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新 王丽萍
文化守持,目前学术界尚无相关的定义。根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守持意为坚守、实行、保持之意。本文所用的守持,是指当地人对回族核心文化保持与坚守的一个过程。涵化研究兴起于20 世纪30年代的美国人类学界。1935年,美国人类学家M.赫斯科维茨等人提出至今仍被视为经典性的涵化定义:“涵化是指具有不同文化的数个群体的个体之间,发生持续的、直接的接触,结果导致一方或双方原有文化模式发生变化的现象。”[1]149哈维兰认为,“文化涵化是指有着不同文化的人们共同体进入集体中的直接接触后,造成一个群体或两个群体原来的文化形式所发生的变迁”。[2]464国内学者一般认为,涵化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文化体系间的持续接触、影响而造成一方或双方发生的大规模文化变异。
很明显,以上定义的共同之处在于,都认为文化涵化是由不同文化的接触而产生。涵化是文化变迁理论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涵化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到文化的适应性、稳定性,发现文化变迁的过程、特点、结果。[3]笔者以旧村回族的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将当地人对回族核心文化的守持与民族经济发展过程中文化适应等方面所发生的涵化现象,置于1949年前后的历史时空中进行考察,试图说明当地人面对几次社会大转型和全球化、现代化的冲击,如何在经济的发展变化中,一方面守持其民族传统文化核心内容不变,同时又积极适应和应对变化了的外部环境。
元末明初,回族先民开始陆续迁入广西定居,迄今已有700 余年的历史。700 多年以来,广西回族不断发展壮大,为广西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目前,广西回族有3.2319 万①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人,主要分布在桂林、柳州、南宁三市及临桂、灵川、永福、鹿寨、平乐、百色等县(市)。旧村属于桂林市临桂区(原为临桂县)会仙镇山尾村委,是广西比较有名的回族村落。
会仙镇是一个历史文化重镇,人口居临桂区之首,达5.23 万人,其中汉族人口占了98%以上,少数民族人口较少。回族仅有287 人,主要分布在旧村、山尾村和会仙镇区。长期以来,镇内的回汉民族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就像兄弟姐妹一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旧村位于会仙镇以北,是会仙镇内唯一的少数民族村落。历史上,旧村曾因教门兴盛而有“小陕西”②小陕西,是指陕甘一带是穆斯林集居和伊斯兰教兴旺之地。之称。后来,由于经商、为官、工作、学习等原因很多人先后迁去桂林等地。现在,旧村共有44 户、200 人,全部信仰伊斯兰教,没有一户非回族家庭。有白、傅、马、常4 个回族大姓,分别于明末清初来旧村定居。据族谱等文献资料记载,这些回族先民之所以选择旧村安家落寨,是因为旧村地势平坦、土质优良、交通便利,且距桂林市区较近。这一说法,符合回族人选择交通要道居住的习惯,也为子孙后代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地理位置优势。近几年,旧村回族经济发展迅速,凭借其民族传统产业“旧村板鸭”,一跃成为临桂地区最富裕的村庄。
从地理位置来看,旧村位于众多汉族村庄的中心地带,是镇内唯一的“纯回民”村落。在宗教文化上,旧村全村信仰伊斯兰教,没有一户非回民家庭。在语言上,会仙镇内汉族群众日常用语为汉语方言的一种,即“平话”,只有回族人说桂林话。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旧村回民的生计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但在居住、宗教、节日、丧葬等方面,他们依然坚守回族的核心文化不变。
