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新
(吉林警察学院 吉林长春 130117)
格斗训练是警察院校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格斗,是指警察依据相关法律,以制服违法犯罪为目的,运用徒手或相关器械擒敌的一种特殊警务实战技能,是警察在执法战斗过程中必备的一项基本技能。警察院校要提高格斗训练的教学质量,就必须准确地把握格斗训练的重点、难点以及盲点,有针对性地运用教学技巧来提高学员的格斗水平。
警察格斗技能水准的高低,是以格斗训练教学质量好坏为前提的。警察院校要想提高格斗训练教学质量,就必须准确地把握格斗训练教学的重点、难点以及盲点。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科学系统的教学计划,才能有的放矢地采取教学技巧来提升学员的格斗水平。
公安部提出的“一切为实战服务”思想,是警察院校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格斗训练的目的是提高格斗实战能力,格斗教学的重点应该包括格斗的动作学习、技术练习和实战训练三个部分,而实战能力的提高往往成为格斗教学的难点。格斗训练教学要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点提高格斗教学的实用性与应用性,然而当下的格斗训练教学往往重基础、脱离实践,导致学员的实战能力缺失。此外,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与研究发现,由于格斗学习相关教材相对陈旧、落后,教师的格斗实战经验不足等因素,导致警察院校在格斗教学中存在着诸多的教学盲点,比如在实战中如何正确使用技术作战等重要内容几乎空白,而学员在格斗训练中的心理素质培养也常常被忽略,沦为教学盲点。
警校应该制定一套系统的格斗教学计划,重视教学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遵循由基础到复杂、由易到难、循序渐进、不间断训练、循环往复的原则。格斗教学应该包括三个阶段:学习和掌握基本动作阶段、学习和掌握基本技术阶段、实战训练阶段。根据此教学三阶段安排课程,保证学员依次学会格斗的基本动作,进攻打法、防守反击打法和阻击打法等技能,并最终提高实战能力。
在进行这三个阶段教学的同时,格斗训练要遵循不间断原则,即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由浅入深地持续学习和训练。如将格斗教学从拳法、腿法、摔法、拿法到步法练习,应先逐个学习基础动作与技能,再进行配合练习,直到掌握完整的格斗技术,此过程需要持续、不间断的学习与训练,以不断复习、巩固。此外,还应进行周期性训练,即在教学过程中循环往复进行练习,一环扣一环,在原先的基础上有计划的提高。
目前格斗教学的相关教材内容略显陈旧,教学内容偏重基础性内容,脱离实际。教材是“死”的,教学与现实是“活”的,格斗训练的教学内容要根据社会治安的复杂性和变化性不断进行调整与完善。社会在持续发展,新问题也层出不穷。目前的社会治安已经由之前的偷、盗、打架斗殴、性骚扰等行为,逐渐变为以黄、黑、毒、抢、绑、杀等暴力犯罪、团伙犯罪、恐怖犯罪等违法犯罪行为所扰乱。新问题的出现必然对公安部门提出了新要求。面对新的社会治安问题,格斗训练内容也必须进行调整和完善,格斗水平需要升级,要拳头打击结合武器打击,要技术结合战术,要提升警察的综合技能与实战能力。此外,要将格斗战术与查缉战术互补运用,学会融会贯通,不钻“死胡同”。
警校格斗训练的目的是增强格斗实战能力,实战能力指在实战过程中能熟练运用格斗动作与技能进行攻防的能力,提高格斗实战能力的最直接、最有效途径便是进行对抗训练。众所周知,格斗的对手是人,而非静止物,人是瞬息万变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是犯罪分子,因而在运用进攻、防守、反击等技术时只有在正确的时机、距离、角度下才能达到效果,正确运用进攻、防守、反击等技术,则需要通过反复的对抗训练。在格斗的每个单项动作达到准确与规范、单项技术也熟练掌握时,就需要马上进行对抗训练,设置假设敌,不断进行攻防条件反射练习,使学员在变幻莫测、错综复杂的对抗环境中,充分学会运用所学的格斗动作与技术,对每个动作、技术了解透彻,进而上升到战略战术运用层次,从而在实战中运用自如。
常规训练是指根据教学三个阶段进行的格斗动作、技术、实战训练。专项训练指特定的素质训练,如速度训练、力量训练、耐力训练、协调能力训练等。以速度训练为例,包括出腿速度、出拳速度、快摔速度、防守、反击速度等。要提高格斗水平,必须把常规训练与专项训练结合起来,常规训练是基础,专项训练则可有针对性地帮助学员扬长避短,促进学员全面发展。
