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亭
强化都市圈意识
刘亭
2月26日,习主席在百忙之中,意外地就首都经济圈的打造、京津冀的协同发展,亲自主持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并发表了“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的讲话。这是继中央年初召开的首次城镇化工作会议以后,习主席对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又一次高度关注和重要“发声”。
究其实,早在2005年的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就提出了“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命题。浙江是全国最认真地贯彻这一思想的省区之一。其典型的表现,就是在相关省区中,率先推动了长江三角洲的一体化发展。无论是启动长三角地区的合作机制,还是倡导编制长三角区域规划;无论是力推上海发挥龙头带动作用,还是切实抓好浙江的接轨浦东发展;无论是推进以组合港打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还是合力建设洋山国际集装箱枢纽港,浙江都体现了区域发展中的开放性思维和建设性态度。
浙江早在“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就在推进城市化的总体部署中提出建设杭州、宁波、温州三大都市经济圈和浙中城市群,并于2010年由省政府正式批复了包括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四市联合编制的杭州都市经济圈发展规划,随后还建立了省级协调机制。四市也已坚持了7年的包括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专题组在内的合作发展协调机制,取得了诸多成效。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方面的进展还不尽如人意。表现在:省内对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的主体形态思想理解得还不够深入,相关决策在大城市主导论、小城镇优先论和城市群主体论之间经常表现出某种困惑和摇摆,以至于在正式提法中也时常出现一些无谓的混淆。省级政府对省内四大都市圈的建设,更多停留在口号上,缺乏切实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杭州都市经济圈规划及相应协调机制的推出,更多仰仗四市特别是龙头城市杭州的主动积极而为。其余三个都市圈规划至今未曾出台或有实质性的启动,更遑论规划的有效实施了。已有的一些省内涉及都市圈发展的作为,更多停留在网络设施建设等“物的表层”,还未很好触及要素自由流动和体制改革创新等深层次问题。
习主席就京津冀协同发展问题“发声”,其实是表明了国家对“城市群主体论”的一个生动的演绎和诠释,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结合省情加以落实。这其中,牢固树立都市圈意识,是很好贯彻习主席“打破‘一亩三分地’思维”的实际行动。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区域城市化、城市区域化”趋势日见显著,由此对区域空间发展带来深刻影响。若以中央已经认可的城市群作为统一的概念,其要点有四:一是由点到面,跳出了中心城区的范围,扩大到一个城市区域;二是中心城市因其所具有的集聚和辐射作用,占据了该城市区域的核心地位;三是由中心城市的凝聚和带动,在其周围形成了一个由不同层级城镇组成的城市集合或谓城市聚落;四是其间的联系主要体现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领域,而非属于同一行政区划。因此,城市群还有不同层级的落差,既有在一国之中跨省区的(譬如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也有在一省中跨地市的(譬如杭州、宁波、温州和金华—义乌)。
浙江在“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是杭、甬、温三个都市经济圈和以金华—义乌为核心的浙中城市群。后来在“十二五”规划中,考虑到人们已经不会对都市圈造成变动行政区划的误读和担忧,就将“都市经济圈”简化为“都市圈”,并将浙中城市群和“金华—义乌都市区”相提并论。但在我来看,为提高概念内涵的识别性,与中心城区的范围有别而更好体现城市区域的本意,还是统一为都市圈为妥。如上所述,省内的四大都市圈,无非是跨地市的城市群而已。
健康发展城市群,首先就是相关各方都要认真领会习主席的讲话精神,切实增进都市圈意识。要顺应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大潮流,开阔胸襟、开放合作,互利共赢、协同发展。既不能囿于小农的“一亩三分地”思维,也不能停留在“小国之君”的眼界和肚量上。市场经济的精髓是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平等交换。通过行政权力和手段去抑制和阻碍这种流动和交换,只能赢得蝇头小利于一时,失去的将是互利共赢的长远发展。从民生改善的角度看,更应从方便人流、信息流、服务流的角度,破除阻碍、打通关节,衔接断头、顺畅往来。与此同时,四大中心城市要主动发挥核心作用,省级政府则需积极加以引导和推动。
浙江省政府咨询委学术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