在居住上,广西回族大体上呈“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方式,也有部分地方的回民与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族)杂居或混居。旧村周边都是汉族村庄,为了避免民族杂居带来的文化影响,在居住方式上旧村有条不成文的规矩:“凡是回族人欲进旧村定居均受欢迎,凡旧村房屋只能卖给本村回民,本村无人购买,卖给外族人时,外族人必须买了就将房屋拆除搬走,不能在村子就地居住。”[4]80这条规矩对旧村的居住方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和约束,为旧村回民聚居区的守持提供了“制度”方面的保障。显然,这种保障是通过居住环境上的隔离有意识地为当地营造一个不受外族影响的纯回民村落,防止民族混居所带来的文化影响。
当然,随着村子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的冲击,原来环绕清真寺居住的惯例也有所变化。现在,大部分村民都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公路两旁建造新楼房。因为旧村板鸭产业的发展,需要更大的生产空间、便利的交通和地理位置去获得更多发展机遇。这种变化是当地回族面对生存发展,对居住格局做出的调整与改变,是在变与不变中谋求发展的生存智慧的体现。但有一点依然没有改变,那就是不允许外族人进入旧村居住的“规矩”没有打破,旧村依然是一个“纯回民”村落。2010年,在会仙镇政府的帮助下,旧村所有的住房都粉刷为回族人较喜爱的淡绿色外墙。政府还为新建的楼房统一设计了具有伊斯兰风格的圆顶式窗户。这些淡绿色的民居把旧村和周边的汉族村庄明显地区别开来,让旧村在视觉上与众不同。但是这些人为的界限并没有割断回汉民族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在宗教方面,和其他地方的回族一样,旧村回族信仰伊斯兰教,除了秉持一个穆斯林应有的念、礼、斋、课、朝以外,在饮食上也严格遵循教义教规。由于广西回族人口较少,伊斯兰餐馆、清真食品也很少,一些日常需要的清真食品无法满足,给回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旧村位于农村地带,也很难买到清真食品,尤其是清真牛肉,平日里所食用的肉类主要以家养的鸡、鸭禽类为主,偶尔去桂林市区买牛肉回来吃。遇红白喜事,就买一整头牛请阿訇或懂经文的老人,念经屠宰,用于宴席菜品制作。对于一些汉族人吃的菜肴,当地回族也会根据伊斯兰教教义的规定加以改变。例如,会仙一带的宴席上都有一种叫作“锅烧”的必备菜品。汉族人做的锅烧是用猪肉制作,回族人则结合本民族情况,制作牛肉锅烧。会仙镇内水资源丰富,水塘较多,汉族群众有从水塘摸田螺吃的习惯,这在旧村回族的餐桌上是看不到的。因为按照伊斯兰教规定,穆斯林不可以食用软体和甲壳类动物。20 世纪50年代初,村子里一个姓傅的小伙子去当兵,部队回族人口较少也没有条件给他单独开小灶,他就自己做饭吃,不管到哪里他都背着锅,这一背就是8年。
开斋节是旧村回族最隆重的节日,在那一个月里不生产劳动的人都要封斋,斋戒满一个月就是开斋节。开斋节那天早晨,村子里的男女老少会停止生产劳动和工作学习,一些人还要特意从外地赶回来,聚集在清真寺做礼拜、过早①过早,即吃早饭。、走坟。走坟是这天最重要的一个内容,大家都会去村外800 米处的滚狮岭回族坟场为先人走坟。旁边新斗村的汉族群众羡慕地对笔者说,“回族人过开斋节比汉族人过年还要热闹,那天有很多外边的回族人都要回来,汽车停得满满的。”虽然平日里回族与汉族的交往比较多,但是像周边汉族的七月半“鬼节”、清明节、端午节等节日旧村回族都不过,在他们眼里那不是回族人的节日。
