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瑞
(浙江师范大学)
庐江方言的特殊表现形式
沈瑞
(浙江师范大学)
庐江方言总体来说和普通话差别不大,只是个别词汇和句式带有地方特色。本文选取了几个具有代表性的虚词和语法窥探庐江方言的特殊表现形式。
庐江方言 特殊表现形式 虚词 语法
庐江地处安徽省中部,江淮之间,隶属合肥市。庐江方言属于江淮官话中的洪巢片,在词汇、语法上与普通话差别不是很明显,但是也存在着一些差异。庐江方言有些有别于普通话的语序安排。
(1)名词“家”置于动词“朅”或“来”之前,即“家〔ka44tsl˙〕”和“家来〔k‘a44lE˙〕”分别表示普通话的“回家去”和“回家来”。例如:
我们家朅吧。(我们回家去吧。)
(2)时间副词“在”有时置于句末,表示动作正在进行或某种状态正在持续。例如:
推子他还用之在,你侯一暂个子。(梯子他正在用着,你等一会儿吧。)
这种倒装句,常用于申述理由或回答问询。实际上,凡动作正在进行或状态正在持续,包括上述两例在内,都可将“在”置于动词前而采用与普通话相同的“顺装“结构。
(一)可能性的表示方法:得(或不)+得+动(或形)
除和普通话一样,能用“能”或“不能”表示动作行为等的客观可能性之外,庐江方言还可用“得得+动词(或形容词)”和“不得+动词(或形容词),分别对动作行为或性质状态实现的可能性给予肯定和否定。这种“状+动(或形)”结构,在普通话中,是相应的“动(或形)+得了”和“动(或形)+不了”。例如:
等下他来了你不就得得走了蛮。
妈妈一走我就一哈不得歇了。
(二)是非问表示法:哈+动(或形)
普通话中用肯定、否定并列构成的是非问句,堀江方言一律用疑问副词“哈”加动词或形容词来表示。例如:
埋个哈下雨?
不念书哈能有出息?
(三)“把”字句
庐江方言“把”字句和普通话一样,表示积极的处置,主语是施事,谓语中心是动作动词。特殊之处在于:借助一定语境,“把”字后的动作处置对象宾语,可以不出现,即介词“把”可直接置于动词前,构成“施动+把+动”的特殊“把”字句。例如:
※咯本书,我一晚就把望完之。
东西一到你跟的,你就把搞坏之。
庐江方言“把”,还可用做“给”,如:“把人家”(“给人家”或“嫁给人家”),“拿把我”(“拿给我”)。
(四)“给”字句
庐江方言无介词“被”,普通话“被”字句,在方言中为“给”字句所代替。例如:
该个真倒霉,给狗咬之一口。
与普通话相比,二者仍有差别:普通话中“被”可直接置于动词前而省略其后的宾语,方言“给”后却必须带宾语,正与前述“把”字句相反。例如:
看到雪白干净的饭给人倒在地上,真心疼。
(1)“了”在庐江方言中,只有一种用法;放在句末,充当语气词表示一种已然的语气。例如:
他吃之饭了,你※咯吃之?——我也吃之了。
下雨了。雨不下了。天要晴了。
(2)庐江方言中“之”的用法有三种:一是放在动词后,代替普通话动态助词“着”,表示动作正在进行或状态正在持续,例如:
他们都在唱之歌。
桌子高头扽之一碗水。
表示某种伴随动作,例如:
是坐之吃好,是站之吃好?
表示祈使,例如:
站之,甭动!
二是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已经完成,相当于普通话动态助词“了”,例如:
我吃之晚饭,晃之一暂个子,转来就睡倒之,梦之一个梦。
三是置于动词、形容词之后,充当补语标志,此时,补语表示动作性状的结果或程度,由双音或多音节词、词组来充当。例如:
我笑之肚子都疼。(我笑得肚子都疼。补语表示结果。)
他们两个好之不得了。(他们俩要好得不得了。补语表示程度。)
(3)得。“得”在庐江方言中,用法相对复杂,主要有以下四种:
第一,置于动词、形容词之后,作补语标志,表示“可能”的意思,例如:
他的病※咯瞧得好吧?——瞧得好。(他的病能不能治好?——能治好。)
※咯么些稻※咯吃得到明年开春吧?(这么多稻子能不能吃到明年春天?)
作结果、程度补语的标志,此时补语必须是单音节词,例如:
你※咯句话讲得好!(你这句话讲得好!)
老王闲之没事急得慌。(老王闲着没事急得慌。)
第二,“把”字句中,单独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处置的结果,表示人、物的消失或变化,相当于普通话动结式动词中的“下”、“掉”等。例如:
把那条疯狗打死得!(把那条疯狗打死(掉)。)
把※咯碗肉汤喝得。(把这碗肉汤喝掉。)
第三,“得”加“之”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的完成、变化或消失的实现。
例如:
那条疯狗※咯是给人打死得之?(那条疯狗是不是被人打死了?)
汤冷得之,不能喝了。(汤凉了,不能喝了。)
第四,祈使句中“得”后加“得”,句末的“得”表示一种肯定的、断然的语气,是语气词。例如:
把那个怕死人的东西撂得得!(把那个脏东西扔掉。)
把※咯根竹篙育弯得得。(把这根竹竿折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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