警务人员格斗实战能力不仅受其受其身体素质、格斗动作、技术的熟练程度影响,其心理素质的好坏也影响巨大,警务人员心理素质的好坏在某种程度上甚至成为格斗实战中能否取胜的关键,因此警校应重视学员心理素质的培养。要培养学员在格斗训练中良好的心理素质,需要培植学员性格中的积极因素,如沉着冷静、乐观自信、果断干练等。此外,还要进行放松、暗示、表象、实战模拟等专业训练。学员格斗训练的心理素质培养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长期训练的结果,这就需要警校教师在训练学员的过程中,制定科学可行的训练计划,综合运用各种训练方法达到目标。
在格斗训练教学中,教师要根据学员的身体素质、接收能力、个性特点的差异,采取不同的训练方法。首先教师要识别学员的个人特点,承认其差异性,然后因材施教,帮助学员扬长避短,更好提高格斗素质。比如,女生因为关节韧带、肌肉的弹性好,脊椎间软骨较厚等生理特征,所以身体重心低,动作稳定性好;男生则因为肌肉重量大、肌力强,在速度、力量、灵活性等方面优于女生。面对这种情况,教师就应该区别对待。再如,有些学员接收能力差,教师可以对其进行单独辅导。总之,在格斗训练教学中,教师应该根据学员不同的身体素质、接收能力、个性特点等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做到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帮助学员扬长避短、充分发展。
格斗训练教学质量的提高,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存在着一定的因果关系。教师可以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参训人员的不同,采用多种教学方法与之搭配,如采用“能动式教学”、“情境式教学”、“音乐舞蹈式教学”“等教学方法。此外,在教学手段上也可进行改革,除文字、口语、示范教学外,还可采用计算机、多媒体进行辅助教学,将声、像、图结合,给学员以直观的视觉感受与印象,增强其接收效果。
格斗训练,是教与学的双向选择与互动,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得以改革与完善的条件下,提高学员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也成为不可忽视的环节。
在格斗训练教学中,教师可以适当组织观摩表演和不同形式的竞赛,如个人赛、分组赛、班级赛等,寓教于乐,激发学员的学习兴趣。观摩表演可以让学生通过互相交流扬长避短,采用奖惩措施的竞赛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最终达到巩固教学成果,使学生真正学会熟练应用格斗动作、技能、提高格斗实战能力的目的。
采用合理的考核制度是督促学员学习、提高学习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手段。针对格斗训练的特点,合理的考核制度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基本动作、技术与专项素质的考核;二是以实战对抗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基本动作、技术与专项素质的考核,旨在促进学员夯实格斗基础、提高综合素质,这项考核要统一标准、公开考核。以实战对抗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可以通过散打、擒拿等格斗竞赛的形式进行。考核的标准可以参考国家武术散手段位制等级考核标准,并结合格斗课程的实际情况,进行技术技评与量化达标综合评定,成绩优异的学员,可以获得相应奖励。
格斗技能是警察在执法战斗过程中必备的一项基本技能,警察院校要提高格斗训练教学的技能,就必须针对格斗教学的重点、难点和盲点,有的放矢地运用相应的教学技巧,达到帮助学员扬长避短、全面提升综合素质、最终提高实战能力的目的。改革教学内容与教学手段可以从以下7个方面入手:强调教学计划的系统性与教学步骤的科学性,针对社会治安的复杂性、变化性调整和完善教学内容,强化对抗训练、提高实战能力,常规训练与专项训练结合,重视格斗教学的心理训练,根据学员特点因材施教,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多样化。提高学员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则主要从激发学员学习兴趣、完善考核制度入手。如此,将教与学、教学与学习、教师与学生进行双向结合,从而真正提高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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