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基础 营造氛围 不断创新全面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

2014-12-02 02:57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副局长鞠树红科长孙文红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14年6期
关键词:河西区司法局河西

■ 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副局长 鞠树红 科长 孙文红

近年来,天津市河西区司法局以贯彻实施 《人民调解法》为重点,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拓展工作领域,有效地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独特的作用。2012年河西司法局基层科被评为 “天津市加强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天津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受到市政法委、市综治办和市司法局的表彰。

多措并举,营造人民调解工作家喻户晓的浓厚氛围

《人民调解法》颁布以来,河西区司法局开展了主题鲜明、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一系列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大众知晓率。一是印制《人民调解法》宣传册1万余册,下发到13个司法所、172个社区调委会、楼栋长,覆盖全区人民调解员,达到人手一册。二是将人民调解宣传短信发送到全区领导干部的手机上。三是将区里4位国家、市级优秀调解员先进事迹制作成8分钟专题片,在河西有线电视台循环播放,并组织全区130余名调解主任集中学习观看。四是编写宣传口号,在区政府的大型电子屏及社区161块电子宣传栏滚动宣传。五是在社区黑板报、宣传栏内张贴 《人民调解法》宣传挂图1000余张。六是开展 “人民调解法主题宣传日”活动,组织全区各相关单位、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组织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宣传,通过法律咨询、悬挂横幅、摆放展牌、发放宣传彩页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氛围。七是利用河西普法网、河西有线、河西报等媒体专题宣传《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工作,有效扩大了宣传的广度和深度。

副局长 鞠树红 (右一) 科长 孙文红 (左一)

夯实基础,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面对人民调解工作涉及到房屋征收、物业、供热、交通事故等纠纷的新挑战。河西司法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队伍素质。目前,全区共有人民调解组织197个,其中区级调委会1个,街一级调委会13个,社区调委会164个,专业调委会2个,行业性调委会1个,非公企业调委会2个,其他调委会14个。人民调解员1615人。坚持注重优化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结构将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乐于奉献的优秀人才选进各级各类调委会。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近年来开展各级各类培训30余次,在集中授课的基础上,还通过动员会、经验交流会、司法所长例会、调解员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审判员、检察官、律师、全国标兵调解员、区物业办专业人员都是教员,针对热点难点问题随时进行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培训、咨询。在全区开展了 “争当人民调解能手”,“防矛盾激化演讲”等各项活动,专项大排查活动等,交流了工作经验、推进了工作开展,形成了“比先进、比贡献”的工作氛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注重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众情绪和诉求,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坚持对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应急处变在快”,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广大人民调解员以维护稳定、服务群众为己任,在平凡的岗位上勤恳工作,无私奉献。近年以来,各调解委员会进行专项排查2574次,预防纠纷1183件,共调解各类纠纷7454件,调解成功7303件,成功率达97.9%。先后有82人、55个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被评为市、区级人民调解、防矛盾激化先进个人和集体,其中陈塘庄街秀峰里社区的付志刚、下瓦房街福建路社区的杨英被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模范调解员称号、友谊路街柳江里社区蒋俊丽被授予 “全国调解能手”称号。

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的作用

分析民间纠纷日渐呈现多发性、复杂性、群体性和不可控性的特点。河西司法局围绕服务中心大局、服务百姓民生,开展了 “人民调解促和谐、维护稳定促发展”、“人民调解化纷争和谐社会惠民生”等专项活动,使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解决涉及社会热点问题、群众关心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在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社区调解组织做到随时发现矛盾、随时调处纠纷,不等不靠不堆积,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的优势,有的放矢地开展调解工作。在全国两会等重要时期,开展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重点人排查,努力化解旧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在 “海地小二楼”拆迁、“八大里”房屋征收等全区重点工作中,社区调解委员会针对拆迁引发的巷道凌乱等各类纠纷及时介入,控制好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防止民转刑案件发生;对煽动群众、聚集上访的社区群众循循善诱,疏导化解;对出现的突发紧急事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解决,有效应对了突发性事件,防止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稳定的作用。

创新管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三调联动”新机制

在深入贯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河西区司法局经多方调研,结合实际,陆续在一些新型领域建立了人民调解组织,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一是与区法院、河西交警支队共同建立 “交通事故纠纷联合调解室”,与区法院的巡回法庭共同形成了河西区特有的“三加一”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模式。该调解室是全市最早建立的交通事故纠纷专门调解机构,承担了河西区交通事故纠纷的咨询、受理、调解、调诉对接、法制宣传等工作任务,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摸索出一套便民的工作模式,创立了独特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工作法,即:咨询在先讲程序、及时调解讲公正、化解纠纷重服务、调诉衔接防激化。成立以来,共接待咨询4081人次,其中达成人民调解协议506件,引导诉讼1195件,帮助办理申请伤残鉴定349件。

二是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诉前联合调解中心,下设物业纠纷、供热纠纷、人损财损纠纷等调解工作室,聘请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34人,开展前期培训工作,制定了中心管理规定,完善了工作流程。诉前联合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共调解物业、供热、人损财损等案件2232件,调解成功1146件,成功率达50%以上。

诉前联合调解中心的建立,妥善化解了人民内部矛盾,服务了百姓司法需求,减少了大量诉讼,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另外,积极推进与工商联组织联合建立河西区工商联调委会以及5个工商联分会调委会,与尖山街司法所共同推进在天津环渤海汽车城这一非公有制企业内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保证企业正常、有序运行的作用。河西区司法局创新社会管理,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的做法得到了市、区领导的一致肯定,市交管局两次召开现场会将河西区“三位一体”交通事故联合调解机制在全市予以推广。市政协副主席俞海潮率队到河西进行调研,对交通事故诉前联合调解室这一举措予以高度评价,指出这一机制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模式。同时,天津日报、今晚报、城市快报、每日新报等各大媒体也对河西司法局创新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以及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关注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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