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
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学术界关于副词的虚实问题争议颇大,关于副词的内部分类问题也存在分歧。作为副词的小类,范围副词的词类属性问题、内部小类划分问题等没有得到一致性的认识。
本报告是以《论语译注》中的范围副词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范围的分类,句法功能的分析,大致对《论语译注》中的范围副词有个初步了解。本报告使用的是由杨伯峻先生作注,中华书局出版的《论语译注》。
范围副词,顾名思义,就是表示范围的。范围副词又可以分为两类,一是比表示总括范围的副词,二是表示限制范围的副词。在《论语译注》这部书中出现的范围副词较少,共有8个,其中表示总括范围的副词有5个,分别是皆、俱、共、同、各,表示限制范围的副词有3个,分别是唯、惟、独。
1、表示总括范围
·皆:表示人或物的全体,可以译为“都,都是”,共出现15次。例如:
(1)至于犬马,皆能有养。(2.7)
(2)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7.18)。
其余的例子分别在(11.2)、(12.5)、(12.7)、(13.24)、(14.40)、(15.42)、(16.1)(18.6) 、(19.20) 和(19.21)。
·俱:《说文》“俱,皆也”,译为“全,都”,出现一次。例如:
(1)羿善射,鏖荡舟,俱不得其死然(14.5)
·同:《现代汉语词典》中解释:<副>一同;一齐(从事) ,出现一次,例如:公叔文子之臣大夫撰,与文子同升诸公。(14.18)
·共:《说文》”共,同也”,强调动作行为由若干主体共同发出,译为“共同,一起”,出现一次。例如: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9.30)
·各:据《新华字典》解释,“各”作为副词时,有“皆,都”的意思,表示主语范围内的每一个体都进行同样的动作行为或都具有同样特征,有“每……都……”,它的特点是以每一个都无例外的方式表示总括,例如:诸在上者,皆为其下阳;诸在下者,各为其上阴。——《春秋繁露》 ,皆与各互文,都可以译为“都”。“各”在《论语译注》中出现6次,例如:
(1)子曰:“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9.15)
(2)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11.8)其余的例子分别在(11.25)、(4.7)和(5.26)。
2、表示限制范围
·唯:可用于主语前,也可用于谓语前,译为“只”、“只是”、“只有”、“仅仅”,出现11次,例如:
(1)孟武伯问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忧。(2.6)
(2)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4.3)其余的例子分别在(5.14)、(8.19)、(10.1)、(10.8)、(11.25)、(13.15)、(17.3)和(17.25)。
·惟 用法如“唯”,出现两次,例如:
(1)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19.12)
(2)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惟我与尔有是夫!(7.11)
·独 用于谓语前,出现一次,例如:
(1)人皆有兄弟,我独亡。(12.5)
3、关于“唯”是语气副词或者是表示限制的范围副词?
大多学者认为“唯”在先秦的发展有个纵向的历史过程。殷商卜辞时期是纯粹的表示提示、强调的语气副词,张玉金老师将卜辞“唯” 界定为语气副词,而西周至春秋是其从语气副词向范围副词过渡的阶段,战国时期作为语气副词“唯”就与作为范围副词的“唯”平分秋色。
关于怎样界定“唯”是语气副词和范围副词,我参考一篇论文《论“唯”从语气副词向范围副词的转化》的观点。
“唯”作范围助词的用法,是其肯定助词用法的直接引申。当肯定助词所肯定的对象在具体的上下文里具有排他性的特点时,‘唯就转化为范围助词。具体来说,凡唯字用在主、谓、宾等句子成分前面或整个句子前面,对某个句子成分或者句子的内容加以范围上的限定,相当于‘只、‘只有等义( 个别用例相当于‘凡的意义) ,这样的用法就是范围副词。”除了语义上有“只”、“只有”等意义外,这个阶段的“唯”还有比较明确的语言标志,如与范围副词“凡”、“皆”对举等。
(1) 有的是“唯”与范围副词“凡”、“皆”对举,与形容词“多”、“举”对比,“唯”可确定为范围副词。例如:
1.1 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凡诸侯之女行,唯王后书。( 《左传·恒公九年》)
1.2 见子尾。子尾见强,宣子谓之如子旗。大夫多笑之,唯晏子信之,曰: “夫子君子也。君子有信,其有以知之矣。”( 《左传·昭公二年》
(2) 有的是与较大的某一范围比较。
2.1 爱类七,唯性爱为近仁。智类五,唯义道为近忠。( 《郭店·性自命出》40)
2.2 唯县少内为“府中”,其它不为。( 《睡虎地·法律答问》32)
(3) 有的虽没有出现明确的比对对象,但是联系上下文可得知“唯”表示仅限之义。
3.1大子曰: “唯佐也能免我。”召而使请,曰: “日中不来,吾知死矣。”( 《左传· 襄公二十六年》)
3.2 子产归,未至,闻子皮卒,哭,且曰:“吾已,无为为善矣,唯夫子知我。”( 《左传·昭公十三年》)
(4) 两可。这种情况可认为是语气副词兼有仅限的意味,或范围副词带有强调的意思。如:
4.1 子曰: 唯君子能好其匹,小人岂能好其匹。( 《郭店·缁衣》42)
4.2 唯君之贾臣,非货以酬。( 《上博六·用曰》13)
此外,“唯”的本义是应诺之意,《说文》“唯,诺也。从口,隹声。”在《论语译注》有一例,例如:
(1)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4.15)
“唯”在《论语译注》中作为语气副词,表示强调语气的有2例,例如:
(2)公西华曰:“正唯弟子不能学也。(7.34)
(3)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7.29)
参考文献:
[1] 杨伯峻. 论语译注[M]. 北京:中华书局,2004
[2] 许 慎. 说文解字[M]. 北京:中华书局,1997
[3] 张亚如.《论语》中的副词[J].现代語文(语言研究版),2006.03.
[4] 兰碧仙.论“唯”从语气副词向范围副词的转化[J].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0
[5] 杨海霞.《论语》副词研究[J].湛江师范学院人文学报,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