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惠敏 曹红辉
“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构想,即“一带一路”战略,反映了我国新时期积极作为的国际战略思想,已获得近六十多个国家的支持与认同,是党中央主动应对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该构想的提出,契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势互补、开放发展开启了新的机遇之窗。推动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共同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发展繁荣的“命运共同体”,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既是我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需要,也是加强我国和亚欧非及世界各国互利合作的需要。经过了2014年的酝酿与谋划,2015年成为“一带一路”战略实质启动的关键一年。认清“一带一路”的动因与挑战,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是我国顺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关键。
建设“一带一路”是党中央在国际国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背景下,以全新理念推动的新一轮开放。它有利于我国实现国内与国际的互动合作、对内开放与对外开放的相互促进,从而更好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发展空间,释放发展潜力。我国的发展离不开和平稳定合作的周边环境,我国的发展也为周边国家带来重要的发展机遇。建设“一带一路”是中华文明回归世界文明主流和体现周边国家事务为我国首要外交事务的国际战略,是我国第一次提出参与世界治理的新模式。建设“一带一路”,能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合作发展,有效输出我国国内优势产能,助推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顺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的潮流,秉承开放的区域合作精神,致力于维护全球自由贸易体系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我国建设“一带一路”,对内能够形成区域合作的新格局,对外则能够构建区域合作的新模式,能够增强沿线国家对区域合作的信心。
1.对内形成区域合作的新格局。“一带一路”建设有利于我国在区域合作新格局中寻找未来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首先,我国能够在当前全球经济低迷的背景下,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大合作的格局。其次,该战略能够促进我国的全方位开放,促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发展,改善我国的对外贸易结构,促进我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最后,该战略能够引领国内不同区域逐步走向均衡发展的道路,并通过陆上及海上互联互通,促进中国西部地区的跨越式发展,更好地优化东部地区的资源配置。
2.对外构建区域合作的新模式。“一带一路”沿线的六十多个国家,多数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约44亿人,经济总量为21万亿美元,分别占到全球的63%和29%。2014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占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4,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超过一万亿美元。目前中国与周边21个邻国中的绝大部分国家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的协议。“一带一路”建设能解决自由贸易区 (FTA)碎片化问题,并将其转化为FTA整合的推动力。整合“一带一路”沿路沿线现存的各种FTA,要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已有的双边与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一带一路”战略不仅与上海合作组织、欧亚经济联盟、中国—东盟 (10+1)等既有的合作机制产生重叠或竞争,还会为这些机制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有助于我国打造新型的国际贸易投资合作规则和体制,构建区域合作的新模式。
3.增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区域合作的信心。我国与周边国家之间有很好的政治地缘优势、比邻的地理位置优势,以及经济互补的优势。建设“一带一路”可以为沿线区域合作发展创造良好的合作条件,有利于促进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区域贸易合作水平;拓宽区域产业投资合作,深化区域能源资源合作;拓展区域金融合作领域,密切区域人文交流合作,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合作,推进区域海上合作;能在政治上促进彼此包容,经济上促进彼此互补,文明上促进彼此互鉴,增强沿线各国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区域合作信心。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是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国家,与我国在产业结构上有非常强的互补性。根据有关统计,我国各地有关“一带一路”战略的拟建、在建基础设施规模已达1.04万亿元,跨国投资规模约524亿美元;2015年由“一带一路”拉动的投资规模或在4000亿元左右。据亚洲开发银行统计,2010年至2020年亚洲各国国内基础设施投资合计约需8万亿美元,另需3000亿美元用于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考虑到基建乘数和国内生产总值 (GDP)平减指数的影响,预计将拉动GDP增速0.2~0.3个百分点。
作为拥有全球最多的外汇储备和制造业大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比,我国具有资本优势和产业比较优势。“一带一路”建设主要是与基础设施投资紧密相关的产业,这些产业有的在我国国内相对于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优势产能,有些正好契合了这些国家现代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实际需要。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尚处在工业化初期阶段,不少国家的经济高度依赖能源、矿产等资源型行业,基础设施严重不足。而我国长于基础设施建设,有丰富的基础设施建设经验和能力,特别是在工程承包方面,在全球具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我国有能力向这些国家提供各种机械和交通运输设备等,处于产业链的相对高点,比如,我国与哈萨克斯坦签订的236亿美元产能合作项目。现在我国国内优势产能通过“一带一路”合作框架,到国外投资设厂,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增长。我国通过“一带一路”建设,还可以有效输出国内优势产能。
