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与周边国家领海争端的若干思考

2014-11-24 09:30李辉杰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4年9期

李辉杰

摘要 进入2014年,随着国际和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与包括日本、越南、菲律宾在内的等周边领国的领海争端日趋尖锐。这些矛盾的进一步深化,对我国的政治、经济形势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而领海争端中所涉及的航道安全问题对我国有着重大意义。本文对影响我国周边领海争端的主要因素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在国际舆论眼中中国东部、南部的领海争端主要是起源于资源冲突,由经济发展所驱动的能源需求激增使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国家在未来20年间对石油和天然气进口的依赖将会加剧,迫使这些国家寻求更多的国内能源。但笔者认为这些潜在的资源总量及其重要性都被夸大了,相关区域的自然资源储量和潜在开发价值十分有限,争端的根源在于各国的政治需要。

关键词: 领海争端;资源争夺;政治需要

一、我国与周边国家领海争端的现状

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我国所属的海洋区域面积大约为300万平方公里。主要分为黄海、东海和南海三大海域,但在这三大海域我国都与相关国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领海争端。下面分别以黄海、东海和南海三大海域的领海争端作简要介绍。

1、黄海是太平洋西部的一个边缘海,位于中国大陆与朝鲜半岛之间。黄海平均水深44米,海底平缓,为东亚大陆架的一部分。在此海域,主要存在的争端有我国与韩国的大陆架分界争端,两国的争端主要集中在苏岩礁上,韩国想通过以礁为岛的做法,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坚持以中心线法划分中韩间相邻的大陆架。但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我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我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如果这样,韩国的大陆架与我国200海里海洋权益发生交叉,甚至会深及到我国的内海。此外,我国与朝鲜也存在着专属经济区(朝鲜称经济水域)的划分上也存在较大的分歧,朝鲜在1977年声称其经济水域不能划至200海里的海域划至海洋的半分线,即中间线,对此我国是不能接受的。

2、东海,亦称东中国海、中国东海,是指长江出海口以南、中国大陆以东的大片海域,为太平洋西部的陆缘海之一。总面积约77万平方公里,它是中、日、韩三国陆地领土环绕的一个半封闭的海域。东海南接台湾海峡,北临黄海以长江口北侧与韩国济州岛的连线为界,东临太平洋,以日本九州和琉球群岛为界。在东海海域最主要的领海争端当属中日之间的钓鱼岛主权之争。钓鱼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1879年被日本强占,1894年甲午战争之后,当时的清政府将钓鱼岛与台湾岛一起割让给日本,二战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明确表示日本将侵占中国的一系列岛屿主权规划给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我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由于美国从中作梗导致钓鱼岛一直未归还给中国,而近年来的日本实施的钓鱼岛国有化运动更加加剧了钓鱼岛争端,使东海的争端局势愈演愈烈。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争端就是中日之间的冲之鸟礁权益之争。冲之鸟礁据东京以南1740公里。冲之鸟礁的高约1米,由直径仅为数米的两块岩石组成,其周围专属经济区面积约为40万平方公里,因此我国认为冲之鸟礁不是岛而是礁石。

3、南海,南海是一个位于东南亚,被中国大陆、台湾本岛、菲律宾群岛、马来群岛及中南半岛所环绕的陆缘海,为西太平洋的一部分。中国汉代、南北朝时称其为涨海、沸海,清代以后逐渐改称南海,并延续至今。近代亦有人从国际上通用的英语名称“South China Sea”译得南中国海。南海海域面积有350万平方公里,其中有超过200个无人居住的岛屿和岩礁,这些岛礁被合称为南海诸岛。南海不仅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渔业资源和油气资源,而且是我国海上交通要道,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因此被周边国家觊觎。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原因,目前南沙问题十分复杂,已经形成“六国七方”介入、“四国五方”军事占领的武装割据格局。除我国占据8个岛礁(含台湾省占据1个)之外,目前已有42个岛礁被侵占,其中越南29个,菲律宾8个,马来西亚5个,文莱、印度尼西亚也对部分岛屿和海域提出了主权要求。周边国家在强化对已占岛礁及海域实施军事管控的同时,又加紧了“主权”宣示和资源的开发与掠夺。美、日及印度等区外大国积极介入南海事务,强化军事存在,使南沙群岛问题国际化趋势进一步明显。

