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国土资源局分三步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近年来,兴安盟国土资源局进一步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并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
一是成立了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抵押课题调研组,针对今年年初全区国土资源务虚会提出的有关调研课题,就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抵押的相关问题,在全盟范围内依法依据地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撰写了《关于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抵押相关问题的研究与思考》文章,对指导全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
二是探索制定适当提高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最低勘查投入的征收标准,建立与资源利用水平相联系的动态调节机制。规范矿业权及产权交易,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管理条例及兴安盟暂行办法对全盟非煤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三是进一步优化矿业权结构和布局。重新编制了矿业权设置方案,提高准入门槛,切实做到统筹开发、开源节流和布局。牢固树立新型的资源观和资源管理观,健全和完善矿产资源引导集中机制,积极推广“3+2”模式,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积极推进铁、铜、铅、锌等重要矿产资源向探采选冶加一条龙发展的大企业整合,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
文/兴安盟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