从我国国内产业发展来看,以高铁、核电为主的重大装备都在国际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一带一路”建设将为高铁、核电等我国装备业“走出去”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据了解,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目前拟建成或在建的高铁项目达九个,拟建或在建跨境铁路、普通铁路和地铁项目22个。因此,通过“一带一路”建设,能促进我国向沿线国家输出重大装备和优势产能,消化我国优势产能,带动附属产业发展,促进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推动我国对外资产的多元化,拓展我国的海外存在空间。
从其他货币国际化进程的经验来看,通过战略和外交政策推动对外投资,对提升本国货币国际化有较大裨益。作为新时期党中央的重大战略决策,“一带一路”建设将有助于提升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国际分工环境以及市场条件。
1.为人民币国际化提供良好的投融资环境。人民币国际化是一个长期过程,需要多种措施协调推进,不能仅仅依靠跨境结算等方式。相对而言,对外直接投资本身比较稳定,受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小,更容易带动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使用人民币,增加投资目的地对人民币需求的黏性。“一带一路”建设能够通过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推动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和人民币跨境贸易、跨境信贷及投资的支付清算,提高人民币自身的金融服务和国际化经营水平,加快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当然,人民币国际化还需要其他相应配套改革跟上来,尤其是资本账户开放方面的改革。
2.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良好的国际分工环境。金融危机打破了“西方消费、东方制造”的模式。国际经济结构性的变化对“东方制造”产生了很大的挑战。“一带一路”建设能促进全球范围内国际分工重组和新增长动力的形成,促进中国部分优势产能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转移,创造新的市场需求和新的发展模式,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良好的国际分工环境。
3.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比如,近期中国发起、组建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 (以下简称“亚投行”)是专为亚洲量身打造的基础设施开发性机构,它将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与互联互通有关的项目提供融资支持。我国作为亚投行的主要出资国和最大股东,可利用其影响力推动亚投行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载体,优先鼓励使用人民币,推广人民币的国际化运用,推动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 (SDR),逐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化道路上的使用规模和话语权,为人民币国际化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
“一带一路”建设契合了我国经济产业升级和产业转型的需要,有助于提升我国的大国地位和社会开放程度,巩固社会改革成果。然而,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我国仍将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与挑战。
“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的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制度和经济模式各异,国家间的合作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联不通,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的问题。
在硬件方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存在交通、通信、电网、油气管线等基础设施“不联不通”。基础设施缺乏与老化是制约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化合作的薄弱环节。“一带一路”沿线的大多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中亚、东南亚地区的基础设施较为落后,基础设施建设能力薄弱,这已成为这些国家后续经济发展的短板和资源开发的瓶颈,欧洲一些国家甚至出现了基础设施老化问题,制约着这些国家的发展,亟需“升级换代”。如今,随着全球化、信息化的深入发展,亚欧国家之间的相互融合程度不断加深,亚欧人民在贸易、旅行、通信等方面享受前所未有的便利,但亚欧国家之间仍存在交通、运输、通信等网络“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的问题,经济发展和区域合作遭遇瓶颈。比如,“要想富、先修路”,但修得过早,“大通道”也会变成“大空道”,投资长期难以收回。相反,对方可能更需要建设电站,而且贷款的还款有保证。
在软件方面,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法规、政策不兼容的问题。二是民心不通的问题。“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在历史上创造了形态不同、风格各异的文明。从历史上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民心不通的问题由来已久。三是缺乏政治互信的问题。“一带一路”沿线的个别国家出于地缘政治原因对中国“一带一路”建设存在戒心。在西方媒介的霸权语境下以及部分国家民族主义情结反弹的影响下,有些国家的媒体对“一带一路”的报道和评论出现了个别负面倾向。目前“一带一路”建设的主要问题是沿线国家的民心不通,政治互信不足,彼此差异化大于共同点、差异化大于包容性,彼此矛盾冲突大于合作。如何培育和凝聚这种共识,化解分歧和矛盾,是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互联互通”的关键。
中国周边地缘政治环境复杂敏感,大国利益交汇,各国经济发展极不平衡,面临陆上和海上安全风险、国家猜忌,以及宗教、三股势力等挑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主要分布在中亚、东南亚、南亚、中东欧和西亚、北非等地区,这些国家在法律体系、政治体制、民族宗教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地缘环境和社会形势复杂,互信不足。这对“一带一路”建设形成巨大挑战。
