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古代汉语“之”字结构是古代汉语文选中常涉及的一个的语法结构,而且出现的频率是非常高的,在《左传》中“之”字出现了7344次,《论语》中“之”字出现了613次,《诗经》中“之”字出现了1176次,因此研究“之”字结构,对于理解和学习古代汉语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通过重点分析古代汉语中“之”字结构的形式和用法,对古代汉语中“之”字结构的使用做出了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关键词] 古代汉语;“之”字结构
古代汉语中“之”字结构的构成成分比较复杂,性质比较特殊。在古代汉语中“之”字是一个文言虚词,众多学者对这一词的研究成果也有所不同。首先,古代汉语和古代文学中对“之”字的解释都归于助词或者连词;其次,用法与当代“的”字相当,不同语境下存在一定的区别。从“之”字结构的提出为切入点,研究古代汉语“之”字结构的形式和用法,对学习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古代汉语“之”字结构的提出
“之”字结构与“所”字结构、“者”字结构合称为三大名词性结构,关于“之”字历来众多学者说法不一,杨伯峻教授曾在《孟子注释》中解释“之”字为“小品词”,其作用是为了充当句子中的成分,在《古汉语虚词》里成为“助词”,是位于主语和谓语之间的;郭锡良老师则称“之”字为连词,在一句话中起连接作用;除此之外,王力老师将“之”字当做介词,用于中心语和定语之间。尽管说法不尽相同,但是所表达的实质意思是相同的。
“之”字结构的用法多体现在先秦两汉时期的作品中,后人效仿的人非常之多,例如:《荀子·劝学》中“不临深黔,不知地之厚也。”;《论语·公冶长》中“天子之言性与道,不可得而闻也。”直到现代汉语“之”字依旧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其用法和作用也随着时代的发展发生了变化,但是其语言魅力是不变的,例如,洛阳牡丹花会的广告词“洛阳牡丹之乡”,“之”为“的”的意思,但是却比“的”更具有韵味;歌曲名《军港之夜》、《千年之恋》,网站的栏目名“手机之家”等,都使现代汉语散发出了独特的魅力。
二、古代汉语“之”字结构的形式
1.“之”字结构:主语+谓语
一般情况下,在主谓之间加“之”字形成的便是“之”字结构,例如:《订鬼》中“初疾畏惊,见鬼之来;疾困恐死,见鬼之怒。”“鬼之来”,“鬼之怒”都属于“之”字结构。也有特殊情况,例如:《论语·卫灵公》中“君子病能无焉,不病人之己知也。”“己”是“之”字结构中的宾语,因为处在否定句中,所以根据语境而改变了位置,但是依然是“之”字结构。
2.“之”字结构:主语+谓语+补语
补语也是“之”字结构的一部分,是另一种形式,其作用在于交代清楚所描述的事件,使句子更加完整。例如:《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中“夫子在此也,就燕之巢于幕上。”“于幕上”也是“之”字结构的一部分,它作为“燕之巢”的补充部分,与主语谓语形成了一句完整的话;《庄子·逍遥游》中“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于南冥”是“鹏之徙”的补充成分,为是句子更完整。
3.“之”字结构:定语+主语+谓语
例如在《荀子·解蔽》中“人心之危,道心之微。”是一个有定语、主语、谓语三种成分组成的“之”字结构的形式,“人”与“道”,“危”与“微”在句子中的成分是相同的,要注意认真区分“之”字结构的特点。
4.“之”字结构:词类活用
“之”字结构词类活用的现象是非常之多的,需要经过大量的实践积累,才能区分。例如,“之”字结构中的活词动用,“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剪,采椽不祈。”名词“王”是做动词“统治”用的,因此“尧之王天下”属于特殊的“之”字结构;“之”字结构中的被动形式,“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第一个“见”是被看见的意思,第二个“见”并不是动词,只是表被动而已,所以这是一个被动的“之”字结构。
三、古代汉语“之”字结构的用法
(一)“之”字结构作为助词的用法
“之”字结构的用法一般有四种,第一,可解释为“的”的意思,表示修饰或者领属的偏正关系,用在古代汉语中心语和定于之间;第二,不用翻译出来,目的是取消句子之间的独立性,主要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第三,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只是为了满足音节的需要;第四,作为宾语前置的象征,“之”字要放在宾语前置的结构中。
