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赞张军
(1.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0241;2.江苏省常熟中等专业学校,215500)
中小学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热点探析
汪晓赞1张军2
(1.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200241;2.江苏省常熟中等专业学校,215500)
编者按: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中的“评价建议”指出:“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是促进学生学习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标准倡导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以多元的内容、多样的手法、多元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主体,构成科学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体系,多方面收集评价信息,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充分发挥评价的诊断、反馈、激励与发展功能,更有效地挖掘每一位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潜力,调动他们的体育与健康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更好地‘学’和教师更好地‘教’”。那么,教师在体育课堂中如何实施“评价建议”?体育学习中的元评价是什么?体育与健康课堂学习评价的实质是什么?地方管理一级该如何为学校体育教师实施综合评价提供可操作性的参考依据?如何在体育课堂中有效开展学习评价?应用多元评价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本期邀请相关的专家、教研员、一线教师针对以上问题及相关内容从不同层面和视角进行探讨,以期为大家在厘清对学习评价的认识及操作实施方面予以借鉴和指导。欢迎大家对相关问题进一步探讨,并踊跃投稿。
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体育(1~6年级)体育与健康(7~12年级)课程标准(实验稿)》(文中简称《标准》)提出了评价内容多元、评价方法多样、评价主体多元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新体系。通过十余年的课程改革,多元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体育教师也日益理解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的鉴别与证明、诊断与改进、反馈与交流、导向与激励等功能,理解通过综合全面地评价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可以有效地挖掘出每一位学生的体育(与健康)潜力,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从而更好地帮助学生学习和成长。然而,在实践应用中,体育教师不可避免地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意识到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不仅要有科学性、合理性与激励性,还应有可操作性,而操作的难与易、简与繁在很大程度上将决定一套评价方案生命力的持久与否。在2011年底颁布的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标》)中,不仅对先前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体系进行了完善与补充,同时还提供了一份体现多元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新理念的学习评价案例,并有详细的操作说明(见《课标》60~64页),供体育教师参考。
因此,本文除了针对十余年来大家对于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方面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探讨以外,也针对《课标》中提出的这一套案例进行相应的解释与说明,以便于体育教师理解和应用。
在《课标》中,明确提出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应包括体能、知识与技能、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针对这些评价内容,体育教师产生了新的问题,如:(1)如何根据评价新理念实施体能、运动知识与技能的评价;(2)如何实施体育学习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的评价;(3)如何确定各项内容的权重来综合评价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