1.“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对外深陷大国博弈的战场。“一带一路”涉及全球多个高风险地带,是大国角力的焦点区域。地区局势紧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势力及跨境犯罪等问题是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较为集中的问题,“一带一路”重要的地理位置和战略价值也成为俄罗斯“欧亚联盟”、欧盟“东部伙伴计划”、美国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TPP)等大国国家战略的重点。以“陆上丝绸之路经济带”为例,其沿线所涉及的国家,既有叙利亚、阿富汗、伊拉克等战乱频仍的国家,也有伊朗、巴基斯坦这样次高风险的国家,该区域内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盛行。
2.许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内面临领导人交接、民主政治转型、民族冲突等多重矛盾。一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仍处于政治、经济转轨阶段,各种社会矛盾突出。这些国家的内部政局不稳,容易出现政策变化的政治违约风险、宗教与民族问题导致的战争和内乱风险、国有化征收风险、第三国干预风险、政府违约风险、歧视性的市场准入限制与隐性投资贸易壁垒风险、企业合同违约与延迟支付风险、贸易往来中的商业欺诈风险、恐怖主义与有组织犯罪所导致的中国企业雇员与设施的安全风险。这些风险将直接影响到“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推进。
虽然我国对外投资已遍布世界各地,发展空间和潜力巨大,但仍存在对外投资配套环节不健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法律法规、管理服务、信用评价、风险管理等支撑体系缺失,对海外投资和海外资本的保护体系不完善,特别是管理体制、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国际竞争的需要。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行政审批体制过于复杂,缺乏效率和透明度,在投资审批、外汇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制约;融资体系不发达,市场化程度低,对外服务功能不完善,国际协调不畅通,企业在外受到的阻力大。此外,目前我国对外投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较高比重,当前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包括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适应市场化和国际化的要求,公司治理机制不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效率低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对“一带一路”建设造成不利影响。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管理体制、思想观念难以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国际竞争的需要,这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重大战略项目无人承担责任,无人拍板决策;各部门难以协调,各机构竞争大于合作,内部没有形成“互联互通”;缺乏实力雄厚、决策科学、管理规范、熟悉国际竞争的投资主体;银行监管政策缺乏针对性、境外资产难以抵押、境外分支机构网点数量不足等问题造成融资困难;缺乏在境外投资、经营基础设施的思想观念,管理能力薄弱;应对环保、劳工政策风险的能力薄弱;国内审批境外投资的程序冗长,不利于投标、收购兼并等活动;政策支持力度严重不足,对外援助手段单一;缺乏对当地情况的深入了解和分析,与当地民众沟通不足,情感疏远;援建的医院设施齐全,却无医生、护士;公共外交机构及其所需人才严重不足,语言、法律、宗教等方面的交流活动能力太弱;与当地民众直接沟通不够,对当地语言、宗教、民族习俗等不熟;外事管理僵化,脱离实际,严重制约各类涉外交往。以上这些情况,都会影响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步伐。
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会让一些国家感到困惑,甚至误解,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一些国家对我国存在不信任感,认为我国的战略意图很强,企图变革欧亚大陆。比如美国认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将可能削弱美国及其他地区大国在相应地区的影响力;我国追求陆权和海权的齐头并进及再平衡,是在美国主导力缺乏、区域合作机制化程度较低的中亚、南亚、中东及相关地区推行一体化战略,以经济合作为先来扩大自身影响力,逐步带动和整合政治和安全领域的协作。此外,俄罗斯构建“欧亚联盟”,不希望中国扩大在中亚地区的影响力。俄罗斯认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及亚投行的成立是我国强大的标志。俄罗斯不想看到我国成为世界性的领导大国,不愿接受俄罗斯被领导的地位。
第二,一些国家认为,我国将与美国“迎头相撞”,担心自身必须在中美之间取舍,处于两难境地。俄罗斯也质疑我国的深层次战略意图,认为我国影响力的提升将削弱俄在中亚的影响力,挑战俄主导的“欧亚联盟”倡议;中俄在中亚的利益可能发生碰撞和猜忌,中亚国家不得不面临在合作领域、地缘影响力方面在中俄双方间选边站队。我国“一带一路”还面临众多阻碍,其挑战主要包括新疆问题、南海领土争端、阿富汗问题、中亚国家内部政治动荡等。
第三,一些国家认为,我国建设“一带一路”是中国版的“马歇尔计划”。这会引发“新冷战”的错误联想,给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招来不必要的阻力与敌意。以菲律宾为代表的东盟国家心存疑虑,认为南海争端加剧相关国家对我国的不信任。一些国家认为我国建设“一带一路”旨在平衡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TPP),我国提出的“南海海上合作和共同开发”的实质性进展不大,担心我国力量进入印度洋会对印度洋海上事务产生影响。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近期由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为下一步具体实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指明了方向。针对本文所述我国“一带一路”建设中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建议如下:
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必须实现“五通”,其中“人心相通”正是我国“一带一路”公共外交的主要使命。通过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增信释疑,实现沿线各国的民心沟通。