二、对我国与周边国家领海争端的原因分析

1、争议区域油气资源储量有限。南海油气资源潜在储量有限,目前,在我国南海大部分已证明的油气资源储量都分布在无主权争议的近岸海域,这片地区是目前南海油气资源开采的保障;而当下的领海争端主要发生在有争议的近岸海域;这些地区大多没有存在能源储量的确实证据。领海争端阻碍了进一步对这些区域资源的储量的勘探,因此很难得到其资源储量的准确数据。亚洲研究局(National Bureau of Asian Research)利用较为专业的手段对该区域的油气资源潜在存量进行了估计,结果表明,该区域的资源储量相比于中东的资源储量和日趋增长的能源需求,在解决中国能源安全中的作用有限。另外,该海域的天然气储量远高于石油储量,这与我国当下以石油、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也并不符合。

2、渔业资源价值有限。与能源一样,有关上述地区渔业储量的数据也不可靠,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作为拥有世界上最丰富的渔业資源,南海提供了世界上10%的鱼量消耗,这不仅是一个价值百亿元的巨大产业,也为当地提供了大量就业。不过把它作为东海、南海冲突的主要因素则言过其实了,因为渔业所产生的经济和社会价值不能和冲突的规模相提并论。

3、东海争议民族问题大于资源价值。与南海类似,由于缺乏充分的勘探,东海的油气资源储量同样不明。但与南海不同,由于无需长距离的后勤补给,使得我国对该海域的开发利用更为便捷。从日本的角度分析,对该海域的开发则受到长距离后勤问题的制约,而很难再短期内实现。但需强调,无论从能源潜力还是外交关系来讲,南海和东海问题都不能等同而论。南海问题更多反映出的是中国对海运安全、更远海域控制以及自然资源潜力的关注。相反,东海问题则由于激起了民族主义情绪而很难被我国政府忽视和解决。

4、运输线价值重于资源价值。油气资源需求的不断上升,导致亚洲越来越依赖于中东的石油和相关的区域海运航线。我国作为能源需求大国,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进一步深化转变,未来我国对油气资源的需求也将远远超过相关海域储量最乐观的估计。而且我国未来的能源输入大多会经过海上运输供给。这意味着,对上述海域的开发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我国对能源进口的依赖,上述海域能源的开发对我国能源安全的贡献则微乎其微。因此,我国的能源安全并不取决于对这些海域的资源储备,而在于经过这些海域的能源运输线。由此可见,相关各国在领海问题上的不妥协,其实是相对有限的资源储量和强大的政治因素双重作用的结果。

5、其他因素在冲突中的作用。总的来说,自然资源在区域冲突中的作用被夸大了。比如,我国不可能只为巩固在东海的开采权,就冒险与日本发生大规模的经济和军事冲突。早在1988年和1995年间,南海冲突达到顶峰,而这时我国还是能源输出国。所以能源争端本身不可能直接导致类似冲突的发生,它仅是导致冲突恶化的一个重要因素。

综观而知,我国决策层的主要战略目标是通过各种国家手段来建立对领海的司法控制。其动机来自于持续的领海威胁感、缓和并满足国内民族主义的需求、政治合法性的考量,最后才是对自然资源的需求。随着我国领海争端受到越来越多的公共关注,资源问题、民族主义问题和政权合法性问题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同时,其它一些因素也影响着我国政府的决策层,比如区域关系、中美关系、公共外交、培育和维持和平发展的形象,以及抑制冲突来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空间。总之,争端的发生在于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是在诸种因素中,我国的政治需求是根源性的因素,因为其他任何因素都会导致我国政治需求的进一步上升。

由目前我国政府所采取的一系列外交措施可以洞悉我国正在试图营造某种低强度的区域紧张感来建立在该区域的势力,抑制对手、获得最大利益并确保冲突不会恶化而损害与领国的关系。最近东海冲突的升级正好印证了这种概念。在日本对钓鱼岛实施国有之后,我国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并建立起不断强化的底线来巩固我国在该区域的影响力。类似过程中,资源问题在我国领海争端中一般发挥两种作用:一是通过捕鱼等资源权力作为民族主义展现的主要媒介;二是以资源的名义来显示对争议海域的司法权。

