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汤虹玲
为官从政,别把“良心”落下了
文/汤虹玲
“市长说,地下铺了管网,把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我怎么能干这个事儿呢!”在一个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城市调研时,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听到这样的观点(6月3日《中国经济周刊》)
“几百亿埋地下,百姓看不见”应该是“说了实话”的,而大言炎炎,冠冕堂皇,但不做“老百姓看不见”事的官员有吗?
雨果曾写道: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然而某些官员唯GDP马首是瞻,早就把诸多“良心”抛之身外,不管是地下管网建设、水污染治理还是环境保护建设,一些地方都存在“重面子、轻里子”,“重地上、轻地下”的毛病。这些现象折射出的无疑是某些官员政绩观的扭曲。
“几百亿埋在地下”真的是担心老百姓看不见吗?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比起老百姓看不看得到,想必这些官员更在意的是上级领导是否看得到。在他们看来,要是上级领导看不到自己在下水管网建设维护、地下水治理等方面付出的种种努力,就可能影响自己的政绩评价乃至官位升迁。而“金玉其外”很重要,高楼大厦、标志性建筑等形象工程“短平快”的显性政绩,上级领导看得见、摸得着,更容易成为升迁的“敲门砖”。
事实上,水污染治理、地下管网建设等“埋在地下的政绩”,才是真正的“民心政绩”,更应该被当成关系百姓切身利益、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安全运行的“民心工程”来抓,其治理效果虽不能“立竿见影”,但早晚会“开花结果”,造福一方。
怎样让地方官员别落下“城市的良心”?怎样让地方官员少做一些心浮气躁的官面文章,多做一点眼光长远、脚踏实地的为民实事?那就是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科学的政绩考核体制机制,让“看不见的政绩”也能有“看得见”的关注和监督,让心里只装着升迁、抛弃“良心”的官迷们付出相应代价。在这个过程中,根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依法选举和任免国家机关人员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唯有进一步加强对其选举人员和任命人员的监督,才不负人民的重托。
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任前调查了解、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就职发言、就职宣誓等制度性的规范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效方式,加强任后监督,避免重任轻管现象的出现显得十分必要。比如:可结合立法监督等工作,根据干部所在部门或所分管工作的情况,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加强所任免干部的监督。要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的要求,客观地评价被任命干部,引导被任命干部以“功成不必在我任”的胸襟和气度,以党和人民利益为重,不贪一时之功、图一时之名,脚踏实际、克己奉公,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注重把依法行使任免权与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可以将被任命干部在常委会会议的任职承诺录成专辑,在电视台播放,直接把任命干部的工作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激发和督促他们任职后廉政自律,全力完成任期目标。
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有机结合起来。党委可根据相关规定,完善和细化推荐干部和干部考核程序,以更为充分地听取并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把那些在困难大、矛盾多、任务重、条件艰苦的地方默默无闻干事创业,具有“看不见的政绩”,“打基础、蓄势能、谋长远”的干部也列入推荐考察范围;让那些一味热衷于形象工程,只要“面子”不要“里子”的官员,“绝缘”于推荐名单,或承担相应的责任或处理。人大也要积极参与党委对拟推荐干部的考察,以及对任命后干部的考核评价,把通过人大的渠道了解到的代表、群众和社会等各方反映,客观全面地反馈给党委组织部门,并在党的领导下,在广泛发扬民主的基础上,严格依法行使任免权。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踏踏实实工作,兢兢业业为民,勤勤恳恳奉献。
不管是地下治污还是城市经济建设,“务实、为民、清廉”的为官之道才是正确的政绩观的本质和灵魂。为官从政者,要时刻保有政治良心,牢记在庄严国徽下的就职承诺,对得起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不要一味走得太快,却忘记了当初为什么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