1.做好三大方面的公共外交工作。其一,针对丝绸之路本身的公共外交,对“一带一路”本身要多谈建设,要多讲文明及包容性发展,“一带一路”旨在开创全球化时代的文明共同体。其二,针对域内国家的公共外交,要多谈“一带一路”建设是和平、贸易、文化交流之“路”,要将我国的和平发展理念向外界传播。“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包括沿线国家及利益攸关方,必须以同甘共苦的精神,具有塑造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在实现各自国内良治、善治的基础上,共同提供安全公共产品,确保“一带一路”区域内的和平稳定。其三,针对域外国家的公共外交,要回答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是在已有合作架构及国际体系下实现共融、共通,实现域外国家与域内国家的共享、共赢,是在开放、包容的原则下,打造域内、域外利益共同体,化解域外国家的猜忌和疑惑。
2.围绕党和政府的重大会议,以及国家领导人出访和出席重要国际会议等重大活动开展公共外交。深入阐释我国“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等政策主张,精心策划“一带一路”建设有关的公共外交活动,深化友好,增信释疑,展现国家良好形象。通过国家领导人、外交官以及驻外新闻人士在外交对象国的主流媒体上撰文或接受采访,积极为我国“发声”、“正名”,并通过设立新闻中心向外国媒体宣介。
3.加强国内智库、高校和媒体的公共外交工作。一是加强我国国内主流智库的公共外交,通过与国外智库的交流互动,阐明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基本立场,即构建“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加强我国与相关国家之间的联合研究、交流与研讨。二是通过国内各大高校,尤其是涉外高校,利用自身学术资源优势和多语种优势开展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公共外交活动。三是加强媒体公共外交,媒体要做好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传播工作,要积极争取国际话语权,扩大我国在国际舆论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这就需要我国权威部门或者权威人士能及时或者客观地发出信息,媒体根据基本事实去描述新闻事件,对所报道的内容进行通俗化处理,用平实、简洁的语言去表述,让受众看得懂、愿意看。
推动我国“一带一路”建设需要深化我国各种机制建设。通过建立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树立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机制,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大通关体制,健全区域合作的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机制,共同推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
1.建立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当前国际性的区域合作组织普遍具有排他性,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则对各类国家开放,不设置准入门槛,凡有意愿合作的国家和地区都可以成为“一带一路”的成员国,这种区域性合作机制与现有的欧亚经济联盟、中国—东盟 (10+1)、上海合作组织、孟中印缅走廊、中巴经济走廊等区域性合作组织相衔接,并与成员国本国战略对接。因此,应深化双边、多边与区域的合作平台机制。发挥现有联委会、混委会、协委会、指导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双边机制的作用,协调推动合作项目的实施。
2.树立优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机制。依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的互通互联,对沿线贸易和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促进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优先建立铁路、公路、航空、油气管道、光纤、通信等综合在一起的立体、多维的通道,构建沿线的海运与水运网、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航空网、通信光缆网,以及边境口岸设施和中心城市市政基础建设、跨境铁路扩能改造、口岸高速公路等互通互联项目的建设。
3.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大通关体制。与沿线国家共同推进双边或多边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推动口岸操作、国际通关、换装、多式联运的有机衔接,推进建立统一的全程运输协调机制,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大通关机制。为此,需要简化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手续,降低关税,消除贸易壁垒,推进资金流、物流、人员流动的便利化,逐步消除生产要素跨境流动的障碍。
4.健全区域合作的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机制。建设经济贸易合作园区,吸引各国企业入园投资,形成产业示范区和特色产业园,促进现代制造业、服务业、现代农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把建设境外经济合作区和边境合作区结合起来,建设跨国产业链,形成沿边境线的跨国产业带,进一步建立健全区域合作的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
积极推动我国“一带一路”建设,需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沟通磋商,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务实合作,加快实施一系列措施,形成早期收获,争取国际社会对“一带一路”建设的理解和支持。
1.“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循序渐进、由易到难、以点带面、从线到片,逐步形成区域的大合作。优先领域和早期收获项目可以是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也可以是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合作,也少不了人文和人员交流。产业合作既可以有农渔业、科技、制造业和服务业,也包括传统和高端制造业合作。对于那些各方有共识、有共同利益需求的公路、铁路、航空和海运项目、能源资源开发、管道、电力、电信项目,以及自由贸易谈判、方便人员往来的政策措施,都应该加快协商和推进,争取成熟一项实现一项,形成重点项目的早突破和早收获。
