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

2014-11-29 17:21黄丽罗锋
关键词:逆向选择财政补贴

黄丽++罗锋

摘要: 政府财政补贴是新农保试点模式最为突出的特征,但目前试点县市却普遍出现了老年农民投保积极,年轻农民不愿参保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对新农保的可持续性提出了挑战。通过构建精算模型对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仿真模拟,结果显示:现行新农保试点模式具有对老年农民和高档次缴费人员更为有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是引致新农保出现逆向选择问题的制度设计原因。提高基础养老金和农民个人缴费年增长率、增加对农民个人缴费补贴均能有效提高年轻一代参保农民的相对纯受益水平。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本身已经对高标准缴费农民更为有利,部分试点地区推行多缴多补政策并不适宜。

关键词: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财政补贴;逆向选择

中图分类号:F323.8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14)05-0096-06

引言

收入再分配是政府介入养老保险的主要理由之一,其效应是否合理直接体现了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并决定着该制度模式的可持续性。因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都可以归结为要在多大程度上发挥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功能[1]。2009年9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试点基本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以县市为单位展开试点,计划至2020年覆盖全部农村地区。该模式设计是一项结合我国农村现实情况的制度创新,既不同于传统的现收现付制养老保险模式,也不同于典型的基金制模式:第一,基础养老金完全由政府财政进行补贴,实质上是一个以参保为前提的老年现金津贴制度;第二,个人账户虽然采取基金制模式,以农民个人缴费为主,但政府和乡村集体给予一定补贴;第三,仅规定了政府、乡村集体和农民个人的最低出资标准,为出资主体提供了较大的选择空间[2]。调查显示,实践中新农保试点县市(特别是欠发达地区)的上述三方出资主体大多选择最低标准补贴和缴费,且普遍出现了老年农民参保踊跃,年轻农民不愿投保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假定农民是理性的个体,那么现行的新农保制度设计是否引致了不合理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近几年研究新农保的文献大量涌现,但主要集中在对各地试点调查和对政府财政补贴能力研究方面。例如,张朝华和丁士军基于广东粤西农户的调查探讨了新农保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3];赵珂巍和韩建民[4]、林本喜和王永礼[5]分别通过对不同试点案例的调研分析了农户参加新农保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杨翠迎和郭光芝基于养老金替代率视角分析了各地新农保养老金及补贴标准合意增长水平[6];邓大松和薛惠元[7]、薛惠元和张德明[8]通过对政府、乡村集体和农民个人这三个缴费主体的收入调查,得出中央政府有能力对新农保进行补贴,农民也能够缴纳相应保费,但地方政府面临一定的困难;封铁英和董璇[9]、赵燕妮[10]、钱振伟[11]等运用精算方法建立模型,模拟新农保制度随经济社会条的发展变化而面临的资金平衡问题,得出必须对制度进行创新。然而,关于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的研究则十分少见,黄丽对广东中山市新农保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了个案分析[12],但中山市作为发达地区,其新农保试点模式与国务院2009年推行的试点模式存在显著差异,其研究结论不适用于全国其他试点地区;王翠琴、薛惠元运用保险精算方法对国务院新农保模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了研究[13],但该文首先给出了“标准人”假设,没有分析政府补贴对不同代际农民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因而无法解释新农保试点地区较为普遍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本文主要运用精算方法测算新农保的收入再分配效应,以解释试点地区普遍出现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制度设计的政策建议。

一、精算模型设定

(一)研究思路

新农保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两个部分,本文采用分账户法分别测算参保农民基础养老金纯受益额和个人账户纯受益额,然后进行加总得到新农保参保农民的总纯受益情况,以此判断养老保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如果纯受益额为零,则该制度模式对选定人群不存在收入再分配效应;如果纯受益额为正值,则存在正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如果纯受益额为负值,则存在负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纯受益额的绝对值越大,表明参保人受益(受损)程度越大。其中纯受益额是指参保人预期获得的受益额减去应缴费用的差额。

(二) 模型设定

为方便计算,本文假定养老金缴费和给付均以1年为单位。

1.基础养老金纯受益模型。新农保规定参保人只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个人账户所需保费,即可领取政府补贴的养老金,其金额由政府统一确定,与农民个人和乡村集体缴费多少没有直接联系,因此参保人在生存期间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现值就是参保人基础养老金纯受益。

