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探讨

2014-12-26 13:21侯彩侠
中国科技术语 2014年4期
关键词:股份制公有制非公有制

侯彩侠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北京 100717)

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探讨

侯彩侠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北京 100717)

“混合所有制经济”已经连续多年成为中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热点名词。文章通过对相关概念出现历史背景的梳理,认为 “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称为“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

经济制度,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

一 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发展及“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出现

所谓基本经济制度,是国家依据社会性质及基本国情,通过法律对社会经济秩序中生产资料归谁所有做出明确规定的经济制度,是社会经济在生产关系中最基本的规定[1]。基本经济制度的核心就是“所有制”,即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 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经历了比较漫长的探索过程,从最初的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到允许“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再到“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提出,再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股份制作为公有制的重要实现形式。

最先提出“个体经济”是党十一届六中全会,会议指出,“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是我国基本的经济形式,一定范围的劳动个体经济是公有经济的必要补充”。之后的十二大报告提出“在农村和城市,都要鼓励劳动者个体经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和工商行政管理下适当发展,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2]。由此,个体经济在社会的地位得到了肯定,逐步发展壮大起来。

十三大报告中首次使用了“私营经济”的概念,明确“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1988年,私营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合法地位得到确认,并载入宪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为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形式,得到了空前的发展,这为后来的混合制经济的推进奠定了基础。随着非公有制经济规模不断扩大,组织结构日趋完善,我国以非公有制形式成立的企业,已慢慢改变了人民的生活,物质更加丰富,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安置就业人员得到进一步扩充,非公有制的发展,特别是对健全市场运行机制,增加市场竞争力,起到不可代替的作用,为此,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被提上日程。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3],这次的会议概括总结了只有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才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重要保障,这一思想的提出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首次将“混合所有制经济”一词写入中央文件是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可以吸引和组织更多的社会资本,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国有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优势企业,宜于实行股份制的,要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企业互相参股等形式,改为股份制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的企业由国家控股”[4]。此次会议详细地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实行股份制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此后,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十七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5]。这一系列文件都明确提出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方向以及其在经济建设中的地位。

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6],这更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加快发展的要求,混合所有制由“大力发展”到“积极发展”再到“加快发展”,这是所有制结构改革中迈出的一大步。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践也证明,通过改革,涌现了一批较强竞争力的集团企业,企业的产业结构日趋合理,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竞争力得到逐步提高,社会效益得到加强。以中联重科为例。2000年,中联重科登陆深交所,在1.5亿股总股本中,国有股49.83%,其他股东50.17%。在后来的混合股权结构中,中联重科实现了股权合理分散,股东相互制衡,降低国有股东持股权比例,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行政干预。自2000年上市起到2013年期间,中联重科国有股比例从49.83%下降到现在的16.26%,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丝毫不减,国有资本增值最高达到800倍,极大地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有效放大了国有资本的功能。中联重科的混合所有制变革实现了股权混合多元化的体制,让中联重科实现了跨越式发展[7]。现今,各个地区都加快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步伐,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方式将全面深化。

二 “混合所有制经济”分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财产权分属于不同性质所有者的经济形式。目前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宏观上来讲,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多元所有制结构的非单一性,即有国有、集体等公有制经济,也有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制经济,还包括拥有国有和集体成分的合资、合作经济;微观上来讲,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企业[8]。通俗的讲,宏观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强调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性,而微观上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主要强调的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

区分两个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具有现实的意义。目前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所有引起广泛关注,就是因为其很好地实现了宏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制度设计,将高深的理论问题转化为某个具体经济实体的所有权架构。目前专家学者在讨论“混合所有制经济”时,既有宏观层面的所指,又有微观层面的所指,大都使用“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一个术语来表达。如果能将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加以进一步明确,可以将宏观的问题具象化,易于理解和掌握。

三 “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天然的实现形式

“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原本各有所指。但“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在微观层面——企业组织形式方面的结合,有着不容忽视的渊源。

一方面,“股份制”是从资本组织形式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是从不同所有制经济成分的角度提出的。“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对参与主体性质的要求不尽相同。“股份制”对于不同经济主体的组合方式没有特殊要求,两个以上的主体即可以是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组合,也可以是若干非公有制主体的组合。而“混合所有制”在我国的出现则强调为公有制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资本的组合。

另一方面“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天然的实现形式。“股份制”之所以能展现强大的生命力和活力,其核心一方面在于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避免了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过度干预,另一方面还在于通过不同投资主体(即股东)股权的相互制约,约束企业经营管理者做出对大部分股东负责任的理性抉择。而混合所有制在中国的成功实践,更多的也是得益于股份制所具有的一系列优势。

因此,“混合所有制”被认为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行为,是适应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特殊形态的股份制[9]。

四 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可称“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

要探讨概念的定名,首先需要明确概念的所指。要弄清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需要了解其内涵。

第一,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属于“混合所有制”的总体范畴,满足“混合所有制”所强调的不同性质经济成分,尤其是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存在的本质特征。

第二,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指的是一种具体的企业组织形式,即“企业”或“公司”。因而,“企业”或“公司”是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基本属性。

第三,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天然是“股份制”。前者是内容实质,后者是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与“股份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下,具有无法割裂的优势互补关系。

目前,常常被用来指代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它虽然抓住了“混合所有制”和“企业”这两点属性,但是忽略了“股份制”这一重要属性。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由不同所有制性质的投资主体共同出资、共同参股组建而成。“混合所有制经济”之所以能成功走出过分强调在市场竞争中区别对待不同经济成分的困局,走出一条双赢的融合发展之路,其关键在于通过“股份制”这一具体形式,实现不同产权主体多元投资、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成功实践也证明,“股份制”是公有制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因此,笔者建议,微观层面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进一步明确为“混合所有制股份公司”。

[1] 基本经济制度[EB/OL].[2014-04-15].http://baike.baidu.com.