丧葬是旧村回族坚守本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一块净土,至今各种风俗、仪式保存完好,因为这是与外族接触最少的一个环节。丧葬是旧村回族实行族内团结的一种重要仪式纽带,它把会仙镇内的所有回族人都连接在一起,形成了特殊的民族凝聚力。根据当地习俗,无论哪个回族家庭有老人去世,不用死者家属邀请,镇内回族都会主动去帮忙。那些嫁出去、外出定居、做生意的回族亲戚也会及时赶回参加。丧礼过程中,有一种叫“坐夜”的习俗,就是在亡人下葬前的每个夜晚,所有回族亲友都要去死者家中陪伴家属度过悲伤的夜晚。因为在当地人看来,回族人口太少,什么事情都得依靠自己,所以本民族内部应该团结、合作,遇有红白喜事理应互帮互助。他们认为只有把别人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来办,才不会在遇到困难时孤立无援。在丧礼过程中,死者家属会准备“寿稀饭”、“寿钱”和“寿碗”,送给每一位亲友,感谢大家的奔波和劳累,为每个人送去长寿、健康的祝福。此外,在死者去世后的四天、二十天、四十天、一百天、周年,家属还要做回族特色食品“酥油香”,亲自送到每户回民家门口,再次表达感激之情。这些丧葬仪式中的细小环节,都表达了当地回族对人性的关怀,他们用回族人之间的情谊来实现族群内部的团结与和睦,并以此寄托对死者的无限哀思。
从旧村回族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我们看到了回族人守持、发展、保存本民族传统文化的真实画面。这种对民族文化的守持让旧村在几百年的历史长河中不变,至今仍然能保持一个“纯回民”村落。同时,为了适应环境,能有一个更好的发展空间,旧村回族努力发展经济,在一些方面不得不做出调整与改变,在与外族的交流、接触中,一些民族文化也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涵化。
任何一个民族想要在新的环境中生存下来,就必须适应当地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以此来获得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回族自迁入广西就开始面对种种选择与适应,尽管旧村回族努力地守持本民族传统文化特色不变,但守持的前提应是发展,只有实现了较好的发展才有能力更好地守持文化。那么,旧村回族是如何实现自我与经济的发展呢?
首先,在生计方式上,旧村回族主要经历了世代经商的商业经济、以农为主的计划经济和农商结合的混合经济3 种发展和转变。1949年以前,当地回族世世代代皆以小手工业和商业为生,只有极少数人家靠祖上经商的积蓄购置了少量田地请汉族人耕种,大部分回族商人主要从事手工面条、麦芽糖、麻油、糖果、炒花生等小买卖。还有人跌牛①跌牛,回民用语,即宰牛。,有时一天能卖一头牛。当时的旧村就像一个热闹的小集市。后来,由于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影响了桂东北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旧村的繁华日渐衰落,回族生活亦和当地其他民族一样陷入贫困之中。1949年以后,随着土地政策的落实,回族的经济生活逐渐好转。土地改革后,旧村回族不适应商人到农民的身份角色转换,分得了土地却自己不耕种,而是租给汉族农民种,他们自己仍然经商。1953年,在会仙乡政府的引导下,回族农民走上农业互助合作道路。1958年8 月,旧村32 户人家全部加入新平高级社,这标志着旧村回族告别了世代经商的传统,走上了以农业为主的土地经营之路。20 世纪60年代末,旧村成为临桂地区最早用上电、最早购买拖拉机的村庄。有了电以后,又开办了面条加工厂和酱油厂。80年代末,国家对经济的管制逐渐放开。旧村回族顺应市场经济的变化,充分利用本村距离桂林市区较近的区位优势,调整种植结构,逐渐形成了以农业为主,兼营商业,多种产业并存发展的生产模式。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旧村回族通过各种经济作物的种植获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经济生活和以前相比发生了巨大的改变。20 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进一步确立,旧村回族利用自身对商业信息的敏感性,洞悉市场变化,以“少量种水稻,大量种蔬菜”为原则,不断调整种植结构。刚开始种植白菜,后来白菜价格下降,利润空间底,又改种西瓜。旧村人的经营理念是“不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根据市场需求和变化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这些经济作物的种植仅仅是村民经济收入的一小部分,其祖传的腊味板鸭才是旧村回族经济收入的支柱产业。