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时期主流媒体应对网络谣言的思考——基于汶川特大地震期间网络谣言的分析

2014-12-16 08:29四川党务党建网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6006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6期
关键词:谣言灾难信息

文 (.四川党务党建网;.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四川成都 6006)

所谓主流媒体,是指具备一定的规模,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并代表发展方向的主要媒体。可以从质的角度,如政治性、权威性、影响力等,使用高级媒体、严肃媒体来界定。也可以从量的角度,如规模、发行量、经济收入等,用大报大台、强势媒体来界定。还可以从质和量两个方面共同来界定。网络谣言,是指通过网络介质(例如邮箱、聊天软件、社交网站、网络论坛等)而传播的没有事实依据的话语。网络谣言广泛传播之际,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布信息,破除谣言,是受众对媒体提出的基本要求,更是主流媒体和政府进行谣言控制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

一、自然灾难时期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中国政府以最快的速度全力投入了抢险救灾,几乎所有的电视、广播、平面、网络媒体都在当天第一时间对整个灾情及救灾进程进行了报道,媒体直面灾害真相、救援现场,政府政策等,充分满足了大灾难后受众对于信息的迫切需求。在肯定灾难时期媒体重大贡献的同时,我们也发现,由于通讯中断、信息闭塞以及对于次生灾难的恐惧,加上一些人为的恶意编造等原因,汶川地震后,出现了许许多多、千奇百怪的网络谣言。

谣言实际上也是一种信息,其传播也有其规律可循。网络谣言传播主体是网民,一些网民在贴吧、论坛、QQ空间等自媒体平台发布或编造地震消息,另一些长期关注或“偶然闯入”贴吧、论坛的网民会查看、接纳并传播消息,有些网民还通过转帖、回帖、编帖、顶帖等行为不断放大谣言强度、信度等,促使更多网民相信并传播。而一旦有大量网民相信地震会发生,网民会在自我生活圈内传播谣言,通过手机、电话等通讯工具传播地震谣言,并鼓动受传者采取应急行动。在采取行动过程中会惊动他人,这时“偶遇的陌生人”也会通过询问等行为知晓谣言,并通过模仿等行为扩大谣言范围和影响。上述特点可以用下面两个案例加以印证。

案例1:2010年4月21日,个别网络出现一个帖子,称中国陕西省兴平市最近有动物异常现象,个别乡镇气温上升,老鼠等啮齿类动物剧增,有关专家已于4月20日上午10时许抵达兴平市,并用相关勘测仪器探测表明,6月将发生6至8级地震,部分官员携带家属准备撤出。帖子还称:美国宇航局、美国国家地震台网预测,中国陕西大地震于2010年6月13日降临,震中为陕西兴平市,震级为6-8级左右,位于渭北平原地震带,此后还会有600多次余震。4月23日,经咸阳警方查明,虚假消息原来是武功县两名高中生为增加QQ空间点击率凭空编造出来的。此后,造谣者被行政拘留。据杨某交代,21日下午他用手机上网,为了增加访问量,在其女友的空间里发布了有关地震的虚假信息。杨某的同学刘某(男,18岁)随后也编写了类似内容的帖文,发至自己的空间。之后,此帖在互联网上被网民大量转载。[1]

案例2:2008年地震两天后的5月14日上午,“百度贴吧”上有一帖:“完了,彻底完了,都江堰的化工厂爆炸了……”;另一条在“仁寿人”论坛上:“请大家不要饮用自来水和地下水……可能已经被尸源污染了……我一个朋友在指挥中心工作,他告诉我真实的死亡人数四川地区已经达到十几万了。”[2]之后,大部分成都人都收到这样一条手机短信:“从多方得到信息,都江堰一化工厂爆炸,水已严重污染,部分地区已经断水,赶快储水!!!”有的消息甚至传说位于都江堰市蒲阳镇的一家化工厂发生爆炸,造成水污染,成都的自来水无法饮用,龙泉已经通知停水一个星期,成都大概要停水十几天。[3]得知消息后,许多人冲到超市、小卖部、小商店、水店开始抢购饮用水、饮料、牛奶以及一切液体食物,紧接着开始抢购各种固体食物、方便食物、大米。后来,事实证明那家化工厂根本没有问题,是旁边的一家橡胶厂发生了一起普通火灾。14日15点20分,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袁本松在接受记者采访:“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成都的自来水安全和供应有保障,市民可以放心使用,不要听信谣言。”[4]政府部门出面辟谣,灾区民众的生活归于正常。事后,公安机关抓获了在“百度贴吧”、“仁寿人”论坛和群发谣言短信的曹某、韩某和刘某,分别给予训诫和治安处罚。[5]