第一,在体能的评价方面,新课程强调对与健康有关体能的评价,主要包括心肺耐力、柔韧性、肌肉力量、肌肉耐力、身体成份等,建议结合各水平学生的年龄特点、学生的个体基础,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体能的评定。对于那些与运动技能有关的体能,如篮球项目中的弹跳力、羽毛球项目中的灵敏性、田径短跑项目中的速度等,由于难以有国家层面的评价标准,建议各地、各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总之,不论是哪一类体能的评价,都应该强调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后,对这些体能进行进步幅度的评价。
第二,关于运动知识与技能的评价主要是根据不同学习水平的目标和要求,有针对性地选择相应的运动知识与技能及运用能力进行评价。具体的评价内容指向于规定动作的考核、擅长技能的展示等,并侧重于对所学运动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运用。注意在进行评价时,一定要宜简不宜繁。见表1所示案例,教师可以给出被评运动技能的几个关键要素,用B、T、M三个等级进行评价。这三个等级不仅包括对动作技能展示的评价,同时还包含了对该动作运用的情况进行的评价,且简便易实施。
第三,对于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方面的评价,《课标》中提出主要对学生体育与健康课的出勤率、课堂表现、学习兴趣、积极主动地探究问题,以及课外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参与体育与健康活动的行为表现等进行评价。对于体能、运动知识与技能的评价,体育教师可能驾轻就熟。然而,对于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方面的评价,教师们可就犯难了,如何才能有效、合理地评价学生这些方面的学习情况呢?针对这些内容的评价,笔者建议可以编制一些相关的自评量表(见表2),让学生通过对问题的回答来评价自身参与体育与健康学习的态度是否积极,在体育活动中是否表现出坚强的意志品质和良好的合作精神等等,并用5级计分的方式予以计算分数。除此之外,体育教师还可以通过对学生平时体育与健康学习情况和学习行为表现的观察进行记录来评价学生的态度与参与、情意与表现等方面。表3便是一个由各个小组的小组长或者体育骨干协助体育教师进行记录的表格案例。小组长和体育骨干可以运用此表格对于本组或者本班学生每一节课的相应表现给予不同符号的记录,并赋予相应的分值(具体评价标准可参见《课标》)。在这个基础上,体育教师还可以为每位同学建立“成长记录袋”,对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过程给予相应的评价。
第四,关于各项评价内容所赋予的权重,可以由体育教师根据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基础水平予以调整(见表4),各部分权重之和为100%。需要强调的是,权重的设置应该是动态的,主要根据学情和学习目标的变化来进行相应的调整。例如,针对学习态度较差的班级,评价时可给予学生态度与参与方面较大的权重;如果针对体能基础较差的班级,评价时则可以给予学生体能方面更大的权重等等。通过这种动态的调整和设置,主要是引导学生对相对较差的方面给予足够的重视,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予以补足,使得各个方面齐头并进,最终获得更好的综合总分,从而充分体现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的导向和激励功能。
表3和表4是《课标》附录为体育教师展示的一个学生体育学习成绩评价和学生体育与健康课堂学习行为记录案例。其中,表4体现了在新课程新理念下评价学生的体能、体育与健康知识和技能时,不仅关注学习的结果,还关注通过学习的过程所获得的进步幅度。同时,还给体能、知识与技能、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健康行为等方面的评价以不同的权重建议,以至于最终能够得到一个综合性成绩评价的结果。在学期结束时,体育教师把表3中计算出来的分数分别填入表4的相应空就需要体育教师自己来制定。体育教师可以根据大学里所学过的《体育统计》中正态分布章节的知识,利用所教学生群体相应测试指标的平均值和标准差,运用离差法来制定等级评价标准(见表5),或者运用标准百分法或累进计分法来制定评分标准。
再次,评价标准包括关注结果的绝对性评价标准和关注进步幅度的相对性评价标准。除了学期结束时针对绝对测试成绩给予相应的分数来进行评价之外,新课程非常强调在体育与健康学习成绩评定方面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进步幅度。然而,有的学生有可能会钻空子,故意在学期初的测试上取得差的成绩,以便于学期结束测试时能够获得比较大的进步幅度。针对这种情况,体育教师们可以利用公式1
来计算进步幅度分数。在公式1中,目标成绩可以定义为全班最高分,也可以定义为全班平均成绩加上3倍的标准差(即100分的位置)。如果学生自作聪明地获得较差的期初成绩,虽说在分子上可以获得比较好的进步格中,最后便可以根据拟定的权重计算出学生在本学期体育与健康学习的综合分数,最后将成绩单上报教务处。上述4个案例只是想告诉大家,只要我们开动脑筋,就一定有办法来综合全面地评价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成绩。习各个方面的。那么,在《课标》背景下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中,又引出两个新问题:(1)我们应该如何正确对待和运用已有的全国统一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对于本校的特色项目和尚无全国和省市统一评价标准的项目,应该如何制订相应的绝对性和相对性评价体系。
