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凡+李佳伟
近日,《珠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实施,计划用6年时间推进31项改革措施,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这也是珠海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出台的第一份改革工作方案,标志着珠海正举全市之力为实现2016年建成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和2020年建成国际宜居城市的目标而努力。
改革重点:“两个率先”与“三个全面”
据了解,该《方案》是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 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发展定位,着力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经济、生态人居、生态文化五个方面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根据规划,珠海将以“两个率先”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即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珠海市实际,率先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率先建立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具体在完善生态法制体系、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系、设立生态环境资源法庭、推动区域环境协同治理、推进港珠澳环境保护合作等16个方面改革创新。
同时,以“三个全面”打造“三个创新平台”,就是通过全面发展生态经济,全面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全面繁荣生态文化,打造“三高一特”高端产业发展平台、环境宜居建设平台和全民生态自觉的公共参与平台,重点推进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建设幸福村居、推行低冲击开发模式、构建生态道德等多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
记者采访获悉,珠海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将在2015年1月至2016年全面铺开,目标是建成“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而2017年1月至2020年则重点在生态宜居环境上“下功夫”,推进生态经济、生态体系和生态文化建设,持续提升珠海在国际上的城市形象,以实现基本建成“国际宜居城市”的愿景。
其实,珠海也正因其生态文明和科学发展而受到各地乃至国际社会的持续关注。近日,英国《每日电讯报》刊登文章“点赞”珠海坚持生态文明建设与科学发展,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宜居城市,“珠海的持续走红归功于这座城市在生态与科学发展策略方面取得的进步。如果想观察中国未来的发展,这座城市现在所做的事情或可作为缩影或者示范。”
完善法制体系 筹建环境审判法庭
珠海市环保局介绍,该《方案》的出台,也是今年3月实施的《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的重要配套改革之一,而进一步完善生态法制体系则是《方案》中的创新亮点之一。
据悉,珠海将以率先出台《珠海经济特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为纲领,修订完善环境保护、旅游、海岛保护和开发等相应地方性法规,并对生态旅游、生态食品、绿色消费、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作出具体规定,完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根据计划,珠海将在今年提出完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的立法意见;2016年修订完善相应地方性法规,到2020年全面健全生态文明法制体系。
对此,有关环保专家认为,当前我国生态文明的法律形式和体系仍不完善,相关的立法忽略了环境利益的整体性,给环境执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法制建设缺位也是导致环境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珠海利用特区立法权,完善生态文明法制体系,并以此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保障和动力之源,修订完善环境保护、旅游、海岛保护和开发等相应地方性法规,对广东乃至全国来说都是有益的探索。
记者采访注意到,根据《方案》,珠海还将创新性地设立生态环境资源审判法庭——探索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按照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的模式,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实行“四审合一”、集中专属管辖的审判。据透露,2015年,珠海将首先试行海洋环境资源领域的审判业务,到2016年则全面受理生态环境资源案件。
珠海环保部门人士解释,目前,在环境执法过程中,环保部门面临着取证难、执法难等问题,环保部门只能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拉长违法行为的处理期限,使污染行为得不到及时制止。珠海率先在广东设立专门的审判机构——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于一体的生态资源保护审判庭,将有利于提高审判的效率和实现司法专业化,节约司法资源。
试行招商前环境保护预评估
据了解,在此次生态文明建设体制创新中,珠海将根据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结合各区实际,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环境影响预评估制度,提高招商引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珠海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法律规定的环保审查均在项目立项之后,而此次珠海率先尝试建立招商引资环境预评估机制,主要是针对四种类型的建设项目:一是重大的工业项目;二是涉及环境敏感区与环境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三是用地5平方公里以上的娱乐、旅游等第三产业项目;四是其他建设规模较大并存在环境风险,投资促进部门认为需要开展环境影响预评估的项目。环保部门将在上述类型项目招商引资阶段同时介入,结合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及产业政策要求,对项目进行评估,以严控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资源消耗大的产业,确保引入的项目尽可能发挥其经济、环境、社会三重效益,从而提高招商引资质量。
有关环保专家分析,目前很多地方在招商引资方面存在着“先上车后补票”的情况,即项目先落地,再做环境影响评估,这导致部分有污染、不合格的产业项目进入地方,不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珠海把环境评估前置,提高项目准入的门槛,并以此作为投资促进部门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有力的科学决策依据,将能推动珠海向节能环保、集约用地、科技含量高、综合效益高的“三高一特”产业方向发展,提高产业生态化水平。
“珠海在生态文明发展方面具有前瞻性,与其他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城市不同,珠海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始终把生态文明放在第一位,这使其在广东甚至全国的优势都愈加显著。”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院士刘昌明曾这样评价珠海的发展。
对此,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王奇也表示认同,珠海经济与生态文明均衡发展及优先发展生态的做法已经获得回报,珠海在全国生态文明方面独领风骚,在科学发展上也已步入正轨。endprint