2.个人账户纯受益模型。

其一,个人账户缴费模型。新农保个人账户主要强调农民自我积累,政府和乡村集体在参保农民选定的缴费标准基础上给予一定补贴。同时规定,参保农民缴费期限不低于15年,如果至养老金领取年龄(60岁)时,缴费期不足15年者,需一次性补足不足年份的保费,对于补缴保费,政府和乡村集体不予补贴国务院试点文件同时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龄已满60周岁者不用缴费,而年龄在45岁以上者只需逐年缴费至60周岁即可,不需缴足15年。但上述措施仅仅是一个过渡措施,本文假定所有参保人员必须缴费满15年。 。本文假定45岁以下的参保人员选择逐年缴费,满15年后停止缴费;而45岁以上的参保人员按年缴费至养老金领取年龄(60岁)时,如不足15年,则一次性补足剩余年份所需保费。设P为投保人缴费现值累积额,Pb为参保人初始投保时所选择的保费缴纳标准,g为参保人年缴费的平均增长率,A为政府财政对参保人年缴费补贴额,B为集体组织对参保人年缴费补贴额,R为投保人养老金领取年龄,i为年均利率水平,x为参保人投保年龄,那么新农保个人缴费的计算公式分为两种情形:

如果投保人投保时16~45岁,适用公式(2):

其二,个人账户给付模型。新农保规定投保农民达到养老金领取年龄后个人账户养老金领取标准为月领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至养老金领取年龄的累积额(含投资收益)除以139,给付终身。参照上述规定,设I为新农保个人账户给付现值累积额,j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投资收益。新农保个人账户给付模型见公式(4):

3.新农保参保农民总纯受益模型。设πx为x岁参保农民总纯受益额,则:

πx=π1x+π2x(6)

从上述精算模型可以看出,影响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的预期纯受益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两类:(1)宏观变量。包括年均利率水平i和x岁投保人在未来各年龄的生存率tpx,本文将该类变量视为外生变量。(2)制度设计变量。根据国务院新农保试点文件,影响参保农民基础养老金预期纯受益额的变量有政府初始补贴标准Kb和基础养老金补贴年增长率g′,影响参保农民个人账户预期纯受益额的变量主要包括政府缴费补贴A、乡村集体缴费补贴B、参保人初始缴费标准Pb、参保人年均缴费年均增长率g和养老金年均投资收益水平j。

二、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的仿真模拟

(一)模拟思路

本文首先确定宏观外生变量的取值。即参照商业银行一年期定期利率水平,假定新农保运行期间的年均利率水平i为3%;x岁投保人在未来各年龄的生存率tpx则按照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年)中的养老金业务表男性的生存率确定。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标准是按照农村人口预期寿命为71.5岁确定的,但是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83岁。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专门针对农村人口的生命表,本文选用预期寿命为76.7岁的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年)测算参保农民个人账户预期纯受益,希望能够更加真实的反映农村居民个人账户纯受益情况。

然后,参照国务院新农保试点文件确定新农保制度设计变量取值,其中政府和乡村集体的补贴额参照最低标准确定(以下将这种模式称为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考察新农保制度最低补贴模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即确定农村居民最低参保年龄年龄x=16岁,养老金领取年龄R=60岁,政府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为Kb=660元/年,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为A=30元/年,乡村集体对农民个人的缴费补贴B=0元/年;个人缴费标准选择Pb=100、Pb=300、Pb=500三个档次分别进行测算。由于国务院并未明确新农保缴费和基础养老金给付的增长机制,因此假定新农保年均缴费增长率g与基础养老金给付年均增长率g′均为零。

最后,在新农保最低模式基础上,分别提高基础养老金补贴标准和个人账户缴费标准,模拟不同制度设计变量对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的影响。

(二)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将上文确定的变量取值代入精算模型,测算新农保参保农民的纯受益,得到的测算结果结果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以下两点:第一,新农保参保农民的纯受益额随着投保年龄的增大呈现逐渐上升趋势,也就说,16岁的投保农民获得的纯受益最低,60岁的投保农民一次性缴纳15年的保费获益最高。以年缴费100元为例,60岁的投保农民纯受益11 068 元,为16岁投保农民纯受益(3 395元)的3倍多。上述结果表明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十分有利于老年农民,这一结果可以较好的解释试点地区广泛出现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第二,缴费档次越高,农民获得的纯受益相对越高。例如,投保年龄为16岁的投保农民选择500元的缴费标准,纯受益为4 914元;选择100元缴费标准,获得的纯受益为3 395元;而60岁的投保农民选择500元的缴费标准,纯受益为13 460元,选择100元的缴费标准获得的纯受益则为11 068元。这主要是本文使用的精算生命表预期寿命为76.7岁,显著高于新农保个人账户给付的预期寿命(71.5岁),参保农民从个人账户中能够获得长寿的额外受益。

