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文沁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赵氏孤儿》与《忠臣藏》历史背景之比较分析
莫文沁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元代杂剧《赵氏孤儿》与江户时代盛行的歌舞伎《忠臣藏》,作为中日复仇主题的经典剧目,均由历史事件改编而成,真实地反映出当时封建专制统治下各自的社会矛盾和斗争。本文即以此为切入点,分析两剧创作的历史背景,希望借此达到加深文本理解、促进文化交流的目的。
《赵氏孤儿》 《忠臣藏》 历史背景 比较分析
一
复仇是整个人类文化史中的一个古老话题,也是古今中外文学史中的一个传统主题。从个体的角度看,复仇是非理性的个人性行为;但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复仇又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基础和复杂的社会根源,它是综合的社会条件与伦理道德思想同个体的非理性主义的复仇思维相结合的产物。
元杂剧《赵氏孤儿》演绎了忠臣义士协助孤儿血亲复仇的悲壮故事。歌舞伎《忠臣藏》讲述了四十七义士为主复仇之后集体切腹的感人故事。两剧都在历史题材的基础上,结合作者生活的时代背景,进行提炼和创作,反映出各自当时封建专制统治下的社会现实。
二
二者在选材上,均出自历史上的真实事件,但又在史料的基础上进行了艺术的加工。
元杂剧家纪君祥从《左传》《史记》等史籍中取材写成了《赵氏孤儿》这部脍炙人口的悲壮故事。剧中添加了公主将孤儿托于程婴后自缢身亡,程婴用药箱救孤,韩厥、公孙杵臼与程婴之子均为保孤儿而死的悲壮情节。且纪君祥没有让赵氏孤儿藏匿山中,而是让屠岸贾视程婴为心腹,误将赵氏孤儿当做程婴之子收为义子,这样处理使剧情更加曲折紧张、动人心弦。为了突出邪恶势力的凶残和义士们为正义而牺牲的大无畏精神,纪君祥又将公孙杵臼的身份由门客抬高至宰辅,程婴献出的孤儿也不是买来的,而是他自己的亲生儿子。特别是剧中有意加强了对屠岸贾“恶”的描写,将他塑造成恶贯满盈、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更突显了忠奸矛盾,强化了戏剧冲突,激发了人们的愤怒和正义感,加重了剧中的悲剧色彩。
歌舞伎《忠臣藏》出自江户时代著名的 “赤穗事件”,又称“松之廊下事件”。最先以“人形浄瑠璃”的形式上演,由竹田出云、三好松洛、并木千柳等集体创作,1748年竹木座首演,不久改编成歌舞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是日本真正的民族史诗。
由于当时的德川幕府禁止以时事作为戏剧的题材,歌舞伎《忠臣藏》将真实的年代和人物稍作修改。戏剧发生的年代移至14世纪,家老大石内藏助良雄改成大星由良之助義金,浅野内匠头长矩改为盐治判官高贞,吉良上野介改为执政官高师直,幕府将军也由德川纲吉变为了足利尊氏。而且,添加了吉良事前调戏浅野美貌妻子的情节,有意将吉良塑造成一个好色之徒,窥视浅野之妻举世无双的美貌,借机欲调戏她,被遭拒绝后恼羞成怒、怀恨于心,于是故意将接待仪式的错误程序告诉善良正直的浅野,浅野忍无可忍,拔刀砍向吉良,结果被幕府判处切腹自绝。这样处理加重了戏剧的正邪冲突,明显正义的一方倾向于浅野,表现了当时的日本民众对于“赤穗事件”的同情。
另外,为了突显四十七武士的忠义更加渲染了义士们为替主报仇,化整为零,杀父卖妻别子,整日流连忘返于花街柳巷之间以迷惑对方,一年后待时机成熟突然袭击,一举报仇成功的内容。结尾处集体切腹的场面更加震人心魂,表达了人们对于英雄的崇敬和羡慕之情。
两剧作者都在史实的基础上,进行艺术化的加工和创作,使故事情节更加曲折生动,矛盾冲突更加尖锐集中。在整个流变的过程中,反映出各自民族当时的社会矛盾与斗争。
三
《赵氏孤儿》表面上以春秋时期的晋国为背景,撰写古事,实际上另有用意。蒙古族入主中原以后,经济上依然沿用草原游牧的生产方式,抢占大量良田让其荒废作为牧场,农业生产空前下滑。再加之,推行奴隶制和“括马”(强行无代价地从民间搜刮马匹),到处劫掠财货、牲畜,掳掠人口为奴 ,人民负担极为沉重。政治上推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政策,将老百姓划分为蒙古、色目、汉人和南人四个等级,并对知识分子采取歧视政策,广大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国内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空前尖锐。于是,在文化方面,元杂剧成了受压迫人民的传声筒,通过描写世代相传、志在必报的复仇思想来表达人们的愤慨和反抗。如谴责蒙古贵族侵略中原的《拜月亭》,揭露民族矛盾、歌颂民族气节的《汉宫秋》等。所以,元朝在法律上对“妄撰词曲”处刑极重,属于“大恶”之项。
