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病行》主题新探

2014-12-09 07:12赵洁
文学教育·中旬版 2014年12期
关键词:丈人新探

[摘 要] 汉乐府诗歌《妇病行》的通行主题是描绘一个在死亡线上挣扎的贫困家庭妻死、夫乞、儿孤的悲催景象,此结论通行但却有很多未尽之谜。根据汉代父母双亡才能称“孤子”以及汉代“丈人”亦可指老年妇女的文献支持,此“丈人”应该指病妇的年迈的婆婆,故而《妇病行》的主旨应该是病妇弥留之际把“两三孤子”托付给年迈的婆婆的结论。

[关键词] 妇病行; 丈人; 新探

《妇病行》(妇病连年累岁)是汉乐府诗歌中揭露社会黑暗的精品,它向我们展示了贫困和死亡的真实存在。病妇临死都放心不下自己年幼的孩子,深沉的母爱令人动容,而“丈人”在妻子病逝,幼子嗷嗷待哺之时的“泣坐不能起”的悲伤,更使我们为这个不幸家庭的悲惨命运扼腕叹息,也平添了许多对那个黑暗时代的憎恶。

但现今学术界对《妇病行》的主题并没有达成统一意见。萧涤非先生在其著名的《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以不同的断句方式提出了《妇病行》的批判矛头是针对孤子的父亲的观点,认为:“‘舍即房舍,牖舍连文,正汉魏诗古朴处,亦如舟船、觞杯之类。下文云‘空舍,即根此舍字来。曰‘两三孤子,则知孤儿非一,逢亲交乞钱,是大孤儿,啼索母抱,是小孤儿,盖幼不知其母之已死也。惨状一一从亲交眼中写出,徘徊弃置,盖有不忍言者矣……‘折摇犹‘折夭,谓孤子。尔,如此也。‘行复尔耳,谓妻死不久,即复如此,置子女之不顾也。”[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96页。]萧先生以令人信服的论述消解病妇丈夫的存在,同时也使其薄情寡义的面目昭然若揭。

曹道衡先生和刘跃进老师在其合著的《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中也对通行主题的解读与标点提出了质疑,理由有三:“第一,从整篇诗的结构上看,前半部分是写病妇沉痛托孤,百般放心不下,故反复叮咛。垂绝之词,伤心刺骨。此外,起四句写这个妇人重病已久,但是作丈夫的却不在身边,想留下遗嘱,必须‘传呼方至,未言先已下泪,心情之沉痛可以想见。诗人用了这么细致的笔触描写了病妇临终前的一言一行,已隐约交代出作为丈夫和父亲的男人平素不顾妻子儿女的寡情态度,应当是为下文进一步展开所设下的伏笔。但是目前这种标点,‘丈人在妻子死后,细心照顾遗孤,致使上下文的描写无所承接。第二,从整首诗的意象来看,“我欲不悲伤不能以”,似不是父亲的语气,而应是一个旁观者的语气。“道逢亲交,泣坐不能起”也不像成年男子的举止,而应是一个儿童的举止。第三,“从乞求与孤买饵”,现在都认为这是作父亲的见到亲交后泣涕不止,祈求他能为孤儿买些食品,因为没有钱,固有‘从乞之举,但是下文又写“探怀中钱持授交”,似乎怀中又生出钱来。“舍孤儿到市”,现在都认为这是父亲暂时离开孩子,到市上买东西,奇怪的是,既来了,为什么自己不买东西,反而却要托‘亲交代买?”[曹道衡、刘跃进,《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11页。]同时他们在下文中也对萧涤非先生的断句方法及解读观点表示了赞同。

还有研究者从诗歌关键词的考察来重构对《妇病行》内涵的解读,发表于2005年6月第2期《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的常昭师姐的《汉乐府<妇病行>“丈人”新解》通过分析“丈人”和“孤子”的内涵,认为“丈人”应指病妇邻里间的一位老者,从而凸显了“丈人”一词在解读《妇病行》主旨中的重要作用。[常昭,《汉乐府<妇病行>“丈人”新解》,《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5年6月第2期。]那么,《妇病行》究竟如何解读,“丈人”又究竟是指谁呢?本文试从断句以及“丈人”的所指两个方面加以探讨,试图还此诗一个原本的面目。