(三)新农保制度设计变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1.基础养老金变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影响参保农民基础养老金纯受益的补贴变量主要有两个:一是政府初始补贴标准Kb,二是基础养老金补贴年增长率g′。本文分两种情形对上述两个变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模拟测算:

情形1: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中政府对基础养老金的初始补贴额Kb从每人600元/年提高至每人1 200元/年,研究新农保建立时选定较高补贴标准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情形2: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将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中基础养老金年均增长率g′从0提高至3%,测算确立基础养老金补贴增长机制所引致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具体测算结果见表2的情形1和情形2(为简化计算,本文只考察了农民选取的缴费标准为100元的情形)。可以看出,提高初始补贴标准和确立基础养老金平稳增长机制这两种方式均能够大幅提高所有农村居民的纯受益水平。但是,两种补贴方式对不同代际农民的相对纯受益具有显著不同的影响:前者(提高初始补贴标准)进一步扩大了最低补贴模式有利于老年农民的整体趋势;而后者(基础养老金逐年平稳增长)使得不同代际农民获得的纯受益趋于平均。例如,当基础养老金初始补贴标准Kb从每人660元/年提升至每人1 200元/年时,16岁投保农民选择100元的缴费标准,纯受益为5 560元,增加了646元;而60岁的投保农民纯受益达到19 635元,增加了8 567元。而当补贴的年均增长率g′从0增加至3%时,16岁农民纯受益增至14 956元,60岁农民纯受益为15 910元,二者总纯受益额十分接近。

2.个人账户设计变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影响新农保个人账户收入再分配效应的变量主要包括两类:一是政府和乡村集体对个人缴费的补贴变量A和B,二是农民个人应缴保费年均增长率g。同样分两种情形对上述两类变量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模拟测算:

情形3:在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基础上,假定政府补贴A和乡村集体补贴B的总和从最低标准每人30元/年提高至每人70元/年,测算政府和乡村集体对个人缴费补贴增加所引致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情形4:在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基础上,将农民个人应缴保费年均增长率g提高至7%。这是由于党的的十八大提出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预期农村居民收入未来将会保持较高增速,农民应缴保费应按照其收入水平进行调整。

具体测算结果见表2。可以看出,提高乡村集体和政府对农民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和确立农民个人缴费增长机制这两种方式均对年轻一代农民较为有利,例如,当乡村集体和政府对农民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从30元/年提高至70元/年时,16岁投保人员纯受益额从最低补贴模式中的3 395元,增加至3 886元;而60岁的投保农民纯受益则没有变化。而当农民个人缴费年均增长率提高至7%时,16岁农民纯受益从3 395元增加至3 628元,60岁农民的纯受益也有一定提升,但增幅相对较小。

三、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通过构建养老保险精算模型对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仿真模拟,结果表明: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具有对老年农民和高标准缴费人员更为有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这一结论能够较好地解释试点地区普遍出现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改变新农保制度设计的具体变量值,对参保人员的整体纯受益水平有较为显著的影响,但不同的变量具有显著不同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其中,提高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的年增长率将促使不同农民的纯受益趋于平均化,彻底改变新农保有利于老年投保农民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农民个人缴费年增长率和增加对农民个人账户缴费补贴也更加有利于年轻一代的参保农民;相反,制度实施时选择较高的基础养老金初始补贴标准则会进一步扩大不同代际参保农民的纯受益差异。

目前新农保仍处于以县市为单位的分散化试点阶段,国务院试点文件只是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变化增加基础金补贴额,但是所增加的基础养老金由地方政府自行负担,地方政府没有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给付的内在动力;而农民个人缴费也只是仅仅制定了不同的档次,由农民自行选择,很难保证农民缴纳的保费与收入保持同步增长。鉴于此,中央政府应尽快建立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农民个人缴纳保费和收入水平的共同增长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吸引农村居民尽早投保。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本身已经对高标准缴费农民更为有利,部分试点地区推行多缴多补政策并不适宜。

参考文献:

[1] 王鹏,米红,张田田.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与长期均衡发展研究——基于待遇调整的视角[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2(1):3238.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1014.

