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2014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金融行业风险性较高,而且表现出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外溢性等特征,一旦出现问题其风险会波及其他市场,引发金融风险,其风险大于一般的工商企业。相对其他行业,国际上对这个行业的监管都比较严格。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绝大多数从业机构并没有经过风险洗礼,风险意识的提升对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潘功胜表示,目前央行正在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
第一,在监管规则和框架的设计上坚持开放包容理念。在保证底线基础上为行业发展提供空间,准确把握法律关系和风险,注重监管的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第二,加强规则公平性,防止监管套利。不论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标准应该大体一致。第三,应正确理解自律与监管的关系。一旦潜在风险过度累积爆发,会迫使监管部门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理念和措施,企业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在金融危机发生以后,世界上所有经济体毫无例外地对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进行严格的监管。正在组建之中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将加大行业自律。第四,监管机构与行业之间保持良好的沟通,鼓励按市场化原则兼并重组,提高行业竞争力。积极主动与业内沟通,机构通过正常渠道反馈,找到最大公约数。第五,坚守业务底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每项业务要遵守一定的业务边界。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