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作者纪君祥凭借着大胆的冒险精神在前人的遗产中吸取创作题材,同时借古喻今,曲折地反映了元代前期的社会矛盾和人们的思想倾向,具有一定怀念“赵宋”的意味 ,并且表达了一定的反元复宋的思想倾向。剧中的晋家王朝暗指赵宋王朝,贼臣屠岸贾暗指秦桧之类的卖国贼,忠臣赵盾暗指岳飞之类的爱国英雄。在反映封建社会的忠奸斗争的同时,也曲折地反映了元代的社会矛盾和民族斗争,寄托了元代人民的感情和愿望,暗示了对爱国者的眷恋、信赖和崇敬,以及对南宋王朝无可挽回的灭亡下场的哀悼,具有强烈的时代色彩。剧本虽没有直接涉及反元复宋,但暗含着反抗民族压迫和异族统治,鼓舞人民复仇斗志,兴复赵宋江山的精神。
《忠臣藏》时间上虽为14世纪足利尊氏时代,但实则描写的是17世纪后半到18世纪前期的日本社会。1603年,德川家康被天皇任命为征夷大将军,建立德川幕府,日本终于结束了战国的纷乱局面,进入相对安定的江户时代。政治上,江户幕府实行幕藩体制;经济上,逐渐实行锁国政策,获得贸易独占权,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完善交通,这既有利于各地间的经济往来,又有利于加强对各藩及朝廷的控制。到了17世纪后半期,也就是“赤穗事件”发生的五代将军纲吉时代,幕藩体制已基本稳定,经济也日趋繁荣,此时朝廷与幕府的关系较为融洽。每年幕府派官员赴京都行礼节拜访,朝廷则派敕使下访江户。1701年春,朝廷敕使照例下访江户,幕府命当时的赤穗藩主负责接待,于是发生了后来的“赤穗事件”。
“赤穗事件表面上看是一个突发的事件,其实有着必然性,是日本社会由私刑主义过渡到公刑主义过程中的必然产物”。[1]随着幕藩体制的确立,经济、政治趋于稳定,文治主义开始代替武治。1683年,将军纲吉发布换代的武家诸法度,将原有的武士必须学武的武道改为对君主要忠,对父祖要孝,而且要求把礼仪放在第一位。纲吉还尊崇儒教,维护封建礼仪秩序,改变了以前的天皇、朝廷政策,复兴了一些朝廷礼仪,增添了禁止随意出入宫廷内院的条款。“在法律上,日本表面上实行的是公刑主义,但实则执行得并不严格,特别是进入江户时代后,做为公刑主义的例外,‘敌讨’(复仇)制度出现了”。[1]
将军纲吉得知浅野砍伤吉良后大怒,一反先由老中评议的做法,当即判处浅野切腹,所有领地家产被没收,而对吉良没有任何处罚。很显然,浅野被判自裁不是因为他砍伤他人,而是因为他在庄严的典礼上动刀的行为有违将军所推崇的礼仪第一的原则,所以将军为之震怒,甚至不顾当时的法律程序,由将军个人进行了独裁判决,而且这种判决也违反了武家一贯的“喧哗两成败”的原则(即争吵的双方不问理由均受处罚),显然不公。“这说明在当时的日本虽然是一个存在集中化公权力的社会,但公权力并不能有效地以公道的方式解决其内部成员的纠纷和冲突,或者受到不公甚或冤屈的人们无法诉求公权力讨回公道,于是作为公刑主义的补充私刑主义复仇出现了”。[2]
四
由此可见,元杂剧《赵氏孤儿》与歌舞伎《忠臣藏》两剧都取材于历史事件,虽以彼时彼地为背景却表达出了作者所处时代的重大问题,表现了两国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斗争,表达了两国人民当时的思索、认识和愿望,具有现实主义的意义。通过分析两剧创作的历史背景,能进一步加强对文本的解读,以达到加深彼此间了解、促进文化交流的目的。
[1]李东军.透过歌舞伎《忠臣藏》现象解读日本民族性格[J].日语学习与研究,2005(1):54-55.
[2]苏力.复仇与法律——《赵氏孤儿》为例[J].法学研究,2005 (1):53.
[3]王季思,等.元杂剧选注(下册)[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0.
[4]服部幸男.仮名手本忠臣蔵[M].东京:白水社,1994.
[5]周萍萍,李刚.试论中日传统复仇文化——以《赵氏孤儿》与《忠臣藏》的比较分析为例[J].日语学习与研究,2008(1): 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