灾情谣言往往以“次生灾害”谣言的形式出现,有的是对次生灾害如强烈余震、山体崩塌、水坝溃坝、化工厂爆炸、疫病流行、群体骚乱等进行虚拟或夸张报道,有些谣言还会借助政府及权威人士名义发布。为了强化消息来源的权威性,提高消息的可信度,夸大“次生灾害”谣言的“消息来源”往往不以“据说”的形式出现,多数以谣言制造者的亲历见闻或直接的图像形式出现,部分以“可靠内部消息”等形式出现。这一类谣言由于涉及到物质储备,因而往往能刺激某类商品的抢购。

从成都“水污染”案例可以看出谣言产生流程及传播效果的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谣言发酵。这一阶段,信息发布者通过发送短信引起手机用户的关注,水是生命之源,对于民众而言,“水污染”的传言无论真假,都能引起人们的关注;第二阶段,谣言生成。部分区域在没有任何公告的情况下停水,导致更多的人深信不疑,很多人出于对亲朋的关切充当了谣言的传播者,而亲戚朋友的电话或短信更能增加谣言的可信度;第三阶段,集合行为爆发。由于谣言在群体间、在人际间广泛传播,群体出于从众心理,相信谣言,爆发抢购饮用水和液体食品的集合行为。在集合行为中,抢购的疯狂行为会刺激更多的人加入;第四阶段,谣言消解或澄清。政府部门出面辟谣:成都水源污染是谣传,请广大市民不要听信谣言;14日出现停水,是由于检修导致的正常停水,亦有一部分地区用水量过大,水压不足,导致停水;成都市自来水供应安全,一切正常。同时,成都市恢复了正常供水,超市也恢复了饮用水的供应,谣言制造者也很快被警方挡获。此时,各大论坛和网站也纷纷登载相关评论文章,指出谣言毫无根据,纯属子虚乌有,谣言不攻自破。

除上面列举的案例外,还有对灾情的夸张报道及毁损政府和公众人物形象和名誉的谣言。这些谣言有的表现为惊人的死亡数据、离奇的死亡情状,以及无法预知的危险场景等;有的则是表达对作为信息权威发布机关的政府、地震专家及特定类型的人群的不信任甚至不满情绪等。

二、自然灾难时期网络谣言得以迅速传播的原因

由于突发灾难的不可预测,公众对灾难事件的认知局限,灾民的恐慌心理等因素,加上一些人的恶意编造,巨灾时期出现谣言是难于避免的。

1.灾难是谣言传播的温床。1933年美国总统罗斯福在就职演讲时说了这样一句话,“唯一要恐惧的东西是恐惧本身”。事实上,危机事件爆发后,危机造成的恐慌情绪往往比危机本身危害更大。一方面,人们相信谣言是基于对灾难事件的深刻记忆。汶川地震的破坏力是有目共睹的,伤亡惨重,千百万人无家可归;余震不断,民众生活在恐慌之中,都是不容争辩的事实。另一方面,历史上动物的异常行为与地震相关的经验,加上一些专家的权威说法等更加使得人心惶惶。

分析“将发生地震”等谣言大多数都包括有“权威的消息来源”、“灾难迹象”、“预测灾难发生的精确时间地点”、“被放大的灾难程度”、“警示语”几个元素。一般来说,“权威的消息来源”是预报谣言用以取信公众的有力武器。无论不同传播者口中的谣言如何千差万别,每一则具体的谣言,都会预报一个精确的时间、地点,甚至地震级别,这个从科学上来说最不可信的谣言要素,却是最容易击中遭遇灾难后的公众紧张和恐惧神经的利剑。很多人出于对亲朋的警示和关切充当了谣言的传播者,而亲戚朋友的电话或短信则增加了谣言的可信度。

在谣言肆虐中,恐慌、愤怒的情绪极易蔓延,人们往往会不假思索地传递不经证实、甚至荒谬的信息。自然灾害所带来的负面情绪让公众自发进行信息证实的可能性降低,同时,专业团体或专业人士进行信息证实的难度加大。受情绪因素的影响,极易引发群体非理性的行为。