首先,全国统一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主要是针对少数体能项目制定的。体育教师在对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进行评价使用该标准时,应充分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与进步幅度。另外,根据评价标准“适宜的才是最好的”原则,体育教师还可以根据自己所教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基础水平,在体育与健康课的教学中适当地提高和降低这一评价标准,以适合自己所教的学生,从而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
其次,由于绝大多数体能项目和运动技能项目都没有全国统一的评价标准,这
《课标》强调由各地、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本地、本校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标准,并把制定评价标准的权利下放给体育教师。从十多年的课改情况看,体育教师并没有真正合理、充分地理解并利用这一权利,而是习惯于采用现成的评价标准(如《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来对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进行评价。然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只能对学生的部分体能指标进行相应的评价,是不能仅仅依靠此标准来评价学生体育与健康学幅度分数,但是其分母也会相应增加,且增加的幅度要远大于分子(因为目标成绩大于或等于任何一位学生的后期成绩),其结果只能导致进步幅度分数下降,聪明反被聪明误。
所有学生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得更大的进步,并从中获得成功体验。体育教师可以对学生的进步幅度与期末测试成绩分数分别设置不同权重,二者权重相加等于100%的方式来计算总的体能或运动技能相应指标的综合成绩,见公式2:
总评综合分数=期末测试成绩分数×60%+进步幅度分数×40%。
另,也可以以附加分的方式将进步幅度分数计算到相应指标的综合成绩之中,即期末测试成绩与进步幅度的权重相加超过100%,见公式3:总评综合分数=期末测试成绩分数+进步幅度分数×20%。
最后,再将相应的综合分数计入表4中。在这里,笔者推荐体育教师选择第二种方式。这样学生只要有进步,就一定能够获得比原来的期末测试成绩分数更高的总评成绩,有助于其获得成功体验,从而激励学生不断获取更大的进步。不过,其中附加分所占百分比可由体育教师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需要说明的是,体育教师制订的评价标准一定要简便易操作,且评价标准的合理性应该是相对而言的,体育教师应根据实际需要而不断进行修订。此外,评价标准的多元性既可以表现为评价标准形式的多元,也可以体现在评价标准内容的多元上。体育教师应根据实际需要予以选择和修订,切记追求大而全的多元评价标准。
《课标》指出,各校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样的评价方法,做到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终结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绝对性评价和相对性评价相结合,全面综合地评价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体育教师看到这三大结合,可能会犯糊涂,不知道应从何处入手,感觉评价方法的种类太多了,无法面面俱到。其实,这些成对的评价方法只是对评价在不同层面上进行的分类而已(见图1)。如果按照结果的形式来划分,评价可以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如果按照评价的时间来划分,可以分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如果按照评价的内容来划分,可以分为绝对性评价和相对性评价。因此,在制定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体系时,不是要求体育教师同时关注到这六种评价方法,而是对任何一种评价分类中,都应该同时关注到同一类的两种评价方法的结合应用。
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哪种评价方法,也无论是哪一类评价方法之间的结合,最关键的当属对学生进步幅度的关注。因为对学生学习进步幅度的评价既体现了相对性评价,又包含了绝对性评价;既包括了过程性评价,又关注到了终结性评价。同时,还关注到了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此,可以说进步幅度与期末测试成绩的合理结合,可以有效地实现多种评价方法的统一(见公式2、公式3)。
在评价方法相互结合的过程中,还有几个方面需要引起注意,即:强调定性评价并非排斥定量评价,强调过程性评价并非不要终结性评价,强调相对性评价并不是否定绝对性评价。新课程提倡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并不意味着用新的方法完全替代旧方法,而是强调选用最有效的评价方法来促进学生的健康发展。旧的评价方式既然存留了几十年的时间,就一定有其价值所在,我们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性使用。例如,对于一些像体能、知识与技能之类的评价指标,建议以定量评价、过程性评价和教师评价为主,而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等指标则建议以定性评价,终结性评价和学生评价为主(见表3、表4)。在选择评价方法时,我们要切忌追求涉及所有方法的评价,应有所重点地选用方法,实现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方法的多元化。