1.用于中心语和定语之间,可解释为“的”
“之”字用于中心语和定语之间时,形成了一个有实际意义的“之”字结构,可解释为“的”字,例如,《游褒禅山记》中“今所谓华山洞者,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意思为“是因为它在华山的南面”,“之”处于中心语“华山”和定语“阳明”之间;《劝学》中“蟹六跪而二螯,非蛇鳝之穴无可寄托者用心躁也。”和《鸿门宴》中“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将军与臣有郤。”这两句话中的“之”字同是此作用,也表示修饰或领属的关系。
2.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不用翻译
“之”字结构用在句子的主语和谓语之间时,只是单纯的为了取消句子之间的独立性,有两种情况。第一,属于名词性的结构。在主语和谓语之间的助词“之”充当的前一句的分句,引起读者的好奇心。例如:《庄暴见孟子》中“吴王之好鼓乐,夫何使我至于此极也。”吴王爱好鼓乐,“之”字无意义;《王蠹》中“尧之王天下,茅茨不剪,采椽不斫。”可译为“尧统治天下的时候。”第二,属于宾语性的结构。例如,《五人墓碑记》中“五人者,盖当蓼州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伶官传序》中“世言晋王之将终也,,以三矢赐庄宗而告之曰。”这两句中的“之”字都不能译出,只是充当宾语。
3.满足音节的需要,无任何实际意义
当“之”字用在时间副词或者不及物动词的后面时,作用只是满足音节的需要,例如:《赤壁之战》中“顷之,烟焱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顷”属于时间副词“不一会”,“之”字作为一个单纯地音节,无意义,只是为了读起来比较上口。
4.放在宾语前置的结构中
“之”字处于宾语前置的结构中,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句式,例如:《师说》中“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否焉。”“句读”是后置动词“惑”的间接宾语,处于动词的位置,“之”字作为一个前置的标志,不用翻译,《师说》中“传道之不传也久矣。”也同此理。
(二)“之”字结构作为实词的用法
“之”字作为实词主要有代词和动词两种词性,不同词性的“之”字结构的用法也是不尽相同的。
1.“之”字结构的代词词性的用法
在做代词时,有两种指代形式。第一种,“之”字可以用作“指示代词”,有近指和远指的区别,翻译为“这、那”,例如,《廉颇蔺相如列传》中“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意思是“比较这两种情况,宁可答应秦国以城易璧的请求。”“之”可译为“这两种情况”,指代前面所提到的内容。第二种,“之”字可以用作“人称代词”,可代指人、物、事,例如:《出师表》中“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之”是第三人称,指前面提到的人;《唐雎不辱使命》中“虽然,受地于先王,愿终守之,弗敢易!”这里的“之”字代指事物。
2.“之”字结构的动词词性的用法
“之”字的本意为“往”,作为动词是“到..去、来往”的意思,“之”字之前往往有代词或者名词,意思是某个人物某地,例如:《为学》中的“吾欲之南海,何如?”“之”与“往”字是一对同义词,但是在本质上两者还是存在区别的,“往”字后面不可以跟宾语,表示很强的目的性和方向性。例如:《孟子·梁惠王上》中“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
结束语:
中华文化因博大精深而源远流长,汉字艺术作为记录文明的重要载体,见证了中华文化的发展历程,全面深入的了解古代汉语中字词的结构和用法,提高古代语言的能力,继承我国传统文化的优秀遗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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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甄真(1982—),女,汉族,辽宁省营口市人,硕士,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