一、“丈人”之所指

“丈人”古时一般是指对老人的尊称。《易·师》:“贞,丈人,吉。” 孔颖达疏:“丈人,谓严庄尊重之人。”《论语·微子》:“ 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蓧。” 何晏集解引“包咸”曰:“丈人,老人也。” 唐代韩愈《芍药歌》:“一尊春酒甘若飴,丈人此乐无人知。”亦指“丈人”为老人。此外,还可以指家长、主人,见《尸子》卷上:“家人子姪和、臣妾力则家富,丈人虽厚衣食无伤也;子姪不和、臣妾不力则家贫,丈人虽薄衣食无益也。”也可作对亲戚长辈的通称,如北齐颜之推 《颜氏家训·书证》:“丈人亦长老之目,今世俗犹呼其祖考为先亡丈人”中“丈人”即为此义。

关于“丈人”的“丈夫”内涵,我们所能查到的例子也只有《妇病行》一个。常昭师姐的《汉乐府<妇病行>“丈人”新解》重新诠释“丈人”和“孤子”,对“孤子”的分析十分到位,即在汉代父母双亡才能被称为“孤子”,也就意味着只有病妇丈夫早已去世,病妇在奄奄一息的时候才会称自己的孩子是“孤子”[常昭,《汉乐府<妇病行>“丈人”新解》,《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5年6月第2期。]。这种解释是十分符合实际的,就是在现代,“孤子”的意义仍是“孤儿。少年丧父者,或幼无父母者。”所以“丈人”不可能指丈夫。应该说,常昭师姐此文角度新颖,比通行解释更为合理些。但是作者忽视了比较重要的一点,如果是按照她文中的逻辑,“丈人”既然是在病妇临终之际被“传呼”而来,说明文中“丈人”到底是谁就根本没有意义,因为可指向的对象太多了。

况且上述诸多解释中“丈人”含义多是针对男性而言,但这并不意味着“丈人”只指男性,它是可指老年妇女的。王充《论衡》卷一《气寿篇》云:“名男子为丈夫,尊公妪为丈人。”[北京大学历史系《论衡》注释小组:《论衡注释》,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56页。]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载“吾尝问周宏让曰:‘父母中外姊妹,何以称之?周曰:‘亦呼为丈人。”[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90页。]刘盼遂注引吴承仕曰:“中外对文……以族亲为内,故以异姓为外,其辈行尊於我者,则通谓之丈人,盖晋、宋以来之通语矣。”[同上。]

又,位于《乐府诗集》卷三十四的相和歌辞九之清调曲二的乐府诗歌《相逢狭路间》系列以及卷三十五的相和歌辞十之清调曲三的《长安有狭行》系“丈人”出现的频率更多。如汉乐府之《相逢狭路间》的“丈人且安坐,调丝方未央”,梁张率同题拟作中的“丈人无遽起,神凤且来仪”;荀昶《长安有狭行》的“丈人且卻坐,梁尘将欲飞”,梁武帝同题拟作之“丈人少徘徊,凤吹方参差”等等。各家注释也多以“公婆”义释“丈人”。以汉乐府诗歌《相逢狭路间》为例,萧涤非先生在《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解释“丈人”说“丈人解不一,此为妇尊舅姑之称”[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94页。];褚斌杰《两汉诗传》注“丈人”曰“对公婆的尊称”[褚斌杰,黄筠:《两汉诗传》,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99页。],郑文在《汉诗选笺》里注“丈人”为“长老之称,此称公姥”[郑文:《汉诗选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24页。]。这充分说明了汉魏六朝时期以“丈人”呼老年妇女的普遍性。endprint