[2]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1982-9-8)[2014-04-20]. http://www.xinhuanet.com.

[3]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EB/OL].(1993-11-17)[2014-04-20]. http://cpc.people.com.cn.

[4]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EB/OL].(1999-9-22)[2014-04-20]. http://www.people.com.cn.

[5]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EB/OL].(2013-11-12) [2014-04-20]. http://www.xinhuanet.com.cn.

[6]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17.

[7] 光明日报社等单位联合举办“样本的力量:混合所有制企业发展研讨会”[EB/OL].(2014-3-13)[2014-04-20] http://www.gmw.cn.

[8] 辛华. 什么是“混合所有制经济”[J]. 四川统一战线,2014(1):21.

[9] 混合所有制[EB/OL]. [2014-04-20].http://baike.baid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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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羊水栓塞

羊水栓塞(amniotic fluid embolism,AFE)是产科发生的一种急症,它是指大量羊水进入母体血循环后继发引起患者肺栓塞、休克、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的一个综合征。由于其较为罕见,发生迅速、凶险,病生理机制复杂,加之临床医生一般对它缺乏足够的认识,往往不能及时做出处理,因此继发的母婴死亡率很高。

羊水栓塞最初报道于1926年,从发现到20世纪60年代几乎在治疗上没有进展,故被认为是不可预料、不可预防的疾病。20世纪70—80年代以后,由于对DIC的病理生理有了进一步深入的了解以及肝素的应用使得在治疗上有了新的突破,抢救成功率有所提高。

羊水栓塞发病非常罕见,由于诊断主要依靠临床表现,诊断标准不一,报道的发病率相差较大,约为1/8000~1/80000。实际发病率可能略高些,因为有不少羊水栓塞可能会被误诊为产科休克、产后出血或急性肺水肿,轻症的患者因短暂的一过性表现而漏诊。尽管总的发病率很低,但是,羊水栓塞的死亡率却高,是围生期死亡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非常有必要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此病的认识。

通常情况下,认为临床上发生羊水栓塞的一些高危因素有:胎膜早破、人工破膜、宫缩过强、急产、催产素引产、高龄初产、多胎经产、前置胎盘、死胎、巨大儿、子宫破裂、手术产、羊水粪染。存在一个以上的高危因素时,发生羊水栓塞的概率更大。因为,在正常情况下,羊水是被封闭在羊膜囊内,由于母体和胎儿之间存在着胎盘屏障,羊水是不能与母体的血循环系统接触的。在分娩或其他损伤的情况下,母体和胎儿的胎盘屏障可出现缺口,此时,羊水进入母体的循环中也就成为了可能。

随着妊娠时间的不同,羊水来源、容量与组成也有变化:早期羊水与母血清及其他部位的组织液十分相似。而中晚期羊水内含有分泌物及排泄物,胎儿呼吸道与消化道的脱落细胞、黏液,以及胎体表面的脱屑细胞、胎脂与毳毛,是为高渗液体。在病理情况下羊水成分又有变化,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过期妊娠、死胎、羊水继发感染以及胎膜早破等情况发生时,由于胎盘功能不良而影响羊水的循环,羊水量减少,羊水内成形物相对增多、含有凝血活素,此外还可能含有其他酶,如玻璃样酸酶,胃蛋白酶,组胺含量约2.5倍于无胎粪者。如果胎盘屏障发生缺损,羊水,尤其是羊水中的这些有形物质进入母体血循环后可能会诱发羊水栓塞。羊水栓塞症状的轻重缓急及预后与羊水中所含有的成形物质,尤其是胎粪及黏液有重要关系。

临床上的治疗原则是根据羊水栓塞发生的病生理特点进行针对性治疗。目前主要是血液动力学的支持和针对凝血功能障碍给予成分血。需要强调的是:应边检查,边组织抢救,分秒必争,哪怕是过度诊断,也不能忽略任何一个可能是羊水栓塞的患者,决不可等待检验结果后再予治疗。

(叶艳玲摘自龚晓明新浪微博)

Discussion on “Mixed Ownership Economy”

HOU Caixia

“Mixed Ownership Economy” has been hot term for many years in China’s deepening economic reform. Based on the review of historical background, the article mentions the two levels of “mixed ownership economy”, both macro level and micro level. The author suggests that “mixed ownership economy” at micro level could be called “mixed-ownership joint-stock company”.

economic system, mixed ownership economy, mixed-ownership joint-stock company

2014-06-15

侯彩侠(1975—),女,安徽亳州人,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为财务管理。通信方式:cxhou@sina.com。

H083;F01

A

1673-8578(2014)04-00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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