2.网络为谣言传播插上翅膀。互联网具有开放性、低门槛、低成本、超时空等特征,其高效快捷、复制性、转发性,为网络造谣创造了绝佳的条件。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机制以自由、散漫为特点,缺乏系统有效的审核监管。网络中的信息生产、发布特点是先生产、后过滤,甚至边生产、边过滤,有的是只生产、不过滤。谣言借助网络平台得到了快速传播,监管者常常还来不及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就已呈泛滥之势;谣言的可控性降低,造谣者的匿名和传谣者的渠道多样性都使监管谣言传播的难度加大,谣言一旦在网络世界传播,网络的超时空特性使得谣言不再受制于有限的时间、地点,这也使得谣言在网络的扩散具有了无限延展的可能性,从而导致谣言的负面社会效应和社会影响过度地放大。

三、自然灾难时期网络谣言传播的危害

从网络谣言事件产生的社会后果(见表2)看:一是引发民众精神危机和心理疾病,造成全社会恐慌和不安情绪;二是引发群体行动,造成社会不稳定。如“等地震”、抢购饮水食品、集体出逃等);三是影响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对主流媒体的信息产生怀疑。如民众责怪政府“隐瞒真相”,媒体“不作为”甚至收取“封口费”等,使政府公信力和媒介公信力受到损伤。

四、自然灾难时期主流媒体辟谣存在的问题

客观上讲,辟谣是有难度的。网络特有的自由言论空间使得任何信息可在短时期内大规模传播,而验证信息的真实性却需大量时间和精力。然而,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发现,媒体在应对谣言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误区。

1.辟谣不及传谣速度。谣言的扩散致使事态恶化,并引来大型媒体的争相报道。不同的信息载体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强化了谣言的关注度。网络谣言“可以跨越时空限制,作用的物理空间广阔,受众数量庞大,造成的冲击力和破坏力也是惊人的。”[6]

一方面是“小道消息满天飞”;另一方面是各大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对不能及时作出辟谣反应。从山西“等地震”谣言案例可见,在正规消息“真空”状态下,网民没有时间也无从确认信息真实的情况下,在众多亲友关切的告诫短信氛围中,大多愿意选择“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一条短信足以酿成大半个山西、数十万人半夜挤上街道、公园、广场“等地震”的统一行动。从“成都水污染”谣言案例可见,下午有《成都晚报》记者向权威机构做出采访,却因为报纸的时效局限,要第2天民众才能看见,造成1整天民众抢购饮用水、液体食品。辟谣的速度大大落后于谣言的传播速度。

2.辟谣存在误区。山西“等地震”事件发生后,山西各大报纸、网站相继对此事件进行报道,报道内容大多是回顾“等地震”事件经过,报道谣言制造者被拘留,谣言风波已平息。谣言事件发生后,媒体报道总体上停留在事后对谣言的否定性态度报道,回顾谣言产生及发展的叙事报道,强调对造谣者或散布者采取的强制手段报道等,而对事件真相揭示不及时,对民众不信谣、不传谣引导滞后,对谣言产生和传播缺乏深层次剖析。在修饰词使用上过于轻蔑、生硬、刻薄,对造谣者常用“所谓的”、“拙劣”、“荒谬”等词语;对于传谣者常用的 “轻信”、“听信”、“别有用心”等词;对信谣者常用“愚昧”、“可笑”、“竟然”、“无知”等语词,群众总是“不明真相”的。然而,当真相被封锁的时候,群众又何以获得真相。谣言提供了一种“未经证实的”消息,当公众无法得知实情的时候,便自然开始从谣言处获取消息。谣言传播是网民群体思考的结果,不应将所有网民置于对立面,诸如“别有用心”、“一小撮”等常用的词汇无异于将公众置于对立面,官方媒体因此无法赢得网民信任。

3.真假“谣言”混杂的增加辨识难度。当下网络谣言的另一个显着特征是“真谣言”与“假谣言”混杂共生,辨识难度大。具体来说,网络上的一些传闻一开始被有关部门认定是“谣言”,但不久之后就被证实是事实。这样的事例如果一再发生,将极大地破坏民众的心理认知图式,他们会倾向于相信谣言,因为不久后这个“谣言”有可能就成为“事实”。“谣言”似乎比官方通告更迅速也更可信这一错误印象的形成,增加了谣言的辨识难度,使媒体澄清网络谣言难度增加。

五、灾难时期媒体应对网络谣言的策略建议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已经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解释》主要规定了八个方面的内容,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7]

媒体既是谣言的载体,但同时,也是辟谣的工具。新媒体时代,如何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布信息,破除谣言,是受众对媒体提出的基本要求,更是主流媒体和政府进行谣言控制必须共同面对的问题。在灾难时期谣言产生前后,具有强大传播平台和专业传媒工作者队伍的主流媒体是大有可为的。要有效遏制网络谣言的传播,在及时、全面地公开信息的同时,还需完善监测系统和监督机制,提高网民的媒体素养,培养其独立思考能力。