[3]张朝华,丁士军.新农保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广东粤西农户的调查[J].经济纵横,2010(5):912.

[4]赵珂巍,韩建民.农村养老参保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以甘肃省榆中县为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318.

[5]林本喜,王永礼.农民参与新农保意愿和行为差异的影响因素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财贸经济,2012(7):2938.

[6]杨翠迎,郭光芝.各地新农保养老金及补贴标准合意增长水平研究——基于养老金替代率视角的分析[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1220.

[7]邓大松,薛惠元.新农保财政补助数额的测算与分析——基于2008年的数据[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2):3842.

[8]薛惠元,张德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2):5660.

[9]封铁英,董璇.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规模测算——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筹资优化方案设计[J].中国软科学,2012(1):6582.

[10]赵燕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主体缴费能力分析[J].农业经济,2011(11):75-77.

[11]钱振伟,卜一,张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仿真评估:基于人口老龄化视角[J].经济学家,2012(8):5865.

[12]黄丽.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09(4):8199.

[13]王翠琴,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8):140146.

情形3:在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基础上,假定政府补贴A和乡村集体补贴B的总和从最低标准每人30元/年提高至每人70元/年,测算政府和乡村集体对个人缴费补贴增加所引致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情形4:在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基础上,将农民个人应缴保费年均增长率g提高至7%。这是由于党的的十八大提出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预期农村居民收入未来将会保持较高增速,农民应缴保费应按照其收入水平进行调整。

具体测算结果见表2。可以看出,提高乡村集体和政府对农民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和确立农民个人缴费增长机制这两种方式均对年轻一代农民较为有利,例如,当乡村集体和政府对农民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从30元/年提高至70元/年时,16岁投保人员纯受益额从最低补贴模式中的3 395元,增加至3 886元;而60岁的投保农民纯受益则没有变化。而当农民个人缴费年均增长率提高至7%时,16岁农民纯受益从3 395元增加至3 628元,60岁农民的纯受益也有一定提升,但增幅相对较小。

三、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通过构建养老保险精算模型对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仿真模拟,结果表明: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具有对老年农民和高标准缴费人员更为有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这一结论能够较好地解释试点地区普遍出现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改变新农保制度设计的具体变量值,对参保人员的整体纯受益水平有较为显著的影响,但不同的变量具有显著不同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其中,提高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的年增长率将促使不同农民的纯受益趋于平均化,彻底改变新农保有利于老年投保农民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农民个人缴费年增长率和增加对农民个人账户缴费补贴也更加有利于年轻一代的参保农民;相反,制度实施时选择较高的基础养老金初始补贴标准则会进一步扩大不同代际参保农民的纯受益差异。

目前新农保仍处于以县市为单位的分散化试点阶段,国务院试点文件只是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变化增加基础金补贴额,但是所增加的基础养老金由地方政府自行负担,地方政府没有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给付的内在动力;而农民个人缴费也只是仅仅制定了不同的档次,由农民自行选择,很难保证农民缴纳的保费与收入保持同步增长。鉴于此,中央政府应尽快建立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农民个人缴纳保费和收入水平的共同增长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吸引农村居民尽早投保。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本身已经对高标准缴费农民更为有利,部分试点地区推行多缴多补政策并不适宜。

参考文献:

[1] 王鹏,米红,张田田.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与长期均衡发展研究——基于待遇调整的视角[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2(1):3238.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1014.

[3]张朝华,丁士军.新农保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广东粤西农户的调查[J].经济纵横,2010(5):912.

[4]赵珂巍,韩建民.农村养老参保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以甘肃省榆中县为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318.

[5]林本喜,王永礼.农民参与新农保意愿和行为差异的影响因素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财贸经济,2012(7):2938.

[6]杨翠迎,郭光芝.各地新农保养老金及补贴标准合意增长水平研究——基于养老金替代率视角的分析[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1220.

[7]邓大松,薛惠元.新农保财政补助数额的测算与分析——基于2008年的数据[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2):3842.

[8]薛惠元,张德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2):5660.