2.中国要找准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的契合点,加快彼此之间发展规划的对接。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基础上,深化产业、旅游、资源能源和金融合作,加强海洋与生态等领域合作以取得早期收获;积极推进我国与东盟、印度、巴基斯坦、斯里兰卡、海湾合作委员会 (简称“海合会”)、欧盟、欧亚经济联盟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自由贸易区谈判和升级,尽早启动亚太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提高贸易、投资、人员往来便利化水平。通过实施一批带动性强并具有示范效应的重大合作项目,以点带面,从线到片,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打造新丝绸路上的联通网络,形成畅通无阻的贸易流、欣欣向荣的产业带、人文荟萃的新景观。要建立多边金融合作机制,我国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周边多个区域、次区域金融机构以及合作国中央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主要商业银行等开展密切合作,为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筑牢金融基础。
3.应加强战略统筹,分布实施,动态调整。我国“一带一路”建设应分阶段实施。近期目标的重点是道路、能源管线、电信、港口等基础设施“共建”和互联互通,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中期目标可在条件成熟国家和地区朝自由贸易区迈进,打造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与中亚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将非洲东海岸和拉美地区环太平洋国家纳入合作机制。远期目标是建成覆盖中亚、南亚、西亚、欧洲、非洲、拉美国家的自由贸易区群,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
为保证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不断加强研究,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体系。
1.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环境风险评估研究。有效进行国别风险识别、评估与判断。加强国别政策、投资与宗教风险研究,降低人身风险,控制经营风险,预判政治风险等,充分发挥各方风险防范的主动性,统筹规划,形成“一国一策”、“一个项目,一个模式”的合作模式。国内有关部门应从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投资风险、经济贸易风险和总体风险五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评估,并定期发布信息,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企业提供决策依据。
2.了解投资国的相关产业指导政策,以及相关法律中引导性和禁止性的规定。要尊重知识产权,并注意研究投资国对环境保护及劳工问题的相关规定。相对于产业政策而言,各国金融秩序的全球化关联度要高一些,所以我国企业要合理使用资本超越国界的特性,对冲政治环境风险。
3.建立有效的“一带一路”建设的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提高风险意识,加强对外风险投资的风险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管理机构应设立相应的产品,以协助企业规避投资风险。我国金融机构应早期介入,主导风险分担的结构设计。我国跨国企业需要在内部设立专业的风险控制、安全调查部门,建立企业级别的风险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我国要重视利用“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对国际投资的风险缓释作用,分散政治风险,维护自身海外投资的合法权益。我国要注重利用好多边国际组织的保障作用,丰富政治风险的管控方式,通过MIGA保险,使我国企业的“出海”项目可能遇到的政治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解决。
“一带一路”建设需要发挥我国政府、协会与企业三方的作用,协同推进。
1.对政府来说,需要制定系统、完整的“一带一路”建设保障体系。完善国内法律保障体系。进一步推动我国对外投资基本法立法,建立、健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并简化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完善法律支持与保障体系。推动出台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项目的倾斜政策,建立政府、企业、金融保险机构横向协调机制;制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形成对外投资产业目录,引导企业对外投资的产业方向和重点区域。加紧制定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经济贸易合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引导企业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力度,建立一批产业园区。
2.充分发挥我国国内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桥梁”和平台作用。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统筹促进国内企业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整舰出海”的局面。组织企业到海外发展,在重大问题上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内企业联合的代表,与国外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进行协商谈判。帮助企业解决在海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我国企业在海外发展中塑造良好形象出谋划策。
3.要培育我国企业的国际化视野和全球化战略思维,使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主动参与全球产业的国际分工协作。我国企业要充分了解国际市场规则、跨国语言、文化、法律制度差异的情况,完善自身治理结构,引进国际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商业模式、关键技术和优秀人才,增强对全球贸易规则的适应能力;在履行所在国的社会责任时要重视当地的公共外交活动,减少文化理念上的冲突,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
总之,“一带一路”建设不仅是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战略构想,更是沿途国家共同繁荣之有益路径,是中国梦与世界梦的有机结合。充分认清“一带一路”建设的动因与挑战,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优势互补转化为务实合作,才能真正构建起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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