三、政治合法性问题是我国与周边国家领海争端的焦点

能源和渔业问题激发了民族主义,并在国内民族主义者的宣传下不断扩大。我国媒体揭示了这种激烈的情绪:渔业争端常出现在报纸头条,言语的尖刻程度令人震惊,引起了民众的普遍不满。从政治和社会稳定的角度看,我国政府对这种情绪很敏感,并意识到其中蕴含着民众对政府的不满。因此,领海冲突一旦处理不当,便将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威胁;反之,如果处理得当,则会缓解国内的不满情绪。

公众的认知对政府管理民族主义至关重要,而这些认知支配了有关资源争端的辩论。在东亚和东南亚,渔民被当作一种国家象征,当他们被迫放弃原有渔场或遭到扣押时,便会导致国内的不满情绪。相比于石油公司,渔民在这些海域的活动更频繁,且更注重眼前利益,这就使得这些海域显得极其拥挤,冲突也自然相对集中。

关于能源,我国的立场受到很多因素影响,比如:我国将遭遇不可避免的能源冲突、我国海域航线的易受攻击性、馬六甲困境、对国际市场和经济组织的不信任以及美国恶意意图的假设等。这些不信任又受到注入西方势力,尤其是美国和中东国家对石油供应的垄断因素的强化。最终,片面的对于能源安全威胁的认识加剧了争端的资源维度。

除了与民族主义政治的关系,资源问题可以作为建立海洋司法权案例的工具。在争议海域,一旦出现我国渔民或者执法力量执法,那就可以证明我国对该海域的司法控制权早已存在。此外,石油封锁和勘探也具有相似的目的。其实,这些行为所关注的并不是争议海域拥有的资源储备,主要是要强化中国对这些地区的实际控制权。比如最近中国对越南中南部海岸的封锁,其政治价值就远大于能源开发潜力。只因为这些问题都涉及渔业或油气资源的争夺,才让人们误以为资源争夺是成为中国东部、南部沿海争端的主因。

四、我国与周边国家领海争端趋势的思考

我国周边的领海争端值得我国政策制定者长期关注,因为这些矛盾会增加围绕资源问题的政治压力,并最终导致冲突的恶化。

1、资源勘探难以缓和领海冲突。与前面相似,即使勘探显示争议海域不存在丰富的自然资源,也不可能缓和关于海洋管制权的争端。比如,西沙群岛的自然资源储量很少,但她依旧是争端的焦点,况且大规模对争议海域的勘探是不切实际的。因此,人们对该海域拥有大量自然资源储量的认知不会改变,我国政府也正利用这一点作为公共理由来实现对这些海域的实际控制。此外,其它一些非传统的能源的开发利用也对缓解争端起不了太大作用。

2、区域航线的重要性值得关注。随着亚洲国家对于能源进口和贸易依赖程度的增加,海运航线的重要性愈发凸显。这就意味着更多的船只、更频繁的接触、更多的国家利益出现在这些航线上,也强化了我国对这些航线不安全感的担忧。我国持续增加的海军实力以及对这些航线的依赖更是对越南和菲律宾等过造成了威胁,因为这些国家的海洋贸易都集中在这些海域。这也使得美国需要重新审视中国航线在多大程度上存在发生冲突的风险。

3、联合开发的前景暗淡。考虑到争端的根源不是资源,因此不太可能通过资源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案。因为我国为了实现对海域实际控制权的目标,会采取保持连续低强度的紧张感战略,所以不太愿意对该海域进行联合开发和合作。值得注意的是,在2008年我国政府因为试图与日本进行开发合作遭到国内的批评,因此,由于各国最关注的是对相关地区的实际控制权,这就使得通过联合开发很难从总体上缓和区域争端。在民族主义的浪潮下,通过联合开发来分离领海争端与海洋管辖权的联系是积极困难的。

综上所述,我国与周边国家的领海争端根源于我国政府的政治需要。解决我国与周边国家领海争端必须要在建立起我国在争端海域内的政治合法性的基础上,综合资源、渔业、运输线以及国际国内的大环境来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政策网络,进而维护和保障我国的海洋权益。

参考文献:

[1]郑一省. 东盟国家间领土边界争端的成因及影响[J].东南亚研究,2005:29-35.

[2]李向阳.中国崛起过程中解决边海问题的出路[J] .现代国际关系,2012: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