《孔雀东南飞》有“三日断五匹,大人故嫌迟”之句,逯钦立先生《先秦汉魏晋南北朝诗》注曰:“《诗纪》云:一作丈人。”这说明“丈人”是可以用来称呼婆婆的。《史记·刺客列传》:“高渐离变名姓,为人庸保,匿作于宋子……家丈人召使前击筑。一坐称善,赐酒。”司马贞《索隐》张守节《正义》均作注曰:“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丈人。故汉书宣元六王传所云丈人,谓淮阳宪王外王母,即张博母也。故古诗‘三日断五疋,丈人故言迟是也。”[(汉)司马迁,《史记》,卷八十五。]韦昭是东吴人,去汉未远,且本人又天赋极高,在文学历史方面都有较高成就。他此话也许是从王充处得来,但是却更加印证我们了我们关于“丈人”是指婆婆的判断。

另,在对“丈人”的考察过程当中,发现了前人关于这个问题的两条材料,他们其实早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并有类似论述。

王利器先生在《颜氏家训》中在注“吾尝问周弘让曰:‘父母中外姊妹,何以称之?周曰:‘亦呼为丈人。自古未见丈人之称施于妇人也”时引惠栋《松崖笔记二》曰:“《颜氏家训》云云,余读而笑曰:颜氏之学,不及周弘让矣。《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曰:‘三日断五疋,丈人故嫌迟。此仲卿妻兰芝谓其姑也。《史记·刺客列传》:‘家丈人。《索隐》曰:‘刘氏曰:“谓主人翁也。”又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妇妪为丈人。故《汉书·宣元六王传》所云丈人,为淮阳宪王外王母,即张博母也。故《古诗》曰:“三日断五匹,丈人故嫌迟。”此妇人称丈人之明证也。王充《论衡》曰:‘人形一丈,正形也。名男子为丈夫,尊公妪为丈人。不满丈者,失其正也。然则焦仲卿之妻称其姑为丈人,自汉已有之矣。或改为大人,此又袭颜氏之陋矣。卢文弨《龙城札记二》:‘案:《论衡·气寿》篇:“人形一丈云云。”又《史记·荆轲传》有“家丈人”语,《索隐》引韦昭云云(已见前惠栋引)。以上皆本小司马说,今本《史记》正文“丈人”作“大人”,而旧本皆作“丈人”,盖本是“丈人”,故《索隐》先引丈夫发其端,若是“大人”,则汉高、霍去病等皆称其父为大人,小司马胡不引,而反引张博母乎?亦不须先言丈夫也。《古乐府》又有“丈人且安坐”,“丈人且徐徐”之语,乃妇对舅姑之辞。至“丈人故嫌迟”,意偏主姑言,下言遗归,则当兼白公姥,是姑亦得称丈人也。乃《史记·聂政传》严仲子称政之母为大人,又本作“夫人”,注引正义语,与《索隐》同,而皆作“大人”。愚谓:“夫人”、“大人”,皆“丈人”之讹。颜氏谓“古未以丈人施诸妇人”,此语殊不然。刘盼遂引吴承仕曰:‘父之姊妹为从姑,母之姊妹为从母,此《家训》所谓“父母中外姊妹”也。礼有正名,而周云呼为丈人者,盖通俗之便辞也。寻《南史·后妃传》:“吴郡韩兰英有文辞,武帝时以为博士,教六宫书学;以其年老多识,呼为韩公云。”事类略相近。”[王利器集解,《颜氏家训集解》,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90页。]

之所以要一字不差地引这段话,只是为了证明这个问题的确定性。相比较,“丈人”指丈夫的孤证,“婆婆”更加合情合理。而且,对于《妇病行》而言,在贫困死亡线上挣扎家庭中的“丈人”是也只能指病妇的婆婆,孤子的奶奶。在那样的家庭中,我们很难想象还有其他人能够来承担生活的残酷。祖母承担了人世间更多的苦痛,她的“泣坐不能起”实在是诸种重担压迫下的无奈与辛酸。这一解释也能使另一问题“断句”得以迎刃而解。

二、关于断句

妇病连年累岁,传呼丈人前一言。当言未及得言泪下一何翩翩。“属累君两三孤子,莫我儿饥且寒;有过慎莫笪笞,行当折摇,思复念之!”