《课标》强调,应让学生参与到评价中来。然而,很多体育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的可靠性提出质疑,认为学生会虚假评价,不主张让学生参与到评价中来。事实上,从某种角度上讲,让学生参与到评价中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其目的并不在于评价的结果,而主要在于学生参与评价的过程。在现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大家越来越多地以自我为中心,缺乏一种正确认识和评价自己与他人的能力。常常会比较多地突出自己的优点,看到的都是别人的缺点。因此,我们期待通过让学生亲身参与评价实践的过程来培养他们的分析、判断和评价能力,其重点并不在于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需要指出的是,在让学生进行自评与互评的过程中,体育教师应注意对其自评与互评的结果进行相应的反馈,以帮助和指导学生提高评价能力;也可以通过一定组织形式的设计,层层监控和反馈来减少虚假评价,从而使得参与评价的实践过程成为指导学生学习如何评价自己与他人的过程。厦门禾山中学的陈文斌老师曾介绍了他的一个学生互评案例:在广播体操的教学过程中,把学生平均分成A、B两组。A组的同学展示时,B组的同学一对一地进行评价;B组的同学展示时,A组的同学一对一地进行评价。最后,教师把都被评为“优秀”的学生全部叫出来同时展示。此时,一定会有做得相对不好的同学,相对应的评价者可能就会在人群中低下了头,因为他可能是不切实际地给出了“优秀”的成绩。
一位来自徐州的体育教师也曾经给我提供这样一份自评互评比较法的案例(见图2):对于体育与健康学习的某个方面开展自评和他评,可以用百分制来予以打分评价。同时,将教师评价成绩和学生互评成绩都看作是他评成绩,二者求平均可以得到一个“他评成绩”。R为自评成绩和他评成绩之差的绝对值,如果R≥误差允许的范围(这个范围由体育教师自定,一般建议定为5~8左右),说明学生要么过低评价自己,要么过高评价自己,则最终成绩取自评和他评成绩中最小的一个成绩,因为低估或高估自己都不是一种好的评价行为;如果R<误差允许的范围,则说明学生能够比较正确地评价自己,最终成绩可取自评和他评成绩中最大的一个成绩,作为对学生正确评价自己的一种奖励。
这些都是来自一线体育教师的案例,虽未必十全十美,但可以帮助教师从中发现问题并及时通过与学生沟通来解决问题,达到教育的效果。这个过程通过为学生提供自评和互评的机会,让学生对自己的体育与健康学习情况有一个清醒而正确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看到自己和他人的长处与不足,培养与提高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以便扬长避短,促进其自身的全面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不能因为学生有可能进行虚假评价而因噎废食,否认这个教育过程本身所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当学生掌握了评价的理念和手段之后,便可以帮助体育教师进行相应的评价(见表3)。因为体育教师与学生在一起的时间毕竟很少,更多的时间是学生与学生在一起,他们相互之间应该了解得更多,从理论上而言能够给出比体育教师更为准确、合理的评价,为体育教师提供更多的学生学习的评价信息,从而有助于体育教师最终能够对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给予一个综合、全面的评价。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我们应有必要培养学生参与评价的能力。当然,为了减少体育教师的担心,我们也可以给予学生评价较少的权重,例如教师评价占90%,学生自评与互评占10%等。所有这些,体育教师均可以酌情而定。
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是体育与健康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仅仅是体现在运用评价来检验体育与健康教学的效果,以改进教学等方面,同时还体现在体育与健康教学的过程中,体育教师可以运用及时性评价,帮助学生及时地总结学习的收获或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充分发挥评价的反馈功能。通过评价信息的反馈,可以帮助学生改进后一阶段的学习,激励学生获得更大的进步;也可以促进体育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因此,不能将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与教学简单地割裂开来。
自2001年实施《标准》之后,有的体育教师每一堂课都进行所谓的过程性评价和学生的自评与互评,从而导致课堂教学时间不够用。新课程倡导过程性评价和学生评价,并不是要求体育教师牺牲学生的体育活动与练习时间来进行,而是要通过巧妙的设计在课堂上予以自然渗透和最终实现。例如,可以通过大声喊出完成的次数来促进学生进行互相比较和评价,通过让学生自己来选择学习的难度和进度(如互相传球的距离)来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等等。这些从表面上看起来似乎都是体育教师自然而然运用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但同时又都蕴含了评价的理念和思路。由此可见,评价与教学实际是相辅相成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我们在课堂上实施过程性评价和学生的自评与互评时,应注意避免走入形式化的死胡同,要“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般地将评价渗透到体育教学中,以求既保持教学的流畅,提高教学效果,也充分发挥评价的作用。
