据UCP600,效地和信用证的兑用地点应匹配,上例中,如果指定在S行议付,则效地应当为深圳,或更具体地表达为“negotiating bank's counter(议付行柜台)”,显然都不在中国香港。如果要强调效地在香港,则指定在深圳的S行议付就不合理。因此这种议付授权是有矛盾的。但开证行在审核开证申请书时,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矛盾,直接照搬申请书开证,也就无怪乎S行疑惑。实务中,这种情况也绝非个案。申请人填制开证申请书时,往往只关心货物运输、单据需求等与贸易合同相关的内容,而对信用证中一些银行间的指示或配比逻辑关系并不清楚,也不关心,甚至有相当部分的申请人不懂类似于“指定”,“议付”,“偿付”,“兑用”等这些信用证专业术语。此时,开证行有责任按照UCP的规定,在充分了解申请人意图后,合理地勾稽信用证内部关系,使其指示清晰不矛盾,可以顺利地使用。

综上所述,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应各尽其责,发挥各自优势,确保开出的信用证指示清晰,促成贸易结算顺利进行。

作者单位:中国建设银行四川省分行

猜你喜欢
受益人信用证单据
第二受益人是受益人吗
中国外汇(2020年24期)2020-11-28 00:58:29
可转让信用证下第二受益人面临的风险及规避
法制博览(2020年1期)2020-02-25 13:30:44
远期远付信用证及其索汇操作
中国外汇(2019年17期)2019-11-16 09:31:14
国内信用证转让风险控制
中国外汇(2019年16期)2019-11-16 09:27:48
第三方单据辨析
中国外汇(2019年15期)2019-10-14 01:00:46
汇票在信用证项下单据融资中的作用
中国外汇(2019年7期)2019-07-13 05:45:00
转让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比例剖析
中国外汇(2019年6期)2019-07-13 05:44:18
再现信用证溢短装之争
中国外汇(2019年6期)2019-07-13 05:44:16
重视单据的寄送
中国外汇(2016年20期)2016-12-28 22:17:25
唛头导致单据“不清洁”?
中国外汇(2015年11期)2015-02-02 01:2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