旧村板鸭历史悠久,享誉区内外,是当地回族的传统菜肴。新中国成立前,板鸭主要拿到会仙圩、桂林、柳州一带去卖,销量很低。新中国成立后,由于计划经济影响,旧村板鸭停产。20 世纪80年代末,在政府的鼓励下,旧村人重新做起了板鸭生意。他们以家庭为单位,顾客上门购买,刚开始利润低、销量低,一年下来也赚不了几个钱。后来,一次偶然机会,村民白崇高发现可以把那些利润微薄的板鸭内脏腌制起来做成各种腊味小产品去卖。在几年的努力下,这些新产品大大提高了板鸭的利润空间,村民们争相模仿。1997年,在镇政府帮助下,旧村板鸭被区内外各大媒体宣传,知名度提升,销量增加。现在,旧村板鸭供不应求,远销海内外。此外,一些精明的年轻人还抽空做其他生意。例如,今年32 岁的村长傅任杰冬天在家做板鸭,夏天在周围村子承包土地种西瓜、柑橘、桂花树,同时还利用全国各地的气候差异贩卖西瓜。他把西瓜从瓜源充足的地方贩运到那些还没有上市或已经下市的地方。有时候还会从缅甸等周边国家贩西瓜到国内市场。还有一些人在外边经营饭店、做厨师、搞运输、卖太阳能等。
其次,在通婚上,既有涵化现象发生,也有对回族文化守持的一面。新中国成立前,回族青年男子婚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通婚地域主要集中在旧村或临桂附近的回族内部成员之间,族内通婚造成复杂的亲属关系,许多人几乎是从村头嫁到了村尾。所以,村子里很多回民之间都是亲戚,大家有扯不断、理不清的教门亲。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教门亲逐渐被打破,旧村回族开始与其他(主要是汉族)民族进行族外通婚。通婚对象一般选择临桂一带的汉族女子,也有来自广州、湖南、全州、桂林等地的汉、瑶等民族妇女。这种改变主要有以下4 个方面的原因:第一,新中国成立前,在广西回族中就有族外通婚的先例,只是旧村回族还严格实行族内婚。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宣传婚姻自由,提倡优生优育的政策影响了一大批回族青年的婚姻观念。第二,广西回族人口较少,城乡户籍制度的划分给族内通婚带来了困难,很多人不再愿意从城里嫁到农村来。第三,旧村回族在经济发展上的明显优势,让很多汉族妇女有嫁到旧村的主动意愿,能够接受和认可回族文化。第四,旧村回族之所以接受汉族妇女,也有农业劳动力缺乏的原因。过去回族世代经商,很多人没有学习过土地种植,新中国成立后老一辈回民都不会种地,出现了农业劳动力匮乏的情况。汉族妇女大多懂得耕作技术,熟识各种农业节气和知识,能够满足旧村生产劳动方面的需求。
所以,旧村回族在通婚上的转变,既是社会、时代背景和生计方式等一系列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回族人口繁衍和血缘维系的现实需要。需要说明的是,旧村回族虽然已经打破了族内通婚的限制,但是外族妇女嫁入旧村必须加入伊斯兰教,遵守教义教规。这一规定是当地回族面对婚姻上所发生的涵化所表现出的一种文化抗拒现象,也是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努力坚守。但是,在婚俗上,婚礼仪式已经没有什么特别之处,长期娶汉族媳妇,使得一些人都忘记了回族的婚礼习俗。
最后,随着经济生活的改变和与周边汉族接触的增多,在习俗和服饰等方面所发生的涵化现象更多。新中国成立前,旧村回族严格遵循伊斯兰教规定,日常生活中都要戴白帽帽和盖头。新中国成立后,经历了土地改革、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社会变革,随着与汉族在生产劳动、生活中的接触和交流的增多,回族很少再去戴白帽帽和盖头,只有在本民族内部的一些宗教或丧葬活动中才戴。发生这种变化的原因是,当地回族人口较少,戴白帽帽和盖头出去大家都会把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有人说,自己去会仙圩上逛市场,戴着白帽子,结果大家都看自己,弄得很不自在。所以说,在密密麻麻的汉族村庄包围中的回族必须在穿着服饰上去适应汉文化环境。白帽帽、盖头作为一种民族符号,会拉大旧村回族与汉族之间的差异,增加民族疏离感。