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四地小学音乐课程纲要标准之比较

2014-12-31 17:06郭晓林
人民音乐 2014年7期
关键词:学段课程内容技能

郭晓林

本文旨在研究中国大陆《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国台湾《国民中小学九年一贯艺术与人文课程纲要(1997年版)》、中国香港《音乐科课程指引(小一至中三)(2003年版)》、中国澳门《澳门小学教育音乐科大纲(小一至小三)(1999年版)》四份音乐课程纲要标准,针对小学初小学段对比两岸四地有关音乐课程内容目标等设定的异同情况,进行整合分析,以期找到各地对于该年龄段学生学习能力要求及存在差异情形,提出各地有待改进之问题,希望引起两岸四地一线音乐教育工作者之共鸣与省思。一、两岸四地音乐教学总体目标之原则统一性

对照四地音乐课程纲要标准,笔者发现各地音乐教学总体目标都体现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教育学家布鲁姆(Benjamin S.Bluoom)认为教学目标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包括:认知目标、情感目标以及动作技能目标。认知目标涵盖对具体音乐知识的领会与应用,分析与综合评价六个方面;情感目标体现学生对所学音乐课程价值内化的程度;动作技能目标则反应在学生在音乐课堂上所学习掌握的音乐技能。 笔者将两岸四地之音乐课程总体目标整理如下:

经由上述四份课程纲要标准的陈述,笔者发现两岸四地中小学音乐课程总体目标设定的原则统一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突出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陶冶学生音乐情操。 各地都希望透过学校音乐教学丰富学生情感体验,提高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兴趣,通过各项音乐活动培养学生审美情趣。 2.强调提高学生音乐体验能力。 各地设计不同音乐教学环节提高学生体验感受,强调学生在音乐教学中的个人内在探索与外在环境探索,从学生出发,更贴近学生生活,使音乐更生活化。 3.重视学生音乐知识积累,增强学生音乐技能实践。 各地都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程度的音乐技能,通过演唱、聆听、演奏等方式表现学生个人音乐素养。 4.尊重世界文化多元性,热爱本土音乐文化。 各地的课程总目标都一定程度提及了当今时代世界文化多样性的氛围,指出学生对祖国民族文化理解及传承的必要性。

因此,两岸四地的音乐课程纲要标准的总体目标均体现了科学、统一的原则,具体细化要求了音乐课程的准则,达到了指导性和指令性的作用。为下属层次的目标提供了导向性指引。二、两岸四地音乐教学学段目标分矣之差异性

纵观两岸四地音乐课程之纲要标准,我们不难发现各地都是依据学生成长所处的身、心特点来划分学习阶段的。依照学生的年龄特点来划分学习层次,既适合于学生音乐课程的接纳学习程度,又能让整个音乐课程学习体系设置更加科学流畅,既能让任课老师们根据各年龄学段学生特点进行教学安排,又能让学校更好地进行教学评估与管理。

美国音乐教育家埃德温·戈登(EdWin Gordon.E)认为,儿童音乐性向在满九岁时便趋向稳定状态,即学生大约所处小学三年级。因此笔者尝试从四地音乐课程纲要标准中归纳小学初小学段学生应具备之音乐能力,探寻两岸四地学段要求之异同。

首先,四地有关学段的划归方法有所不一,具体如下:

由上可知,虽然两岸四地的音乐课程学段目标都是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划分,但各地对于初小学段的划分仍有差异,四地的解读与理解都各有特色,如中国大陆与中国台湾都将小学三年级划分为第二学习阶段,中国香港则将小学三年级划分为第一学习阶段,而中国澳门则将初小年级划分为三个年级具体的要求。其次,各地学段目标划分的课程内容维度亦有差异,以小学三年级学段为例。

中国大陆将三年级学生划分第二学段(3—6年级),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音乐感受与鉴赏;2.音乐表现;3.音乐创造;4.音乐与相关文化。

中国大陆认为小学三至六年级学段的学生随着认知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和生活范围的逐步扩大,他们的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随即增强。教师应该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合唱、乐器演奏等音乐活动的份额,以多样的教学形式和艺术魅力吸引学生。