1.及时公布真实信息。“在网络时代,政府公开信息的方式需要跟上时代的节拍,除了官员公开回应公众质疑之外,还要运用政务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占领谣言传播渠道。”[8]主流媒体在传播方面拥有更强的传播力。在灾难事件发生时,控制谣言,就是要及时拿出事实,展示事实的真相给老百姓看。媒体对灾难性事件的报道,应该是开放的、全面的,没有任何隐瞒或掩盖的信息。从内容层面上讲,媒体要重视信息收集,在谣言传播途中,在人们还将信将疑时,努力收集相关信息,迅速验证可能引起恐慌信息的可能性,第一时间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及时公布权威、真实的信息,澄清谣言并抚慰受众。

2.多种媒体合作辟谣。谣言产生后,主流媒体应该快速反应,发布事实信息,迅速辟谣,降低损失。新媒体时代中,谣言与真相的传播速度的快慢决定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否。如今,事件发生的4小时中,是控制谣言的最佳时间。[9]这对于传统媒体的时效性、真实性、技术控制等要求更苛刻。灵活地运用新媒体中的各种传播形态如电视、报纸、微博、电台、网络社区论坛、手机短信以及紧急发布网络电视辟谣讲话等等,已经是谣言控制的重要手段,目的就是与谣言争分夺秒,抢在谣言弥漫扩散的前面。媒体还要通过科技普及和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加大与网络谣言相关的法规教育,提高民众对谣言的判断能力,增强民众信息责任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网民其实是网络谣言的最终“把关人”,公众面对网络大量信息应该具有基本的辨别能力,坚决抵制虚假信息,对未经求证的信息不要盲目转发、评论,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助长谣言的流传、蔓延,做网络健康环境的维护者。

3.出版报纸“号外”。在信息发布方面,纸媒体不能实时对公共危机事件进行滚动后续报道,使得其在舆论引导的时效性方面不及网络媒体。因此,在突发事件时,当报纸媒体人第一时间获得真相,出版报纸“号外”显示出它的优势。如“成都水污染”事件,中午就有《成都晚报》记者采访成都自来水公司官员,如能马上出一份《成都晚报》(号外),水污染谣言尽早被戳穿,民众的损失越小,媒体的权威性越高,政府的公信力越强。

4.网络媒体可以建立谣言监测系统。网络媒体可用网络舆情与计算机技术为支撑,建立一个自动分析系统。必要时,网站应配合有关部门采取及时有效的控制手段,删除谣言帖子和评论。更重要的是,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追查谣言来源,关闭相关网站或服务器。只要网站切实担起管理责任,认真履行把关义务,就能有效减少虚假信息的存在,截断谣言传播的通道,为改进互联网信息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网络交流互动功能创造有利条件。

总之,在灾难事件中,主流媒体要勇于担当社会职责,树立起自己的权威性和话语权。当然,防范网络谣言及其社会风险,不能采取简单粗暴的以屏蔽、禁言等治标不治本的方式,应加深对网络信息特征和信息传播规律的研究,建立一套包括事前预警、事中跟踪、随时反馈、随时澄清的谣言处理机制,从根本上预防谣言的产生,从制度上应对和防范网络谣言的传播,从法律上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的法律机制。只有政府、媒体、社会机构和民众通力配合,做到应对制度化、防患常规化,才能逐步引导民众自觉抵制网络谣言,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

[1]两名学生为增加空间点击率慌称有地震被拘(图)[EB/OL].http://news.sina.com.cn/s/2010-04-24/01512014 1597.shtml.

[2][4]谢佳君、刘祎、张婷婷、李影.三名成都市自来水被污染谣言制造者被警方抓获[N].成都晚报,2008-05-15.

[3]施爱东.灾难谣言的形态学分析[J].民族艺术(南宁),2008(04).

[5]全国公安机关查处55起网上造谣案件[EB/OL].人民网.http://www.sina.com.cn/s/2008-05-22/.

[6]汤凌飞.关于信息时代社会谣言现象的思考[J].理论月刊,2008(12).

[7]吴成臣.两高司法解释刹住网络谣言之歪风[EB/OL].中国法院网.2013-09-18 http://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9/id/1085449.shtml

[8]方家平.“网络谣言”考验“政务信息公开”[J].信息化建设,2007(03).

[9]杜骏飞.流言止于传媒的公信——透析“非典型肺炎事件”中的传媒危机[J].新闻记者,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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