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丽红
内容提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稳定地解决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作为治国安邦重中之重的大事。”“三农”问题事关中国发展全局。其中,农民利益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农业现代化,农村经济的发展归根结底是为农民利益服务的。中国最大的利益问题是农民利益问题,习近平重视和保障农民利益是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早日实现中国梦的现实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农民;农民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利益格局发生变化,体现在利益主体多元化,需求多样化,不同利益群体间的矛盾突显。农民是最大的利益群体。改革开发的起点始于农村,农民曾是最大的贡献者,现在却成为弱势群体,其利益得不到有效维护。“小康不小康,关键在老乡”,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中国梦的伟大理想就很难实现。理论和现实都要求我们重视农民利益。
一、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
1842年,马克思担任《莱茵报》主编,在此期间他遇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林木盗窃问题。他第一次遇到了就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当时的莱茵省议会为了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提出一项法案,将拣枯木枝列入盗窃范围,并展开对此法案的讨论。马克思参与其讨论,积极捍卫贫苦农民的物质利益。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使马克思看到了物质利益对法和国家的支配作用,但这种支配作用仍受黑格尔理性主义的影响。理性与现实的冲突让马克思转向研究政治经济学。对物质利益的研究使马克思实现了由唯心主义到唯物史观的转变。《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形成,也标志着马克思利益观的成熟。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的两大发现。以物质利益为切入点,马克思实现了由唯心主义到唯物史观的转变,而唯物史观的建立为马克思进一步研究政治经济学和利益问题奠定了科学基础和理论基础。
马克思的利益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何为利益? 利益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一种分配关系,是需求主体对需求客体的分配,这种分配因分工的不同,其结果也不同,最终形成不同的利益格局。“利益不是仅仅作为一种‘普遍的东西存在于观念之中,而是首先作为彼此分工的个人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存在于现实之中。”
2、利益的前提——人的需要。马克思在提到人的需要时指出:“完整的人的生命表现的人,在这样的人身上,他自己的实践表现为内在的必然性、表现为需要”。“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本身。”“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需要推进人们不断进行物质生产实践活动,提高生产力水平。在实践中,人的利益得到实现。
3、利益实现的中介——实践。实践是主体为了实现其目的,对客体的改造。人们只有在实践中,在原有对象和积极主动创造其他对象的基础上,自己的需要才能得到满足。实践表现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另一方面是社会关系,其中社会关系是主要方面,利益的本质是社会关系。在社会关系中,生产关系起决定作用,并派生出其他关系。
4、利益的作用——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动因,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驱动力。“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利益驱使人类进行物质生产活动,在改造物质世界的同时,满足自己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利益。利益既是最终目的,又是人类发展的内在驅动力。“任何人如果不同时为了自己的某种需要和为了这种需要的器官而做事,他就什么也不能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对物质生活资料的需要推动物质生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利益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内在驱动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力的发展必将引起生产关系及上层建筑的变化,从而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利益观主要围绕“人”、“生产力”、“生产关系”三个方面展开。“人”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生产力”则指人们进行生产活动的能力,它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物质生产基础;“生产关系”指人们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关系,物质利益是生产关系的具体表现,表现为分配关系。人的实践活动是合目的性与规律性的统一,目的即利益。人以目的为出发点,最后实现自己的目的。其过程必将带动生产力的发展,进而引起生产关系的变化。社会就是实现人的利益的实践活动的展开。
二、现实所需——早日实现中国梦伟大理想的现实要求
在习近平同志的系列讲话中,“中国梦”是一个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而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实现“中国梦”进程的快慢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密切相关。
我国现代化建设主要依托城镇化建设,在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利益逐渐受到损害,突出体现为失地农民利益受损。失地农民数量日益增多而获得的土地征收补偿少之又少,为了谋生,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但是,城乡二元结构尤其是户籍制度的限制,这些进程打工的人虽不再从事农业生产,长期在城市居住,仍不能获得市民身份,使其在就业、保险、教育、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享受不到与城镇市民同等的待遇,不能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导致城乡资源分配不均,生产要素得不到平等交换,社会公共服务不能全面覆盖,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
失地农民不仅在经济上得不到该有的补偿,政治上民主权益也得不到充分保护,这一方面与基层民主制度不健全有关,另一方面,部分基层党员、干部没有认真恪守自己职责,不实心实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对农民反映的问题不及时回复并予以解决,暗香操作、贪污腐败,为一己私利损害集体利益。除此之外,这与农民的自身素质有关,有些村民不懂知情权,维权意识淡薄。
“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富裕,最终目的是人民富裕,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实现中国梦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尤其是农民问题,保护农民利益,这是实现中国梦的现实要求,同时,实现中国梦又离不开农民。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是实现中国梦的根本力量。为了实现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这里的人民群众包括我国人数最多的社会群体——农民。没有农民的伟大贡献,就不会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就不会取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就不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三、新一届领导人对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继承和发展。
农民占我国人口的大多数,曾是革命的主要力量,工人阶级的同盟军;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要创造者,解决农民利益问题迫在眉睫。运用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解决农民利益问题。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新一届领导人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涉及农村改革,农村改革必然涉及农民利益。农村改革是我国启动改革开放的起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具体措施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生产关系角度。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农民利益离不开农村的发展,而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带动,同样,城市的发展也离不开农村的支撑,城市和农村是彼此联系的统一体。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资源分配不均,公共资源与基本公共服务向城市倾斜,农村发展明显滞后于城市。马克思利益观认为,利益是社会关系,同时也是分配关系。分配制度与原则的不同,分配结果也不同,从而引发利益群体间的矛盾,社会不和谐。因此,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协调利益关系,就必须保证资源分配公平。
第二、生产力角度。利益的前提是需要。人类为了满足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第一个历史活动是物质生产实践,在满足基本需要后又会引起新的需要,进而推动生产实践的发展。需要客体不会自动满足需要主体的需要,二者是一对矛盾,解决这对矛盾,必须进行实践,主要是通过提高生产力水平,实践是利益实现的中介。农村如何更快更好地提高生产力水平?《决定》提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观点,这是对农村经营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經营体制,是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以家庭经营为基础,推动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一方面依法维护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另一方面,向农业输入先进生产理念、生产要素和现代化的经营方式,有助于农村经济向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和产业化发展,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更好地满足农民利益。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 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