为了融入当地的社会文化圈子,在服饰上旧村回族做出了适当的调整与改变。在习俗方面,旧村回族和汉族一样喜欢在屋内中堂的地方挂上字画等文化符号。一般,汉族喜欢在室内中堂位置贴“天地君亲师”,摆放香炉。逢年过节时,有在门上贴对联、门神、福寿字等的习俗。回族则在中堂挂用阿拉伯文拼写的汉字“寿”、“囍”或“清真言”字样,在客厅贴伊斯兰挂历和毛笔书写的“主赏鸿恩”。新人结婚时,还喜欢贴对联来表达喜悦之情。所不同的是,回族并不是简单的挪用汉文化因子,而是在使用的过程中将汉文化因子嫁接于回族文化之上,从而形成一种属于自己的新文化形式。例如,村民白崇高老人在孙子结婚时,就亲自书写对联:“吉日良辰结良缘,主赐佳期成佳偶”。这里的“主”便是真主的意思,他把美好、喜庆的结婚日子看作是真主的赏赐。这种习俗方面的涵化现象,并不是说旧村回族已被汉化,而是一种民族文化的彰显。他们希望通过对汉文化因子的适当采借来创造属于旧村回族的文化符号,以此来与周边汉族区别开来,并突出自己的文化身份。
在不同民族的交流互动中,“并不是只要存在社会互动和社会接受,就会导致民族特征消失;族群接触和互相依赖并不导致文化差别的消失。”[5]63回汉民族的交流、互动,使回族的民族意识更加鲜明地体现了出来,对回族文化也表现出高度认同。
综上所述,面对国家权力和市场经济的冲击,旧村回族的民族传统文化已经在生计方式、婚姻、习俗等很多方面发生了不同程度的涵化现象,所有的涵化过程都是通过经商、生产、通婚等过程实现的。在涵化的过程中,这个过去相对封闭的回族文化圈,在国家权力的干预下逐渐被打破,形成一个与外界联系更多、更紧密的扩大化圈子。文化圈的扩大导致回汉民族之间的交流、接触更加频繁。在接触的过程中,经济、文化、通婚、习俗等方面发生了许多有意识、无意识的涵化现象。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涵化以汉文化对回族的影响较大。因为当地回族人口较少,很难对在人口和文化上都占有绝对优势的汉族产生较大的涵化现象。当然,回族对当地汉族的经济文化生活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周边汉族群众对旧村回族经济优势的羡慕和对回族人公平、正直、善良地为人处事方式的赞赏。这些让当地汉族比较认可回族的文化,尊重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饮食习惯。
那么,为什么人口占有绝对优势的汉文化没有将旧村回族同化呢?究其原因,就是因为回汉文化性质的不同。虽然,回族在形成的过程中,不断接触、吸收汉文化,采借了许多汉文化因子为之所用,回汉文化具有一定程度相似性。但在宗教信仰上,回族信仰伊斯兰教,饮食也与汉族有许多不同之处,这些文化差异让旧村回族的民族意识越来越鲜明。在民族交往过程中,回汉文化差异把两个群体明显地区别开来。这些区别让旧村回族在与外族的交往过程中,时刻意识到自己与他族的不同,有你族我族之分。他们虽然愿意去接受汉文化,也在有选择性、目的性地吸收有利于自身发展的汉文化因子,但是鲜明的民族意识让他们拒绝任何不利于回族发展的文化因子进入,拒绝被汉文化同化。为了适应环境,获取更多的生存机会,旧村回族总是选择与伊斯兰教的《古兰经》内容相协调的文化去吸收、利用。他们把这些能够与本民族文化相容的文化因子进行消化、吸收,以此形成一种调适自身与外界环境的新文化机制。
所以说,旧村回族是在允许非核心文化变化的情况下,选择那些有利于本民族发展的文化因子为之所用,其回族核心文化仍然在居住、宗教、节日、丧葬等方面处于守持状态。这种通过非核心文化变化来维持、巩固核心文化守持不变的涵化策略,正是他们保护民族传统文化的智慧所在。因而,对于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走向问题我们无需过于忧虑,在不同民族的交流互动中,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是不会由于受到其他文化的涵化而面目全非的。“民族文化会在新的情景里找到文化传统和现代文化适应的途径,同时也会始终保留一部分体现本民族特色的文化因子,并且会使两者在不断的涵化中融合,从而形成多元的民族文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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