体育与健康课程强调的是多元的评价理念,要针对多元的内容、运用多样的方法,并强调多主体地进行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与过去采用学期结束时仅由体育教师对学生的体能或运动技能进行一次性测试,之后给出一个分数评价的方式相比,势必会增加体育教师在评价方面的工作量。从这个角度上来看,似乎新的评价理念和评价体系并没有简化操作实践方面的优势,不能称之为好的评价。
然而,衡量一个评价的好坏应以是否能有效地促进学生进步与发展为标准,不能简单地以是否增加体育教师工作量作为判断的标准。多元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新体系不仅关注到了学生体能和运动技能的发展,还关注到其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方面的变化;不仅关注学生体育与健康学习的结果,更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进步情况;不仅通过体育教师来评价,而且还注重引导学生参与到评价中来。因此,从全面育人的角度来看,相对过去单一的体育学习评价而言,多元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更有助于促进学生的进步与发展,更应该得到贯彻与实施。
如问题五所述,有些评价内容和手段主要渗透到平时的教学中,作为体育与健康教学的辅助手段,有助于教学的顺利进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这样的评价是额外地增加了体育教师的评价工作量。除此之外,在现代科学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我们完全可以运用计算机信息技术手段来设计一些评价工具和方法,以减少体育教师在评价上的工作量。如可以运用计算机编程来开发专门的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软件,以帮助体育教师简化评价的过程,减少计算量;体育教师不用花过多的时间去掌握制定评价标准的原理,只需要输入测试的数据,便可以制定出适合自己所教学生的评价标准(含关注进步幅度的相对性评价标准和强调结果的绝对性评价标准);体育教师还可以根据教学实际情况对不同评价内容的权重进行调整,综合评价学生在各个内容方面的定量成绩;体育教师也可以植入一些现成的评价量表(见表2),有效解决体育学习态度与参与、情意与合作、健康行为等方面的评价;体育教师还可运用计算机的存储功能,帮助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实现过程性评价;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网络共同参与评价,从多方面评价学生的体育与健康学习,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等等。计算机所有的这些功能,都使得多元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更具可操作性,从而帮助体育教师在新课程新理念可能导致评价工作量增加的背景下尽力减少相应的工作量。
新一轮体育课程改革不仅仅是对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进行了重构,对于相应的学习评价也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和变化。这些要求和变化只是为体育教师进行学习评价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并不是要求体育教师在每一次学习评价中都要运用所有的方法。本文主要是针对十余年课程改革实践过程中,教师们在体育与健康学习评价中遇到的诸多问题提出一点个人的看法和实施建议。可能无法解决教师们的全部疑惑,但只想说一句: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我们不要因为遇到暂时的困难就只是一味地抱怨,或者等待他人给予解决办法,应该主动地开动脑筋,运用各种可资利用的资源,努力寻找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的有效办法。
汪晓赞,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院长。现在担任国际华人体育与健康协会(ICSPAH)主席、教育部基础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研制组/修订组核心成员等职务。先后研发“中小学体育学习评价系统”等两套计算机软件并获专利权,主编或参编《中小学体育新课程学习评价》等著作或教材,在RQES (SSCI&SCI)等杂志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在AERA、AAHPERD、AIESEP等著名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40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和省市级课题30余项,荣获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等荣誉近40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