乱曰:抱时无衣,襦复无里。闭门塞牖,舍孤儿到市。道逢亲交,泣坐不能起。从乞求与孤卖饵。对交啼泣,泪不可止。“我欲不伤悲不能已。”探怀中钱持授交。入门见孤儿,啼索其母抱。徘徊空舍中。“行复尔耳。”弃置勿复道。[曹道衡、刘跃进:《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10页。]

以上是曹道衡刘跃进在《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中所列的《妇病行》的通行本的断句。与其相应的主题一般认为就是上文所说的贫困家庭中女主人因病早逝,鳏夫孤儿继续在贫困与死亡的威胁下勉强挣扎着维持生命。

萧涤非先生《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中对《妇病行》的第二段有不同于上述通行本的断句方法:

乱曰:抱时无衣,襦复无里。闭门塞牖舍。孤儿到市。道逢亲交,泣坐不能起。从乞求与孤卖饵。对交啼泣,泪不可止。“我欲不伤悲不能已。”探怀中钱持授。交入门,见孤儿啼索其母抱。徘徊空舍中:“行复尔耳,弃置勿复道。”[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96页。]

依前所引,这种句读方式是把“舍”作名词“房舍”讲,而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动词舍弃之意,从而第二段的意义就变成是写孤儿而非“丈人”离开空舍到集市上乞讨食物,遇到亲交,亲交为其买饵,这就消解了通行主题中父亲的存在。父亲在妻死子无依的情况下都没有露面,实在令人发指。诗歌通过对没有人性的父亲的谴责,表现了亲交对孤儿的同情。

曹道衡刘跃进在《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中对此种句读方法表示了赞成,认为其优于通行的句读方式,但是最后他们也说:“当然,这种断句也有扞格不通之处,如‘舍上属,译成白话:‘关门门窗房屋,‘舍字多馀。且‘牖舍连读似不多见。因此,两种标点似都可并存。”[曹道衡、刘跃进:《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中华书局2005年版,第412页。]这就说明萧先生的仅以句读来解决《妇病行》的主题之矛盾的方式是远远不够的。

我们回到《妇病行》,若丈人指病妇的婆婆,那曹刘二人所提出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婆婆伤悲儿子媳妇早亡,几个孙儿已经成了孤儿,自己又年老体衰,自身尚且难保,无力养活年幼的孙儿。病妇把几个孩子交给年迈的婆婆,心怀歉意,所以她说“累君两三孤子”。这样,只需再解决“从乞”与“持授交”的矛盾就可以完整的诠释《妇病行》了。萧涤非先生的对此句的句读方式就合符情理:“探怀中钱持授。交入门,见孤儿啼索其母抱。”[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96页。]

病妇的婆婆在病妇死后勉强支持着出去给饥肠辘辘的孙儿们乞食,到集市遇见了自己的亲交,以她的年纪和处境,如此悲伤,“泣坐不能起”是很正常的。亲交“探怀中钱持授”,并随婆婆回到家里,看到家中孤儿的惨状,心生不忍。这样的解读比通行的解释更为通情合理,同时对东汉的黑暗社会的揭露更加力透纸背。

在对《妇病行》主旨做了新的阐释之后,我们就能更加深刻地感受到病妇爱子之心的拳拳以及婆婆的艰难处境。纵观全诗,病妇婆婆对不久于人世的儿媳的心疼之情,尤其是对父母双亡、自己百年之后更加孤苦无依的孙儿的怜惜之情,实在令人动容。如此地令人绝望,婆婆却无力去改变,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儿子、儿媳先于自己而逝,甚至有一天孙儿也会先于她而去。古语说“人生四大悲”的头一悲便是“寡妇携儿泣”。而病妇的婆婆则是中年丧夫,老年失子,人生最惨的也不过如此了,它对人生意义的消解十分类似于同为汉乐府的《十五从军征》。故而《妇病行》所要启示我们的实在是东汉社会现实下的残酷的时代语境中的人类在困境乃至逆境里的生存状态。

参考文献:

[1]曹道衡,刘跃进.先秦两汉文学史料学[M].北京:中华书局,2005.

[2]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

[3]常昭.汉乐府《妇病行》“丈人”新解[J].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5(2).

[4]王利器.颜氏家训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93.

作者介绍:赵洁(1985—),女,河南杞县人,复旦大学中文系博士生。研究方向:魏晋南北朝文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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