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矿权体制建设已经成为经济全球化后,矿业开发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的发展,以及对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对现行矿权体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旨在通过对我国矿权体制中现存的一些问题结合现代市场经济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对我国矿权的建设提供建设性的思路,从而更好的指导矿权市场。
关键词:认识;矿权体制;市场经济
引言
近年来,随着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关于矿权体制化、合理化等的一系列问题,众多学者进行了不同方面与程度的研究(李晓妹等,2005;黄锡生等,2007;李习禄等,2010;罗世兴等,2011)。张凡勇等(2007)就我国矿权体制的改革取向进行了研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其认为我国矿权体制的改革将会朝着市场化、可持续化以及国际化的方向发展。陈洁等(2011)以低碳经济为背景,以价值理论角度探讨我国矿业权价值的构成,对矿业权市场的建设进行了分析与研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基础的矿产资源产业也相应地进行了体制改革。但是由于矿产资源的特殊性以及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的变革相对滞后,未来的改革与发展方向仍有待于进一步探索。随着国民经济建设,矿产资源的需求日益重要,在其勘探开发过程中,针对矿权等问题也提出了更进一步的要求。文章拟通过对现行矿权体制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现代市场经济提出建设我国矿权体制的合理性建议。以进一步指导我国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当然,矿权体制的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探索性,所以本次论文的撰写是一次有意义的探讨。
1 矿权体制的研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986年颁布的《矿产资源法》确立了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制度及开发利用制度,这时我国矿产资源的产权制度具有两个特征:我国矿产资源所有权的主体只属于国家以及我国矿产资源的法律制度排斥矿产资源的额交易却不排斥其使用(张凡勇,2007)。2000年的《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矿业权的出让方式和转让方式,2003年的《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管理办法》对矿业权出让等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陈洁,2011)。
目前我国矿权市场的研究主要是针对矿产资源从勘探到开采的评估及其权益分配方面,与此同时矿业权的相关法律法规也作了针对性的研究。李寿武(2009)对我国油气资源矿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其认为我国的油气资源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1)单一产权引发投资经营权高度集中;(2)一元矿权与二元地权之间存在冲突;(3)矿业权市场不健全;(4)有偿使用制度不健全;(5)忽视了油气资源地的利益。李习禄(2010)认为目前我国矿权内容不利于资源的综合利用。主要还是基于共伴生矿多的情况下,由于申请探矿权、采矿权的资源局限性,影响了循环矿业经济的发展。宋梅(2011)对煤炭行业矿权管理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认为煤炭资源整合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通过分析提出了规范矿业权市场的必要性。还有例如矿业管制问题等。
矿权体制的建设就必然涉及到矿业权市场的问题,而随着国际经济全球化的推进,市场化全球性的要求,就必然对现今矿业权市场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后矿权市场法律导向问题,在当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其运行机制,监管制度等都存在一些亟待完善的方面。
2 合理健全矿权体制建设的认识
合理的、健康的矿权体制不仅对于矿业资源勘探与开发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对于和谐社会建设以及有序的经济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2.1 责任制度化
责任制度化、长期化有利于解决矿权运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权责明确,建立良好的责任规范体系,注重标准的普遍性,如此健康的矿权秩序将得以实践,并对一些规范的内化起到控制作用,继而矿权体制的建设和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将得以维护。从而实现矿业权主体多元化,对于深化我国矿权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2.2 综合考虑矿权具体实施的限制
随着现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矿权建设,不仅仅是针对矿产资源的单一机制,而是涉及经济、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综合型的系统工程。比如:李习禄(2010)提出循环经济模式下的矿权制度的完善问题。作者也同意这个观点,企业在勘探或开采矿产资源期间,要综合考虑与社会、环境等问题的关系。
2.3 合理的监督管理
主要通过在矿业权实际运作过程中,维护矿权收益的部分以及各不同矿权人的所得。规范矿业权市场秩序,使矿业资源的勘探与开发合理有序。
2.4 矿业权市场化
矿业权市场运作不仅仅是单一的局限于某一经济体制,某一区域。而是要与当今开放的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调整,不断整合,是相互协调发展的市场化的运作。是可持续发展的。
2.5 完善的政策法规
完善的,具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制度,对于矿权体制建设的运行与维护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的用地制度等,全面的系统的法律法规不仅要涉及具体矿产资源在勘探与开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涉及矿产资源的保障与维护,从而使矿产资源生态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晓妹,李慧.矿权间的关系及其取得制度[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5,3:11-13.
[2]黄锡生,林北水.论矿权的概念、性质和体系[J].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6):45-49.
[3]李习禄.循环经济模式下我国矿权制度的完善[J].当代经济,2010,1:68-69.
[4]罗世兴,沙景华.国内外矿权重叠勘查开发模式研究[J].中国煤炭,2011,37(10):28-31.
[5]张凡勇,胡健.我国矿权体制改革取向及对策选择[J].天然气技术,2007,1(4):16-18.
[6]陈洁,龚光明.低碳经济下我国矿权市场建设研究综述与分析[J].经济学动态,2011,7:99-102.
[7]李寿武.我国油气资源矿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2:88-91.
[8]宋梅,刘伟.煤炭行业矿权管理问题分析及建议[J].科技资讯,2011,3:150.
作者简介:殷天涛(1983-),男,硕士,主要从事地质矿产勘查工作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