三年级学生在中国台湾归属于第二阶段(国小三至四年级),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艺术表现试探;2.艺术基本概念;3.艺术与历史文化:4.艺术与生活。

中国台湾将分段能力指标与学生十大基本能力相互连接,强调学生了解自我与发展潜能;培养欣赏、表现与创新能力;学会生涯规划与终身学习i善于表达、沟通与分享;尊重、关怀与学会团队合作;进行文化活动与了解国际文化:学会正确规划、组织与实践相关活动;善于运用科技与信息:主动探索与研究;能够独立思考与解决问题。

中国香港在将三年级学生归属于KSl:第一学习阶段(小一至小三),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培养创意及想象力;2.发展音乐技能与过程;3.培养评赏音乐的能力;4.认识音乐的情境。

中国香港认为音乐科课程的四个学习目标是相辅相成、环环相扣的,应该有系统地同步发展,而不是偏向某一目标能力发展。四个学习目标的比重不完全一致,教师有较大的自由度,在课堂设计和教学中应学生的需求而灵活调适。强调通过创作、聆听、演奏等综合音乐活动让学生获得丰富全面的音乐体验。

三年级学生在中国澳门归属于小学三年级阶段,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1.歌唱;2.听音训练;3.聆听;4.节奏训练;5.读谱;6.活动。

中国澳门突出“综合性音乐活动学习”,让学生在歌唱、唱游、律动、创作等多样音乐活动中愉快地学习,藉由多元化的活动培养学生不同音乐技能与提高知识运用能力。

综上可得,两岸四地中小学音乐课程学段目标分类方式不一,侧重点不一,课程内容划分的维度内容也不一样,各有特点。中国大陆的陈述更具概括性,简洁明了;中国香港的表述更为体系化,相辅相成;中国台湾的总结有较高的自由度,灵活多变;中国澳门的描述更为具体,清晰细致。 四、音乐教学学段目标学力要求之相似性

尽管两岸四地中小学音乐课程学段目标分类方式不同,课程内容划分的维度内容不同,但是针对初小学段学生音乐课程应该达到的学力要求却不尽相同。总体来看,我们可以从学生的音乐感知与鉴赏、音乐知识与技能、音乐创造与想象能力、音乐文化与相关生活环境这四个方面来概述初小学段学生应达到之音乐学习能力。

1.音乐感知与鉴赏

四地都强调培养学生音乐感知与鉴赏能力。初小学段学生应体验并区分二拍子、三拍子、四拍子的律动感。聆听歌曲时注意旋律、调性、拍号、速度、强弱等基本音乐要素。运用正确良好的唱歌习惯歌唱。基本掌握读谱、唱谱的音乐技能。能参与齐唱、领唱、合唱、对唱、轮唱等不同形态演唱。对歌曲的节奏、音调把握准确。能进行简单的乐器独奏、合奏、伴奏。能主动参与音乐表演活动。 3.音乐创造与想象能力 四地都着重提高学生音乐创造与想象能力。初小学段学生应该能够进行即兴创编歌曲或乐器伴奏、舞蹈创编等创作活动以反应不同的音乐特质。学会运用适当记谱方法记录、创作音乐,如简谱、五线谱、图形谱等。能观察、探索大自然及日常生活中的声音,选择自己擅长的音乐表达方式模仿表现出来。

4.音乐文化与相关生活环境

四地都提倡关注学生接触的音乐文化与相关生活环境的关联。初小学段学生应该学会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能从各种媒体管道中搜集不同类型的音乐并进行欣赏。学会主动与他人交流、分享音乐经验感悟。

从上可知,两岸四地中小学音乐课程初小学段学生应达到之音乐学习能力主要包括音乐感知与鉴赏、音乐知识与技能、音乐创造与想象能力、音乐文化与相关生活环境四大方面,各地皆强调学生对音乐的体验与感受,提高学生音乐审美情操,独立运用所学音乐知识与技能,培养学生探自主索、创造音乐能力。从学生出发,多方面培养学生音乐基础素质,建立学生终身学习音乐的兴趣与正确的价值观。

(责任编辑 刘晓倩)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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