[9]封铁英,董璇.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规模测算——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筹资优化方案设计[J].中国软科学,2012(1):6582.

[10]赵燕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主体缴费能力分析[J].农业经济,2011(11):75-77.

[11]钱振伟,卜一,张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仿真评估:基于人口老龄化视角[J].经济学家,2012(8):5865.

[12]黄丽.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09(4):8199.

[13]王翠琴,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8):140146.

情形3:在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基础上,假定政府补贴A和乡村集体补贴B的总和从最低标准每人30元/年提高至每人70元/年,测算政府和乡村集体对个人缴费补贴增加所引致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情形4:在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基础上,将农民个人应缴保费年均增长率g提高至7%。这是由于党的的十八大提出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增计划,预期农村居民收入未来将会保持较高增速,农民应缴保费应按照其收入水平进行调整。

具体测算结果见表2。可以看出,提高乡村集体和政府对农民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和确立农民个人缴费增长机制这两种方式均对年轻一代农民较为有利,例如,当乡村集体和政府对农民个人账户的缴费补贴从30元/年提高至70元/年时,16岁投保人员纯受益额从最低补贴模式中的3 395元,增加至3 886元;而60岁的投保农民纯受益则没有变化。而当农民个人缴费年均增长率提高至7%时,16岁农民纯受益从3 395元增加至3 628元,60岁农民的纯受益也有一定提升,但增幅相对较小。

三、主要结论和政策建议

通过构建养老保险精算模型对新农保收入再分配效应进行仿真模拟,结果表明:新农保最低补贴模式具有对老年农民和高标准缴费人员更为有利的收入再分配效应,这一结论能够较好地解释试点地区普遍出现的保险逆向选择问题。改变新农保制度设计的具体变量值,对参保人员的整体纯受益水平有较为显著的影响,但不同的变量具有显著不同的收入再分配效应。其中,提高基础养老金政府补贴的年增长率将促使不同农民的纯受益趋于平均化,彻底改变新农保有利于老年投保农民的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农民个人缴费年增长率和增加对农民个人账户缴费补贴也更加有利于年轻一代的参保农民;相反,制度实施时选择较高的基础养老金初始补贴标准则会进一步扩大不同代际参保农民的纯受益差异。

目前新农保仍处于以县市为单位的分散化试点阶段,国务院试点文件只是原则性规定,地方政府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变化增加基础金补贴额,但是所增加的基础养老金由地方政府自行负担,地方政府没有提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给付的内在动力;而农民个人缴费也只是仅仅制定了不同的档次,由农民自行选择,很难保证农民缴纳的保费与收入保持同步增长。鉴于此,中央政府应尽快建立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农民个人缴纳保费和收入水平的共同增长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吸引农村居民尽早投保。但是,新农保制度设计本身已经对高标准缴费农民更为有利,部分试点地区推行多缴多补政策并不适宜。

参考文献:

[1] 王鹏,米红,张田田.中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优化与长期均衡发展研究——基于待遇调整的视角[J].统计与信息论坛,2012(1):3238.

[2]张波.我国居家养老模式研究综述与展望[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4):1014.

[3]张朝华,丁士军.新农保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基于广东粤西农户的调查[J].经济纵横,2010(5):912.

[4]赵珂巍,韩建民.农村养老参保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以甘肃省榆中县为例[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318.

[5]林本喜,王永礼.农民参与新农保意愿和行为差异的影响因素研究——以福建省为例[J].财贸经济,2012(7):2938.

[6]杨翠迎,郭光芝.各地新农保养老金及补贴标准合意增长水平研究——基于养老金替代率视角的分析[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1220.

[7]邓大松,薛惠元.新农保财政补助数额的测算与分析——基于2008年的数据[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0(2):3842.

[8]薛惠元,张德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机制探析[J].现代经济探讨,2010(2):5660.

[9]封铁英,董璇.以需求为导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规模测算——基于区域经济发展差异的筹资优化方案设计[J].中国软科学,2012(1):6582.

[10]赵燕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筹资主体缴费能力分析[J].农业经济,2011(11):75-77.

[11]钱振伟,卜一,张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仿真评估:基于人口老龄化视角[J].经济学家,2012(8):5865.

[12]黄丽.中山市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J].中国人口科学,2009(4):8199.

[13]王翠琴,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收入再分配效应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8):14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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